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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使用讲座简介: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使用讲座是一种专业性的教育活动,主要针对的是在水利水电工程领域工作的人员,特别是设计、施工和管理人员。这种讲座的主要目的是帮助他们理解和掌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原则、方法和步骤,以及如何严格按照规范进行设计、施工,以保证工程的安全、质量和效率。
讲座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规范概述:介绍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的基本内容,包括设计的目的、原则、基本要求等。
2. 设计流程:讲解从项目立项到施工的具体步骤,包括需求分析、初步设计、详细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环节。
3. 规范应用:结合实际案例,详细解析如何运用规范进行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包括施工方案的制定、工程进度控制、质量管理等。
4. 风险与安全管理:强调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控制和应急预案,确保工程和人员的安全。
5. 案例分析与讨论:通过分析成功的或存在问题的工程案例,深入探讨规范在实践中的应用和改进方法。
6. 最新规范更新:介绍水利水电工程领域最新的施工组织设计规范和技术动态,帮助参与者保持知识的更新。
参加这样的讲座,不仅能提升专业技能,也能增强对行业标准的合规意识,对于提升工程项目的成功率具有重要意义。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使用讲座部分内容预览:
4.6.17碾压混凝土施工应遵守下列原则:1宜避开高温季节施工,并进行温度控制设计;2混凝土填筑宜薄层连续上升,经试验论证能保证质量时可适当增大厚度;3碾压混凝土可采用自卸汽车直接入仓或胶带机运输仓内辅以汽车转料;采用负压溜槽(管)运输碾压混凝土材料时,其倾角应大于45°,单级落差不宜大于70m;4碾压混凝土可采用湿地推土机或摊铺机铺料,振动碾压实;为适应坝体不同部位碾压压实要求,宜配备不同型号和功率的振动碾。4.6.18应妥善安排厂房混凝土浇筑与机电安装工程施工,避免或减少相互干扰,与第一台机组发电有关的混凝土宜先浇筑。
4.7地下工程施工4.7.1地下工程施工方法及参数选择应以地下工程的围岩分类及产状构造特征和断面形状、尺寸为主要依据,围岩分类应按《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50287—1999)附录P的规定执行。4.7.2地下工程采用钻爆法施工时,钻孔设备宜考虑钻架台车、多臂钻机。4.7.3地下工程施工,符合下列情况,可研究硬岩掘进机施工的合理性:1圆形断面,洞径3m~12m,独头掘进长度超过3km或大于600倍洞径;2围岩类别Ⅰ类~Ⅲ类;岩溶不发育,断层破碎带较少;3岩石平均抗压强度在30MPa~200MPa之间;4地下水涌水量小于30L/s。4.7.4处于松软地层的长隧洞根据地质、水文等条件可选用盾构掘进机。
DB4404/T 19-2021标准下载秦岭隧道TBM.jpg盾构机动画.mpg
4.7.5施工通道应根据地下工程布置、规模、施工方法、施工设备、工期要求、地形和地质等因素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后选定。4.7.6用钻爆法开挖隧洞时,施工方法应根据断面尺寸、围岩类别、设备性能、施工技术水平并进行经济比较后选定,条件许可宜选用全断面开挖,圆形隧洞选用分部开挖时,宜避免扩挖底角。跨度大于12m的洞室宜先挖导洞,分部分层扩挖。导洞设置部位及分部分层尺寸应结合洞室断面、围岩类别、施工方法和程序、施工设备和出渣道路等分析后确定。4.7.7竖井开挖方法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宜从井底出渣,如无条件从井底出渣时,可全断面自上而下开挖;2井底有出渣通道可用爬罐法、吊罐法、天井钻机或反井钻机施工导井;3竖井井下有通道且断面较大时,可用导井法开挖;扩挖宜自上而下进行,围岩为Ⅲ~Ⅴ类时,支护应紧跟开挖面。溪洛渡电站三维图.JPG百色工程地下厂房.JPG
