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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总包对分包管理制度交底简介:
建设工程总包对分包管理制度交底,是指总包单位在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前或者签订后,对分包单位进行的一系列管理规定、操作流程、安全规定、质量标准、责任划分等方面的详细讲解和说明。这个过程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分包单位对总包的管理要求有清晰的理解,以保障整个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具体内容可能包括:
1. 项目管理规定:介绍总包对项目进度、成本、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具体管理要求,包括施工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材料供应、工程验收等环节的管理流程。
2. 责任划分:明确总包与分包在项目中的职责和权利,包括施工范围、施工质量、安全责任、付款方式等。
3. 施工规范和标准:提供相关的施工标准、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分包单位的施工行为符合行业标准和规范。
4. 安全及环保管理:强调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提供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和环保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
5. 合同履行:解读合同条款,使分包单位理解合同的权利义务及违约后果。
6. 沟通与协调:说明总包与分包之间的信息传递、问题反馈与解决的机制,以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通过这种交底,总包单位能确保分包单位按照规定的制度进行操作,分包单位也能明确自己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共同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建设工程总包对分包管理制度交底部分内容预览:
21)班、组长未对班组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的处罚200元。
22)工、队长对班组长未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的处罚300元。
23)各级安全部门提出的隐患未按时整改的处罚1000元。
24)破坏现场的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未经主管人员批准高大模板施工方案.doc,随意挪动和拆架子的处罚1000元。
25)电、气割、焊工无证操作、无动火证、无看火人、无消防措施的每次处罚100元
2.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加倍处罚100—2000元罚款处理,赔偿损失,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多次违章,屡教不改的处罚500元同时开除。
不按安全规章办理,违章指挥者处罚1000元。
(3)工、队长对安全人员提出的隐患未按时整改者处罚1000元。
(4)没有给工人创造好作业条件,没有安全可靠的工作环境,强令工人
违章冒险作业者处罚2000元。
(5)工、队长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及时性的
(6)工、队长安全技术交底执行情况不进行检查或存在隐患的处罚500元。
(7)对本作业范围的环境、设施、设备存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做好防护的处罚100元。
(8)不认真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对所管辖班组人员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不落实者处罚500元。
(9)违章指挥无证人员上岗处罚1000元。
(10)新工人入场未进行入场安全教育,未进行考试合格上岗处罚500元。
(11)不按规定采购使用“三宝一器”处罚500—2000元。
(12)发生事故的责任者和责任人处罚500—2000元。
(13)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的处罚5000元。
(六)临边、洞口、脚手架的安全管理.
1.分包所使用的脚手架由分包搭设,其中高度在20m以下由分包安全员验收,20m以上的脚手架报总包安全员验收,脚手架验收单必须报总包安全员存档备查。
2.结构施工阶段建筑物周围已设置的水平安全网不得随意改动,根据施工需要和总包要求支搭安全网,由分包、总包方联合验收,验收单存档备查。
3.结构施工中洞口、临边应做好防护。总包方在分包方入场后分别移交各分包,移交后由分包负责其施工过程中形成的临边、洞口的防护、检查、维护工作。
4.凡用上述设施使用及搭设维护过程中造成的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由分包独立承担经济和事故责任,由分包独立承担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惩处。
(1)凡高度在2m以上必须支搭脚手架。
(2)架子搭设必须由专业架子工搭设,持证上岗。
(1)凡有坠落危险物的地方必须设置水平安全网。
(2)关键部位如电梯井、独立柱架、大小1.5*1.5米的洞口等,应根据总包要求设置水平安全网和防护栏杆。
(3)水平安全网采用3*6米的锦纶大眼安全网,密目安全网采用2000目安全网。
(4)安全网必须是经安检部门检验合格的产品。
(5)因施工需要拆除安全网必须在24小时前向总包安全员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拆除。
(1)凡一边超过20厘米的洞口必须设置防护措施。
(2)电梯安装过程中,电梯防护门可作成活动式门挡,并悬挂安全标志。
(3)管道预留洞口在施工完成之前不得割除防护用预留钢筋。
(4)因施工需要拆除洞口防护应向总包安全员提出书面申请并写明将采用的防护措施,经同意后方可施工,完毕后恢复。
(1)应该用脚手架施工而不搭设脚手架,处罚3000元。
