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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速公路网相关标志更换工作实施技术指南》(交通部2007年第30号公告).pdf简介:
《国家高速公路网相关标志更换工作实施技术指南》是由中国交通部于2007年发布的第30号公告,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和指导全国高速公路网中相关交通标志的更换、更新和设置工作。这份技术指南详细规定了高速公路标志的设计、内容、尺寸、颜色、位置、设置原则,以及更换工作的流程和技术要求。
公告内容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1. 标志类型:明确了各种交通标志的种类,包括导向标志、信息标志、警告标志等,并对它们的用途和功能进行了定义。
2. 标志设计:规定了标志的图形、文字、颜色等设计要求,以确保标志清晰、易于理解,能够有效引导驾驶员和行人。
3. 设置原则:提出了标志设置应遵循的原则,如连续性、一致性、简洁性、避免混淆等,以提高道路使用者的行车安全和舒适度。
4. 更换管理:明确了标志更换的时机、程序和责任,要求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更新失效或不符合标准的标志。
5. 技术标准:引用了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确保标志的设计和设置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
这份指南对于推动全国高速公路网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起到了重要作用,对于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性和效率具有指导意义。
《国家高速公路网相关标志更换工作实施技术指南》(交通部2007年第30号公告).pdf部分内容预览:
a)位编号版面;b)两位编号版面;c)三位编号版面;d)左山口编号版面 4、第2段中的“‘出口’字高可选用25cm”改为““出口”字高 可选用25~30cm” 三、第4.7节和第5.3.15条作如下修改: 1、第4.7.1条中的“在国家高速公路的入口、出口及其他出现国 家高速公路编号的交通标志前适当位置处,可设置信息板标志,作为 宣传国家高速公路编号的过渡措施”改为“在国家高速公路的入口、 出口及其他出现国家高速公路编号的交通标志前或后适当位置处,可 设置宣传国家高速公路命名编号的信息板。版面内容中应包括与该高 速公路相连、相近或指路标志中涉及的其他高速公路”。
2、第4.7.2条中的“中文字高可采用30cm”改为“中文字高可 采用30~40cm,原则上不设置对应的英文”。 3、图4.7.2改为:
四、第5.2和第5.3节作如下修改:
1、第5.2.5条第1款改为: “1非直线路段设置,或设置密度过大、影响主要标志视认性 的车距确认标志(再利用改造为信息板、命名编号标志等的除外)。” 2、第5.3.15条的第3款改为第4款,新增加第3款:
图7.6.1修改为:
图7.6.1多个互通式立体交叉服务于同一城市时交通标志的设置示例
《国家高速公路网相关标志更换工作实施技术指南》
根据厂大用户对国家高速公路网命名和编号实施工作G2京津塘 段试点工程反馈的意见和建议,经征求专家意见,《国家高速公路网 相关标志更换工作实施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技术指南》)编写组按 照更加方便用户理解和使用的原则,对《技术指南》的部分内容进行 了修改和完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用户反馈的主要意见和建议 总体来看,用户对G2京津塘段试点工程比较认可,普遍反映新 的交通标志整体效果好,字体、版面更加协调美观,指示更加清晰、 准确,同时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主要为: 1、车距确认标志有一定作用,建议适当保留; 2、出口编号中编号字高偏小,不易识别,建议适当增大; 3、对出口编号以互通立交的中心里程桩号编排不理解(但经解 释后认为此种出口编号编排方法比较合理,建议广泛宣传),地点距 离标志中建议取消出口编号,以免信息过载; 4、信息板中“信息板”三个字字高偏大GBn 226-1984 石英玻璃退火点测试方法(拉丝法),其它内容字高偏小, 导致注意力只放在了“信息板”三个字上,而忽略了真正要提示的信 息内容,建议取消“信息板”三个字。 二攸飞的主两中究卫产产市项
1、适当保留车距确认标志 随着我国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的逐步增多,驾驶员的高速公路驾驶 经验越来越丰富,根据专家意见,在《技术指南》中取消了车距确认 标志。但从反馈的意见来看,一些用户认为车距确认标志有一定的安 全提示作用,宜在适当位置予以保留,但不宜过多。因此,在修改单 中,适当保留了车距确认标志,以继续发挥其提示功能,但对其设置 位置则进行了明确规定:“设置于直线路段,对其他主要交通标志视 认性无不利影响的车距确认标志可予以保留。一般情况下,相邻两个 互通立交之间同一方向设置的车距确认标志不宜超过两组。"其中“两 组”是指间隔200m分别设置的0m、50m和100m标志,如直线段长 度不够,可以设置一组。此外,修改单对原车距确认标志涉及的不确 切的英文拼写进行了调整。 2、适当增大出口预告标志中的出口编号文字高度,并与主标志 板相协调 《技术指南》根据一些西方发达国家英文字母和数字视认性的研 究成果和相关标准,提出了我国公路编号标志、出口编号标识中的文 字高度与设计速度的关系表。由于出口编号标志设置于出口预告标志 的右上角(或左上角),而且出口编号有可能由三位或四位数字(三 位数字加一英文字母)组成,因此在《技术指南》和G2京津塘段试 点工程中,为尽量减小板面尺寸,增加结构的安全性,出口编号的文 字高度均采用了低限值。从用户的反映看,均希望适当增加文字的高 度,这样也可以使高速公路的出口更加醒目。根据专家的建议,第1
块出口预告标志(如2km出口预告)和位于互通式立体交叉前基准 点处的出口预告标志的出口编号标识可适当提高板面规格,将出口编 号的文字字高由40cm提高为50cm(如带有英文字母,相应提高其 高度),将“出口”两字字高由25cm提高为30cm,以便于用户视认。 对于左出口,在出口编号标志板上增加“左”字,以强调该出口为左 出口。 在设计时,可以根据需要将所有的出口编号义字高度均采用较高 的规格。对于尺寸较大的主标志板,出口编号标识可采用较大的文字 高度,使其与主标志版协调配套,以便于用户的视认并增加标志板的 美观性。在标志结构的处理上应予以适当加强。 3、取消地点距离标志中的出口编号 在《技未指南》的编写过程中,为使目的地与相应的出口编号对 应,规定“如版面允许,标志版面中前两行地点距离标志的左侧可设 置出口编号”。在实际应用中,一些用户反映多个信息集中于同一版 面中,稍显复杂,也容易混淆。此外,考虑到出口编号的编排规则与 里程已有对应关系,因此在修改单中,地点距离标志中将不再出现出 口编号。 4、方向标志不再作为推荐性设置内容 方向标志可为用户提供前行方向性信息,但由于高速公路的路线 走向不可能完全正南、正北,或者正东、正西,用户在使用时,有可 能会产生迷惑。据此,对方向标志的设置要求改为:可在路线总体走 向为东西向或南北向的部分顺直路段设置方向标志,方向标志只能设
《技术指南》编写组 200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