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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地面工程施工工艺简介: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工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地基处理:这是地面工程的基础,包括清理地基、处理地下水、设置防潮层等,以确保地面的稳定和防潮。
2. 垫层施工:垫层通常是地面工程的第一层,用于找平,防止水分渗透,增加结构强度,如砂垫层、混凝土垫层等。
3. 结构层施工:这包括混凝土结构层、砖石结构层等,根据设计要求,选择合适的材料,进行浇筑或铺设。
4. 面层铺设:面层是地面的表层,常见的有瓷砖、地板、地毯、自流平地面等,根据使用环境和设计风格选择相应的材料进行铺设。
5. 防滑、耐磨处理:对于需要防滑或耐磨的地面,会进行相应的处理,如防滑处理、抛光、打蜡等。
6. 装饰和绿化:在面层铺设完成后,根据需要进行装饰,如墙面装饰、绿化种植等。
7. 质量检查:施工过程中和结束后,都需要进行严格的检查,确保地面的平整、坚固、防滑等性能达到设计和使用要求。
8. 交付验收:施工完毕后,要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才能交付使用。
以上就是建筑地面工程施工的一般工艺流程,具体步骤可能会因为工程性质、设计要求、材料选用等因素有所不同。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工艺部分内容预览:
(3)分层压实实验记录。
(4)基土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记录。
(5)覆盖部分的隐蔽验收记录 (包括基底)。
质量保证措施(6)土壤中氨浓度检测报告。
9·3 灰土垫层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9·3·1 总 则
9·3·1·1适用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地面灰土垫层的施工。
9.3.1.2 编制参考标准及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佃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佃50209-200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9.3.2 术语、符号
9.3.3 基本规定
应遵守9.1.3和9.1.4相关规定。
9.3.4 施工准备
9.3.4.1 技术准备
(1)灰土垫层下的基土(层)应已按设计要求施工并验收合格;
(2)填土前应取土样,通过配合比实验或根据设计要求确定灰土配合比和土的最佳含水量;虚铺厚度、压实遍数等参数应通过压实实验确定。
9.3.4.2 材料要求
(1)灰土垫层应采用熟化石灰与粘土(或粉质粘土、粉土)的拌和料铺设,其厚度不应小于100mm;
(2)施工用土料必须为实验取样的原土,土层、土质必须相同,土料中不得含有有机杂物,使用前应先过筛,其粒径不大于15mm,并严格按照实验结果控制含水量;
(3)熟化石灰应采用块灰或磨细生石灰,使用前应充分熟化过筛,不得含有粒径大于5mm的生石灰块,亦可采用粉煤灰或电石渣代替。
9.3.4.3 主要机具设备
(1)根据土质和施工条件,应合理选用适当的摊铺、平整、碾压、夯实机具设备和辅助用具,以能达到设计要求为基本原则,兼顾进度、经济要求。
(2)常用机具设备有:蛙式打夯机、柴油式打夯机、手推车、筛子、木耙、铁锹、小线、钢尺、胶皮管等;工程量较大时,装运土方机械有:铲土机、自卸汽车、推土机、铲运机及翻斗车等。
9.3.4.4 作业条件
(1)填土前应对所覆盖的隐蔽工程进行验收且合格,并进行隐检会签。
(2)施工前,应做好水平标志,以控制填土的高度和厚度,可采用立桩、竖尺、拉线、弹线等方法。
(3)如使用汽车或大型自行机械,应确定好其行走路线、装卸料场地、转运场地等,并编制好施工方案。
(4)对所有作业人员已进行了技术交底,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5)作业时的环境如天气、温度、湿度等状况应满足施工质量可达到标准的要求。
(6)当地下水位高于基底时,施工前应采排水或降低地下水位的措施,使地下水位经常保持在施工面以下0.5m左右,防止地下水浸泡。
9.3.5 施工工艺
检验土料和石灰质量-实验确定施工参数-技术交底-准备机具设备- 基底清理-过筛-灰土拌和- 分层铺灰土、耙平-分层夯实-检验密实度-修整找平验收
9.3.5.2 操作工艺
(1)填土前应将基底地坪上的杂物、浮土清理干净。
(2)检验土的质量,有无杂质,粒径是否符合要求,土的含水量是否在控制的范围内;检验石灰的质量,确保粒径和熟化程度符合要求。
(3)灰土拌和:灰土的配合比应用体积比,应按照实验确定的参数或设计要求控制配合比,设计无要求时,一般为2:8或3:7。拌和时必须均匀一致,至少翻拌两次,拌和好的灰土颜色应一致。
(4)灰土施工时应适当控制含水量,应依据实验结果严格控制。如土料水分过大或过干,应提前采取晾晒或洒水等措施。
(5)回填土应分层摊铺。每层铺土厚度应根据土质、密实度要求和机具性能通过压实实验确定。作业时,应严格按照实验所确定的参数进行。每层摊铺后,随之耙平。
