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T/JSIE 0001-2021 江苏省工程能力评价通用规范.pdf简介:
"江苏省工程能力评价通用规范"(T/JIE 0001-2021)是江苏省地方标准,它主要针对工程领域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评价提供了一套指导性标准。这个规范的全称可能包括"江苏省工程建设专业人员能力评价通用要求",它旨在对工程技术人员的技能、知识、经验和创新能力进行系统、客观、公正的评估,以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提升工程人员的专业素质,促进工程行业的健康发展。
这个规范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专业技能评价:包括理论知识、实践操作、问题解决能力等,确保技术人员具备完成工作的专业能力。 2. 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团队协作、沟通能力、创新能力、职业道德等,强调工程人员的全面素养。 3. 持续发展评价:关注技术人员的自我学习、适应新技术的能力,鼓励终身学习和专业发展。 4. 项目管理评价:对工程项目的规划、执行、控制和收尾等环节进行评价,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完成。
T/JIE 0001-2021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江苏省内的工程能力评价过程,提升工程行业整体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T/JSIE 0001-2021 江苏省工程能力评价通用规范.pdf部分内容预览:
江苏省工程师学会发布
I/JSIE0001—202
引言 III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授权与分级.. 申请条件... 考核与注册管理, 工程会员行为规范, 持续职业发展, 再注册管理. 10监督管理.. 附录A(规范性) 工程会员素质能力要求
I/JSIE0001—2021
GB/T 41057-2021标准下载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参考采用中国工程师联合体提出并归口的《工程能力评价通用规范》进行细化和补充。 本文件由江苏省工程师学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省工程师学会、南京工程师学会、无锡市工程师学会、江苏省地质学会、江 苏省环境科学学会、江苏省汽车工程学会、江苏省电机工程学会、江苏省水利学会、江苏省制冷学会、 江苏省仪器仪表学会、江苏省计算机学会、江苏省航空航天学会、江苏省金属学会、江苏省化学化工学 会、江苏省能源研究会、江苏省硅酸盐学会、江苏省土木建筑学会、江苏省纺织工程学会、江苏省安全 生产科学技术学会、江苏省照明学会、江苏省复合材料学会、江苏省分析测试协会、江苏省轻工协会、 江苏省人工智能学会、江苏省交通运输协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许钧、周亚杰、朱晓蓉、文钰、庞无瑕、李健、冯鹏、蔡宗雅、简栎洪、孔超 群、郑思雪、洪锦祥、胡震、曹磊、李丹阳、徐爱民、李群、张明、张建忠、陈熙源、陈兵、曾建江、 颜庭芬、陈立来、吴石亮、李斌、卢红标、李梅、匡蕾、肖勇强、崔益华、周明、王凤玲、张婷婷、汪 峰。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I/JSIE0001—202
为建立国际实质等效的工程能力评价体系,推动江苏省工程师国际互认,提高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化、 国际化水平,有效促进工程师持续专业发展,江苏省工程师学会(以下简称省工程师学会)负责统筹开 展工程能力建设的业务指导、评价服务、专题研究和决策咨询等工作。省工程师学会授权符合条件的学 会、协会、研究会、专委会(以下简称学会)承担具体的工程能力评价工作。获得授权的学会、协会、 研究会、专委会(以下简称获授权学会)可为其会员开展专业工程能力评价。会员经评价合格,可注册 成为获授权学会的工程会员。 为规范工程能力评价活动,特制定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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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程能力评价通用规范
本文件规定了江苏省开展工程能力评价所涉及的授权与分级、申请条件、考核与注册管理、工程会 员行为规范、持续职业发展、再注册管理、监督管理等相关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建设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石油化工、生物医药、交通运输工程、铁路工程、 水利工程、机械工程、轻工工程、纺织工程、冶金工程、煤炭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船舶与海洋 工程、农业机械工程、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林业工程、质量技术监督工程、生态环境工程、自然资源 工程、快递工程、智能交通工程、乡土人才、工业设计、农业技术、知识产权、标准化等工程技术领域。 其他工程技术领域可参照执行。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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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程师学会制定、发布工程能力评价工作的授权条件和管理要求。 全省工程领域相关学会可向省工程师学会提出承担工程能力评价工作的申请。经审查合格 师学会正式授权该学会开展工程能力评价工作
4.2.1工程会员级别由低到高依次为见习工程会员、专业工程会员、资深工程会员。 4.2.2申请人可根据申请条件申请相应级别的工程会员。 4.2.3见习和专业工程会员在满足高一级别的注册条件时,可申请晋级。 4.2.4对于工程技术领域取得突出成绩或在产业发展上做出杰出贡献的工程技术专家,获授权学会可 根据学会特点设置杰出工程师等荣誉称号。
4.3工程会员工程能力评价流程
工程会员工程能力评价流程,详见图1。
图1 工程会员工程能力评价流程图
5.1.2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或备案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成人在职学历证书),或国外 高校毕业(获教育部国外高校留学认可学校)
