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23/T 3335-2022 黑龙江省超低能耗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pdf简介:
DB23/T 3335-2022 是黑龙江省的一项地方标准,全称为《超低能耗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这个标准的出台,旨在推动和规范黑龙江省范围内超低能耗公共建筑的设计与建设,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建筑能耗,从而达到节能减排,保护环境,提高建筑性能和舒适度的目的。
"超低能耗公共建筑"是指在设计、建设和使用过程中,通过优化建筑设计、选用高效节能技术和设备,使其能耗远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最低标准的公共建筑。它包括但不限于学校、医院、办公楼、商场等各类公共建筑。
该标准可能涵盖了建筑设计策略、建筑材料选择、建筑结构优化、照明和空调系统设计、能源管理系统、以及建筑的运行管理等多个方面,以确保建筑在满足功能需求的同时,最大限度地降低能源消耗。
总的来说,DB23/T 3335-2022 是黑龙江省为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应对气候变化,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技术指导文件。
DB23/T 3335-2022 黑龙江省超低能耗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pdf部分内容预览:
本文件规定了黑龙江省超低能耗公共建筑节能设计的术语和定义、总则、室内环境参数、建筑与建 筑热工,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给水排水、电气、可再生能源应用、室内环境及用能系统监控、评价, 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省新建超低能耗公共建筑节能设计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 又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文件。 GB/T8175设备及管道绝热设计导则 GB/T14295空气过滤器 GB19762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GB50015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GB50033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500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118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50189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314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GB50555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 GB50736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1131燃气冷热电联供工程技术规范 GB/T51350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 GB/T51366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 GB55015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 GB55016建筑环境通用规范 JGJ354体育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超低能耗公共建筑ultralowenergypublicbuilding 适应气候特征和自然条件海上桥梁项目建设安全管理指南.pdf,通过建筑围护系统性能设计、采取节能技术措施和运维管理,大幅度降 低能源消耗量需求,以较少的能源消耗提供舒适室内环境,建筑能耗水平比GB50189降低50%以上的 公共建筑。
DB23/T3335—2022
建筑气密性airtightnessofbuildingenvelope 建筑在封闭状态下阻止空气渗透的能力。用于表征建筑或房间在正常密闭情况下的无组织空气渗 透量。通常采用压差实验检测建筑气密性,以换气次数N50,即室内外50Pa压差下换气次数来表征建 筑气密性。 3.3 气密区airtightnesszone 为保证建筑气密性而划分的区域。 3.4 气密性材料airtightnessmaterial 对建筑外围护结构的缝隙进行密封,防止空气渗透的材料。 3.5 气密层airtightnesslayer 由气密性材料和部件、抹灰层等形成的防止外墙内侧空气渗透的连续构造层。 3.6 建筑体形系数shapefactor 建筑物与室外大气接触的外表面积与其所包围的体积的比值。外表面积中不包括地面和不供暖楼 梯间内墙的面积。 3.7 透光幕墙transparentcurtainwall 可见光可直接透射入室内的幕墙。 3.8 建筑能耗综合值buildingenergyconsumption 在设定计算条件下,单位面积年供暖、通风、空调、照明、生活热水、电梯的终端能耗量和可再生 能源系统发电量,利用能源换算系数,统一换算到标准煤当量后,两者的差值。 3.9 供暖年耗热量annualheatingdemand 在设定计算条件下,为满足室内环境参数要求,单位面积年累计消耗的需由室内供暖设备供给的热 量。 3.10 供暖年耗冷量annualcoolingdemand 在设定计算条件下,为满足室内环境参数要求,单位面积年累计消耗的需由室内供冷设备供给的冷 量。 3.11 建筑综合节能率buildingenergysavingrate 设计建筑和基准建筑的建筑能耗综合值的差值,与基准建筑的建筑能耗综合值的比值。 3.12 建筑本体节能率buildingenergyefficiencyimprovementrate 在设定计算条件下,设计建筑不包括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建筑能耗综合值与基准建筑的建筑能耗 综合值的差值:与基准建筑的建筑能耗综合值的比值
DB23/T3335—2022
性能化设计performanceorienteddesign 以建筑室内环境参数和能效指标为性能目标,利用建筑模拟工具,对设计方案进行逐步优化,最终 达到预定性能目标要求的设计过程。
可见光透射比visibletransmittance 透过透光材料的可见光光通量与投射在其表面上的可见光光通量之比。 3.22 窗墙面积比windowtowallratio 窗户洞口面积与房间立面单元面积(即建筑层高与开间定位线围成的面积)之比。 3.23 单一立面窗墙面积比singlefacadewindowtowallratio 建筑某一个立面的窗户洞口面积与该立面的总面积之比,简称窗墙面积比。 3.24
换气次数airchangera
