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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768.3-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pdf简介:
GB 5768.3-2009是中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第三部分,主要规定了道路交通标线的设计、设置、颜色、形状和使用等方面的要求。道路交通标线是道路安全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用于指示、警告、引导交通参与者,包括车辆和行人,正确、安全地行驶或通行。
该标准详细描述了各种类型的交通标线,如分道线、导向箭头、停止线、让行线、停车位线、禁停线、减速让行线、人行横道线等,并规定了它们在不同道路条件下的应用。此外,还包括了标线的颜色规定,如白色、黄色、红色、双色线等,以及标线的宽度、长度、形状等尺寸要求。
GB 5768.3-2009的标准更新了道路交通标线的设计理念和国际通行规则,旨在提高道路交通的安全性和效率,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交通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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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adtrafficsigns andmarkings Part3:Roadtrafficmarking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 5768.3—2009
GB/T 3836.26-2019标准下载6.3接近障碍物标线.…. 6.4铁路平交道口标线. 6.5减速标线 6.6立面标记 100 6.7实体标记 101 7其他 ..101 7.1突起路标 101 7.2轮廊标. 附录A(资料性附录)建议视距值 105 附录B(资料性附录)交叉路口标线设置 106 B.1一般原则.….…. 106 B.2交叉路口标线分类. 106 B.3交叉路口出人部分的路面标线 106 B.4交叉路口内的路面标线 113 交通标线中文名称索引· 115
GB5768的本部分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分为八个部分: 一第1部分总则 一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 一第4部分作业区 一第5部分速度管理 一 第6部分铁路平交口 一第7部分自行车和行人控制 一 第8部分学校区域 本部分为GB5768的第3部分。 本部分代替GB5768一199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一般规定、相应部分及1999年的1号修改 单、2005年的2号修改单。本部分与GB5768一1999对应部分及修改单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线一般规定中突出标线作为信号传递手段的目的,突出标线的服务功能(见3.1)。 增加橙色虚、实线类型,增加蓝色虚、实线类型(见3.6)。 更改了部分标线的名称,使其含义更明确(见4.2、4.3、4.7、5.2、5.3)。 增加潮汐车道线、导向车道线、可变导向车道线、减速丘标线、路面图形标记、多乘员车辆专用 车道线、公交专用车道线、车行道横向减速标线、车行道纵向减速标线、实体标记等标线形式 (见 4. 4、4.8、4.14、4.17、5.11、6.5、6.7)。 调整部分标线的设置参数及形式,如增加车行道边缘线的种类和应用规定、取消左弯待转区路 面文字,代之以左转弯箭头、取消原人行横道简化设置方案,调整人行横道路面预告标识尺寸、 原高速公路车距确认线改为车距确认线,取消原标线形式,设计了新的车距确认线形式、增加 蓝色和黄色停车位标线形式,明确不同颜色停车位标线的含义,增加特定应用对象和范围的停 车位标线形式、原港湾式停靠站标线名称改为停靠站标线,增加专用停靠站和路边式停靠站标 线设置规定、取消原合流箭头形式,设计了新的合流导向箭头图案,增加了城市道路专用的 4.5m导向箭头体系、增加路面文字标记尺寸的详细规定、删除原超车道路面文字标记、调整 停止线与人行横道线间的距离规定、增加圆形中心圈最小直径限制和菱形中心圈对角线最小 长度限制、增加简化网状线最大尺寸限制、设计了新的禁止掉头(转弯)标线形式、增加接近障 碍物标线设置参数规定等(见4.5、4.6、4.9、4.10、4.12、4.13、4.15、4.16、5.5、5.9、5.10、 5.12、6.3)。 一增加标线设置示例。 增加附录B(资料性附录)“交叉路口标线设置”。 本部分附录A、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自实施之日起,凡新设(改设)的交通标线应按新的规定实施,已按GB5768一1999设置的 交通标线应在其使用期限内逐步更换。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GB5768的本部分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分为八个部分: 第1部分总则 一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 一第4部分作业区 一第5部分速度管理 第6部分铁路平交口 一第7部分自行车和行人控制 第8部分学校区域 本部分为GB5768的第3部分。 本部分代替GB5768一199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一般规定、相应部分及1999年的1号修改 2005年的2号修改单。本部分与GB5768一1999对应部分及修改单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线一般规定中突出标线作为信号传递手段的目的,突出标线的服务功能(见3.1)。 增加橙色虚、实线类型,增加蓝色虚、实线类型(见3.6)。 一 更改了部分标线的名称,使其含义更明确(见4.2、4.3、4.7、5.2、5.3)。 