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S149-1-20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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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交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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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S149-1-2007).pdf简介:

《港口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S149-1-2007)是中国交通运输部发布的一部关于港口工程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设计的重要标准。该规范于2007年发布,其全称为《港口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总则》。该规范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在港口工程建设过程中,规定和指导港口工程的环境保护设计,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不良影响,实现港口工程的可持续发展。

该规范涵盖了港口工程的各种环境保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港区布局、岸线利用、*头设施设计、装卸设施、仓储设施、防污染设施、噪声控制、生态保护、土壤和地下水保护、固体废物处理等。它要求在港口的规划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充分考虑环境因素,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以达到经济、社会和环境三者之间的平衡。

通过遵循该规范,港口工程在建设过程中能够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从而对保护港口周边环境、实现港口的绿色、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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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邓恩国罗宪庆 2术语:罗宪庆方建章 3基本规定:刘慧芳方建章 4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李向阳刘慧芳李海东姚皓平 5米 粉尘和废气:罗宪庆蔡艳君方建章 6 噪声:邓恩国李向阳李海东 7固体废物:方建章蔡艳君 8港口生态:罗宪庆刘慧芳邓恩国 9环境污染事故:方建章蔡艳君程健敏 附录A~附录C:罗宪庆邓恩国刘慧芳 本规范于2007年10月11日通过部审,于2007年12月20日 发布,自2008年2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交通部水运司负责管理和解释,请各有关单位在执 行过程中,将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及时函告交通部水运司(地址:北 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部水运司工程技术处,****: 100736)和本规范管理组(地址:武汉市武昌民主路555号,中交第 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430071),以便再修订 时参考。

固体废物·……. 7 (20 8港口生态· (21) 8.1一般规定 (21) 8.2生态保护 (21) )环境污染事故 大 (23) 9.1一般规定· (23) 9.2防止污染扩散设施 (23) 9.3回收及清除设施 (24) 附录A港口环境噪声值和主要机械设备噪声源 (25) 附录B围油栏类型选择 ·· (29) 附录C本规范用词用语说明 (30) 附加说明本规范主*单位、参加单位、主要起草人、 总校人员和管理组人员名单 ·· .(31)

9.1一般规定·· 9.2防止污染扩散设施 9.3回收及清除设施 附录A港口环境噪声值和主要机械设备噪声源 ( 附录B围油栏类型选择 ..· 附录C本规范用词用语说明 附加说明本规范主*单位、参加单位、主要起草人、 总校人员和管理组人员名单….…………………….…(3

1.0.1为统一港口工程环境保护设计标准,控制和减少污染,改 善和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海港、河港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 目的环境保护设计。 1.0.3港口工程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 工、同时投产,贯彻“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统一”的方针沪JT-302-建筑变形缝建筑构造及配件, 执行“以新带老”的污染治理原则,必须满足国家有关环境质量、污 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 1.0.4港口工程的环境保护设计应遵循清洁生产、循环经济、节 约用地、合理布局、优化工艺及远期规划和近期发展相结合的原 则。

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 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国家 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受到破坏,人体健康受到危 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情 况

2.0.2卫生防护距离

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 小距离。

3.1.1港口工程应采用低污染或无污染的工艺流程和设备,

3.1.2港口工程环境保护设计应采用技术可靠、节能减排、

报告表及其审批意见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并应充分利用 区域的公共环保设施。

3.1.4装卸油品和液体化工品的液体散货*头应配置环境

事故应急设施,并应与所处区域的港口、城市事故应急设施相协 调。

3.1.5港口应根据建设规模及功能配备环境保护管理人员。

3.2工程选址与布局

3.2.1港口工程选址应符合所处区域城市总体规划、港口总体规 划、生态规划、产业规划、环境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港口 选址应考虑对可能涉及的环境敏感区的影响,并应保持必要的距 离。

3.2.2对环境空气产生污染的港区宜布置在城市全年主

的下风侧;对水环境产生污染的河港港区布置应满足水域保 的有关要求,且宜布置在城市的下游河段

3.2.3对严重污染环境空气的*头、泊位应设置卫生防护距离 其距离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 方法》(GB/T13201)的规定确定。

关行*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港口建设不得影响其水质质量。

3.2.5港区排污口设置的标准化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要求。

3.3.1港口工程施工应符合下

3.3.1.1港口工程项目应根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及 其审批意见中提出的施工期防治污染要求,确定减缓生态影响和 防治污染的措施。 3.3.1.2施工现场和施工船舶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含油污 水和固体废物应进行收集处理。 3.3.1.3对土石方、物料等的运输和堆存应有控制粉尘污染的 措施。 3.3.1.4港口工程施工应制定控制施工作业噪声和振动影响 的措施。 3.3.1.5港口工程施工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制定控制施工作业废气影响的措施。 3.3.2疏浚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3.3.2.1港口工程的疏浚物宜用于吹填造地;不具备条件时, 应运至经批准的抛泥区倾倒。 3.3.2.2港口工程疏浚施工应采取防治悬浮泥沙扩散污染的 措施,控制和减缓对水环境敏感目标和水质的影响。挖泥船应配 备防治疏浚污染的装置。 2322、充治区决用处的保护目标为水产差殖时疏渗作业产

