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50528-2018 烧结砖瓦工厂节能设计标准及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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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50528-2018 烧结砖瓦工厂节能设计标准及条文说明.pdf简介:

GB/T 50528-2018《烧结砖瓦工厂节能设计标准》是中国标准的一项,它是针对烧结砖瓦工厂的节能设计制定的规范。该标准的目的是为了促进烧结砖瓦行业的节能减排,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实现绿色、可持续的生产方式。

该标准包括了烧结砖瓦工厂的总体设计、工艺流程、设备选型、能效指标、节能措施、能源管理等多个方面的内容。具体条文说明可能涉及以下方面:

1. 能源审计:对工厂的能源使用进行全面的评估,找出能源浪费点和节能潜力。 2. 能源效率要求:规定了砖瓦厂各类设备的能效标准,如窑炉、烘干设备、运输设备等,要求新建设或改造的工厂必须达到这些标准。 3. 节能技术应用:倡导使用节能技术,如热风循环、余热回收、清洁能源替代等,减少能源消耗。 4. 节能材料和设备:鼓励使用节能材料和高效设备,降低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 5. 能源管理:要求工厂建立健全的能源管理体系,实施能源使用的监测和控制。

总的来说,GB/T 50528-2018是烧结砖瓦工厂在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必须遵循的节能规范,旨在推动行业绿色发展,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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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8年9月11日

本标准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年工程建设 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5]274号)文件的要 求,由西安墙体材料研究设计院和中城建第六工程局集团有限公 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修订完成的。 本标准修订过程中,*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 总结了不同地区烧结砖瓦工厂节能技术设计应用方面的经验,研 究分析了我国烧结砖瓦工厂的现状和发展,参考有关国内外先进 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最 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6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总图与建筑节能 工艺节能、电力系统节能、辅助设施节能、能源计量。 本次修订主要内容包括: 1.删除了第二章“术语”; 2.增加产品方案设计应满足节能要求的内容; 3.能耗设计指标直接与现行国家标准对接: 4.干燥室和焙烧窑围护结构的节能要求,用外表面温度指标 取代传热系数指标; 5.提高了热工系统的热效率、窑炉表面热损失等指标; 6.补充完善相关内容和规定。 本标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标 准定额总站负责日常管理,由西安墙体材料研究设计院负责具体 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 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西安墙体材料研究设计院(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6号;****:710061)。

GB/T 41454-2022标准下载本标准主*单位、参*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单位:西安墙体材料研究设计院 中城建第六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参*单位:功力机器有限公司 山东矿机迈科建材机械有限公司 中建材(洛阳)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规划研究院 江苏万融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西安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肖慧李惠娴李寿德张磊路关生 程华施敬林王立群王科颖燕来 杨璞唐宝权周丽红程雪丽陈东 王聪王汝成索也兵 1 高玲赵世武 张亚楠 林玲 侯建辉 1 刘蓉高华 肖雪华张凤林董东刚 主要审查人:同继锋曾学敏薛群虎陶有生谢积绪 姬广庆李玉玲陈恩清白战英

能源,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烧结砖瓦工厂节能设计。 1.0.3烧结砖瓦工厂节能设计应符合国家和区域产业*策,新 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应采用国家*策鼓励的工艺技术和节能装备。 1.0.4烧结砖瓦工厂节能设计应贯穿于烧结砖瓦工厂设计全 过程。 1.0.5烧结砖瓦工厂节能设计不应采用自然干燥工艺,十燥和窑 炉设备应符合节能要求。 1.0.6烧结砖瓦工厂节能设计应合理利用资源和能源,宜采用固 体废弃物替代或部分替代原料和燃料。 1.0.7烧结砖瓦工厂建筑节能设计和热工材料选择,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1.0.8烧结砖瓦工厂节能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 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1烧结砖瓦工厂的厂址选择应根据区域规划要求,以及 态环境、资源、能源、交通、市*设施等因素综合确定,并应 丁持续发展的原则

2.1.2总图设计应充分利用地形,合理组织生产工艺流程和布

2.1.3总图设计应包括资源、能源利用系统设计和余热利用系统

范》GB50187的有关规定。

2.2.1建筑气候分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

2.2.1建筑气候分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 范》GB50176的有关规定

建筑气候分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 B50176的有关规定。 建筑节能设计分类应满足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功能特征和 要求,并应符合表2.2.2的要求

节能要求,并应符合表2.2.2的要求

表2.2.2建筑节能设计分类

2.2.3A类建筑节能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 设计标准》GB50189的有关规定

