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2403-2021 工业园区综合能源系统互动技术导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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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 2403-2021 工业园区综合能源系统互动技术导则.pdf简介:

DL/T 2403-2021 是中国电力工业标准化委员会(DL/T,电力行业标准)发布的一份技术导则,全称为《工业园区综合能源系统互动技术导则》。这份导则主要针对工业园区内的综合能源系统进行规定和指导,目的是为了促进能源的高效利用,提升能源系统的灵活性和响应能力,实现能源的绿色、智能发展。

该导则涵盖了综合能源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等各个环节,主要内容可能包括:综合能源系统的整体架构设计,能源的多元化供应方式,如电力、热力、气体等的集成管理;互动技术的应用,如电力需求响应、能源储存、分布式能源系统协调等;能源效率提升措施,如能效管理、节能技术等;以及系统的安全运行、数据采集与分析、智能控制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和实施策略。

通过遵循DL/T 2403-2021,工业园区的综合能源系统能够更好地适应电力市场改革,优化能源结构,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对于推动我国绿色低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DL/T 2403-2021 工业园区综合能源系统互动技术导则.pdf部分内容预览:

前言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一般要求 互动主体关系构架 互动平台功能要求 互动主体资源及职责 互动原则及方式

前司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4 一般要求.. , 互动主体关系构架 互动平台功能要求 互动主体资源及职责 互动原则及方式

本文件依据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电力需求侧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75)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中国 电力企业联合会科技开发服务中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 研究院、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网技术研究中心、南方电网能源发展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促进中心、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有限公司、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华北电力大学、国网(天津)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黎小林、郭祚刚、刘育权、陈贺、叶琳浩、**浩、徐敏、曾顺奇、罗鸿轩、 刘*文、韩文德、肖勇、裴丛仙子、章激扬、刘念、曹晓男、郑*杰。 本文件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 条一号,100761)。

《住宅远传抄表系统应用技术规程 CECS303:2011》工业园区综合能源系统互动技术导则

本文件规定了工业园区综合能源系统互动术语与定义、一般要求、互动主体关系构架、互动平台 功能要求、互动主体资源及职责、互动原则及方式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工业园区综合能源系统参与主体以提高园区能源利用效率、运行经济性为目标,围 绕多能源供给及多负荷需求的互动。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 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2672电力需求响应系统通用技术规范 GB/T33593分布式电源并网技术要求 GB/T35681电力需求响应系统功能规范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分布式电源distributedresources 接入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位于用户附近,在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就地消纳为主的电源 活同步发电机、异步发电机、变流器等类型电源。 注:包括太阳能、天然气、生物质能、风能、水能、氢能(含甲醇制氢及氢燃料电池)、地热能、海洋能、 综合利用发电(含煤矿瓦斯发电)和储能等类型

工业园区综合能源系统industrialparkintegratedenergysystem

满足园区用户以电为中心的冷、热、电、气协同供能需求,在能源供给端具备促进风光可再生 纳的能力,在传输环节具备多能耦合特性,在供能形式上具备以电为基础的两种或两种以上能 协同供应能力的能源系统。

指互动(3.3)过程的参与者,包括工业园区综合能源系统互动组织者、冷热电多联供机组运营

商、分布式电源运营商、储冷/热装置运营商、多能负荷聚合商、用户等。 3.6 时段duration 一天内工业园区互动主体(3.5)参与互动(3.3)的时间集合。 3.7 互动资源interactionresources 支撑互动主体(3.5)参与互动(3.3)过程的平台、多能源供给设备资源、负荷设备资源、负荷需 求客户资源等。 3.8 互动信号interactionsignal 指互动平台(3.4)与外部供能系统或园区互动主体(3.5)之间的信息交互及互动需求指令。 3.9 互动协议interactionagreement 互动组织者与其余互动主体(3.5)之间,或多能负荷聚合商与被代理用户之间签订的,用以明确 双方约定事项及权利与义务的文件。 3.10 工业园区综合能源系统互动组织者interactionorganizerofindustrialparkintegratedenergy system 制定互动(3.3)机制和规则,负责工业园区综合能源系统互动平台(3.4)的管理,通过互动平台 (3.4)协调工业园区互动主体(3.5)完成互动(3.3)过程的机构。 3.11 多能负荷聚合商aggregatorofmultipleloads 将具备互动资源(3.7)及互动(3.3)意愿的用户集中在一起,作为整体参与工业园区互动(3.3) 过程,并代理商务事宜的机构。 3.12 可平移电负荷shiftableelectricalload 无需保证实时供电,可根据需要等量在其他时段供电的负荷。 3.13 可中断电负荷interruptibleelectricalload 无需保证实时供电,可根据需要停止供电并不在其他时段补偿供电的负荷。 3.14 耦合负荷couplingload 可通过电锅炉、热泵、燃气热锅炉等方式灵活替换的热负荷及可通过电制冷设备、吸收式制冷设 (加消化钾制冷扣)第方式灵活赫换的冷负蓄