增加潮汐车道线、导向车道线、可变导向车道线、减速丘标线、路面图形标记、多乘员车辆专用 车道线、公交专用车道线、车行道横向减速标线、车行道纵向减速标线、实体标记等标线形式 (见4.4、4.8、4.14、4.17、5.11、6.5、6.7)。 调整部分标线的设置参数及形式,如增加车行道边缘线的种类和应用规定、取消左弯待转区路 面文字,代之以左转弯箭头、取消原人行横道简化设置方案,调整人行横道路面预告标识尺寸、 原高速公路车距确认线改为车距确认线,取消原标线形式,设计了新的车距确认线形式、增加 蓝色和黄色停车位标线形式,明确不同颜色停车位标线的含义,增加特定应用对象和范围的停 车位标线形式、原港湾式停靠站标线名称改为停靠站标线,增加专用停靠站和路边式停靠站标 线设置规定、取消原合流箭头形式,设计了新的合流导向箭头图案,增加了城市道路专用的 4.5m导向箭头体系、增加路面文字标记尺寸的详细规定、删除原超车道路面文字标记、调整 停止线与人行横道线间的距离规定、增加圆形中心圈最小直径限制和菱形中心圈对角线最小 长度限制、增加简化网状线最大尺寸限制、设计了新的禁止掉头(转弯)标线形式、增加接近障 碍物标线设置参数规定等(见4.5、4.6、4.9、4.10、4.12、4.13、4.15、4.16、5.5、5.9、5.10、 5.12、6.3)。 一增加标线设置示例。 一增加附录B(资料性附录)“交叉路口标线设置”。 本部分附录A、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自实施之日起,凡新设(改设)的交通标线应按新的规定实施,已按GB5768一1999设置的 通标线应在其使用期限内逐步更换。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
GB5768的本部分规定了道路交通标线的分类、颜色、形状、字符、图形、尺寸等一般要求,以及设 计、设置的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公路、城镇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 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等的交通标线的制作和设置。其他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停车场等设置的 交通标线可参照执行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5768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 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5768.1一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1部分:总则 GB5768.2一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GB/T16311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 GB6389工业企业铁路道口安全标准 J个/T388轮廊标技术条件 JT/T390突起路标
3.1道路交通标线是由施划或安装于道路上的各种线条、箭头、文字、图案及立面标记、实体标记、突起 路标和轮廓标等所构成的交通设施,它的作用是向道路使用者传递有关道路交通的规则、警告、指引等 信息,可以与标志配合使用,也可以单独使用。 3.2各等级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主于路应按本部分规定设置反光交通标线。其他道路可根据需要按本 部分设置标线
路标和轮廓标等所构成的交通设施,它的作用是向道路使用者传递有关道路交通的规则、警告、指引等 信息,可以与标志配合使用,也可以单独使用。 3.2各等级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主于路应按本部分规定设置反光交通标线。其他道路可根据需要按本 部分设置标线。 3.3道路交通标线按功能可分为以下三类: a)指示标线:指示车行道、行车方向、路面边缘、人行道、停车位、停靠站及减速丘等的标线; b)禁止标线:告示道路交通的遵行、禁止、限制等特殊规定的标线; c)警告标线:促使道路使用者了解道路上的特殊情况,提高警觉准备应变防范措施的标线。 3.4道路交通标线按设置方式可分为以下三类: a)纵向标线:沿道路行车方向设置的标线; b)横向标线:与道路行车方向交叉设置的标线; c)其他标线:字符标记或其他形式标线。
3.3道路交通标线按功能可分为以下三类
a) 指示标线:指示车行道、行车方向、路面边缘、人行道、停车位、停靠站及减速丘等的林 b)禁止标线:告示道路交通的遵行、禁止、限制等特殊规定的标线; c)警告标线:促使道路使用者了解道路上的特殊情况陕09D4 电力控制及照明装置.pdf,提高警觉准备应变防范措施的材 3.4道路交通标线按设置方式可分为以下三类: a)纵向标线:沿道路行车方向设置的标线; b)横向标线:与道路行车方向交叉设置的标线; c)其他标线:字符标记或其他形式标线。
3.5道路交通标线按形态可分为以下四类
a) 线条:施划于路面、缘石或立面上的实线或虚线; 凝美 字符:施划于路面上的文字、数字及各种图形、符号; C) 突起路标:安装于路面上用于标示车道分界、边缘、分合流、弯道、危险路段、路宽变化、路面障
CB5768.3 200
碍物位置等的反光体或不反光体; 轮廓标:安装于道路两侧,用以指示道路边界轮廓、道路的前进方向的反光柱(或反光片)。 路交通标线的颜色为白色、黄色、蓝色或橙色,路面图形标记中可出现红色或黑色的图案或文 备交通标线的形式、颜色及含义如表1所示
表 道路交通标线的形式、颜色及含义
3.7道路交通标线颜色的色度性能应符合GB/个16311的规定。实际应用中,如需使用表1内容以外 的道路交通标线,应遵循GB5768.1一2009附录A的要求。 3.8设置于路面的道路交通标线应使用抗滑材料,标线表面的抗滑性能一般应不低于所在路段路面的 抗滑性能。连续设置的实线类标线,应每隔15m左右设置排水缝水泵的分类、原理及选型,完整版可下载.pdf,其他标线有可能阻水时,应沿排水 方向设置排水缝,排水缝宽度一般为3cm~5cm。
a)可 可跨越对向车行道分界线; b) 可跨越同向车行道分界线; c) 潮汐车道线; d)车行道边缘线; e)左弯待转区线; f) 路口导向线; g)导向车道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