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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42246-2022 纳米技术 纳米材料遗传毒性试验方法指南.pdf简介:
GB/Z 42246-2022 是中国国家标准中的推荐性技术指导文件,其全称为《纳米技术 纳米材料遗传毒性试验方法指南》。这个标准主要针对纳米技术领域中的一个关键问题,即纳米材料可能对人体遗传物质(如DNA)产生的潜在遗传毒性效应。该指南提供了一套系统、科学的试验方法和程序,用于评估纳米材料在遗传毒性方面的风险。
这个指南可能包括了各种遗传毒性测试方法,如基因突变试验、染色体畸变试验、DNA损伤检测、基因表达分析等,以检测纳米材料是否能引起基因水平的改变,从而可能导致遗传异常。它还可能涵盖了实验设计、样本处理、数据解析和结果评价等方面的内容,以确保试验的严谨性和有效性。
通过遵循这个指南,科研人员和行业从业者可以更准确地评估纳米材料对遗传物质的影响,为纳米技术的安全应用提供科学依据,同时也为政策制定者提供了评估纳米技术潜在风险的工具。
GB/Z 42246-2022 纳米技术 纳米材料遗传毒性试验方法指南.pdf部分内容预览: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缩略语·… 纳米材料遗传毒性试验方法的选择 5.1纳米材料遗传毒性作用机制 5.2样品制备和表征 5.3试验方法选择策略
5.1纳米材料遗传毒性作用机制· 5.2样品制备和表征 ··:· 5.3试验方法选择策略 ............................ 附录A(资料性)纳米材料体外遗传毒性试验的适用性 ·.· 附录B(资料性)纳米材料体内遗传毒性试验的适用性 附录C(规范性)纳米材料遗传毒性试验优化组合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科学院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纳米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79)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国家纳米科学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文海若、陈亮、邵安良、徐丽明、吴晓春。
JB/T 13520-2018 气动摩擦片浮动式离合器.pdf纳米技术纳米材料遗传毒性 试验方法指南
纳米技术纳米材料遗传毒性
本文件提供了纳米材料遗传毒性作用机制、样品制备和表征以及体外和体内试验方法选择策略。 本文件适用于纳米材料、含纳米材料的药物(纳米药物)及医疗器械产品的潜在遗传毒性评价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16886.3一2019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3部分:遗传毒性、致癌性和生殖毒性试验 GB/T16886.12一2017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12部分:样品制备与参照材料 GB/T30544.4一2019纳米科技术语第4部分:纳米结构材料 GB/T32269一2015纳米科技纳米物体的术语和定义纳米颗粒、纳米纤维和纳米片 GB/T39261纳米技术纳米材料毒理学评价前理化性质表征指南 GB/T41316一2022分散体系稳定性表征指导原则
GB/T16886.3—2019、GB/T16886.12—2017、GB/T 30544.4—2019、GB/T 32269—2015 和 GB/T41316一202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遗传毒性试验genotoxicitytest 采用哺乳动物细胞或非哺乳动物细胞、细菌、酵母菌、真菌或整体动物测定试验样品是否会引起基 因突变、染色体结构畸变以及其他DNA或基因变化的试验。 [来源:GB/T16886.3—2019,3.3] 3.2 纳米材料nanomaterial 任一外部维度、内部或表面结构处于纳米尺度的材料。 注:本通用术语包括纳米物体和纳米结构材料。 [来源:GB/T30544.4—2019,2.3] 3.3 沉降sedimentation 由于分散相密度高于连续相密度产生的分散相的向下移动沉淀(分离)的现象。 注:如果液态分散相(乳浊液)的密度大于连续相的密度,液滴会沉降,如油包水乳剂。 [来源:GB/T41316—2022,3.13,有修改]
GB/Z42246—2022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3R: 替代、减少和优化(replacement,reduction,refinement) CHO细胞:中国仓鼠卵巢细胞(Chinesehamsterovarycell) CHL细胞:中国仓鼠肺细胞(Chinesehamsterlungcell) CytoB: 细胞松弛素B(CytochalasinsB) DNA: 脱氧核糖核酸(deoxyribonucleicacid) MLA: 小鼠淋巴瘤试验(mouselymphomaassay) SBF: 模拟体液(simulatedbodyfluid)
纳米材料遗传毒性试验方法的选择
纳米材料遗传毒性作用机
纳米材料遗传毒性可能的作用机制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未进入细胞核,通过诱导大量活性氧 或炎症因子的生成间接导致遗传物质损伤;二是通过扩散、穿越核孔复合体和在细胞有丝分裂或减数分 裂过程中被核膜包裹三种途径进入细胞核,直接作用于DNA导致遗传物质损伤。
