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T 232-2010 金属材料弯曲试验方法.pdf简介:
GB/T 232-2010《金属材料弯曲试验方法》是中国国家标准,它规定了金属材料在弯曲状态下的力学性能测试方法。该标准适用于各种金属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钢、铸铁、铝、铜等,用于测定其抗弯强度、屈服强度、冲击韧性和塑性等性能。
弯曲试验的基本原理是将试样弯曲到一定角度,通过测量试样在弯曲过程中的变形和破坏情况,来评估材料在受力下的性能。具体操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步骤:
1. 选择适当的试样尺寸和形状,通常是圆棒或矩形横截面形状。 2. 将试样放在弯曲试验机上,根据需要设定弯曲半径和角度。 3. 逐渐施加压力,使试样弯曲,同时记录最大荷载(或最大变形)。 4. 观察试样在弯曲过程中的变形,包括是否有裂纹、断裂、塑性变形等。 5. 根据测量结果计算出抗弯强度、屈服强度等参数。
此标准对于生产和科研中的材料性能检测、材料选择、结构设计以及产品质量控制等方面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GB∕T 232-2010 金属材料弯曲试验方法.pdf部分内容预览:
【ISO 7438:2005,MOD)
GB/T 2322010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金属材料承受弯曲塑性变形能力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金属材料相关产品标准规定试样的弯曲试验。但不适用于金属管材和金属焊接接头 的弯曲试验LY/T 1789-2008 居住建筑套内用木质楼梯.pdf,金属管材和金属焊接接头的弯曲试验由其他标准规定,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 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 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975钢及钢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GB/T2975—1998,eqvISO377: 1997)
用的符号和说明见表1及图1、图2、图3和图B.
弯曲试验是以圆形、方形、矩形或多边形横截面试样在弯曲装置上经受弯曲塑性变形,不改变加力 方向,直至达到规定的弯曲角度。 弯曲试验时,试样两臂的轴线保持在垂直于弯曲轴的平面内。如为弯曲180°角的弯曲试验,按照 相关产品标准的要求,可以将试样弯曲至两臂直接接触或两臂相互平行且相距规定距离,可使用垫块控 制规定距离。
弯曲试验应在配备下列弯曲装置之一的试验机或压力机上完成:
配有两个支辊和一个弯曲压头的支辊式弯曲装置,见图1; b) 配有一个V型模具和一个弯曲压头的V型模具式弯曲装置,见图2; c)虎钳式弯曲装置,见图3。
5.2.1支辊长度和弯曲压头的宽度应大于试样宽度或直径(见图1)。弯曲压头的直径由产品标准规 定。支辊和弯曲压头应具有足够的硬度,
5.2.1支辊长度和弯曲压头的宽度应大于试样宽度或直径(见图1)。弯曲压头的直径由产品标准规
此距离在试验期间应保持不变。 注:此距离在试验前期保持不变,对于180°弯曲试样此距离会发生变化
模具的V形槽其角度应为(180°一α)(见图2),弯曲角度α应在相关产品标准中规定。 模具的支承棱边应倒圆,其倒圆半径应为(1~10)倍试样厚度。模具和弯曲压头宽度应大于试样宽 度或直径并应具有足够的硬度。
装置由虎钳及有足够硬度的弯曲压头组成(见图3),可以配置加力杠杆。弯曲压头直径应按照相 关产品标准要求,弯曲压头宽度应大于试样宽度或直径。 由于虎钳左端面的位置会影响测试结果,因此虎钳的左端面(见图3)不能达到或者超过弯曲压头 中心垂线。
试验使用圆形、方形、矩形或多边形横截面的试样。样坏的切取位置和方向应按照相关产品标准的 要求。如未具体规定,对于钢产品,应按照GB/T2975的要求。试样应去除由于剪切或火焰切割或类 似的操作而影响了材料性能的部分。如果试验结果不受影响,允许不去除试样受影响的部分。
试样表面不得有划痕和损伤。方形、矩形和多边形横截面试样的棱边应倒圆,倒圆半径不能超过以 下数值: 一1mm,当试样厚度小于10mm; —1.5mm,当试样厚度大于或等于10mm且小于50mm; 一3mm,当试样厚度不小于50mm。 棱边倒圆时不应形成影响试验结果的横向毛刺、伤痕或刻痕。如果试验结果不受影响,允许试样的 凌边不倒圆。
试样宽度应按照相关产品标准的要求,如未具体规定,应按照以下要求: a) 当产品宽度不大于20mm时,试样宽度为原产品宽度; b) 2 当产品宽度大于20mm时: 当产品厚度小于3mm时,试样宽度为(20土5)mm;
6.4.1对于板材、带材和型材,试样厚度应为原产品厚度。如果产品厚度大于25mm,试样厚度可以 机加工减薄至不小于25mm,并保留一侧原表面。弯曲试验时,试样保留的原表面应位于受拉变形 一侧。 6.4.2直径(圆形横截面)或内切圆直径(多边形横截面)不大于30mm的产品,其试样横截面应为原 产品的横截面。对于直径或多边形横截面内切圆直径超过30mm但不大于50mm的产品,可以将其 机加工成横截面内切圆直径不小于25mm的试样。直径或多边形横截面内切圆直径大于50mm的产 品,应将其机加工成横截面内切圆直径不小于25mm的试样(见图4)。试验时,试样未经机加工的原 表面应置于受拉变形的一侧。
8.1应按照相关产品标准的要求评定弯曲试验结果。如未规定具体要求,弯曲试验后不使用放大仪器 观察,试样弯曲外表面无可见裂纹应评定为合格。 8.2 2 以相关产品标准规定的弯曲角度作为最小值;若规定弯曲压头直径,以规定的弯曲压头直径作为 最大值。
试验报告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本标准编号; b 2 试样标识(材料牌号、炉号、取样方向等); 试样的形状和尺寸; d) 试验条件(弯曲压头直径TCNFMA B022-2022标准下载,弯曲角度); e) 与本标准的偏差; f 试验结果。
表A.1给出了本标准章条编号与ISO7438:2005章条编号对照一览表。 表A.1本标准与ISO7438:2005章条编号对照
表A.1给出了本标准章条编号与ISO7438:2005章条编号对照一览表。 表A.1本标准与ISO7438:2005章条编号对照
DQH-01标准下载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章条编号与ISO7438:2005章条编号对照
GB/T 2322010
本标准规定了试样在压力作用下弯曲角度α的测定方法。由于直接测量弯曲角度α比较困难 ,推荐使用通过测量弯曲压头位移f计算弯曲角度α的方法。试样在力的作用下弯曲角度α由 头的位移来确定,其参考值见图B.1,计算公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