(6)回填土每层的夯压遍数,根据压实实验确定。作业时,应严格按照实验所确定的参数进行。打夯应一夯压半夯,夯夯相接,行行相连,纵横交叉。
(7)灰土分段施工时,不得在墙角、窗间墙等下接槎,上下两层接槎的距离不得小于500mm。
(8)回填土每层填土夯实后应按规范进行环刀取样,测出干土的质量密度;达到要求后,再进行上一层的铺土。
(9)填土全部完成后,应进行表面拉线找平,凡超过标准高程的地方,及时依线铲平;凡低于标准高程的地方,应补土夯实。
9.3.6 质量标准
9.3.6.1 主控项目
(1)土料和石灰应符合9.3.4.2的要求。
9.3.6.2 一般项目
(1)灰土垫层表面的允许偏差应符合GB 50209—2002中表4.1.5的规定。
(2)检验方法:与GB50209—2002中表4.1.5的规定相同。
9.3.7 注意事项
(1)灰土垫层下土层不应被扰动,或扰动后未能恢复初始状态,应清至被扰动层。
(2)作业应连续进行,尽快完成。在雨季应有防雨措施,防止遭到雨水浸泡;冬季应有保温防冻措施,防止土层受冻。
(3)在雨、雪、低温、强风条件下,在室外或露天不宜进行灰土作业。
(4)凡检验不合格的部位,均应返工纠正,并制定纠正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9.3.8 成品保护
(1)施工时应注意对定位定高的标准桩、尺、线的保护,不得触动、移位。
(2)对所覆盖的隐蔽工程要有可靠保护措施,不得因填土夯压造成破坏或降低等级。
(3)基土完工后应进行遮盖和拦挡,避免受侵害。
9.3.9 安全环保措施
(1)在运输、堆放、施工土料和石灰过程中应注意避免扬尘、遗撒、沾带等现象,应采取遮盖、封闭、洒水、冲洗等必要措施。
(2)运输、施工所用车辆、机械的废气、噪声等应符合环保要求。
(3)电气装置应符合施工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9.3.10 质量记录
(1)土质记录及实验报告。
(2)配合比通知单。
(3)灰土垫层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记录。
(4)被覆盖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土壤中氡浓度检测报告。
9.4 砂垫层和砂石垫层施工工艺标准
9.4.1总 则
9.4.1.1 适用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地面的砂垫层和砂石垫层的施工。
9.4.1.2 编制参考标准及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9.4.2 术语、符号
9.4.3 基本规定
应遵守9.1.3和9.1.4相关规定。
9.4.4 施工准备
9.4.4.1 技术准备
(1)砂垫层或砂石垫层下的基土(层)应已按设计要求施工并验收合格;
(2)砂石应选用天然级配材料;颗粒级配应良好;铺设时不应有粗细颗粒分离现象。虚铺厚度、压实遍数等参数应通过压实实验确定。
(3)砂垫层厚度不应小于60mm;砂石垫层厚度不应小于100mm。
9.4.4.2 材料要求
(1)宜采用质地坚硬的中砂、粗砂、砾砂、碎(卵)石、石屑或其他工业废粒料;
(2)级配砂石材料中不得含有有机杂物,碎石或卵石最大粒径不得大于垫层或厚度的2/3,并不宜大于50mm;
(3)在缺少中砂、粗砂的地区,可以用细砂代替,但宜同时掺人一定数量的碎石或卵石,其掺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9.4.4.3 主要机具设备
(1)根据砂石和施工条件,应合理选用适当的摊铺、平整、碾压、夯实机具设备和辅助用具,以能达到设计要求为基本原则,兼顾进度、经济要求。
(2)常用机具设备有:蛙式打夯机、柴油式打夯机,手推车、筛子、木耙、铁锹、小线、钢尺、胶皮管等;工程量较大时,大型机械有:自卸汽车、推土机、压路机及翻斗车等。
9.4.4.4 作业条件
(1)填砂石前应对所覆盖的隐蔽工程进行验收且合格,并进行隐检会签。
(2)施工前,应做好水平标志,以控制填土的高度和厚度,可采用立桩、竖尺、拉线、弹线等方法。
(3)如使用汽车或大型自行机械,应确定好其行走路线、装卸料场地、转运场地等,并编制好施工方案。
(4)对所有作业人员已进行了技术交底,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5)作业时的环境如天气、温度、湿度等状况应满足施工质量可达到标准的要求。
(6)当地下水位高于基底时,施工前应采排水或降低地下水位的措施,使地下水位保持在基底以下。
9.4.5 施工工艺
9.4.5.1 工艺流程
JJF(建材) 129-2018标准下载检验砂石料-实验确定施工参数-技术交底-准备机具设备-基底清理-分层铺砂石-洒水-分层夯实-检验密实度-修整找平验收
9.4.5.2 操作工艺
(1)填土前应将基底地坪上的杂物、浮土清理干净。
(2)检验砂石料的质量,有无杂质,粒径是否符合要求,含水量是否在控制的范围内,级配是否符合要求;
(3)铺筑砂石应分层摊铺,每层铺土厚度应通过压实实验确定,一般为150~200mm,不宜超过300mm。每层摊铺后,随之耙平。
(4)砂石施工时应适当控制含水量,应在夯实碾压前根据其干湿程度和气候条件GB/T 38809-2020标准下载,适当洒水以保持砂石的最佳含水量,一般为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