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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自保温混凝土复合砌块墙体应用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of self-insulation concrete compound block walls
JGJ/T 323-2014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4年10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309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自保温混凝土复合砌块墙体应用技术规程》的公告
现批准《自保温混凝土复合砌块墙体应用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T 323-2014,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规程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2月10日
前 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0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0]43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材料性能指标;5.设计;6.施工;7.工程验收。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杨桥中路162号,邮政编码:350025)。
本规程主编单位: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规程参编单位:泉州市丰泽区建设工程质监站
华侨大学
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广西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重庆大学
西南科技大学
福建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
福建省惠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温州市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办公室
浙江大学
福建省金辉建材有限公司
福建省泉州新安江新型建筑材料公司
苏州市世好建材新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金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福州闽融墙材有限公司
泉州市三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群峰智能机械股份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王云新 许锦峰 薛宗明 严捍东 赵士怀 刘明明 韦延年 胡达明 罗刚 闫晨光 柯晓灵 张智强 肖军 蔡自力 陈荣灿 冯国峰 葛坚 刘宝祺 田正艾 史世英 郑蓉 林雄金 刘龙 徐清辉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梁建国 刘月莉 黄可明 高连玉 刘俊跃 徐强 张俊义 吕大鹏 许小健
1 总 则
1.0.1 为贯彻执行国家建筑节能和墙体材料革新产业政策,规范自保温混凝土复合砌块墙体的应用,确保工程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自保温混凝土复合砌块自承重墙体系统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1.0.3 自保温混凝土复合砌块墙体系统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自保温混凝土复合砌块 self-insulation concrete compound blocks
通过在骨料中复合轻质骨料和(或)在孔洞中填插保温材料等工艺生产的,其所砌筑墙体具有保温功能的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简称自保温砌块。
2.0.2 自承重墙体 non load bearing wall
承担自身重力作用并可兼作围护结构的墙体。
2.0.3 自保温混凝土复合砌块砌体 self-insulation concrete compound block masonry