4.7.8斜井开挖方法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倾角小于6°时,用平洞方法开挖;2倾角为6°~30°可自上而下全断面开挖;3倾角为30°~45°小断面斜井可自上而下开挖,若自下而上开挖,需有扒渣、溜渣措施;大中型断面斜井,可采用导井扩大开挖;4倾角为45°~75°可采用自下而上先挖导井、再自上而下扩挖或自下而上全断面开挖;5倾角大于75°时,可用竖井方法开挖。
4.7.9施工支洞布置应遵守下列原则:1施工支洞的选择应根据地形、地质条件、结构型式及布置、施工方法和施工进度的要求等综合研究确定,采用钻爆法施工时,施工支洞间距不宜超过3km;2地形、地质条件允许时,洞线宜短,并宜考虑平洞;3支洞沿线地质条件较好,洞脸岩体稳定,洞口设置能满足防洪要求;4附近有足够场地设置临时设施和渣场;5支洞断面型式及尺寸应能满足运输强度和物件通过要求,并有空间设置管线、排水沟和人行道;6平洞支洞纵坡:有轨运输不超过2%;无轨运输不超过9%,相应限制坡长150m;局部最大纵坡不宜大于14%;7平洞支洞轴线与主洞轴线交角不宜小于40°,且应在交叉口设置不小于20m的平段;
8斜井支洞的倾角不宜大于25°,井身纵断面不宜变坡与转弯,下水平段长度不宜小于20m;9竖井一般设在隧洞的一侧,与隧洞的净距宜为15m~20m;10斜井或竖井的井底,应布置回车场及集水井;11斜井支洞的一侧,应设置宽度不小于0.7m的人行道;竖井内应设牢固、安全的爬梯;12应满足地下洞室群分层开挖施工进度和通风排烟的需要。
4.7.10应全面规划、统筹安排地下洞室群施工程序,编制网络进度确定关键线路上的施工项目和各项作业衔接关系,宜尽快形成自然通风条件。4.7.11钻爆设计应根据断面形状和尺寸、围岩类别,确定掏槽方式、炮孔布置和深度、爆材和爆破网络,并应采用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开挖循环作业的进尺值,各工序历时及相互衔接关系按下列情况选定:1隧洞围岩为Ⅰ类~Ⅲ类时,每循环进尺:凿岩机钻孔可选用3.0m;液压钻车钻孔可选用4.0m;2隧洞围岩为Ⅳ类~Ⅴ类,循环进尺不宜超过1.5m;3根据一次循环的炮孔数、钻孔总长、爆破方量、钻、装、运设备生产率等确定钻孔、出渣工序历时;用工程类比法确定循环中其他工序历时。
4.7.12出渣运输方式选择宜遵守下列原则:1运距较长时,宜采用电瓶机车有轨运输方式;机车在洞内行驶平均速度按6km/h计;2隧洞断面满足通行汽车要求时,宜用无轨运输;汽车在洞内、外平均行驶速度分别按10km/h及25km/h计;开挖宽度不能满足汽车回车要求时,宜每隔200m左右设回(会)车洞,或在洞内设移动式转向盘;3斜井提升宜采用卷扬道,卷扬机运行速度不宜大于2m/s;斜坡段应设置人行道,人行道边缘与车辆安全距离不小于30cm。竖井提升多用吊罐,吊罐运行速度可按:竖井在40m以内且无导向设备时,不应超过0.7m/s;井深在40m~100m且沿导向设备升降时,不应超过1.5m/s;井深大于100m且沿导向设备升降时,不应超过3m/s。4.7.13通风方式及参数选择应遵守下列原则:1施工安排应尽早形成自然通风条件,在未形成自然通风前,应采用机械通风;2独头进尺长度大于1km时,宜用长抽短吹式通风方式;3洞室开挖所需通风量及风速值按附录C.3确定。
4.7.14防尘、防有害气体的综合处理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地下工程开挖应采用湿式凿岩机;2洞内宜配低污染、有废气净化装置的柴油机械。汽油机械不宜进洞;3长隧洞施工宜采用有轨运输;4对含有瓦斯等有害气体的地下工程,应编制专门的防治措施。4.7.15模板选择应遵守下列原则:1圆形长隧洞宜用全断面模板台车;2中、小断面隧洞底板及斜井宜选用拉模;3规则断面竖井及有条件采用滑模部位宜采用滑模;4短隧洞、渐变段、喇叭口等部位可用拼装模板;5各种洞室直墙宜用定型组装式钢模;6在钢模无法采用或不经济时GB/T 2567-2021 树脂浇铸体性能试验方法.pdf,方可使用木模板。