3.3.2.4港口工程疏浚施工不应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刀

3.3陆域形成施工应符合下列

3.3.3.1陆域吹填和回填施工应在围堰形成后进行,并应采取 防止悬浮泥沙泄漏的措施。 3.3.3.2泄水口布置宜远离排泥管口,泄水口悬浮泥沙浓度应 达到排放标准。 3.3.3.3施工结束前应对开挖区域采取植被恢复等防治水土 大山业

3.3.3.3施工结束前应对开挖区域采取植被恢复等队

3.4.1港口建设项目应制定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监测计划。 3.4.2工程施工期的环境监测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机 构承担;营运期应配置必要的人员和监测仪器设备对环保设施的 运行效果进行监测。

3.4.1港口建设项目应制定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监测计划。

3.5船舶污染物的接收和处理

3.5.1港口应配备船舶油污水、生活污水、固体废物的接收

3.5.1港口应配备船舶油污水、生活污水、固体废物的接收和处 置设施。设施的规模可根据需要确定。 3.5.2船舶舱底油污水和生活污水采用岸上接收时,应在*头前 沿设置规定的标准接头。

置设施。设施的规模可根据需要确定。

3.5.3油品和液体化工品装船港应按国家有关防治水污染的规

3.5.4对人境船舶压载水的接收应考虑外来生物入侵的处理

3.5.4对人境船舶压载水的接收应考虑外来生物入侵的处理

4.1.1新建港口工程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清洁雨水应采用分 流制排水系统。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应优先考虑纳入市*污水处 理系统,污水水质应满足市*污水处理系统相应的接管水质标准 港外无接收系统时,港口应自建污水处理系统。 112一洪日污水处理宝分米回用:出水排人白然水体时水质应

流制排水系统。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应优先考虑纳入市*污水处 理系统,污水水质应满足市*污水处理系统相应的接管水质标准; 港外无接收系统时,港口应自建污水处理系统。 4.1.2港口污水处理宜分类回用;出水排入自然水体时,水质应 满足受纳水体的水环境质量控制要求。 4.1.3装卸油品和液体化工品港口的罐区、装车区应有消防水的 收集措施。

4.1.2港口污水处理宜分类回用;出水排入自然水体时,水质

满足受纳水体的水环境质量控制要求。 4.1.3装卸油品和液体化工品港口的罐区、装车区应有消防水的 收集措施。

4.1.4港口自建的含油污水、有毒有害废水和生活污水接收

4.2.1港口船舶含油压载水、洗舱油污水、舱底油污水、机修车

4.2.1港口船舶含油压载水、洗舱油污水、舱底油污水、机修车间 和流动机械冲洗的含油污水应根据水量水质选择处理方法,输送 设备和工艺设备应满足防爆要求。 4.2.2含油压载水水质水量的确定和处理工艺应满足下列要求。 4.2.2.1无专用压载水舱的油船排人接收设施的含油压载水

量,沿海单艘船压载水量可按载重吨的12%~24%确定,内河 艘船可按载重吨的5%~10%确定。 4.222年压载水中油量可按下式计算:

C Ya = Y, 1000000

式中Y。一一年压载水中油量(t); Y一一年压载水量(t),可取港口年发送量的2%~5%; C—压载水中含油量(mg/L),含油量应按实测资料 定,当无实测资料时可取1000~3000mg/L。

C一压载水中含油量(mg/L),含油量应按实测资料确 定,当无实测资料时可取1000~3000mg/Lo 4.2.2.3压载水处理宜根据油品性质,选取不同工艺。参考工 流程如图4.2.2所示,采用时可根据排放标准进行处理工艺的 会调整

4.2.2.3压载水处理宜根据油品性质,选取不同工艺。参考工

艺流程如图4.2.2所示,采用时可根据排放标准进行处理工 组合调整。

TB 10424-2018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印刷版)图4.2.2含油压载水处理工艺流程

4.2.2.4*头设置的接收管道规格应结合船只装卸作业时间 确定,管道流速可取1.5~2.0m/s,也可取与油品装卸工艺相近的 流速。调节池接收能力应满足接收设计船型最大压载水量,工艺 设施处理能力可按日平均压载水量确定。 4.2.2.5处理设施应设污水计量及油份浓度控制装置,并应根 据粘度确定采取加温措施。 4.2.3船舶洗舱油污水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4.2.3.1装卸油品的液体散货*头接收洗舱水的管道可与压 载水管道合用,也可单独设置。 4.2.3.2换装油品时的洗舱水量宜按船舶载油容量的1%· 3%确定。 4.2.3.3污水处理前的水温可根据油品的种类按25℃~30℃ 选取。粘度较大、凝固点高的油品洗舱水的处理装置应采取加温 搭施

4.2.2.4*头设置的接收管道规格应结合船只装卸

GTCC-065-2019 铁路碎石道砟4.2.3.3污水处理前的水温可根据油品的种类按25℃~3 选取。粘度较大、凝固点高的油品洗舱水的处理装置应采取力 措施。

4.2.3.41 含油量应按实测资料数据确定,无实测资料时 β000~6000mg/Lo

2.4.1 污水量宜按实测资料确定。无实测资料时,船舶舱底 水产生量可按表4.2.4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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