由自保温混凝土复合砌块采用砌筑砂浆砌筑而成的构造实体。
2.0.4 自保温混凝土复合砌块墙体 self-insulation concrete compound block wall
由自保温混凝土复合砌块砌体采用抹灰砂浆抹面而成的构造实体。
2.0.5 自保温混凝土复合砌块墙体系统 self-insulation concrete compound block wall system
由自保温混凝土复合砌块墙体、结构热桥及其保温处理措施和交接面处理措施共同构成的整墙体保温体系。
2.0.6 当量导热系数 equivalent thermal conductivity coefficient
表征自保温混凝土复合砌块砌体热传导能力的参数,为砌体的厚度与热阻的比值。
2.0.7 当量蓄热系数 equivalent heat storage coefficient
表征自保温混凝土复合砌块砌体在周期性热作用条件下热稳定性能力的参数。
2.0.8 平均传热系数 average heat transfer coefficient
考虑了墙体存在的热桥影响后得到的传热系数。
2.0.9 平均热惰性指标 average index of thermal inertia
考虑了墙体存在的热桥影响后得到的热惰性指标。
3 基本规定
3.0.1 自保温砌块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自保温混凝土复合砌块》JG/T 407的有关规定,自保温砌块墙体系统所用材料的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0.2 自保温砌块墙体的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的有关规定。
3.0.3 自保温砌块砌体的使用寿命应与主体结构一致。
3.0.4 当自保温砌块墙体在严寒、寒冷地区应用时,应进行结露验算,并应采取相应的墙体隔气排湿措施。
3.0.5 用于自保温砌块墙体系统的自保温砌块、普通或专用砌筑砂浆、普通或专用抹灰砂浆、结构热桥及其保温处理材料和交接面抗裂处理材料应相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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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材料性能指标
4.1 自保温混凝土复合砌块
4.1.1 自保温砌块应根据其保温材料的复合形式选用下列类型:
1 Ⅰ型:在骨料中复合轻质骨料制成的自保温砌块;
2 Ⅱ型:在孔洞中填插保温材料制成的自保温砌块;
3 Ⅲ型:在骨料中复合轻质骨料且在孔洞中填插保温材料制成的自保温砌块。
4.1.2 自保温砌块强度和密度等级应采用下列等级:
1 自保温砌块强度等级可采用MU3.5、MU5.0或MU7.5;
2 自保温砌块密度等级可采用500、600、700、800、900、1000、1100、1200或1300。
4.1.3 去除填插保温材料后,Ⅰ型、Ⅲ型自保温砌块的质量吸水率不应大于18%,Ⅱ型自保温砌块的质量吸水率不应大于10%。
4.1.4 去除填插保温材料后,自保温砌块的干缩率不应大于0.065%。
4.1.5 自保温砌块其碳化系数不应小于0.85;软化系数不应小于0.85。
4.1.6 自保温砌块的抗冻性能应符合表4.1.6的规定。
表4.1.6 抗冻性能
使用条件 | 抗冻指标 | 质量损失(%) | 强度损失(%) |
夏热冬冷地区 | F25 | ≤5 | ≤25 |
寒冷地区 | F35 | ||
严寒地区 | F50 |
注:1 F25、F35、F50分别指冻融循环25次、35次、50次。
2 对Ⅱ型、Ⅲ型自保温砌块,应去除填插保温材料后再进行测试。
4.1.7 对掺工业废渣的自保温砌块及填充无机保温材料,其放射性核素限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的规定。
4.1.8 自保温砌块砌体当量导热系数应符合表4.1.8-1的规定;当量蓄热系数应符合表4.1.8-2的规定。
表4.1.8-1 当量导热系数等级
表4.1.8-2 当量蓄热系数等级
4.1.9 自保温砌块墙体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不应小于45dB。
4.1.10 自保温混凝土复合砌块墙体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2.00h,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2 砌筑砂浆
4.2.1 砌筑砂浆的物理性能应符合表4.2.1的规定。
表4.2.1 砌筑砂浆物理性能
4.2.2 砌筑砂浆用原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4.3 抹灰砂浆
