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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最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pdf简介:
《2005年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全称为《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是2005年修订并发布的国家标准。这个规范是关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一部重要标准,它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基本要求、一般规定、验收程序、验收方法和验收结果的处理等内容。
该规范主要涵盖了建筑工程的结构、装饰装修、屋面、给排水、电气、暖通、电梯、消防、节能等多个方面,对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工程实体质量,如混凝土结构的强度、钢筋连接、防水处理、管线敷设等,都设定了明确的质量验收标准和检验方法。
它对于规范施工行为,保证工程质量,预防工程质量事故,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同时,也是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部门、业主等各方在施工质量验收过程中的重要参考依据。
2005最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pdf部分内容预览:
建标2001]15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1年7月20日
第一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与质量验收标准强制性条文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方案.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本标准
1.0.厂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官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 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 1.0.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 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 范编制的统一准则。 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 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 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0.2建筑工程质量
.0.2建筑工程质量quality of buildingengineering
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 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 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 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siteacceptance
siteacceptance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 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inspectionlot
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 验体。
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 确定每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 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第一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与质量验收标准强制性条文
samplinginspection
勺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目 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ampling scheme
samplingscheme
2.0.13计数检验countinginspection 在抽样的样本中记录每一个体有某种属性或计算每一个体中的缺陷数目的检查方 法。 2.0.14计量检验quantitativeinspection 在抽样检验的样本中对每一个体测量其某个定量特性的检查方法。 2.0.15观感质量qualityofappearance 通过观察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2.0.16返修repair 对工程不符合标准规定的部位采取整修等措施。 2.0.17返工rework 对不合格的工程部位采取的重新制作、重新施工等措施。
counting inspection
3.0.1施工现场质量官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木标准,健全的质量官理体系、施工质重 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可按本标准附录A的要求进行检查记录。
1.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 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 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3.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 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 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第一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与质量验收标准强制性条文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3.0.4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根据检验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进行选择: 1.计量、计数或计量计数等抽样方案。 2.一次、二次或多次抽样方案。 3.根据生产连续性和生产控制稳定性情况,尚可采用调整型抽样方案。 4.对重要的检验项目当可采用简易快速的检验方法时可选用全数检验方案。 5.经实践检验有效的抽样方案。 3.0.5在制定检验批的抽样方案时对生产方风险或错判概率α和使用方风险或漏判
1.计量、计数或计量计数等抽样方案。 2.一次、二次或多次抽样方案。 3.根据生产连续性和生产控制稳定性情况,尚可采用调整型抽样方案。 4.对重要的检验项目当可采用简易快速的检验方法时可选用全数检验方案。 5.经实践检验有效的抽样方案。
1.主控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α和β均不宜超过5%。 2.一般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α不宜超过5%3不宜超过10%。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4.0.1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 检验批。
4.0.3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 2.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 别筹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 4.0.4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 建筑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可按本标准附录B采用。 4.0.5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检验批组成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 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4.0.6室外工程可根据专业类别和工程规模划分单位(子单位)工程。 室外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可按本标准附录C采用。
铝合金龙内天棚施工方案4.0.3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 2.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 别筹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
第一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与质量验收标准强制性条文
5.0.1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
5.0.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
1.检验批质量验收可按本标准附录D进行。 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可按本标准附录E进行。 3.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按本标准附录F进行。 4.单位(子单位)江程质量验收质量控制资料核查闽2016-G-125 福建省静钻根植复合配筋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pdf,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 要功能抽查记录观感质量检查应按本标准附录G进行。
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 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 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5.0.7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来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 严禁验收。
第一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与质量验收标准强制性条文6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6.0.1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6.0.2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6.0.3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6.0.4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江程验收。6.0.5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应按本标准规定的程序检查评定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工程有关资料交总包单位。6.0.6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6.0.7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峻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附录A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A.0.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应由施工单位按表A.0.0填写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检查并做出检查结论。表A0.02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开工日期:工程名称施工许可证(开工证)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序号项目内容1现场质量管理制度2质量责任制3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4分包方资质与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5施工图审查情况·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