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T 2747-2020 黑龙江省农村危房改造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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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3/T 2747-2020 黑龙江省农村危房改造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pdf简介:

DB23/T 2747-2020,全称为《黑龙江省农村危房改造技术规程》(2020版),这是一个地方性标准,由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该规程主要针对黑龙江省农村地区的危房改造工作,提供了一套详细的技术指南和操作规范。

该规程涵盖了危房改造的各个环节,包括危房的识别、评估,改造的技术要求、设计原则,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以及改造后的验收标准等。它旨在保障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安全性、经济性、适用性和耐久性,提升农村居民的居住条件,促进乡村振兴。

"附条文说明"部分是对标准中各项技术要求和规定的详细解释和说明,帮助理解和应用这些规定,确保危房改造工程的实施符合标准要求。

总的来说,DB23/T 2747-2020是黑龙江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重要技术依据,对于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实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DB23/T 2747-2020 黑龙江省农村危房改造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pdf部分内容预览: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

6.1一般规定 21 6.2加固设计. 21 6.3施工要求 29 6.4施工质量检查 ..32 楼(屋)盖结构加固 .34 7.1一般规定 .34 7.2加固设计. .34 7.3施工要求 .44 7.4施工质量检查 .46 房屋整体性加固 .48 8.1一般规定 .48 8.2加固设计. .48 8.3施工要求. .52 8.4施工质量检查 .53 房屋功能性修 , .55 9.1一般规定 .55 9.2 修设计. .56 9.3施工要求. .59 9.4施工质量检查 本标准用词说明 .63 引用标准名录 64 附:条文说明 .66

6.1 General Requirements..... 21 6.2 Design of Strengthening.... .21 6.3 Construction Requirements. .29 6.4 Inspection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32 Reinforcement of Floor(Roof) Structure... ..34 7.1 GeneralRequirements. .34 7.2 Design of Strengthening..... .34 7.3 Construction Requirements. .44 7.4Inspection of ConstructionQuality .46 Integrity Reinforcement of Buildings... .48 8.1 General Requirements.... ..48 8.2 Design of Strengthening.... .48 8.3 Construction Requirements. .52 8.4 Inspection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53 Functional Repairs of Buildings..... 9.1 General Requirements. .55 9.2 Design of Renovation.... ..56 9.3 Construction Requirements. ..59 9.4 Inspection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1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pecification. ..63 NormativeStandards. ..64 ExplanationofProvisions... .66

1.0.1为指导黑龙江省农村危房改造SH-T3005-2016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做到技术可靠、安全适用、经 济合理、节能环保、确保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黑龙江省一、二层农村危房改造的设计、施工与 质量检查。 1.0.3农村危房改造的设计、施工与质量检查,除应符合本规程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本规程所称农村危房系指按照《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 鉴定为C、D级的农村一、二层民用建筑,不包括农村工业建筑。

2.0.2农村危房改造

对既有农村危房实施结构加固与功能性修,达到正常使用安 全与基本使用功能要求。

2.0.3砌体结构房屋

nasonrystructure

由砖或砌块和砂浆砌筑而成的墙、柱作为主要承重构件的房屋 砖包括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蒸压灰砂砖和蒸压粉煤灰砖等, 砌块是指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由木柱作为主要承重构件,生土墙(土坏墙或夯土墙)、砌体墙 或石墙作为围护墙的房屋。主要包括木柱木梁房屋和木柱木屋架房 屋

2.0.5生土结构房屋

rawsoilstructure

由生土墙(土坏墙或夯土墙)作为主要承重构件的木屋盖房屋 要指土坏墙和夯土墙承重房屋,

2.0.6混合承重结构房屋hybridloadbearingstructul

竖向承重构件(墙或柱)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材料的房屋。包 括土一木、土一砖、砖一木等混合承重结构,但不包括砖墙、砌块 墙或石砌墙中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的混合结构。

2.0.8水泥砂浆面层加固法

2.0.8水泥砂浆面层加固法

externalmortarlayer

2.0.11砌体置换加固法8 structurememberstrengthenin displacingwall 采用新的砌体块材和砌筑砂浆置换原砌体墙中受损严重部 加固方法。

2.0.12墙体裂缝修补加固法

为封闭砌体裂缝或恢复开裂砌体整体性所采取的修补或修复方 法。

2.0.13增大截面加固法

increasingsectionarea

增大原构件截面面积并增配钢筋,以提高其承载力和刚 改变其自振频率的一种直接加固方法。 2.0.14粘贴纤维复合材加固法 structurememberstrengthenir

构胶粘剂,达到提高构件承载能力或约束原构件的加固方法,

2.0.16外包型钢加固法sectionalsteelstrengthening 对砌体柱、墙垛包以型钢肢及钢缀板焊成的构架,并按各自刚 度比例分配所承受外力的加固法,也称为干式外包钢加固法。

