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01T 282—2022 城镇污水源网—厂—河一体化处理技术规程.pdf

DB3401T 282—2022 城镇污水源网—厂—河一体化处理技术规程.pdf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0.4 M
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资源ID:136090
免费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3401T 282—2022 城镇污水源网—厂—河一体化处理技术规程.pdf简介:

DB3401T 282—2022《城镇污水源网-厂-河一体化处理技术规程》是一部专门针对城镇污水治理的技术标准。它详细规定了城镇污水从源头收集、处理厂的工艺流程、到最终排放入河的全过程中的技术要求和规范。这项技术规程强调了污水源网、污水厂和河流之间的协同作用,提倡实施一体化的污水处理系统。

主要内容可能包括:

1. 污水源的分类和收集:对不同类型的污水源(如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等)提出相应的收集和预处理要求。 2. 污水处理厂的设计:规定污水处理厂的工艺选择、设备配置、运行管理等,包括常规处理(物理、化学、生物处理)和深度处理的技术标准。 3. 污水排放与控制:对于出厂污水的排放标准,包括BOD、COD、氨氮、磷等指标的控制要求,以及对最终排放到河流的水质要求。 4. 环境影响与生态恢复:强调污水处理过程中对环境的保护和生态系统的恢复,包括湿地、人工湿地等生态净化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该规程旨在提升城镇污水治理的效率和效果,减少对水环境的污染,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DB3401T 282—2022 城镇污水源网—厂—河一体化处理技术规程.pdf部分内容预览: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401/T282—2022

DB3401/T282—2022

605 空心砖墙砌筑施工工艺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合肥市城乡建设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合肥市排水管理办公室、同济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 份有限公司、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长明、钱静、张飞、慈曾福、司马小峰、王育来、江鸿、侯红勋、胡香、李 、朋四海。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合肥市城乡建设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合肥市排水管理办公室、同济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 份有限公司、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长明、钱静、张飞、慈曾福、司马小峰、王育来、江鸿、侯红勋、胡香、李 、朋四海。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重点排水户majordrainageentity 日常排放水量较大、水质污染物浓度较高以及有工业污染的排水户。

重点排水户majordrainageentity 日常排放水量较大、水质污染物浓度较高以及有工业污染的排水户。

DB3401/T282—2022

结构性缺陷structuraldefect 管道结构遭受损伤,影响强度、刚度和结构稳定性的缺陷。 3.3 功能性缺陷functionaldefect 管道结构未受损伤,只影响过流能力、水质的缺陷。 3.4 非开挖修复trenchlessrenewal 采用不开挖或少开挖地表的方法对结构和功能性缺陷的排水管道进行修复。 市 地 3.5 精准智能曝气系统preciseandintelligentaerationsystem 通过不同控制模块的搭建,为污水生化处理过程提供精准曝气,并实现溶解氧(DO)精确控制的智能控制 系统。 3.6 生物滞留设施bioretentionsystems 利用地势较低的区域,通过植物、土壤和微生物系统对暴雨径流进行蓄渗、净化的设施, 3.7 排水设施地理信息系统geographicinformationSystemofdrainagefacilities 提供排水设施空间和属性的数据录入、校核、编辑、查询和统计功能的管理系统。

5.1.1排水户应实行分类分级管理,重点加强重点排水户的管理,

水户应实行分类分级管理,重点加强重点排水户

DB3401/T 282—2022

5.1.2未按规定将生活污、废水纳管的排水户,应单独敷设污水管进行收集。 5.1.3住宅小区、工业企业及其他排水户排入城市污水系统的污水水质必须符合GB/T31962和CJ343 的要求。 5.1.4居住小区、企事业单位等建筑存在生活污水接入雨水立管的,可按以下方式整改: a)p 雨水立管改为生活污水收集管并接入污水系统,同时新建屋面雨水立管,接入雨水系统; b) 2 新建污水立管接纳生活污水,并接入污水系统; C) 新建或改建的污水立管,在接入污水系统前须设水封井。

5.2.1新建住宅小区需进行雨污分流并设雨水收集回用系统。有条件的老旧住宅小区应进行雨污分流, 宜设雨水收集回用系统。无条件的老旧住宅小区可考虑截留式合流制系统,根据排水设施和城镇污水处 理厂容量,合理确定截留倍数。 C 5.2.2新建住宅小区建筑阳台应设污水收集系统,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应在阳台增设污水收集系统。 5.2.3老旧小区污水管私接进入雨水边井的应进行改造接入污水管,雨水立管接入室外污水检查井的应 进行改造接入雨水井,具体要求参考GB50400相关规定

5.3工业企业排水处理

后接入市政污水管。 5.3.2工业企业应采用高级氧化技术与装备对污水中不可生物降解有机物进行极限去除,降低其对环境 污染和生态风险。 5.3.3经环保部门评估认定其污染物不能被城镇污水处理厂有效处理或影响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稳定 达标的工业企业,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应限期退出。 5.3.4一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应符合DB34/2710的要求,未达到排放要求的应进行提标改造 尾水宜进行回用,减少外排。

5.3.3 经环保部门评估认定其污染物不能被城镇污水处理厂有效处理或影响城镇污水处理 达标的工业企业,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应限期退出。 5.3.4一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应符合DB34/2710的要求,未达到排放要求的应进行 尾水宜进行回用,减少外排。

