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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层建筑工程监理安全交底简介:
在高层建筑工程监理中,安全交底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环节。这主要是为了确保所有参与项目的人员,包括监理人员、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对工程的安全风险、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有清晰的理解和认识。
安全交底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准备阶段:监理单位根据施工图纸、安全规程、施工方案,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操作难点和潜在风险进行深入分析,编制详细的安全交底材料。
2. 交底会议:在正式施工前,组织所有相关人员参加安全交底会议。会议上,监理人员详细讲解工程的安全管理规定,如防火、防电、防坠落、防物体打击等,强调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3. 解答疑问:在交底过程中,鼓励员工提出疑问,对不清楚或不明白的地方进行解答,确保每个人都明白自己的职责和操作要求。
4. 签字确认:会议结束后,所有参与人员需要在安全交底记录表上签字,表示已经理解并接受相关的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
5. 定期复查:监理人员会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以确保所有人员都按照交底内容进行操作,发现并纠正潜在的安全隐患。
高层建筑工程的安全交底是预防事故、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安全的重要措施,也是监理人员履行职责、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
[浙江]高层建筑工程监理安全交底部分内容预览:
5.3开工前,上报考核制度复印件。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部检查、考核制度的执行情况。
6.1建立员工花名册。
6.2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工人入场时进行三级教育DL/T 1885-2018标准下载,并建立“三级教育台帐记录”、“安全教育人员考核登记表”。
6.3开工前,上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部检查培训制度的执行情况。
7.1 施工现场公示“重大危险源”;
7.2 编制防触电、防坍塌、防高处坠落、防起重及机械伤害、防火灾、防物体打击、防台风、基坑工程、大型机械设备安拆及使用的“应急预案”,按方案配备器材和设备,并进行演练。
7.3 开工前,上报应急预案。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部核实器材和设备的配置情况及演练实施情况。
8.1 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由“交底人、被交底人、专职安全员”签字。
8.2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包括:工程项目的作业环境、作业特点和危险源,针对危险源的预防措施、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安全注意事项、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等。
8.3 安全技术交底前5日上报安全技术交底书面材料。
8.4 监理部参加安全技术交底。
8.5 本工程应进行的安全技术交底:
1)桩基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2)基坑开挖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3)回填土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4)钢结构及钢筋楼承板吊装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5)CCA板安装安全技术交底
6)预应力混凝土安全技术交底
7)混凝土浇灌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8)外架搭设安全技术交底;
9)塔吊安装、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10)施工升降机安装、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11)施工升降机、塔吊顶升、加节安全技术交底;
12)施工升降机操作工、塔吊司机安全技术交底;
13)幕墙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4)门窗安装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9.1 制定“安全检查制度”,明确检查方式、时间、内容、整改、处置措施和复查等内容。
9.2 检查次数:企业每月不应少于一次,项目部每周不应少于一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每天巡查,每次检查应有书面记录。
9.3 开工前上报安全检查制度。
9.4 书面检查记录的复印件于检查后3日内上报监理部。
开工前上报“施工现场消防及动火管理制度”。要求按方案进行演练。
明火作业应履行“动火审批手续”,由动火作业班级向项目部提出“动火申请表”,动火审批时必须注明动火地点、动火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并按要求配备监护人员和消防器材。
对于没有动火审批手续、没有监护人员、没有配置消防器材而进行施工的,一经发现,立即要求停工,并下发“局部停工令”。
开工前,上报消防平面布置图和消防器材合格证。
11.1 开工前,上报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上报建筑电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卷扬机操作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根据工程进度填报)。