能设计标准》GB50189中乙类建筑节能设计的有关规定外 部分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中甲类建筑 关规定。

2.2.8在满足工艺要求的前提下,严寒和寒冷地区生产建筑

系数不应大于0.25,辅助生产建筑体形系数不应大于0.50。

建筑节能设计统一标准》GB51245的有关规定

3.1.1新建、改建和扩建烧结砖瓦工厂节能设计的单位产品能

1.1 新建、改建和护建烷结砖瓦工产节能设计的单位产品 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烧结墙体材料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 B30526的有关规定

3.1.2烧结砖瓦工厂节能设计产品方案应满足生产节能和产品

设备的能效指标应符合有关技术要求。转速、负荷频繁变化的设 备宜采用变频调速等节能装置

3.1.5工艺布置应遵循优化生产工艺和优化物流的原则,并应兼 顾各专业的节能要求

1.5工艺布置应遵循优化生产工艺和优化物流的原则,并

3.2.1原料制备工艺应根据原料性能和产品要求确定。 3.2.2厂区物料储存设施应根据原料性能、物料消耗量、物料储 存期等因素综合确定。物料宜采用堆棚储存,有逸出粉尘、散发异 味的原料应封闭储存。

3.3.2干燥室热源应利用焙烧窑炉余热,余热热量不足时可采用 热风炉等其他热源

3.3.2干燥室热源应利用焙烧窑炉余热,余热热量不足时可采用

3.3.3干燥室墙和顶应设保温层,表面与环境温差不应大于

3.3.6干燥室应设置温度、湿度自动监控系统。

3.4.2焙烧窑炉宜采用平顶隧道窑,窑炉结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 业标准《砖瓦焙烧窑炉》JC982的有关规定。 3.4.3培烧窑炉窑体热损失在热平衡支出项比例应小于6%,窑顶 表面与环境温差不应大于20℃,窑墙表面与环境温差不应大于15℃。 3.4.4热风管路保温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设备及管道 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50264的有关规定。管路保温层外表面与 环境温差不应大于10C,热风温度降不应大于0.5℃/m。 3.4.5风机应选用节能风机。风机风量应结合系统特性和漏风 系数计算,风量与风压皆宜预留10%的储备。 3.4.6焙烧窑炉排出烟气温度宜小于130C,制品出窑温度宜小 于45C。 3.47培烧空炉保温材料选型应兼顾防火要求

3.4.4热风管路保温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设备及管道

3.4.7焙烧窑炉保温材料选型应兼顾防火要求。

烧结砖瓦工厂节能设计应同步设计余热利用系统,应设置

3.5.2余热利用系统不应影响砖瓦生产线正常运行,不应降低生

3.5.2余热利用系统不应影响砖瓦生产线正常运行,不应降

4.1.4变压器的容量、台数、负荷率应根据负荷性质、用电 因素综合确定

4.1.4变压器的容量、台数、负荷率应根据负荷性质、

4.1.5无功补偿宜采用高压补偿与低压补偿相结合、集中

就地补偿相结合的方式。工厂用电侧最大负荷时的功率因数不应 低于0.92

4.1.6供配电系统应采取措施抑制谐波,谐波限值应符合

4.2.1有调速要求的交流电动机驱动装置应采用变频调速装 置。 4.2.2当22kV·A以上的用电设备采用降压启动时,宜采用变 频装置

照明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和《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统一标准》GB51245的有关规定。 厂区照明设计应根据工作场所条件,采用不同种类的高效

4.3.3厂区道路照明应设置节能自控装置,宜采用太阳能、风能 等新能源技术

悬挑防护棚施工方案15.2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5.2.1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 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民用建筑供暖通风 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376和《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统一标准》 GB51245的有关规定

1热水集中供暖系统设计宜利用窑炉余热: 2严寒地区的生产车间应设置供暖系统,室内设计温度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和《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统一标准》GB51245的有关规定。

碧桂园看房通道施工组织设计(40P).doc6.0.1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 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的有关规定。 6.0.2生产线能源计量装置应满足子系统单独计量要求。 6.0.3生产线能源计量装置应具备自动记录和统计功能。 6.0.4集中供暖系统热量表应按企业能源管理要求配备。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 《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050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 《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统一标准》GB51245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50264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37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14549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 《节水型产品通用技术条件》GB/T18870 《烧结墙体材料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30526 《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 《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 《砖瓦焙烧窑炉》JC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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