4.3.1 抹灰砂浆的品种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抹灰砂浆技术规程》JGJ/T 220的规定,并应根据使用部位或基体种类按表4.3.1选用。
表4.3.1 抹灰砂浆的品种选用
使用部位或基体种类 | 抹灰砂浆品种 |
内墙 | 水泥抹灰砂浆、水泥石灰抹灰砂浆、掺塑化剂 |
外墙、门窗洞口外侧壁 | 水泥抹灰砂浆 |
温(湿)度较高的车间和 | 水泥抹灰砂浆 |
4.3.2 抹灰砂浆的施工稠度宜按表4.3.2选取。
表4.3.2 抹灰砂浆的施工稠度
抹灰层名称 | 稠度(mm) |
底层 | 90~110 |
中层 | 70~90 |
面层 | 70~80 |
4.3.3 现场拌制抹灰砂浆时应采用机械搅拌。抹灰砂浆的搅拌时间,应自开始加水算起,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泥抹灰砂浆和混合砂浆,搅拌时间不应少于120s;
2 预拌砂浆和掺有添加剂等的抹灰砂浆,搅拌时间不应少于180s。
4.3.4 当需采用界面砂浆时,其性能应满足表4.3.4的规定。
表4.3.4 界面砂浆性能
项目 | 指标 | |
界面砂浆压剪胶接强度 | 原强度(MPa) | ≥0.7 |
耐水(MPa) | ≥0.5 | |
耐冻融(MPa) | ≥0.5 |
4.3.5 当对抹灰层有抗渗、抗裂要求时,抹灰砂浆的压折比不应大于3.0。
4.4 其他辅助材料
4.4.1 当采用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或热镀锌电焊网作为增强网时,应分别符合下列规定:
1 耐碱玻璃纤维网布的单位面积质量不应小于160g/㎡,经向和纬向耐碱网布拉伸断裂强度均不应小于1300N/50mm,耐碱网布拉伸断裂强力保留率均不应小于75%。
2 热镀锌电焊网应满足表4.4.1的性能指标规定。
表4.4.1 热镀锌电焊网性能指标
项目 | 指标 |
工艺 | 热镀锌电焊网 |
丝径(mm) | 0.9±0.04 |
网孔大小(mm) | 12.7×12.7 |
焊点抗拉力(N) | >65 |
镀锌层重量(g/㎡) | ≥122 |
4.4.2 保温材料的物理性能应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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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设 计
5.1 一般规定
5.1.1 自保温砌块墙体系统设计应包括自保温砌块墙体主体部位和结构性热桥部位及其构成的整墙体系统的设计。
5.1.2 根据建筑工程实际情况,应采取合理的自保温砌块墙体结构布置形式,并应进行自承重结构设计和建筑设计。砌块及砌体的结构设计计算指标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建筑技术规程》JGJ/T 14的规定执行。
5.1.3 当自保温砌块用于外墙时,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5.0;当用于内墙时,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3.5。
5.1.4 外墙系统中的结构性热桥部位宜采用外保温技术,该部位经保温处理后与自保温砌块墙体部位的连接界面宜齐平。
5.1.5 自保温砌块砌体宜采用专用砂浆砌筑。
5.2 建筑结构设计
5.2.1 自保温砌块墙体系统的建筑结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及行业标准《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建筑技术规程》JGJ/T 14中有关设计指标、结构计算原则和计算方法的规定。
5.2.2 在抗震设防地区采用自保温砌块墙体系统的建筑,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和《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建筑技术规程》JGJ/T 14中的相关规定。
5.2.3 自保温砌块的选型和厚度应根据本规程第5.4节的规定,按设计建筑所在气候区国家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定的外墙平均传热系数限值计算确定,厚度不应小于190mm。砌体外挑出钢筋混凝土梁的尺寸不宜大于50mm;当砌体外挑出钢筋混凝土梁的尺寸大于50mm时,应通过结构设计计算确认。
5.2.4 自保温砌块不宜用于潮湿环境。
5.3 建筑构造设计
5.3.1 自保温砌块墙体的平面尺寸宜采用2M为基本模数,特殊情况下可采用1M;其立面设计及砌块砌体的分段长度尺寸宜采用1M为基本模数。门窗洞口尺寸宜与自保温砌块规格尺寸相协调。