2.0.17植筋embeddedsteelbar

以锚固型结构胶,将带肋钢筋或全螺纹杆胶结固定与混凝土或 砌体基材锚孔中的一种后锚固连接钢件

设置在墙体与木构架(柱、梁、标等)之间或纵横墙体之间, 起到拉结、紧固作用的连接构造措施,墙揽一般采用钢材或木材加 工制作。

设置在墙体与木构架(柱、梁、標等)之间或纵横墙体之间, 起到拉结、紧固作用的连接构造措施,墙揽一般采用钢材或木材加 工制作。 2.0.19改造设计使用年限( designworkinglifeforrenovationof existingstructureoritsmember 改造设计规定的房屋结构构件、部件,加固、修后正常使用 维护条件下,无需重新进行检测鉴定即可按期预定目的使用的时间。

2.0.19改造设计使用年限

3.0.1农村危房改造前,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房屋安全性鉴定, 并应根据鉴定结论和委托方要求进行加固设计。 3.0.2承接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建筑工匠或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应 经过技术培训。 3.0.3改造后的农村危房,应满足正常使用安全与基本使用功能要求 3.0.4农村危房改造的设计使用年限,由委托方和设计方共同商定 原则上不宜超过30年。 3.0.5在改造设计使用年限内,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 改造后房屋的使用功能。 3.0.6多年冻土地区的农村危房,宜在各种融区、基岩出露地段和粗 颗粒土分布地段选址重建。 3.0.7农村危房改造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改造设计方案应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并与地方施工技术、 水平与方法紧密结合; 2新增构件应合理布置,使加固后结构体系的质量和刚度分布 均匀、对称,新增构件及部件与原结构应可靠连接DB37/T 1994-2011标准下载,构件的新增截 面与原截面应结合牢固: 3房屋竖向承重构件的加固,应综合考虑构件的竖向承载能力 抗侧能力和支承作用; 4对涉及房屋主体结构或构件安全的加固,应进行必要的结构 加固计算,并根据计算结果进行加固设计; 5改造设计方案应明确施工顺序和施工安全相关要求。 6改造设计应明确改造后的房屋使用功能。 3.0.8农村危房改造施工,应按下列规定采取质量控制措施: 1改造饰工前设计方应进行技术交底:

2施工方应编制施工方案; 3材料性能应符合产品标准要求,材料、产品应进行进场验收, 对重要结构材料应进行见证抽样复检: 4改造施工前,应对原房屋结构、构件进行清理、修整和支护: 5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质量控制措施,并应有相应的施工质 量记录; 6施工过程中出现一般质量问题时,应及时整改,出现影响结 构安全的质量问题时,应及时会同设计人员采取有效处理措施。 3.0.9农村危房改造施工,应按下列规定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1施工方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安全方案; 2对脚手架、临时支撑等施工措施,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确 认其牢固性和稳定性; 3对危险构件、受力较大的构件进行加固时,应采取切实可行 的施工安全措施; 4施工时应采取避免或减少损伤原结构的措施,当更换、拆改 结构构件时,应预先采取有效的安全支顶措施; 5施工过程中发现原结构构件或相关隐蔽部位的构造存在缺陷 或出现结构构件变形增大、裂缝扩展或增多等异常情况时,应暂停 施工并撤离人员,及时会同设计人员采取有效处理措施; 6施工用电装置、配电设施等应由具有相关资格证书的人员负 责; 7工作场地应严禁烟火,并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化学材料 及其产品应远离火源,并应密封存放; 8高处作业时,应设置安全护栏和安全网或其他防止坠落的防 护措施; 9施工人员应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3.0.10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稳定低于5℃,或当日最低气温 低于0C时,宜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 的有关规定进行改造施工。

3.0.11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峻工后,可由危房改造建设方按照相关要 求进行竣工验收,对改造后的房屋基本安全做出总体评价,形成验 收意见。

4.1.1用于农村危房改造的材料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且应 有出厂合格证。 4.1.2结构加固材料的耐久性不应低于原有材料的耐久性。

4.2.1农村危房改造用水泥GB50310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硅酸 盐水泥》GB175的有关规定。 4.2.2严禁使用过期水泥、受潮水泥。 4.2.3地基加固用生石灰,其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生石灰》 JC/T479的有关规定。 4.2.4其他胶凝材料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4.3.1砌体结构改造用材料(砖、砌块)的品种、性能宜与原结构保 持相同或相近,宜充分利用原有块材,但不得使用风化、碱蚀、酥 松的块材;块体材料强度不宜低于MU10。 4.3.2砌筑砂浆宜采用水泥砂浆或水泥石灰混合砂浆;对于防潮层及 以下以及其他潮湿部位,应采用水泥砂浆或聚合物砂浆;砂浆抗压 强度等级应比原砂浆抗压强度等级提高一级,且不宜低于M10;砌 体结构外加面层加固用水泥砂浆,不应低于M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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