单位时间内室内空气的更换次数,即通风量与房间容积的比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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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低能耗公共建筑的设计,应在保证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通过建筑、供暖、通风、空气调 水、排水、电气等专业设计将建筑室内环境及建筑能耗控制在规定的技术指标范围内
表1超低能耗公共建筑主要房间室内热湿环
超低能耗公共建筑的新风量应符合GB50736的规定。 酒店类建筑的室内噪声级应符合GB50118中室内允许噪声级一级的规定;其他建筑类型的室 噪声级应符合GB50118中室内允许噪声级高要求标准的规定。 4超低能耗公共建筑的室内空气质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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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公共建筑分类应符合下列规定: 单栋建筑面积大于300m㎡的建筑,或单栋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300m但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m 的建筑群,应为甲类超低能耗公共建筑; 一一单栋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300㎡的建筑,应为乙类超低能耗公共建筑。 6.1.2主要城市的气候分区区属按附录A确定。 6.1.3建筑的总体规划和总平面设计应充分利用场地自然条件、自然通风和冬季日照。建筑的主要朝 向宜选择本地区最佳朝向或适宜朝向,且宜避开冬季主导风向。 6.1.4超低能耗公共建筑围护结构的构造设计必须满足安全、耐久的要求,并应加强围护结构保温隔 热和密封构造措施。 6.1.5超低能耗公共建筑应避免过多的凹凸变化。建筑物平面布局在保证使用功能合理的同时,尚应 考虑热环境的合理分区。 6.1.6建筑总平面设计及建筑平面布局应合理确定能源设备机房的位置,缩短能源供应输送距离。同 超低能耗公共建筑的冷热源机房宜位于或靠近冷热负荷中心位置集中设置。 6.1.7新建超低能耗公共建筑应设置太阳能系统。宜结合建筑造型选用模块化的太阳能系统,设置的 太阳能系统应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一屋面、墙面、玻璃幕墙及外挑构件上设置的太阳能系统应具有抗震、防雷击、防风、防脱 落、防冰、防止冰雪聚集和滑落伤人或造成物损等功能; 有人员疏散功能的屋面设置太阳能系统时,不得影响人员安全疏散; 设置的太阳能系统不应影响屋面、墙面防水、保温及相邻建筑构件正常维修、维护作业。 6.1.8贯穿外墙、防火(隔)墙、楼板和屋面板设置保温构造的孔洞应满足防火要求。 6.1.9当超低能耗公共建筑采用粘贴,锚栓辅助工艺的外墙外保温系统时,应保证系统在自重和风荷 载共同作用下与承重结构及自身不同构造层之间的变形协调,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一当保温层厚度大于150mm时,应在外墙每层层间适当位置设置外墙外保温系统承托构造; 一当保温层厚度为100mm~150mm时,宜在外墙每层层间适当位置设置外墙外保温系统承托构造; 一设置承托构造的间距不应大于4.5m; 一混凝土承托构造外侧应贴装厚度不小于40mm的高效保温材料。 6.1.10超低能耗公共建筑应进行全装修;全装修不得破坏气密层和影响气流组织。
6.2.1 公共建筑的体形系数应符合表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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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公共建筑体形系数
6.2.5甲类超低能耗公共建筑的屋顶透光部分面积不应大于屋顶总面积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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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1超低能耗公共建筑设计应充分利用天然采光。天然采光不能满足照明要求的场所,宜采用导光、 反光等采光设施将自然光引入室内。设置导光管采光系统在漫射光条件下的系统效率应大于0.50。 6.2.12长时间工作或学习的场所室内各表面反射比应符合表4的规定。
6.2.13采光窗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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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围护结构热工设计
3.1超低能耗公共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应符合表5和表6的规定。当不能满足本条的规定 按本文件第12章的规定进行评价
表5围护结构热工性能限值
表6围护结构热工性能限值
某水电站截流施工组织设计DB23/T3335—2022
6.3.3供暖期间,围护结构中保温材料因内部冷凝受潮增加的重量湿度允许增量应符合GB55016的规 定。 6.3.4 外墙宜采用外墙外保温系统。当外墙采用自保温系统或夹芯保温系统时,热桥部位应采取耐久 性良好并有效的保温措施,
6.3.6建筑围护结构的气密层应连续并包围整个外围护结构,并且建筑的气密区应符合以下规定: 整栋建筑应由一个或多个独立的气密区组成; 建筑内的灶房区域应设置独立的气密区,并设置补风设施; 气密区应由建筑围护结构内侧的连续气密层构成,
6.3.7气密区的气密性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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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除乙类公共建筑外,集中供暖和集中空调的施工图设计,必须对设置供暖、空调装置的每一个 房间进行热负荷和逐项逐时冷负荷计算。 7.1.2公共建筑的供暖、通风、空调方式,应根据本地区气候特点、建筑物的用途、规模、使用特点、 负荷变化情况、参数要求等综合因素,通过技术经济综合分析确定。 7.1.3供热供冷及通风设备、循环水泵等用能设备应优先采用变频控制。 7.1.4供冷系统及非供暖房间的供热系统的管道均应进行保温设计。通风系统连通室外的新、排风管 道应设置保温。保温厚度应按照降低传热损失的原则计算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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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T 647-2016 公路绿化设计制图表7生物质锅炉热效率
7.2.4除下列情况外,不应采用蒸汽锅炉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