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DL 4-2022 电力电缆通道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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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DL 4-2022 电力电缆通道设计规范.pdf简介:

"TD/SDL 4-2022 电力电缆通道设计规范"是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CPEL)发布的一份关于电力电缆通道设计的专业标准。这份规范主要针对电力电缆的敷设、布置、保护以及通道的结构设计等进行详细的指导,目的是为了确保电力电缆的正常运行,提高电力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同时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具体内容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电缆通道的选型:根据电缆的类型、数量、电压等级、敷设环境等因素选择合适的电缆通道形式,如直埋、管道、隧道、架空等。

2. 通道布置:规定了电缆的排列方式,如单层、多层、分层布置,以及电缆与其它设施(如道路、建筑物等)的最小间距要求。

3. 通道结构设计:对电缆支架、电缆沟、电缆隧道等设施的结构设计、材料选择、施工要求等做了详细规定。

4. 安全防护:强调了电缆通道的防水、防火、防盗等安全防护措施,并对电缆的维护和应急处理提出了建议。

5. 环境保护:在设计中应考虑电缆通道对环境的影响,如噪声控制、土地利用、生态保护等。

总体来说,这份规范为电力电缆通道的设计提供了科学、合理、安全和环保的指导,是电力行业进行电缆通道规划和建设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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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defordesignofpowercablechannels

圳市电力行业协会 发

T/SDL4—2022

T/SDL42022

本文件按照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规定编制。 本文件共分7章,主要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电缆通道规划、电缆 通道的选型原则、电缆通道的设计原则、其他等。 本文件由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深圳供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主编,深圳市华睿丰 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 院有限公司参编水利枢纽施工组织设计.doc,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负责本标准修编及解释工作。如有建议请反馈(寄送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输电管理所(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路2018号)。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及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深圳供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深圳市华睿丰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胡力广、成健、罗智奕、徐旭辉、陈雄波、岳鹏、陈腾彪、徐曙、曹 宁、胡冉、何亮、具章平、黎玉强、陈春隆、赵伟利、孟欣、崔磊、朱先智、杨鑫、 袁明德、杜永帮、宋光华、杨俊峰、金蕾、杨锐棋、张文龙。

T/SDL42022

用于新建、扩建10kV~500kV城市电力电缆通道的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直埋敷设directburying 把电缆敷设入开挖好的壕沟或预制槽盒中,沿线在电缆上下铺设一定厚度的细砂或土, 然后盖上保护板或槽盒盖,最后回填,夯实与地面齐平的敷设方式。 3.2保护管cableduct 按规划电缆根数一次建成多孔管道的地下构筑物,可分为开挖埋管及水平定向钻。 3.3水平定向钻horizontaldirectionaldrilling 也称拖拉管,采用安装于地表的钻孔设备(水平定向钻机),以相对于地面的较小的入 射角钻入地层形成先导孔,然后将先导孔扩径至所需大小并铺设管道(线)的一项技术。在 施工中具有跟踪和导向功能。 3.4电缆沟cabletrough 封闭式、盖板可开启的电缆构筑物,盖板与地坪相齐或稍有上下。 3.5电缆隧道cabletunnel 容纳电缆数量较多、有供人员安装和巡视的通道、全封闭型的电缆构筑物。 3.6拉顶管directionaldrillingandpipejacking 取水平定向钻的水平通道部分,将传统的管道回拖改为拉顶工艺,以此进行导孔扩径至 所需大小并铺设管道(线)的一项技术。 3.7人工暗挖箱涵Manualconcealedexcavationboxculvert 采用人工暗挖掘进、一边掘进一边支护的方式,以钢筋混凝土箱形管节修建的涵洞。 3.8水平顶管Horizontalpipejacking 在不开挖地表的情况下,利用液压顶进工作站从顶进工作坑将待铺设的管道顶入,从而 在顶管机之后直接铺设管道的非开挖地下管道施工技术。