(2)使用不合格脚手架或不经验收的脚手架,处罚3000元。
(3)不按总包要求设置防护设施从事施工,处罚5000元。
(4)洞口防护不齐全,存在重大隐患,每发现一处处罚1000元。
(5)使用不合格安全网,处罚5000元。
1.责任划分:临电分级管理
(1)总包负责现场总配电箱管理和维护。
(2)总包负责环场主电缆的检查维护。
(3)总包负责审查各分包各分包在本单位施工用临电设置的方案审核、设施的验收,负责监督各分包的临电管理情况。
(4)总包对分包在临电使用和管理的违章及不规范行为有处罚权。
(5)总包负责检查各分包临电用量情况。
(1)分包方必须从总包指定的主配电箱接用电源。
(3)分包方负责自身施工临电线路及电箱维护,保证临电支护的安全和完好。
(4)总包方负责定期(每日)检查临电设施。
(5)分包方负责承担因本单位临电造成的工伤事故及未遂事故的经济和刑事责任,并独立承担政府及上级部门对事故的处理结果。
(1)施工照明:即根据作业需要设置的照明设施。(由分包方提供并维护)
(2)主配电箱:场周立式配电箱,由总包提供,总包指定分包电源,分包方从主配电箱引出一、二、三级分配电箱,指定电箱由分包方负责维护。
(3)临电检查:分包方电工每日检查各电箱情况,并填表上交分包方安全员,总包方每周二组织分包电工、安全员检查临电。(临电检查表)。
(2)凡总包方提出整改,分包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或拒不整改,罚款3000元。
(3)凡使用存在缺陷或设置不合理的配电箱,发现一个罚款500元。
(4)凡非电工乱接电线、电缆者,罚款200元。
(1)总包提供的机械设备安全由总包方负责。
(2)分包方自带机械设备及工具安全由分包方负责。
(3)分包方携带的机械设备必须是劳动部门检验合格产品。
(4)因使用不合格的机械设备造成事故的,由分包方独自承担责任。
(1)设备进场前24小时向总包方安全员及公安员提交书面设备进场一览表。
(2)分包进场后的机械设备由总包安排验收时间,总分包安全员共同验收签字后方可使用。
(1)总包负责自有设备的保护、维修保养及安全检查。
(2)总包每日检查自有机械安全情况并记录。
(3)总包随时抽查各分包机械情况,有处罚权及勒令退场权。
(4)分包安全员每周对机械进行专向检查,所用表格见机械检查表。
(1)凡使用不合格机械设备处罚3000元。
(2)凡机械设备维护不当或管理标识不全,处罚1000元。
为加强项目经理部对分包的管理,保证工程施工按ISO9002标准运作,特针对分包单位的质量管理作出以下规定,由分包单位执行。
1.加强质量意识教育,牢固树立“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和“为用户服务的思想”。
2.根据项目质量计划,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根据分包的范围和内容,确保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并经常检查质保体系的运转情况。
3.认真学习,掌握并严格执行国家现行规范、行业标准及项目的规定,严格按设计文件、施工文件组织施工生产。
4.每个分项工程(工序)开工之前,分包单位的技术人员及工长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全面细致的技术、质量交底,交底以统一格式进行,并形成书面资料报总包技术部检查。
5.分包单位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要开展“劳动竞赛”活动,包括生产竞赛和知识竞赛,根据实际情况,对关键部位、质量通病的施工管理QC小组,项目经理部将对各项活动进行检查,并奖优罚劣。
6.分包单位应组织对工人的教育,使操作人员掌握施工规范、验收标准,提高工人自身的素质,总包将定期对工人的掌握规范情况进行考试核查,达不到要求的强行退场。
7.结构分包单位必须配置至少2名以上的质量员进行现场巡回检查及报验工作(分管钢筋分项和模板分项)。
8.分包单位必须有完善的质量控制及保证措施,并报总方包审批后方可执行。
(二)物资检验规定
1.分包单位必须对所有进场的原材料、半成品、设备,认真组织核查检验,并作出书面记录,及时填写工程物资报验单(附检验记录表)报总包方。
2.所有分包单位自行采购的物资,分包方必须在物资进场时,向总包提供合格的材质证明,出厂合格证,并经总包方验收后方能投入使用。
3.对需要作复试或其它要求的原材料,如水泥、钢材、钢筋、砂石料,各种附加剂、焊剂、焊条、防水材料等,必须按规定及时取样、试验,并将试验报告提供给总包方归档。
4.对进场的物资进行标识,按照已经检验合格、未经检验、已检验待定及经检验不合格四种状态进行分类堆放,严格保管、标识并注明责任人。
5.不合格物资的处理。分包单位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总包物资部、技术负责人汇报GB 50701-2011 烧结砖瓦工厂设计规范,并注明处理结果或材料的去向(降级使用或退场)
(三)工序检验、报验规定
1.本项目实行“三检制+三检制”即在自检、互检、专检的基础上进行分包、总包、监理三级检查制度。
2.分包单位要认真做好自检、互检、专检,制定互检表格。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检查。不合格的及时进行返修,分包单位质检员应严肃认真地检查班组的“三检”情况及施工质量,作好书面记录、填好各种资料,上报总包方复验。检查资料必须符合要求,否则总包方将不予验收。
3.分包单位的质检人员,必须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的质量,不得隐瞒施工中的质量问题,不得弄虚作假。对不合格的分项或工序提出纠正措施,并督促操作班组及时整改。
4.总包方的施工管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一经提出(口头或书面通知)分包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并认真组织整改,合格后报总包方验收。
跨海大桥三塔钢箱梁斜拉桥及110m跨钢箱连续梁桥施工组织298页(附图精美)_pdf.pdf5.在三检制实施过程中,严格进行自检。对互检班组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对有质量问题的工序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下道工序班组不得接收。
6.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分包单位要做样板,经总包方检查合格后方准施工,并填写样板记录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