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613-2013 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规程(清晰无水印,附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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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水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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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实施意见与效果分析 ··············· 时录A水资源保护规划报告编制提纲 对录B水资源保护规划主要控制指标

1.0.1为规范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的工作内容、深度要习 术方法,统一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技术要求,保证水资源 规划编制的水平和质量,制定本标准

CHT-1001-2005标准下载域的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资源保护规划的编制。中小河流以万 湖泊(水库)的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可参照执行

0.3水资源保护规划的编制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术 家经济社会发展、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遵循水资源可 续利用和保障水生态系统良性循环,水质、水量、水生态并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等原则

1.0.4水资源保护规划应与国家及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划、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各流域综 划等相适应,与相关部门的发展规划和专业规划相协调,合 定规划目标,处理好水资源开发利用与水资源保护的关系,

1.0.5水资源保护规划应确定规划基准年和规划水平年,规划

1.0.6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应运用新理论、新方法、新

1.0.7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的主要任务应符合下列要求:

辖市)水功能区划的调整方案,并按水功能区管理规定报批。 3对规划范围内尚未划定水功能区的地表水域和地下水区 域,应根据水功能区划分技术标准开展水功能区划分工作,并按 水功能区管理规定报批。 4水资源保护规划应针对流域或区域特点、水资源保护存 在的主要问题,明确规划指导思想和原则、规划目标。在水功能 区划的基础上,坚持水质保护、生态水量保障、水生态系统保护 与修复并重,统筹考虑地表水地下水保护、点源面源污染治理, 明确保护重点,提出规划总体布局和各类保护措施技术方案,建 立水资源保护与河湖健康保障的工程和非工程措施体系。 5核定水域纳污能力,制定污染物人河量控制方案,提出 规划水平年分阶段污染物人河量控制方案。 6根据规划总体布局,具体制定人河排污口布局与整治、 面源及内源污染控制与治理、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地下水资 源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措施方案。 7根据水资源保护管理需求,具体制定水资源保护监测和 综合管理方案。 8估算规划实施所需投资,提出规划实施意见,分析规划 实施效果。 9水资源保护规划报告编写提纲宜符合附录A的规定。

1.0.8本标准的引用标准主要有以下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 《水域纳污能力计算规程》(GB/T25173) 《水功能区划分标准》(GB/T50594) 《水环境监测规范》(SL219) 《地表水资源质量评价技术规程》(SL395) 《河湖生态需水评估导则》(试行)(SL/Z479) 《地下水超采区评价导则》(SL286)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 《水域纳污能力计算规程》(GB/T25173) 《水功能区划分标准》(GB/T50594) 《水环境监测规范》(SL219) 《地表水资源质量评价技术规程》(SL395) 《河湖生态需水评估导则》(试行)(SL/Z479) 《地下水超采区评价导则》(SL286)

《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SL532) 《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投资概估算编制规程》(SL359)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164)

1.0.9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 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9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

2.0.1水资源保护waterresourcesprotection

为维护江河湖库及地下水体的水质、水量、水生态的功能要 求与资源属性,防止水源枯竭、水体污染和水生态系统恶化所采 取的技术、经济、法律、行政等措施的总和。

2.0.2饮用水水源地

根据水功能区水质管理目标和纳污能力,结合现状污染物 量及其治理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拟定的规划水平年的 能区允许排入的某种污染物的总量

水生生物群落与水环境构成的生态系统,它可分为淡水生态 系统和海洋生态系统,其中淡水生态系统是指一定淡水域内所有 生物与该水环境相互作用,并通过物质流和能量流共同构成的具 有一定结构与功能的统一体

为维持河流基本形态和生态功能,防止河道断流,避 可流水生态系统功能遭受无法恢复的破坏的河道内最 流量。

为维持河流基本形态和生态功能,防止河道断流,避免 河流水生态系统功能遭受无法恢复的破坏的河道内最小 流量。 2.0.6敏感生态需水thesensitiveecologicalwaterdemand 维持河湖生态敏感区正常生态功能的需水量及其需水过程; 在多沙河流,一般需同时考虑输沙水量。

2.0.6敏感生态需水thesensitiveecologicalwater

维持河湖生态敏感区正常生态功能的需水量及其需水过程 多沙河流,一般需同时考虑输沙水量。

指污染底泥、水产养殖、流动污染线源及因水体富营禾 造成的藻类爆发等水域污染。

2.0.9水资源保护监测

为水资源保护与管理服务而实施的针对水质、水量、才 等要素的监测

3.1.1水资源保护规划应收集调查规划范围内自然环境、社会 环境、水资源、水生态、水功能区及水污染状况等方面的基础资 料和相关规划资料。同时,还应收集规划区域水资源保护监督管 理相关法规与制度、管理能力及水资源保护监测与能力建设等方 面的瓷料