5.3.2 自保温砌块墙体施工前应进行平面及竖向的排块设计,排块设计时应以主规格砌块为主。
5.3.3 当自保温砌块墙体中埋设管线及固定件时,对墙上预留的孔洞、管线槽口及门窗、设备等固定件位置,应在墙体排块设计图上标注。
5.3.4 自保温砌块墙体应按下列规定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
1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设置构造柱:
1)自保温砌块墙体长度大于5m时,应在墙体中设置构造柱,其间距不应大于5m;
2)端部无柱或无剪力墙的自保温砌块墙体端部;
3)自保温砌块内外墙体交接处及外墙转角处;
4)自保温混凝土砌块墙体中的门窗洞口宽度尺寸大于或等于2m时的两侧。
2 构造柱的截面尺寸、混凝土强度等级及配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构造柱截面厚度与砌体厚度一致时,宽度不应小于190mm;当门窗洞口两侧的构造柱厚度与砌体厚度一致时,宽度不应小于100mm;当有抗震设防要求时,宽度不应小于190mm;
2)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
3)纵向钢筋直径不应小于Φ12,数量不应少于4根,箍筋直径不应小于Φ6,箍筋间距不应大于200mm,且应在上下端加密箍筋。
5.3.5 自保温砌块砌体的高度不宜大于6m;当高度大于4m时,宜在其中部设置与钢筋混凝土柱或剪力墙连通的水平系梁。水平系梁的截面高度不应小于60mm,纵向钢筋直径不宜小于Φ12,箍筋直径不应小于Φ6.0,箍筋间距不应大于200mm;端开间水平系梁的纵向钢筋直径不宜小于Φ14,箍筋直径不宜小于Φ8,箍筋间距不应大于200mm。
5.3.6 当自保温砌块墙体中有洞口时,宜在窗洞口上端或下端、门洞口上端设置钢筋混凝土水平过梁。过梁的断面及配筋应根据设计确定,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并宜与水平系梁的混凝土同时浇灌。
5.3.7 自保温砌块墙体和钢筋混凝土柱、剪力墙之间的拉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沿钢筋混凝土柱、剪力墙高度方向每600mm应配置2根Φ6拉结筋,钢筋伸入自保温砌块砌体中的长度不应小于1000mm。
2 自保温砌块墙体与钢筋混凝土梁柱、剪力墙脱开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连接设计:
1)自保温砌块砌体两端与钢筋混凝土柱或剪力墙以及自保温砌块砌体顶面与梁之间应留出20mm的间隙;
2)自保温砌块砌体与钢筋混凝土柱或剪力墙之间宜采用钢筋拉结;
3)自保温砌块墙体与钢筋混凝土柱或剪力墙、梁之间的缝隙可采用阻燃型聚苯板填充,并应采用弹性密封材料密封。
3 内墙或后砌隔墙与自保温砌块外墙连接处无预埋拉结筋的构造柱时(图5.3.7),宜预先在连接部位的外墙中设置竖向间距为600mm的拉结钢筋或拉结钢筋网片。
图5.3.7 自保温砌块墙体与后砌隔墙交接处拉结处理
1—砌块墙;2—后砌隔墙;3—Φ4焊接钢筋网片
5.3.8 钢筋混凝土梁、柱与自保温砌块墙体交接面处,宜采用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作抗裂增强层,当采用面砖饰面时,应采用双层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或热镀锌电焊钢丝网作为增强网(图5.3.8)。
图5.3.8 自保温砌块墙体与钢筋混凝土梁、柱、墙交接面抗裂加强处理示意
1—混凝土梁;2—增强网;3—混凝土柱;4、11—自保温砌块砌体;
5—混凝土柱/墙;6—饰面层;7—抗裂砂浆;8—保温材料;9—增强网;10—后斜砌自保温砌块
5.3.9 采暖地区的自保温砌块墙体系统中的构造柱和水平系梁等结构性热桥部位外侧,应采取保温、抗裂、防水处理措施(图5.3.9-1和图5.3.9-2)。
图5.3.9-1 构造柱保温处理
1—抗裂砂浆;2—增强网;3—保温材料;4—自保温砌块墙体;5—构造柱
图5.3.9-2 水平系梁保温处理
1—抗裂砂浆;2—增强网;3—保温材料;4—自保温砌块墙体;5—混凝土腰梁
5.3.10 自保温砌块墙体中的门窗洞口两侧及窗台与过梁部位的构造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除已设计钢筋混凝土凸窗套或窗台板外,窗台应加设现浇或预制钢筋混凝土压顶,压顶的高度不应小于100mm;窗台压顶可结合水平系梁设置,或与水平系梁连成一体。
2 门窗洞口上方应设置钢筋混凝土过梁,过梁宜与框架梁或水平系梁连成一体。预留的门窗洞口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框加强,同时应根据设计建筑所在气候区国家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对钢筋混凝土压顶、过梁及框采取适宜的保温构造设计(图5.3.10)。
