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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757-2012 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工程设计规划及条文说明.pdf简介:
GB50757-2012《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工程技术规范》是中国建设工业出版社出版的一份国家标准,该标准主要针对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包括污泥)的工程设计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指导。以下是该标准的一些主要内容和条文说明简介:
1. 适用范围:该标准适用于水泥窑企业对各类可稳定化、无害化的固体废物,如污泥进行协同处置的工程设计。它涵盖了从废物接收、预处理、入窑混合、熟化烧结等全过程的设计要求。
2. 设计原则:强调了环保、安全、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要求在设计中充分考虑废物的特性、环境影响、经济效益等因素。
3. 技术要求:明确了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技术参数,如废物的掺入比例、热值、稳定化效果等,以及设备选型、工艺流程设计、环保措施等方面的规定。
4. 环境保护:标准要求在设计中严格控制有害物质排放,如二噁英、重金属等,以防止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 安全防护:强调了操作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运行。
6. 条文说明:对标准中的关键术语、技术要求、设计方法和验收标准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和说明,便于设计、施工和验收人员理解和执行。
总的来说,GB50757-2012为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等固体废物提供了科学、合理的工程设计依据,推动了此类废物的资源化利用和环境保护。
GB50757-2012 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工程设计规划及条文说明.pdf部分内容预览:
现批准《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工程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 *号为GB50757一2012,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 6.2.1、6.4.1、6.5.6、7.1.1、8.1.1、8.3.2、9.0.2、10.0.1条为 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 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0年工程建 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0]43号)的要求 由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制完成 的。 本规范共分为10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设计原 则、总体设计、污泥接收和分析鉴别、预处理系统、协同处置系统 烟气净化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环境保护与职业安全卫生。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 释建筑小区项目钢筋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标准定额总站负责日常管理,天津水泥工业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各有关单位在执行本 规范过程中,请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 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至天津水泥工业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引河里北道1号,** **:300400),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单位、参*单位、参加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 查人: 主*单位: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参*单位:中国中材国际环境工程(北京)有限公司 参加单位:广州市越堡水泥有限公司 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水泥有限公司 拉法基瑞安水泥有限公司 北京金隅集团 主要起草人:胡芝娟李惠沈序辉董涛施敬林
隋明洁俞为民 主要审查人:曾学敏狄东仁凌伟煊毛志伟文柏鸣 杨学权李安平陆民宪辛美静孔德强 孙伟舰范晓虹李昌焕孙幸福吴涛
1 总 则 术 语 3 设计原则 4 总体设计
污水处理系统 10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17)
Wastewatertreatmentsystem
occupationalsafety&health (13 Explanation of wordingin this code ........... ·(14)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Addition:Explanation ofprovisions
occupationalsafety&health Explanation of wordingin this code + + + + . + + List ofquoted standards .... Addition:Explanation ofprovisions
1.0.1为规范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工程设计,使水泥窑协同处置 污泥工程实现污泥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目标,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对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工业污泥及河道排 淤污泥进行协同处置的新建、改建和扩建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 线工程的设计。