不同来源的纳米材料的理化性质和稳定性往往差异较大。体相材料尺寸减小到纳米尺度后,其在 生物体内的分布、蓄积及代谢动力学等特征可能会发生显著改变。纳米材料的毒性与其粒径、表面修饰 和表面电荷等理化性质密切相关[26]33]。纳米材料在理化性质上的微小差别可能直接导致其安全性和 毒性靶器官的不同。因此安全性评价需要强调对纳米材料的理化性质进行充分表征。 拟评价的医用纳米材料的生产工艺及产品质量宜与临床试验用样品或上市后样品基本一致。对不 同产品进行评价时遵循“具体案例具体分析”的原则
5.2.2试验样品制备方法
5.2.2.1试验样品制备的总体原则是最大程度模拟试验样品与人体实际接触的方式。分散介质可能影 响纳米材料的尺寸,从而影响试验样品的沉降、团聚、细胞暴露、细胞毒性、剂量选择和遗传毒性试验结 果。单纯的纳米材料试验样品,需充分考虑其在分散介质中的分散性,选择合适的介质,确保分散均匀, 减少团聚[1。 5.2.2.2含纳米材料的医疗器械(含纳米材料的基质类固体产品)按照GB/T16886.3一2019和 GB/T16886.12一2017,或根据含纳米材料产品预期临床使用的微环境和纳米材料的释放特征选择合 适的浸提介质。具体如下: a)在通常情况下,含纳米材料固体产品的表面积/质量和浸提液体积之比(以平方厘米每毫升
5.2.3.1开展遗传毒性试验之前,按照GB/T39261并参考纳米材料产品安全性系列文件第63号《物 理化学参数:与纳米材料监管相关的测量和方法》1"等纳米材料表征的相关标准检测纳米材料的理化 性质(包括粒径、形状、长径比、粒径分布、团聚及沉降状态、结晶度、表面积、分散性、纯度及稳定性等)。 相同组分的纳米材料,如果理化性质不同,其潜在的遗传毒性风险可能不同,宜单独进行评价。 5.2.3.2试验样品为可溶性纳米材料时,参考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人用药物遗传毒性试验和 结果分析指导原则》ICHS2(R1)进行常规的遗传毒性评价。因制备受试液的介质,特别是生物介质 及温度等试验条件可能对纳米材料的理化性质及稳定性产生影响,宜对试验体系中的可溶性纳来材料 进行全面的表征。 5.2.3.3为保证纳米材料在体外试验系统中的生物和物理环境状态与体内应用时的微环境状态有可比 性,宜使用现有的方法对给药处理前和给药处理结束后的体内外评价系统中的纳米材料进行必要表征
纳米材料的遗传毒性试验目的是评价人体接触纳米材料的潜在遗传毒性风险。为全面考察试验样 品的潜在遗传毒性风险,通常需开展一系列机制上互相补充的试验(即标准试验组合)来进行综合性评 价,且标准试验组合的选择宜针对不同的遗传毒性终点。遗传毒性试验方法根据试验系统不同可分 为体外和体内试验;主要的遗传毒性评价终点包括基因突变、DNA损伤和染色体损伤。考虑到动物实 验替代、减少和优化的3R原则,当含纳米材料的试验样品需要进行遗传毒性评价时,优先开展体外遗 传毒性试验。体内研究通常在体外研究基础上开展,并以靶器官相关毒性研究为前提。
5.3.2体外遗传毒性试验方法的适用性
不针对纳米材料,不同的体外遗传毒性试验评价方法的适用性分析见附录A,具体包括细菌试验体 系和细胞试验体系
5.3.2.2细菌试验体系
纳米材料不易与细菌的遗传物质充分接触,因此传统的细菌回复突变试验体系存在一些局限 外,部分纳米材料(如纳米银及其释放的银离子等)具有一定的抑菌作用。因此,采用细菌回复突
全生命周期BIM和工厂化建造.pdfGB/Z42246—2022
验评价纳米材料的致突变风险可能得到假阴性结果。在采用细菌试验体系时,宜提供研究所用试验条 件下细菌对该纳米材料的摄取、纳米材料的分散情况及是否具有抑菌作用的相关数据。
5.3.2.3细胞试验体系
宜使用可摄取纳米材料、遗传物质稳定的细胞系开展体外研究,如CHO细胞、CHL细胞等。此 外,使用人抑癌基因(p53)功能完整的细胞系[如人淋巴母细胞(TK6)开展试验,可减少假阴性结果。 细胞对纳米材料的摄取能力是解释试验结果的关键因素。在开展体外遗传毒性试验时,宜同时对 细胞摄取能力进行分析(参考纳米材料产品安全性系列文件第36号《合成纳米材料安全性测试样品制 备和剂量测定指南》),如哺乳动物细胞对某种纳米材料摄取能力有限,从直接遗传毒性的角度可认 为该纳米材料对哺乳动物细胞的遗传毒性风险较低。 对于体外染色体畸变试验和体外微核试验,宜根据细胞增殖和细胞毒性试验结果选择最高试验样 品处理浓度。最高浓度所产生的细胞毒性宜控制在50%左右。通过相对群体倍增数(relative populationdoubling,RPD)和/或相对细胞增长数(relativeincreaseincellcount,RICC)来评估哺乳动 物细胞的细胞毒性;对培养的人外周血淋巴细胞,可通过有丝分裂指数(mitoticindex,MI)的降低来反 映细胞毒性。某些情况下(如试验样品细胞毒性较大)可考虑增加浓度组并采用大于标准范围(√10倍) 的浓度间隔,测试浓度范围宜包括无毒性或低毒性、中等毒性至约50%细胞毒性的浓度。必要时,可进 行重复试验以保证获得较好的量效关系。 因纳米材料进人细胞发挥作用的时间较久,体外染色体畸变试验和体外微核试验中试验样品处理 时间宜包括短期处理组(3h~6h)和长期处理组(染色体畸变试验为1.5个细胞倍增时间,微核试验为 2个细胞倍增时间),长期处理宜不低于24h,以保证纳米材料与遗传物质(直接或间接)充分地接触。 胞质分裂阻断法微核试验中,添加CytoB可能干扰细胞骨架的形成,从而影响细胞对纳米材料的 内吞作用。CytoB的给药方法可采用后处理(细胞与试验样品处理一段时间后,更换含CytoB的培养 基)或延迟的共同处理(细胞与试验样品处理一段时间后,更换同时含试验样品与CytoB的培养基)的 方法,从而保证纳米材料与细胞培养系统在无CytoB的情况下充分暴露。
针对纳米材料,不同体内遗传毒性试验的适用性分析见附录B,具体宜考虑取样组织和给药方式
GB/T 51063-2014标准下载5.3.3.2取样组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