3.1直埋敷设directburying 把电缆敷设入开挖好的壕沟或预制槽盒中,沿线在电缆上下铺设一定厚度的细砂或土, 然后盖上保护板或槽盒盖,最后回填,夯实与地面齐平的敷设方式。 3.2保护管cableduct 按规划电缆根数一次建成多孔管道的地下构筑物,可分为开挖埋管及水平定向钻。 3.3水平定向钻horizontaldirectionaldrilling 也称拖拉管,采用安装于地表的钻孔设备(水平定向钻机),以相对于地面的较小的入 射角钻入地层形成先导孔,然后将先导孔扩径至所需大小并铺设管道(线)的一项技术。在 施工中具有跟踪和导向功能。 3.4电缆沟cabletrough 封闭式、盖板可开启的电缆构筑物,盖板与地坪相齐或稍有上下。 3.5电缆隧道cabletunnel 容纳电缆数量较多、有供人员安装和巡视的通道、全封闭型的电缆构筑物。 3.6拉顶管directionaldrillingandpipejacking 取水平定向钻的水平通道部分,将传统的管道回拖改为拉顶工艺,以此进行导孔扩径至 所需大小并铺设管道(线)的一项技术。 3.7人工暗挖箱涵Manualconcealedexcavationboxculvert 采用人工暗挖掘进、一边掘进一边支护的方式,以钢筋混凝土箱形管节修建的涵洞。 3.8水平顶管Horizontalpipejacking 在不开挖地表的情况下,利用液压顶进工作站从顶进工作坑将待铺设的管道顶入,从而

3.1直埋敷设directbu

3.4电缆沟cabletrough

T/SDL4—2022

专用于安置电缆接头等附件或供牵拉电缆作业所需的有盖坑式电缆构筑物。 B.10电缆构筑物cablebuilding 不具备,不包含或不提供人员长期活动的人工建造物。电缆工程中主要包括供电缆 或安置附件、运行维护的电缆沟、保护管、隧道、夹层、竖(斜)井和电缆工井等。

专用于安置电缆接头等附件或供牵拉电缆作业所需的有盖坑式电缆构筑物。

4.1.1电缆通道应结合城市的发展合理布置,充分利用城市地上、地下空间。 4.1.2电缆通道规划应近、远期结合进行布置,并应考虑远景发展的需要。 4.1.3电缆通道规划应与城市用地、城市轨道、道路交通、地下空间等充分协调。 4.1.4电缆通道不得布置在不良地质、洪水易影响、易燃易爆区域;确需布置时,应开展唯 性、安全性论证,并按照所涉设施有关管理要求严格采取保护措施。 4.1.5电缆与电缆或管道、道路、构筑物等相互间容许最小距离,应符合表4.1.5的要求

电缆与电缆、管道、道路、构筑物等相互间容

且最多减少一半值。 4.1.6在隧道、电缆沟、浅槽、竖井、夹层等封闭式电缆通道中,不得布置热力管道,严禁 有易燃气体和易燃液体的管道穿越。 4.1.7电缆隧道与液化天然气(LNG)、成品油等管道平行或交叉时,应与相关单位充分沟 通,达成路径协议。 4.1.8电缆通道选型设计时,应综合考虑工程条件、环境特点和电缆类型、数量等因素。条 件许可时应优先采用电缆沟或电缆隧道、其次采用埋管、水平顶管、暗挖箱涵、拉顶管,以 上敷设方式均无法实施时,方可限量采用拖拉管。 4.1.9同一通道同一侧多层支架上敷设的电缆,应按电压等级由高至低由下而上布置。 4.1.1035kV及以上高压电缆与20kV及以下电缆不宜同通道敷设,当共用通道敷设时,应采取

