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pdf简介: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183-2004)是中国的一项国家标准,全称为《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该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于2004年发布,适用于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发、储存、输送、炼油、化工等工程的设计,以及与石油、天然气工程相关的设施的设计。
该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了石油天然气工程的防火设计原则、防火间距、储罐防火设计、管道防火设计、生产装置防火设计、消防设施设置、火灾预防和灭火救援等方面的规定。它对工程的防火设计提出了严格的要求,旨在保障石油天然气工程的安全运行,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是石油天然气行业设计、施工和管理部门必须遵循的重要技术标准,对于保障石油天然气工程的消防安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pdf部分内容预览:
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资料寄往中国石 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划总院节能与标准研究中心(地址:北京 每淀区志新西路3号:****:100083),以便今后修订时参 本规范主*单位、参*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划总院 参*单位:大庆油田工程设计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西南分公司 中油辽河工程有限公司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胜利油田胜利工程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大庆石油管理局消防支队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西安长庆科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起草人:云成生韩景宽章申远陈辉璧朱铃 秘义行裴红董增强刘玉身翰士武 余德广段伟严明杨春明张建杰 黄素兰李正才曾亮泉刘兴国下祥军 邢立新刘利群郭桂芬
总 则 术 语 2.1 石油天然气及火灾危险性术语· 2.2 消防冷却水和灭火系统术语 2.3 油气生产设施术语 (4 基本规定 (6 3.1 石油天然气火灾危险性分类 (6) 3.2 石油天然气站场等级划分 (6) 区域布置 (9) 石油天然气站场总平面布置 (14) 5.1一般规定 (14) 5.2 站场内部防火间距 (15) 5.3站场内部道路 (22) 石油天然气站场生产设施 (24) 6.1一般规定 (24) 6.2 油气处理及增压设施 (25) 6.3 天然气处理及增压设施 (26) 6.4 油田采出水处理设施 (28) 6.5 油罐区 (29) 6.6 天然气凝液及液化石油气罐区***· (32) 6.7 装卸设施 (34) 6.8 泄压和放空设施 (37) 6.9 建(构)筑物 (39) 油气田内部集输管道 (41)
7.1一般规定 7.2原油、天然气凝液集输管道 (42) 7.3天然气集输管道·**· (42) 消防设施 (44) 8.1一般规定 (44) 8.2 消防站 (44) 8.3 消防给水 (48) 8.4 油罐区消防设施· (50) 8.5 天然气凝液、液化石油气罐区消防设施·· (53) 8.6 装置区及厂房消防设施 (54) 8.7 装卸栈台消防设施 (56) 8.8 消防泵房 (56) 8.9 灭火器配置 (57) 电 气 (59) 9.1 消防电源及配电 (59) 9.2 防雷 (59) 9.3 防静电 (61) ? 液化天然气站场 (63) 10.1一般规定 (63) 10.2 区域布置 (63) 10.3 站场内部布置 (64) 10.4 消防及安全 (67) 附录A石油天然气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 (69) 附录B防火间距起算点的规定 (70) 本规范用词说明 (71) 附·条文说明 (73)
.0.1为了在石油大然气工程设计中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的方针,规范设计要求,防止和减少火灾损失LY/T 3179-2020 退化防护林修复技术规程,保障人身和财产 ,制定本规范。
场工程和海洋油气田陆上终端工程的防火设计。 1.0.3石油天然气工程防火设计,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方针*策 结合实际,正确处理生产和安全的关系,积极采用先进的防火和灭 火技术,做到保障安全生产,经济实用。
石油天然气及火灾危险性术语
系指原油、石油产品(汽油、煤油、柴油、石脑油等)、稳定轻烃 稳定凝析油。
油井采出的以烃类为主的液态混合物
从天然气中回收的且未经稳定处理的液体烃类混合物 称,一般包括乙烷、液化石油气和稳定轻烃成分。也称混合轻
常温常压下为气态,经压缩或冷却后为液态的丙烷、丁烷 混合物。
从天然气凝液中提取的,以戊烷及更重的烃类为主要成分的 品,其终沸点不高于190℃,在规定的蒸气压下,允许含有少量 烷。也称天然汽油。
2.1.6未稳定凝析油
2.1.7稳定凝析油stabilizedgascondensate
从未稳定凝析油中提取的,以戊烷及更重的烃类为主要 的油品
2.1.8液化天然气liguefied natural gas(LNG)
主要由甲烷组成的液态流体,并且包含少量的乙烷、丙 和其他成分。
2.2.1固定式消防冷却水系统fixedwatercoolingfinr
由固定消防水池(罐)、消防水泵、消防给水管网及储罐上设置 的固定冷却水喷淋装置组成的消防冷却水系统。
2.2.2半固定式消防冷却水系统
2.2.3移动式消防冷却水系统mobilewatercoolingfiresys