5.4其他排水户排水治理

5.4.1应加强对餐饮、洗浴、汽车服务、宾馆、商场、农贸市场、学校、医院、公共厕所等排水户的排 水监管。 5.4.2 应加强建设工地施工期间排水管理,规范施工降水、基坑排水。 5.4.3 应在排入污水管网前设置格栅、毛发收集器、隔油池、沉淀池或消毒池等预处理设施。

5.5污水源水质和水量监测

重点排水户排水口应安装在线水质和水量监测设备,实时监控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的污水水质和水量 应按照纳管的水质标准及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标定的水量排入污水管网。

重点排水户排水口应安装在线水质和水量监测设备,实时监控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的污水水质和水量, 应按照纳管的水质标准及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标定的水量排入污水管网。

6.1.1接入排水管网的污水水质和水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6.1.2 污水管道的布置应避免穿越河道,不可避免时可采用倒虹管或过河管方式。 6.1.3排水管网应执行雨水和污水分流制,未分流区域排水管网应进行雨污分流改造,

DB3401/T282—2022

6.1.4应定期对排水管网进行巡查和检测,对发现有结构性缺陷和功能性缺陷的排水管网应进行全面修 复。 6.1.5 M 城镇污水管网主要节点应设置水质和水量自动监测装置,实时监控管网内污水水质和水量变化 6.1.6排水管网分布及排水数据接入城镇排水设施地理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共享。

6.2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

6.3排水管网雨污混接改造

6.3.1雨污混接改造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科学、合理的改造方案,并有序开展改造。 6.3.2市政管道混接点、居住小区及企事业单位混接点改造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对于雨水管误接入市政污水管道的混接点,应将该雨水管口封堵,该段雨水管道填实,并将 雨水管改接入雨水排水系统; b)对于污水管误接入市政雨水管道的混接点,应将该污水管口封堵,该段污水管道填实,并将 污水管改接入污水排水系统; c)对于市政合流管误接入市政雨水管道的混接点,应对该合流管道进行雨污分流,如暂不具备 雨污分流改造条件的,可加设截流系统,将旱天污水和雨天部分合流水截流至市政污水管道; H) 对于市政合流制管道误接入市政污水管道的混接点,应对合流管道进行雨污分流,如暂不具 备雨污分流改造条件的,可加设截流系统,避免雨天的合流水全部进入污水管道; 2 e) 1 对于居住小区或企事业单位等合流管接入市政雨水管道或污水管道的混接点,应对该居住小 区或企事业单位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并分别接入市政雨水和污水管道。 6.3.3居住小区、企事业单位的雨污混接改造可与海绵城市建设结合,利用现有的生物滞留设施,缓解 初期雨水高负荷对排水管网的冲击。 IANLAI 6.3.4对于工业企业内部,存在混接时须进行雨污分流改造,禁止其污水排入市政雨水系统,

6.4.1经调查、评估确定存在结构性缺陷和功能性缺陷的排水管网应进行修复,修复方法可选择开挖修 复和非开挖修复技术,并应符合GB50268、CJJ/T210、DB34/T3587的有关规定。 6.4.2排水管道进行修复前,应收集修复段管道峻工资料,进行管道潜望镜(QV)和闭路电视内窥检 测(CCTV),获取管道参数,包括管径、管材、理深、管内水深、管道淤积情况、破损程度、管道暗 接及管道转折等。 6.4.3当地下埋设管线、交通状况、周围环境等因素不具备开挖施工条件,只满足非开挖修复条件时,

DB3401/T 282—2022

6.5.1排放口截污应包括分流制污水直排口、雨污混接排放口和合流制排放口的截污,并与雨污混接改 造、排水管道修复和检查井缺陷修复等同时进行。币 6.5.2分流制污水直排口应进行封堵,分流制雨污混接排水口及合流制排水口,在改造完成前宜增设污 水截流管。 6.5.3截流污水应接入污水处理系统,污水暂时无法接入污水处理厂或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不足的,应 进行就地处理达标后排放。 6.5.4近期保留的沿河排水口,可采用沿河堤挂管、沿河底敷设管道的方法收集污水。无法重力收集的 污水可采用负压方式收集。 6.5.5排放口改造时,应采取防止污水倒灌的措施。

5.1排放口截污应包括分流制污水直排口、雨污混接排放口和合流制排放口的截污,并与雨污混 排水管道修复和检查井缺陷修复等同时进行。币 5.2 分流制污水直排口应进行封堵,分流制雨污混接排水口及合流制排水口2016江苏省给排水专业施工图审查技术问答,在改造完成前宜增

6.6初期雨水与溢流污染控制

6.6.1应建设调蓄设施对初期雨水和溢流污染进行控制,调蓄池的建设应符合GB50014及GB51174 的有关规定。 6.6.2调蓄池的选址应结合当地排水系统规划与设计,并综合考虑场地、道路、地下空间等因素,调蓄 容量应根据面源污染控制目标及截流能力等综合确定。 6.6.3确定需调蓄的降雨量后,调蓄池规模应按照下式计算:

V=10×p×h×A

1.1 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和水量应满足污水处理厂设计要求。 1.2 2 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应参照CJJ60相关要求执行。 1.3 已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应进行运行优化,实现提质增效,出水水质严格执行GB18918和1

W020160624617151716215标准下载DB3401/T282—2022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