4.7.16钢模台车选配应遵守下列原则:1每一浇筑工作面应配置一台台车,所配钢模组数应能满足混凝土连续浇筑要求;2拆模时间根据混凝土性能和洞室跨度等因素确定,可控制在混凝土浇筑后24h~72h以内,并应符合《水电水利工程模板施工规范》(DL/T5110—2000)关于钢模台车拆模时混凝土强度要求的规定。4.7.17平洞混凝土衬砌应在保证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前提下确定边墙、顶拱、底板衬砌顺序;有条件时可全断面一次衬砌;大断面洞室一般先衬顶拱。衬砌分段长度应在分析围岩特性、浇筑能力、模板型式及建筑物结构特征等因素后确定。4.7.18斜井及竖井混凝土衬砌分段应在分析围岩特性、结构型式及浇筑方式等因素后确定。当围岩稳定条件较差时,衬砌段长度应与开挖段长度一致,使两者能交替进行;建筑物结构外形变化处宜作为衬砌分段界线。4.7.19水工隧洞中的灌浆宜按照先回填灌浆、后固结灌浆、再接缝灌浆的原则进行。
4.8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安装4.8.1金属结构吊装方法的选择应遵守下列原则:1结合构件的外形尺寸、重心位置及单件重量、安装位置的孔洞和通道尺寸确定吊装方法;2充分利用施工现场已有的起重设备及起吊能力;使用专用起吊设备时,其安装制作时间要满足安装工期的要求;3宜考虑永久性启闭设备提前安装的可能性;4宜选用调度灵活、使用效率高的起重设备。4.8.2金属结构安装应遵守下列原则:1减少交叉作业,均衡生产;2在吊装运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钢管宜采用大节安装,安装和混凝土浇筑宜分段交叉进行,每段长度应以保证混凝土浇筑质量为宜;3闸门安装方案应根据闸门型式和施工条件确定;4启闭机安装宜在埋件及二期混凝土完成后进行。
4.8.3压力钢管、钢衬的制造方式宜根据工程规模、对外交通运输条件和加工制造能力,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4.8.4电站机组吊装应采用永久起重设备。4.8.5水轮发电机组的安装应与土建施工合理衔接,宜利用已有场地,进行大件预组装。4.8.6附属设备在场内的起重、运输可利用主机设备的起重、运输设备,不宜另行设置。4.8.7主阀的安装应根据主阀重量、吊装设备能力及场地条件确定整体安装或分件安装。
TBM在水工隧洞中的应用.DOC施工组织设计工作中的环境保护工作.doc
本章共分为3节19条。主要说明施工交通运输设计应遵循的一般规定,对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主要设计原则、需考虑的问题及有关设计要求。本章强调了交通运输道路应满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要求,根据现行标准重新列入了施工交通运输主要技术标准。
1.应注意施工交通运输设计的原则。2.掌握公路施工交通标准。
5.1一般规定5.1.1施工交通运输可划分为对外交通和场内交通两部分。设计中应结合施工总布置及施工总进度要求,经比较选择对外交通运输方案GB18742.2-2002,合理解决超限运输,进行场内交通规划。确定对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外交通方案应确保施工工地与国家或地方公路、铁路车站、水运港口之间的交通联系,具备完成施工期间外来物资运输任务的能力;2场内交通方案应确保施工工地内部各工区、当地材料产地、堆渣场、各生产、生活区之间的交通联系,主要道路与对外交通衔接。
5.1.2场内、外交通干线及其主要建筑物设计标准应结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特点,参照国家、有关行业现行相应的技术标准确定,参见附录E。当采用公路运输方式时,还应遵守下列原则:1主要交通干线的最大纵坡、最小平、竖曲线半径和视距等技术指标应根据施工运输特性在现行有关标准规定的范围内合理选用;场内非主要道路标准在满足安全运行和施工要求的前提下,经过充分论证,可适当降低;2路基、路面和建筑物的设计标准除根据道路等级确定外,尚应满足施工期主要车型和运输强度的运行要求。少数重大件的运输,可采取临时措施解决;3场内主要临时交通道路的防洪标准应与施工场区的防洪标准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