2.2.4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2.2.6半固定式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储罐上设置固定的空气泡沫产生器,灭火时由泡沫消队 机动泵通过水龙带供给泡沫混合液的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2.2.7移动式低倍数泡沫火火系统
foamfire extinguishingsystems
灭火时由泡沫消防车通过车载水龙带和泡沫产生装置供应泡 沫的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由烟雾产生器、探测引燃装置、喷射装置等组成,在发生火灾 后,能自动向储罐内喷射灭火烟雾的灭火系统。
由干粉储存装置、驱动装置、管道、喷射装置、火灾报警及联动 控制装置等组成,能自动或手动向被保护对象喷射干粉灭火剂的 灭火系统。
2.3油气生产设施术语
具有石油天然气收集、净化处理、储运功能的站、库、厂、场、油 气井的统称,简称油气站场或站场。
具有原油收集、净化处理和储运功能的站场或天然汽油 凝析油储运功能的站场以及具有成品油管输功能的站场,
具有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凝液和凝析油生产与储运功能 场。
3.6油罐组agroupoftanks
由一个或若干个油罐组组成的储油罐区域。 2.3.8浅盘式内浮顶油罐internalfloatingrooftank
shallowplate 钢制浮盘不设浮舱且边缘板高度不大于0.5m的内浮顶油 罐
设计承受内压力大于6.9kPa到103.4kPa(表压,在罐顶计) 的储罐
2.3.12防火堤dike
pressuretank
用知 为减少油罐发生少量泄漏(如冒顶)事故时的污染范围,而将 一个油罐组的多个油罐分成若干分区的构筑物。 2.3.14集中控制室 controlcentre 站场中集中安装显示、打印、测控设备的房间。 2.3.15仪表控制间instrumentcontrolroom 站场中各单元装置安装测控设备的房间。 2.3.16油罐容量nominalvolumeoftank 经计算并圆整后的油罐公称容量。 2.3.17天然气处理广naturalgastreatingplant 对天然气进行脱水、凝液回收和产品分馏的工厂。 2.3.18天然气净化厂naturalgasconditioningplant 对天然气进行脱硫、脱水、硫磺回收、尾气处理的工厂。 2.3.19天然气脱硫站naturalgassulphurremovalstation 在油气田分散设置对天然气进行脱硫的站场。 2.3.20天然气脱水站naturalgasdehydrationstation
2.3.20天然气脱水站
在油气田分散设置对天然气进行脱水的站场。
3.1.1石油天然气火灾危险性分类应符合下列规定
3.1.1石油天然气火灾危险性分类应符合下列规定:
石油大然气久火池险比力失应付台于列规定 石油天然气火灾危险性应按表3.1.1分类。
石油天然气火灾危险性应按表3.1.1分类。
3.1石油天然气火灾危险性分
3.1.1 石油天然气火灾危险性分类
2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乙类液体应视为甲:类液体。 3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丙类液体应视为乙A类液体。 4在原油储运系统中,闪点等于或大于60℃、且初馏点等于 或大于180℃的原油,宜划为丙类。 注:石油天然气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见附录A。
注:石油天然气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见附
3.2石油天然气站场等级划分
2.1石油天然气站场内同时储存或生产油品、液化石油气和
3.2.1石油天然气站场内同时储存或生产油品、液化石
然气凝液、天然气等两类以上石油天然气产品时,应按其中等级较 高者确定。
3.2.2油品、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凝液站场按储罐总容壹划分等 级时,应符合表3.2.2的规定。
级时《混凝土裂缝修补灌浆材料技术条件 JG/T333-2011》,应符合表3.2.2的规定。
表3.2.2油品、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凝液站场分级
注:油品储存总容量包括油品储罐、不稳定原油作业罐和原油事故罐的容量,不 括零位罐、污油罐、自用油罐以及污水沉降罐的容量。
3.2.3天然气站场按生产规模划分等级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3.2、、大然一站场按生广规侯划分等级时,应付口下列规定: 1生产规模大于或等于100×10㎡²/d的天然气净化厂、天 然气处理厂和生产规模大于或等于400×10m/d的天然气脱硫 站、脱水站定为三级站场。 2生产规模小于100×10*m²/d,大于或等于50×104m²/d 的天然气净化厂、天然气处理厂和生产规模小于400×10*m/d, 大于或等于200×10m?/d的天然气脱硫站、脱水站及生产规模 大于50×10m/d的天然气压气站、注气站定为四级站场。 3生产规模小于50×10m²/d的天然气净化厂、天然气处 理厂和生产规模小于200×10*m/d的天然气脱硫站、脱水站及 生产规模小于或等于50×10m/d的天然气压气站、注气站定为
TCCES 2-2017:市域快速轨道交通设计规范.pdf五级站场。 集气、输气工程中任何生产规模的集气站、计量站、输气站(压 气站除外)、清管站、配气站等定为五级站场。
4.0.1区域布置应根据石油大然气站场、相邻企业和设施的特点 及火灾危险性,结合地形与风向等因素,合理布置。 4.0.2石油天然气站场宜布置在城镇和居住区的全年最小频率 风向的上风侧。在山区、丘陵地区建设站场,宜避开窝风地段。 4.0.3油品、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凝液站场的生产区沿江河岸布 置时,宜位于邻近江河的城镇、重要桥梁、大型锚地、船厂等重要建 筑物或构筑物的下游。
4.0.4石油天然气站场与周围居住区、相邻厂矿企业、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