金色领地花园节能施工组织设计方案.docT/SDL4—2022

有效的物理隔离措施;除隧道及管廊电力仓外,10kV以上高压电缆在不宜与1kV及以下电力 电缆同一通道内敷设。 4.1.11同路径双回路110kV及以上电缆,应在电力通道的两侧分开敷设或采用有效的防火隔 离措施。 4.1.12除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的同一回路可采取品字形(三叶形)配置外,对重要的同 一回路多根电力电缆,不宜叠置;同一交叉互联段的单芯电缆,品字型、一字型混合使用时, 需核算金属护套环流。 4.1.13除交流系统用单芯电缆外,电力电缆的相互间间隙宜不小于1倍电缆外径。 4.1.14电缆通道宜采用三维数字化设计,提升数字集成化管理水平。电缆线路三维数字化通 道信息应包括线路台账信息、智能装备台账信息、工程地理信息数据、三维模型等。 4.1.15新改扩建电缆通道需要占用挖掘道路的,道路修复标准不得低于原有道路标准;人行 道、无障碍等道路设施占挖后,应按现状或产权方要求进行恢复。 4.1.16电力电缆与构筑物的距离不满足表4.1.5要求时,需进行安全评估。

电缆敷设和运行时的最小弯曲半径

2: 非本表范围电缆的最小弯曲半径按制造厂 厂提供的技入

4.2.1新规划的电缆通道宜布于道路东侧或南侧的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绿化带上,不应敷 设于机动车道下。 4.2.2新规划的电缆通道不宜与燃气管线放在同一侧;一般不宜从一侧转到另一侧。 4.2.3沿铁路、公路、河道、线性水源工程等建设的电缆通道应与其平行走线。当电缆通道 与铁路、公路、河道交叉时宜采用垂直交叉方式布置;受条件限制,可倾斜交叉布置,最小 交叉角不宜小于60度

4.3.1直埋敷设的电缆线路不应在其它管线正上方或正下方敷设。 4.3.2电缆线路应减少与市政管线在道路交叉路口的交叉。 4.3.3当工程管线竖向位置发生冲突时,宜按下列规定处理:低电压电力管线避让高电压电 力管线;易弯曲管线避让不易弯曲管线;分支管线避让主干管线;小管径管线避让大管径管 线;临时管线避让永久管线。 4.3.4电缆通道与原水管、引水隧洞等水源工程交叉时的净距除需满足4.1.5要求外,还应符 合《水工程(引、蓄水)管护范围内涉水建设项目技术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

11BJZ38建筑构造专项图集JDHT钢网岩棉板外墙外保温系统T/SDL4—2022

5.1.1通道建设与电缆敷设同期、回路较少(一两回)、且以后不再敷设新线路时可采用直 理敷设。 5.1.2地下管线少、车辆和行人交通不繁杂的人行道或绿化带边缘可采用直理敷设。 5.1.3地下含有对电缆保护层有腐蚀的物质时,如酸或碱的溶液、氯化物、矿渣、石灰等有 机物的腐蚀物质,不应采用直埋敷设。 5.1.4白蚁危害地带、热源影响和易遭受外力损伤的区段,不宜采用直理敷设。 5.1.5可能有熔化金属、高温液体溢出的场所,待开发有频繁开挖的地方,不宜采用直理敷 设。 5.1.6在化学腐蚀或杂散电流腐蚀的土壤范围内,不得采用直埋敷设,

5.2.1在有爆炸危险场所明敷的电缆,露出地坪上需加以保护的电缆,以及地下电缆与公路、 铁道交叉时,应采用穿管敷设。 5.2.2电缆穿(跨)越可燃气体管道时,应采用穿管敷设,并满足交叉间距要求。 5.2.3地下电缆通过房屋、广场的区段,以及电缆敷设在规划中将作为道路的地段时,宜用 穿管敷设。 5.2.4电缆穿越道路、铁道、建筑物,或需要不同期敷设多回路电缆,但又不允许建设电缆 沟时,宜采用穿管敷设。 5.2.5电缆通道开挖后需迅速恢复时,宜采用穿管敷设。 5.2.6同一通道电缆数量较多时,宜采用穿管敷设 5.2.7在地下管网较密的工厂区、城市道路狭窄且交通繁忙或道路挖掘困难的通道等电缆数 量较多时,可采用穿管敷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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