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NB/T 10815-2021 柔性配电网用超高次谐波滤波器技术规范.pdf简介:
NB/T 10815-2021标准,全称为《柔性配电网用超高次谐波滤波器技术规范》,是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一项技术规范。该规范主要针对柔性配电网中使用的超高次谐波滤波器的设计、制造、检验、安装和使用提出了一系列要求。
柔性配电网是一种新型的电力网络,能够适应电力系统中负荷变化和分布式电源接入的需要,对电力质量有较高要求。由于电力设备的非线性特性,如电力电子设备的广泛应用,会产生大量的谐波,特别是高次谐波,这对电力系统的稳定性和设备的寿命产生负面影响。因此,需要使用超高次谐波滤波器来滤除这些有害的谐波,保证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电能质量。
该技术规范涵盖了滤波器的结构设计、材料选择、性能参数、试验方法、安装与维护等方面,旨在确保柔性配电网用的超高次谐波滤波器能够有效抑制谐波,满足电力系统对电能质量的要求,同时考虑到设备的经济性、可靠性和使用寿命。
总的来说,NB/T 10815-2021标准是一个重要的技术指导,对于柔性配电网的健康发展和电力设备的高效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NB/T 10815-2021 柔性配电网用超高次谐波滤波器技术规范.pdf部分内容预览:
7.1.2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
包括: a)海拔:1000m及以下; b)环境温度:5℃~40℃; c)相对湿度:45%~75%; d)大气压力:86kPa~106kPa
GB 50634-2010 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物设计规范滤波器的试验分为例行试验、型式试验和现场试验
例行试验的目的在于检验制造中的缺陷。这一试验由制造方对出厂的每一套滤波器进行。 如受试验条件限制,可与购买方协商,部分例行试验在现场试验时考核,
型式试验的目的在于考核滤波器的设计、尺寸、材料和制造等方面是否满足本文件的要求。 型式试验在新产品定型时进行;在生产中,当材料、工艺或产品结构等有改变,且其改变有可能影 响滤波器的性能时,也应进行型式试验,此时可只进行与这些改变有关的试验项目。 用于型式试验的滤波器应为经过出厂例行试验的,且合格的产品。全部型式试验项目应在同一台样 机上进行。 型式试验应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 型式试验报告应根据购买方要求提供。
现场试验主要是在滤波器现场安装后进行的试验,试验目的是检验滤波器在运输和安装过程中是否 受到损伤,确保滤波器是良好的,检验其能否正确动作,是否满足技术要求。
NB/T 10815—2021
目测检查,外观检查结果应满足6.1的要求。
7.3.3电抗(电感)测量
测量结果应满足6.5的要求
7.3.5滤波器阻抗测量
7.3.6安全防护检测
检查滤波器的防护和接地,应满足6.7的要求。
7.3.7电气间隙与爬电比距检测
7.3.8工频耐压试验
试验按照GB/T311.1一2012进行,整组滤波器相对地、相间应能承受表4规定的工频电压,持续时 间1min,试验中无击穿、闪络或损坏性放电现象,视为试验通过。
7.3.9冲击耐压试验
试验按GB/T1094.3的规定执行。在干燥状态下,施加负极性的标准雷电冲击波(1.2μs土30%) (50us土20%)三次,试验电压按表5执行。如果全电压下所记录的电压和电流瞬变波形图与降低电压下 所记录的相应波形图无明显差异,则冲击耐压试验合格。
7.3.10正常工作电压范围测试
调节并网系统电压至滤波器下限正常工作电压(0.80p.u.~0.85p.u.)和上限正常工作电压(1.15p.u. 1.2p.u.),维持1min以上,滤波器应能稳定运行。 试验过程采用波形记录分析仪记录连接点电压及滤波器电流波形。
7.3.11满载运行试验
在并网现场运行条件下,换流器满载输出时,滤波器持续运行24h,期间无任何异常发生。
7.3.12过载能力测试
谐波电流发生装置输出2kHz谐波电流,在温升试验稳定后,应立即在1.1倍滤波器额定电流运行 条件下,连续运行60s后恢复至额定电流运行,滤波器应能正常运行,各部件不应出现故障。测试示意 图见图3。
分别在滤波器额定电压或额定电流运行条件下,记录滤波器主要元器件及连接点的温度和周围空气 温度,不间断的3h内连续3次测量温度变化不超过1K/h时,认为温度达到稳定,温升应满足6.13的 要求。
试验电源频率取50Hz工作点,用功率分析仪测量滤波器损耗最大值,损耗测量结果应满足6.14的 要求。
按GB/T25093一2010中5.6.3的规定,滤波器噪声的声压级测试结果不应超过70d
电源电压不低于滤波器额定电压,按照GB/T30841一2014中6.3.9要求的方法投入和切除滤泌 险时测量涌流和过电压,应满足6.16的要求。
7.3.17保护性能试验
根据制造方设置的保护类型及6.17的技术要求,用模拟法进行,滤波器保护在整定的范围内压 动作。
7.3.18超高次谐波滤除测试
JGJ476-2019 建筑工程抗浮技术标准及条文说明标志、铭牌、包装、运输与贮存
8.1.1 滤波器内部的电容器、电抗器、电阻器等主要元器件应标明规格型号。 8.1.2接地端子应有明显标志。 8.1.3滤波器的相关部位及说明书中应有安全标志,如电容器等元器件。 8.1.4滤波器外包装上应有收发货标志、包装、贮运图示标志等必需的标志和标签。 8.1.5在滤波器的使用说明书、质量证明文件或包装物上应标有滤波器执行的标准代号。 8.1.6所有标志均应规范、清晰、持久。
每台滤波器应有铭牌或相当于铭牌的标志,内容包括: a) 名称和型号; b)客 额定电压,kV; c)额定电流,A; d)额定频率,Hz; e)额定容量,kvar; f) 防护等级; g)执行标准; h)制造年月; i) 出厂编号; j)质量; k)制造方名称或商标。 注:主接线图、接线方式可另行制作铭牌标示或在技术文件中说明。
滤波器在包装前,应将其可动部分固定;重量较大的元器件(或部件)单独包装运输。 每台滤波器或单独包装的元器件(或部件)应用防水材料包好,再装入具有一定防振能力的包装箱 内。按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防冻的保护措施。应在包装箱的两个侧 面以国际通用的标记和图案标明重心及吊点。按照不同要求,包装箱上应用中文或英文明显地标注“小
“向上”“防潮”“起吊点”“小心搬运”和“防火”等字样,并标注适当的国际标志。 皮器附件及易损件应按滤波器标准和说明书的规定一并包装和供应。滤波器应提供运输、贮存 云行和维护说明书。
8.6随滤波器供应的文件
滤波器应配套提供以下文件: a)质量证明文件《颗粒活性炭吸附池水处理设计规程 CECS 124:2001》,必要时应附出厂及其现场试验记录; D) 2 滤波器说明书应包括使用说明书、滤波器拆卸件一览表、装箱单、铭牌图、备品备件明细表、 滤波器外形尺寸等资料; 滤波器原理图和接线图(可含在说明书中); d) 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外购件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书等; e)详细装箱单。
滤波器应配套提供以下文件: a)质量证明文件,必要时应附出厂及其现场试验记录; b) 滤波器说明书应包括使用说明书、滤波器拆卸件一览表、装箱单、铭牌图、备品备件明 滤波器外形尺寸等资料; c) 滤波器原理图和接线图(可含在说明书中); d) 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外购件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书等; e)详细装箱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