耦合负荷couplingload

4.1 工业园区综合能源系统中的互动行为,宜考虑低碳减排,以提高园区能源利用效率、运行经济性 为目标。 4.2工业园区综合能源系统互动应支撑内部源网荷储协调运行,并宜具备与电网、燃气网、热/冷网等 外部供能系统互动的能力,支撑外部供能系统效率和安全性提升。 4.3工业园区综合能源系统互动行为应建立在互动平台、互动资源和互动机制基础上。 4.4 工业园区综合能源系统互动信号应根据园区内部运行情况及外部供能系统信号交互情况,由工业 园区综合能源系统互动平台生成。 4.5工业园区综合能源系统互动宜支持集中式控制模式。

4.1 工业园区综合能源系统中的互动行为,宜考虑低碳减排,以提高园区能源利用效率、运行经济性 为目标。 4.2工业园区综合能源系统互动应支撑内部源网荷储协调运行,并宜具备与电网、燃气网、热/冷网等 外部供能系统互动的能力,支撑外部供能系统效率和安全性提升。 4.3 3工业园区综合能源系统互动行为应建立在互动平台、互动资源和互动机制基础上。 4.4 工业园区综合能源系统互动信号应根据园区内部运行情况及外部供能系统信号交互情况,由工业 园区综合能源系统互动平台生成。 4.5 工业园区综合能源系统互动宜支持集中式控制模式。

图1互动主体关系构架图

5.2互动组织者负责制定互动机制和规则,通过互动平台发布互动信号,组织园区其余互动主体完成 互动过程,监管互动执行效果。 5.3冷热电多联供机组运营商响应互动平台发出的互动信号,通过调节自身能源管理系统改变电/冷/热 的供应特性,完成互动过程。 5.4分布式电源运营商响应互动平台发出的互动信号,通过调节自身能源管理系统改变电力供应、存 储及释放特性,完成互动过程。 5.5储冷/热装置运营商响应互动平台发出的互动信号,通过调节自身能源管理系统改变冷/热的存储及 释放特性,完成互动过程。 5.6多能负荷聚合商通过多能负荷聚合系统集中用户侧分散的多能负荷资源甘06J6-2:铝合金门窗.pdf,根据接收的多能负荷互 动信息,组织下辖的用户多能负荷资源,完成互动过程。 5.7多能负荷用户具备参与互动的多能负荷资源,可选择独立参与或者通过多能负荷聚合商参与园区 的互动过程,通过调节用户能源管理系统实现所属用能设备、电动汽车及分布式电源的调控,完成互 动过程。

综合能源系统互动平台宜具备与外部供能系统进

DL/T2403—2021

6.2工业园区综合能源系统互动平台应具备与园区互动主体所属多能负荷聚合系统及能源管理系统相 互通信的能力。 6.3工业园区综合能源系统互动平台应具备支撑园区互动主体围绕多能源供给及多负荷需求开展互动 所需的功能模块。 6.4工业园区综合能源系统互动平台应具备根据园区内多能源供给功率及多负荷需求功率,自动下发 互动信号的功能。 6.5工业园区综合能源系统互动平台应具备计算园区综合能源利用效率与监测互动执行效果等功能, 宜具备自动结算功能。 6.6工业园区综合能源系统互动平台应具备与互动主体之间进行数据双向通信能力,下行数据包括互 动平台传递的多能源价格、出力需求、负荷削减或转移量等信息,上行数据包括互动主体上报的有功 功率、无功功率、互动响应时段、多能负荷转移量等信息。

7.1 互动主体应至少具备一种互动资源,应具备通过调动互动资源执行互动的能力。 7.2 互动主体接收到互动平台发出的互动信号后,应及时反馈相应的互动参与情况,包括是否参与互 动、参与互动的时段、各时段参与的互动方式、互动过程涉及的多能源供给量或负荷转移量等信息。 7.3 3互动组织者宜由园区综合能源系统运营商或者多能负荷聚合商担任。 7.4互动组织者宜与外部供能系统签订互动协议,明确工业园区综合能源系统同外部供能系统之间的 互动责任及互动资源范围。 7.5互动组织者应同工业园区综合能源系统内部的互动主体签订互动协议,协议中明确各参与主体的 互动责任、互动机制、互动硬件资源、互动客户资源等信息。 7.6多能负荷聚合商作为用户主体的代理商参与园区互动,应与被代理客户签订用户代理协议。

8.1 工业园区综合能源系统互动应建立在公平、公正、透明的基础上,遵循自愿参与原则。 8.2 工业园区综合能源系统互动应包含前期准备阶段、日前阶段、日内阶段以及判定结算阶段。 8.3 工业园区综合能源系统互动可设定包括分时价格、实时价格或补偿激励等在内的互动模式。 8.4互动主体参与互动方式包括调整分布式电源出力、调整冷热电多联供机组的出力、调整储冷/储热 装置出力、调整可平移电负荷及可中断电负荷、调整耦合负荷及转换用能方式、削减负荷等,以及上 述方式的组合方式。 8.5互动主体的互动方式由工业园区综合能源系统互动平台统一协调。 8.6采用组合方式参与互动的主体,其互动收益应等于各项互动收益的代数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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