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T 42292-2022 压水堆核电厂职业照射剂量评价.pdf简介:
GB/T 42292-2022 是由中国国家标准管理机构批准并发布的关于"压水堆核电厂职业照射剂量评价"的国家标准。该标准主要针对压水堆核电厂工作环境中,由于职业活动可能导致的辐射照射进行评估和管理。
压水堆核电厂是使用核反应堆产生的热能进行电力生产的设施,其中职业照射是工作人员面临的主要辐射风险之一。该标准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和方法,旨在确保工作人员的辐射防护,控制职业照射在安全限值内,遵循国际和国家的辐射防护原则,如国际辐射防护委员会(ICRP)的建议。
GB/T 42292-2022包括了职业照射的剂量监测、剂量评价、风险管理、培训教育、记录与报告等方面的要求,以及如何将辐射防护融入到核电厂的运营和管理中。它对于保障核电厂工作人员的健康,防止过度辐射,以及维护核能的安全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GB/T 42292-2022 压水堆核电厂职业照射剂量评价.pdf部分内容预览:
GB/T 42292—2022
个人有效剂量personaleffectivedose 个体所受的辐射剂量的一种表示,为人体各组织或器官的当量剂量乘以相应的组织权重因数后 的和。 注:单位为希[沃特](Sv)。 3.7 集体有效剂量 collectiveeffectivedose 对于一给定的辐射源受照群体所受的总有效剂量S。
式中: 群体分组i中成员的平均有效剂量: 该分组的成员数。 集体有效剂量还可用积分计算,见公式(2)。
.1 新建和在役的压水堆核电厂应依据辐射防护大纲的要求,明确其运行状态的职业照射剂量评价的
.1 新建和在役的压水堆核电厂应依据辐射防护大纲的要求,明确其运行状态的职业
方法、形式和内容。包括对源的特征、工作任务、工作频率、工作场所的放射性水平、受照射的人数、受照 射的可能性、工作持续时间和受照剂量大小的评估 4.2压水堆核电厂运行状态的职业照射剂量预评价,应以核电厂预期的辐射条件为基础。
4.3压水堆核电厂运行状态的职业照射剂量评价,应符合以下辐射防护原则和要求: a)实践的正当性; b)剂量限制和潜在照射危险限制; c)防护与安全最优化; d)剂量约束和潜在照射危险约束。 4.4压水堆核电厂设计阶段和运行阶段职业照射剂量评价应分别提出个人剂量、集体剂量的设计目标 和管理目标。 4.5压水堆核电厂营运单位应严格控制辐射照射,确保有关人员免受超过国家规定剂量限值的辐射照 射,确保辐射照射保持在合理、可行和尽可能低的水平。 4.6对于压水堆核电厂职业照射剂量评价,一定条件下可合理选择辐射防护相关量体系中相应的运行 实用量作为有效剂量和当量剂量的评估值,辐射防护剂量评价中使用的剂量学量体系见附录A。 4.7对于压水堆核电厂职业照射剂量评价,应预计正常照射的大小,并在可行的范围内估计潜在照射 发生的可能性与大小。正常照射评价时,应同时考虑潜在照射评价,针对潜在辐射风险发生可能性比较 大、后果比较严重的工作,从管理制度和技术手段上采取措施,预防潜在照射的发生或缓解潜在照射的 危害。
业照射剂量评价一般要习
5.1.1压水堆核电厂职业照射剂量评价应遵照辐射防护最优化原则,在设计阶段应明确得到相关核安 全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在计划照射下与辐射源相关年个人受照剂量约束。剂量约束不应超过国家有关 法规和标准规定的剂量限值。 5.1.2压水堆核电厂在设计阶段应遵照辐射防护最优化原则,通过最优化研究而提出工作人员年个人 受照剂量的设计目标。一般情况下,设计目标不应超过剂量约束。 5.1.3核电厂营运单位应遵照辐射防护最优化原则,在核电厂预期制定的管理方案和辐射防护最优化 设计研究成果基础上,提出通过运营管理和措施优化的手段管控工作人员的受照年剂量不会超过的管 理目标。一般情况下,个人剂量管理目标不应超过个人剂量设计目标。 5.1.4设定的个人剂量设计目标和制定的个人管理目标不应超过剂量限值,一般不应超过剂量约束。 个人剂量设计目标、剂量管理目标、剂量约束和剂量限值的关系见附录B。 5.1.5工作人员职业照射个人剂量的评估原则应符合GB18871中的相关规定。在评价是否满足剂量 限值、剂量约束、设计目标或管理目标时所采用的量是指在规定期间里内、外照射剂量之和,即规定 期间里所受外照射剂量与在同一期间内摄入放射性物质所致的待积剂量之和。工作人员职业照射个人 有效剂量E按公式(3)计算。 E=Hp(d)+e(g))j.ingXIjing+e(g)inhXIj.inh.……….(3) J 3 式中: Hp(d)一一该年内贯穿辐射照射所致的外照射个人剂量当量; e(g)ig一一同一期间内g年龄组食入单位摄人量放射性核素j所致的待积有效剂量; I)inu一同一期间内食入的放射性核素j摄入量; 同期间中年龄组股上单会授上目业社性校事:新致教生租有部刻口