料和实地监测进行。水环境现状资料可通过当地水利、环境保护 监测部门收集,部分资料可采用3S等技术和方法获取。资料不 足时应安排进行实地监测

资料的时效性应符合下列规

1 自然环境资料和水环境监测资料应为现状基准年的资料。 若不能满足要求,可采用近3年的资料。

3.1.4 应检查基本资料是否满足规划任务要求,明确资料来源

3.1.4 应检查基本资料是否满足规划任务要求,明确资料

检验基本资料的正确性及相互协调性和一致性,分析数据的合理 性、规律性。动态资料系列长度应满足规划工作的需要。若资料 不能满足规划要求,应进行补充监测和调查。

3.2.1现状评价应包括水质现状评价、污染源和入河排污口评 价、面源和内源评价、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评价、生态需水满 足程度评价、水生态状况评价、地下水开发利用及污染脆弱性评 价、水资源保护监测与管理状况评价等

DB31/T 1324-2021 基于用户感知的5G网络质量测试方法.pdf水质现状资料应由具备国家或省级计量认证资质的监

机构提供,使用前应进行资料可靠性、代表性、合理性及完整性 分析。若不能满足规划需要,应按SL219的要求进行补充监测。 2地表水水质评价应符合GB3838和SL395的要求;地下 水评价应符合GB/T14848的要求。其中,地表水应按河流和湖 库两种水体类型分别进行评价,湖库除进行常规水质评价外,还 应进行营养状态评价。 3对已划分水功能区的水域,应根据水功能区水质管理目 标,按SL395的要求进行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 4对重点城市河段、省际边界河段、重要干支流河段和重 要(湖、库)饮用水水源地,应采用近5~10年实测水质资料, 进行水质变化趋势分析。

? 污染源评价应包括点污染源、面源污染源及内源污染源 评价。在点污染源影响突出的河段或湖库,应以点污染源评价 为主。 2对排人水体的污染负荷,应采用等标污染负荷及等标污 染负荷比评价。应统计排入水体的污染负荷量,确定重点控制的 污染物,分析污染控制的重点区域和污染控制的重点行业。 3人河(湖、库)污染物量评价应以人河排污口监测资料 为依据。资料若不能满足评价要求,应按SL219的要求进行补 充监测。 4人河(湖、库)污染物量的评价中,不同污染类型的入 河排污口应采用相应的评价标准进行评价。 5面源污染的评价应重点分析面源污染的主要来源,分析 其对水污染的贡献率。 6内源污染的评价应在底泥、水产养殖、流动源等污染源 调查基础上进行。底泥应按照GB15618的要求确定评价项目, 水产养殖等污染可按照GB3838的要求确定评价项目。

水源地水质安全评价依据饮用水的功能特征,将(

3838中项目分为一般污染项目、非一般污染项目、营养化状况 三类指标分别进行评价。 2对一般污染物(氨氮、化学需氧量为必评项目),对应 GB3838中的I类、Ⅱ类、Ⅲ类、V类、V类及劣V类水质标 准,将具体指标评价结果换算为1级、2级、3级、4级、5级水 质指数,并采用最差5项进行算术平均计算评价指数。 3对非一般污染项目,按单因子法进行评价,分别对应 GB3838、GB/T14848中的I类、Ⅱ类、Ⅲ类、IⅣ类、V类及 劣V类水质标准,将具体指标评价结果换算为1级、2级、3级、 4级、5级水质指数。 4对于湖泊和水库型水源地,还应根据SL395开展营养状 态评价,将营养状态分级换算为1级、2级、3级、4级、5级水 质指数。 5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最终评价指数为上述3类指标评 价的最高(最差)指数。水质指数为4级、5级的水源地为水质 不合格水源地,相应的水源地供水量为水质不合格供水量

1 生态基流满足程度可用年内河道实测日均流量大于或等 于生态基流目标的天数或次数比例表征。 2敏感生态需水满足程度可用敏感期内实际流人生态敏感 区的平均水量Q平均与敏感生态需水量Q生态之比表征。 3.2.6水生态状况评价应根据水生态类型、功能、保护对象, 对河湖生态需水满足状况、水环境状况、河湖生境及水生生物状 况、水域景观维护状况等进行评价

1地下水开发利用评价应根据其现状实际开采量、现状超 采量及超采区面积、地下水位平均埋深、地下水水质和污染状 况、浅层地下水污染的脆弱性、与地下水相关的生态和环境问题 等进行综合评价和分析DBJT45∕T 029.1-2021 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指南 第1部分:一般规定,明确浅层地下水及深层承压水保护存在

的问题。 2地下水超采状况评价应符合SL286的相关要求;地下水 水质评价应按GB/T14848对地下水水质进行分类;其他内容的 评价可参考国家及行业的有关标准。

2.8水资源保护监测现状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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