5.2.1 满足注册要求的专业工作经历宜在申请人取得相应教育经历后获得。 5.2.2见习工程会员本科毕业满1年,或专科毕业满3年,或中专毕业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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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奖。
申请人的素质能力应符合附录A的要求。
6.1.1获授权学会应根据工程技术领域的特点确定不同级别申请人的具体考核方式,包括材料审查、 笔试、面试,或其组合的方式。 6.1.2根据获授权学会的推荐,省工程师学会组建考官专家库。候任考官经培训、认定后纳入省工程 师学会专家库。
材料审查应至少由1名与申请人的工程技术领域相近的考官实施。 笔试应至少由1名与申请人的工程技术领域相近的考官对试卷进行判定。 面试应至少由3名考官组成考核组(其中至少2名考官与申请人的工程技术领域相近)对申 请人进行考核。 6.1.4需要开展笔试的,获授权学会应建立相应的题库。 6.1.5获授权学会应确定工程会员的合格准则,
6.2.1申请人应按照要求提交工程能力评价所需的申请材料。 6.2.2获授权学会应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认教育经历和专业工作经历等基本条件的符合性。 6.2.3对于初审不符合要求的,获授权学会应告知其结果,申请人可依结果给予补正。 6.2.4获授权学会应根据确定的考核方式,组织开展考核工作。 6.2.5获授权学会根据申请人的总体情况,按照合格准则进行综合审议,确定是否予以注册。对于不 予注册的申请人,获授权学会应告知其结果
3.1获授权学会对拟注册的申请人信息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将申请人 送省工程师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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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省工程师学会确认后给予统一的工程会员注册编号。
注册人姓名; 注册工程技术领域; 注册级别和注册编号; 批准日期和有效期。
在证书有效期内,工程会员每年应完成相关持续职业发展活动。 见习工程会员每年不少于15学时; 专业工程会员每年不少于30学时; 资深工程会员每年不少于4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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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职业发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参加相关工程技术领域的知识培训或考试; 参加相关工程技术领域的研讨会、技术考察等活动; 参与相关工程技术领域标准起草、课题研究等活动; 完成相关工程技术领域的专利授权、专业论文发表或书籍出版; 开展相关工程技术领域的专业授课或会议演讲; 开展相关工程技术领域的技术咨询等服务活动; 一其他与相关工程技术领域有关专业活动。 8.3省工程师学会或获授权学会每年应制定工程会员持续职业发展活动计划,并明确具体活动对应的 学时数。 8.4当省工程师学会或获授权学会有指定的持续职业发展活动时,工程会员应按要求完成。 8.5 工程会员参加省工程师学会或获授权学会以外组织的持续职业发展活动,获授权学会应合理认定 相应的学时数。 8.6 工程会员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持续职业发展活动的,获授权学会应制定相应预案。
9.1 工程会员应每5年进行再注册,在证书到期前3个月至证书有效期截止后12个月内, 会提出再注册申请,未再注册,证书失效。 9.2 工程会员再注册申请应满足以下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在注册期内遵守行为规范要求; 完成注册期内要求的持续职业发展活动; 如存在资格暂停、受到投诉等问题,应确保已妥善解决; 获授权学会的其他相关要求。 9.3对于符合再注册要求的,省工程师学会和获授权学会将给予再注册,证书有效期5年,自原证书 截止日期延续计算。 9.4对于不符合要求、不予再注册的,获授权学会应告知其结果。 9.5家 获得杰出工程师等荣誉称号的工程会员不需要再注册。
10.1.1省工程师学会对获授权学会开展的工程能力评价相关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对于存在问题的获 授权学会,省工程师学会根据问题严重程度要求其限期整改、暂停或撤销其授权资格。 10.1.2获授权学会应建立回避制度,确保申请受理、考核评价、注册等全过程的公正性。 10.1.3省工程师学会、获授权学会及相关工作人员对评价过程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 方泄露(法律有要求时除外),确保信息安全。 10.1.4获授权学会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工程会员证书暂停、恢复、注销、撤销信息,并将变动信息向省 工程师学会通报。
10.1.5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向省工程师学
10.2.1 省工程师学会和获授权学会应分别建立申诉、投诉机制,畅通意见反馈渠道。 10.2.2申请人对评价结果存有异议的,可向获授权学会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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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申请人对获授权学会在工程能力评价工作中违反程序和规则的,可向省工程师学会提出投诉。 10.2.4工程会员对获授权学会的不当管理行为,可向省工程师学会提出投诉。 10.2.5获授权学会、省工程师学会应及时受理并妥善处理相关申诉和投诉,保留相关处理手续和证据 并及时向申(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
附录A (规范性) 工程会员素质能力要求 见习工程会员应满足
DB11/T 880-2020 电动汽车充电站运营管理规范.pdfI/JSIE0001—202
表A.1见习工程会员素质能力要求
专业工程会员应满足表A.2的要求
表A.2专业工程会员素质能力要求
DB33/T 1204-2020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检查用表标准.pdfI/JSIE0001—2021
资深工程会员应满足表A.3的要求
表A.3资深工程会员素质能力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