E≤Hp(d)+≥e(g)jingX Ijing +≥e(g)jinhX Ij,inh 式中: Hp(d)一一该年内贯穿辐射照射所致的外照射个人剂量当量; e(g)inug一一同一期间内g年龄组食人单位摄入量放射性核素j所致的待积有效剂量; I )ing 一一同一期间内食入的放射性核素摄入量; e(g).ib一同一期间内g年龄组吸入单位摄人量放射性核素j所致的待积有效剂量;
GB/T 42292—2022
)inh 同一期间内吸入放射性核素的摄入量。 5.1.6针对外照射所致的个人有效剂量,可合理选择能够直接计算和测量的运行实用量作为有效剂量 的评估值。 a)对于强贯穿辐射的外照射,应选用个人剂量当量Hp(10)或周围剂量当量H*(10)对个人有效 剂量进行评估。 b)对于弱贯穿辐射的外照射,应选用个人剂量当量Hp(0.07)或定向剂量当量H'(0.07,Ω2),并 通过应用皮肤组织权重因数转换,对个人有效剂量进行评估。 c)对于弱贯穿辐射对有效剂量贡献小于10%的强、弱贯穿辐射混合的外照射,应选用个人剂量 当量Hp(10)或周围剂量当量H“(10)对个人有效剂量进行评估;对于弱贯穿辐射对有效剂量 贡献大于10%的强、弱贯穿辐射混合的外照射,应选用个人剂量当量Hp(10)或周围剂量当量 H*(10),以及个人剂量当量Hp(0.07)或定向剂量当量H'(0.07,Ω)通过应用皮肤组织权重 因数转换加权后,一同对个人有效剂量进行评估。 5.1.7针对某些特定的工作任务,除了评估外照射所致的个人有效剂量外,还应对人员的组织或器官 当量剂量进行评估(如眼晶体、性腺、皮肤或肢端受到的局部照射)。可合理选择能够直接计算和测量的 运行实用量作为组织或器官当量剂量的评估值。 a)对于强贯穿辐射的外照射或强、弱贯穿辐射混合的外照射,应选用个人剂量当量Hp(10)或周 围剂量当量H*(10)代表深层器官的当量剂量的估计值。 b)对于常规外照射,应选用个人剂量当量Hp(0.07)或定向剂量当量H'(0.07,Ω2)代表皮肤或肢 端受到局部照射的当量剂量的估计值,选用个人剂量当量Hp(3)或定向剂量当量H'(3,Ω2)代 表眼晶体的当量剂量的估计值。一般情况,根据现场辐射场特征,可选用面部个人剂量当量 Hp(0.07)评估眼晶体所受到的剂量,或通过预先对作业现场的辐射情况调查,建立个人剂量 当量Hp(3)和Hp(0.07)[或定向剂量当量H'(3,Ω2)和H'(0.07,2)]与Hp(10)[或周围剂量 当量H*(10)]的相关系数范围后,通过面部个人剂量当量H,(0.07)[或定向剂量当量H (0.07,2)或全身个人剂量当量H(10)[或周围剂量当量H*(10)]评估眼晶体所受到的 剂量。 5.1.8针对内照射所致的个人待积剂量DB12/T 513-2014标准下载,可根据直接测量或间接测量,同时利用描述放射性核素在人 体内行为的生物动力学模型计算出放射性核素的摄人量和所产生的待积当量剂量以及待积有效剂量。 通过测量评估内照射所致待积剂量的常规流程见附录C。内照射所致的个人待积剂量可按照 GB/T16148和(或)GBZ129相关规定进行估算。 5.1.9职业照射剂量评价中应对使个人剂量明显增加(如十年大修增加的任务或某些特殊作业等),以 及预期或已经接近、达到或超过个人剂量管理目标、剂量设计目标、剂量约束和剂量限值的活动进行分 析和评估
切合理的措施使之达到最优。 5.2.4在运行阶段,核电厂营运单位应遵照辐射防护最优化原则,在充分考虑机组功率运行、换料大修 类型(年度大修、首次大修、五年大修及十年大修)和循环周期等情况下,合理制定集体剂量管理目标,并 对集体剂量管理目标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估。 5.2.5在运行阶段,应对职业照射有潜在贡献的所有主要工作进行分级管理,分级主要依据辐射风险 高低、预期的个人剂量和集体剂量。核电厂营运单位应对所有对职业照射起主要贡献的工作项(一般指 集体剂量超过0.001人·Sv的工作项)进行评估,并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使之达到最优, 5.2.6压水堆核电厂职业照射剂量评价中,集体剂量的统计应采用成熟合理的形式进行划分。压水堆 核电厂运行状态职业照射剂量评价中集体剂量统计的活动类别划分见附录D。 5.2.7职业照射集体剂量的评价中应明确计划外任务、非预期任务和全部特殊作业,以及首次大修、五 年大修和十年大修中所增加任务相关的剂量评估数据。 5.2.8应对使集体剂量明显增加(如十年大修中增加的任务或某些特殊作业等),以及超过集体剂量目 标的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估 5.2.9在进行降低个人剂量和(或)集体剂量的辐射防护优化实践中,应分析个人剂量与集体剂量间的 平衡,使两者均满足设计和管理要求,并保持在合理、可行和尽可能低的水平。 5.2.10通过正当实践,进行降低职业照射剂量辐射防护最优化活动的前提是不会恶化实践的整体后 果及增加未来实践活动的负担。 5.2.11对于压水堆核电厂的职业照射剂量评价,应给出年集体剂量分布比。年集体剂量分布比可参 考附录E的划分形式
职业照射剂量评价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