上报桩机机械操作工的原件及复印件
11.2 建立本项目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继续教育,每年不应少于24学时。监理方检查人员培训情况。
开工前,上报临时用房安全检查制度,明确定期检查周期,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查。
监理部对定期检查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开工前,上报桩基工程安全施工技术方案。
开工前,对每台桩机进行编号并进行检查验收,上报检查验收资料。
开工前,上报每台桩机的桩机工名单。
桩基施工期间,监理部定期检查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对没有持证上岗或无法提供操作证书的,不得开机,并下发“局部停工令”。
上报的开孔单采取质检员、安全员双签的形式,开孔前安全员检查临时用电、桩机和安全防护措施。
基坑开挖前一个月,上报“基坑支护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监测方案”。
基坑工程施工期间,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应及时查阅“基坑监测报告”,并在监测报告上签署意见和签名,3日内将签名后监测报告复印件上报监理部。
当监测值突变或趋紧时,应于当日签署意见和措施,并于当日下午4时前反馈监理部。
完成基坑照明、基坑围护、基坑通道、基坑降水后,要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3日内上报验收记录。
开工前,上报“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开工前,上报验收报告及开关箱和电器开关的产品合格证。
作业现场临时用电的接线必须经过安全员或维修电工认可,要形成制度。作业班级或作业人员私自接线的,必须采取相应措施。多次检查发现作业现场未经安全员或维修电工私自接线的、接线不符合要求的,以安全员或维修电工巡回检查不到位进行考核。
搭设前一个月上报“外架施工方案”,说明外架定期检查周期。
加强钢管、扣件采购的质量管理,搭设前对进场的钢管、扣件按进场批次进行外观检查,并形成进场验收记录,严禁钢管、扣件不经检查直接使用。
外架搭设后,应按相关要求进行分段验收。验收表中应写明验收的部位,验收人员履行验收签字手续。验收不合格的,应在整改完毕后重新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并挂合格牌后方可使用。
应对脚手架进行定期检查,并按要求填写检查表,履行检查签字手续。
外架搭设后上报钢管、扣件产品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外架搭设分段验收和定期检查后,3日内上报验收记录和检查记录的复印件。
高处作业及三宝、四口、五临边:
开工前,上报“高处作业及三宝、四口、五临边”专项施工方案。
上报安全帽、安全网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上报安全带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和使用登记台帐复印件。安全带使用2年后应做批量抽验。
高处作业、安全网、四口、五临边的安全措施严格按照审核的方案实施,并履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临时用电、外架、安全网、临边、洞口等),在上报混凝土浇捣令的同时上报验收记录。
安全网、外架、临边、洞口安全措施的拆除要形成明确的规章制度,不得任意拆除。对安全措施不到位、不验收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并下发“局部停工令”。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必须填写申请报告。未经同意,大型机械设备不得进场、退场。
安装前一个月上报施工升降机、塔吊安拆专项方案和安装使用说明书复印件;
安装前3日,上报制造单位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 “特种设备制造监检证书”、安装单位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
安装前3日,上报安装、拆卸人员特种作业上岗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返还);
安装前,上报基础验收表、隐蔽工程验收单、混凝土强度报告等相关资料;
安装前,总包方组织对即将安装的升降机、塔吊进行安装前检查验收,并形成进场检查记录。
安装前上报安检站批准的安装、拆除告知书。
安装、拆除时,总包单位、安装单位的安全员必须在场,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且作业人员不得少于4人。
未经上报、未经审核、未进行安装前设备检查、没有安全技术交底记录、作业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作业人员数量少于相关要求、安全员不到岗的,不得实施安装作业,并下发“局部停工令”。
安装后,上报检测单位检测报告和安检站使用登记报告;
使用前,上报“操作人员技术交底记录”复印件,严禁无证操作;
DB44/T 1642-2015 风光互补LED路灯.pdf安装单位对施工升降机月检不少于2次、对塔式起重机月检不少于1次。安装单位进行月检时应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部。
安装单位月检后3日内将月检记录复印件上报监理部。监理部将对安装单位月检情况进行抽查,对不及时检查、不认真检查的,要求项目部采用积极、有效措施。
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的坠落试验由安装安全每3个月进行一次,坠落试验后3日内将试验记录上报监理部。
防坠安全器的有效标定期,浙江省标化管理规定是1年,按要求进行周期检定,并将检定报告上报监理。
没有按规定进行定期坠落实验及周期检定的,不得使用。
塔吊的顶升、施工升降机的加节后高层施工组织设计,使用单位和安装单位应对其进行验收、试运行,并填写验收记录和试运行记录。3日内将验收记录和试运行记录的复印件上报监理部。
严禁顶升、加节、附墙后不经验收直接使用。
1、施工机具使用前,上报验收记录和机具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