1.0.2本规范适用于对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工业污泥及河道排 淤污泥进行协同处置的新建、改建和扩建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 线工程的设计。 1.0.3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工程应采用成熟可靠的技术。 1.0.4: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工程规模的确定和工艺技术方案的 选择,应根据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城市总体规划、循环经济规划、环 境卫生专业规划、污泥产生量与特性、环境保护要求以及处置技术 的适用性等方面确定。 1.0.5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工程设计内容宜包括污泥运输系统, 进厂接收系统、分析鉴别系统、储存与输送系统、预处理系统、协同 处置系统、热能利用系统、烟气净化系统和污水处理系统等。 1.0.6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后,水泥熟料的产品质量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熟料》GB/T21372的有关规定。 1.0.7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工程的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4·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工程规模的确定和工艺技术方案的 选择,应根据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城市总体规划、循环经济规划、环 境卫生专业规划、污泥产生量与特性、环境保护要求以及处置技术 的适用性等方面确定。
进厂接收系统、分析鉴别系统、储存与输送系统、预处理系统、协同 处置系统、热能利用系统、烟气净化系统和污水处理系统等。 1.0.6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后,水泥熟料的产品质量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熟料》GB/T21372的有关规定。 1.0.7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工程的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0.1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
wastewatertreatmentplant
sewagesludgefrommunicipal
是指城镇污水处理厂在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半固态或固态 物质,不包括栅渣、浮渣和沉砂。
是指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泥。
2.0.3河道清淤污泥
是指河道清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
2.0.4污泥低位热值
industrialsludge
dredgesludge
lowheatvalueofsludge
是指污泥完全燃烧时,其燃烧产物中的水蒸气仍以气态存在 时产生的发热量
2.0.5烟气净化系统
是指对烟气进行净化处理所采用的各种处理设施组成的系 统
是指采用污泥热干化或机械、化学等方法提高污泥含固率,减 小污泥体积的过程
heatdryingofsludge
是指向污泥干化设备中输入热量,使污泥进一步去除水分,实 现污泥干燥的工艺过程
2.0.8恶臭气体处理
odortreatment
是指消除在污泥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对人体及环境有害的恶臭 气体的过程。
3.0.1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的规模、工艺及技术方案,应综合考 虑污泥产量与特性、处置成本、运输成本、当地法规要求、公众态 度、水泥熟料市场规模与消费者接受程度、处置方式是否切合环保 法规与趋势等因素后确定
3.0.2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工程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分析
选择预处理及协同处置工艺,并做好现有生产线和污泥处置之间 的衔接。
选择预处理及协同处置工艺,并做好现有生产线和污泥处置之
4.1.1污泥处置设施的建设,应以污泥量现状为主要依据确定近 期规模,并应留有对中期规划(5年~10年)的适应性空间。 4.1.2处置线数量和单条处置线规模应根据水泥厂规模、拟处置 污泥量、所选主机设备等因素确定,预处理线数量可设置2条或2 条以上。
4.1.3污泥处置设施的设计规模宜按表4.1.3的要求分类:
表4.1.3污泥处置能力的设计规模(t/d)
注:以含水率80%污泥计。
4.2.1厂址选择应综合考虑水泥厂处置污泥的服务区域、服务区 的污泥转运能力、运输距离、预留发展等因素。 4.2.2新建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生产线,厂址的选择及污泥预处 理车间的布局应符合本地区工业布局和建设发展规划的要求,并 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前期工作的成果进行。 4.2.3现有水泥生产线进行协同处置污泥的技术改造工程,预 处理车间的选址应根据交通运输、供电、供水、供热、防洪、防爆、 工程地质条件、企业协作条件、场地现有设施、污泥来源及储存 条件、协同处置衔接条件、预处理的环境保护等进行技术经济比 校后确宁
4.2.3现有水泥生产线进行协同处置污泥的技术改造工程,预
处理车间的选址应根据交通运输、供电、供水、供热、防洪、防爆、 工程地质条件、企业协作条件、场地现有设施、污泥来源及储存 条件、协同处置衔接条件、预处理的环境保护等进行技术经济比 较后确定。
4.3.1总平面布置应最大程度地减少污泥运输和处理过程中的
4.3.1总平面布置应最大程度地减少污泥运输和处理过程中的 恶臭、粉尘、噪声、污水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并应防止各设施间的 交叉污染
泥生产线的生产、运输、环境保护、职业卫生与劳动安全、职工生活 以及电力、通信、热力、给排水、污水处理、防洪和排涝等设施,经多 方案综合比较后确定。
4.4.1厂区道路应根据工厂规模、管线布置等因素合理确定,厂 区道路的设置应满足交通运输、消防及各种管线的铺设要求。 4.4.2厂区主要道路的行车路面宽度不宜小于6m,车行道宜设 环形道路。 4.4.3污泥预处理车间及储存接收设施处应设消防道路,道路的 宽度不应小于4m
4.4.3污泥预处理车间及储存接收设施处应设消防道路,道路的
5.1.1水泥窑宜处理性质相对稳定、量大的污泥。当每批污泥的 泥质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时,才应再进行大批量混合处理。 5.1.2.污泥的接收及输送过程应采取防渗漏、防溢出、防异味散 出的措施。
5.1.1水泥窑宜处理性质相对稳定、量大的污泥。当每批污泥的
5.2.1污泥运输应采用密闭车辆、密闭驳船等密封运输工具。 5.2.2水泥厂应设置进厂污泥计量设施,并宜与水泥生产线物料 计量设施共用。
5.2.3污泥接收设施应采用密封的构筑物或建筑物,并应配置与 车辆卸料联动的通风除臭、车辆冲洗系统
5.3.1水泥厂应对每批进厂污泥进行检测,并应配备对污泥特性 监测和分析的仪器设备。 5.3.2污泥分析鉴别应采取多点取样水电站施工组织设计,样品应有代表性,样品质 量不应小于1kg。
5.3.3污泥特性分析鉴别宜包括下
1 物理性质:含水率、容重、含砂率、黏性、粒度; 2工业分析:固定碳、灰分、挥发分、水分、灰熔点、低位热 值; 3化学成分分析; 4有害元素:重金属、硫、氯、钾、钠、磷。
5.3.4污泥分析检测方法宜执行国家现行标准《城市污水处理厂 污泥检验方法》CJ/T221中的有关规定。 5.3.5水泥窑接收污泥有害组分控制限值及检测周期宜满足表 5.3.5的规定。
JT∕T 645.3-2005 公路服务区生活污水再生利用 第3部分:处理系统操作管理要求5.3.4污泥分析检测方法宜执行国家现行标准《城市污水处理
表5.3.5干基污泥有害组分控制限值及检测周期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