图5.3.10 压顶、过梁及钢筋混凝土框的保温处理
1—保温材料;2—增强网;3—自保温砌块墙体;4—门窗压顶;5—门窗过梁;6—抗裂砂浆;7—门窗竖框
5.3.11 在自保温砌块墙体中留槽、洞及埋设管道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墙肢长度小于500mm的墙体、独立柱不应埋设水平管线;
2 排水管道的主管、支管宜明敷。管径较小的其他管,可埋设于砌块墙体内;
3 埋设管、线、板的槽、洞宜在自保温砌块砌筑过程中预留,且应采用专用切割机切割;
4 管线埋设好后,应先用轻质保温材料填充,再用水泥砂浆进行密封处理。
5.3.12 当框架梁、柱等热桥部位采用外贴砌保温砌块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保温砌块砌体的厚度不宜大于120mm;
2 门窗洞口上的过梁或框架梁部位应设置水平贯通的挑板用以承托贴砌的保温砌块,挑板外沿应比贴砌的保温砌块边线内缩15mm,形成用保温材料填实的缺口或凹槽。
5.3.13 自保温砌块墙体系统的防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伸出墙外的雨篷、开敞式阳台、室外空调机搁板,遮阳板、窗套,外楼梯根部,均应采取防水构造措施;
2 外墙面上水平方向的线脚、雨罩、山檐、窗台等凹凸部分,应采取泛水和滴水构造措施;
3 门窗洞口、女儿墙以及密封阳台、飘窗等结构性热桥部位,应采取密封和防水构造措施;
4 在保温系统上安装设备及管道,应采取预埋、预留及密封、防水构造措施,不应在保温系统施工完成后凿孔;
5 自保温砌块墙体抹面层宜设置分格缝,间距不宜大于6m,且不宜超过2个层高;
6 对有防水要求的房间自保温砌块墙体底部,宜设置同砌体厚度相同的细石混凝土垫层,高度不应小于20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
5.3.14 自保温砌块墙体系统的墙面装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采用饰面砖作外墙饰面时,组成材料的性能和设计、施工及验收,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 126的有关规定;
2 当采用涂料作外墙饰面时,组成材料的性能和设计、施工及验收,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的有关规定。当采用热反射涂料作外墙饰面时,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反射隔热涂料》GB/T 25261的有关规定;
3 当采用装饰自保温砌块作建筑外立面设计时,应进行外墙的构造设计和防水处理。
5.4 建筑热工设计
5.4.1 自保温砌块墙体系统的建筑热工设计应符合建筑所在气候区国家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
5.4.2 自保温砌块砌体的当量导热系数及当量蓄热系数计算值,应按现行行业标准《自保温混凝土复合砌块》JG/T 407的规定确定。当采用专用砌筑砂浆砌筑时,应对当量导热系数及当量蓄热系数计算值进行修正。
5.4.3 自保温砌块墙体系统的外墙平均传热系数和平均热惰性指标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Km=Kp·A+Kb·B (5.4.3-1)
Dm=Dp·A+Db·B (5.4.3-2)
Dm——外墙平均热惰性指标;
Kp——外墙主体部位的传热系数[W/(㎡·K)],按本规程附录A的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Kb——外墙结构性热桥部位的传热系数[W/(㎡·K)],按本规程附录A的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Dp——外墙主体部位的热惰性指标,按本规程附录B的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Db——外墙结构性热桥部位的热惰性指标,按本规程附录B的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A——外墙主体部位的面积在建筑外墙中(不含外门、外窗)所占的面积比值,可计算统计得出,亦可根据设计建筑的结构体系按表5.4.3选取;
B——外墙结构性热桥部位的面积在建筑外墙中(不含外门、外窗)所占的面积比值,可计算统计得出,亦可根据设计建筑的结构体系按表5.4.3选取。
表5.4.3 外墙主体部位和结构性热桥部位的面积在外墙中所占比值
建筑的结构体系 | A | B |
框架结构体系 | 0.65 | 0.35 |
框剪(异形柱)结构体系 | 0.45 | 0.55 |
剪力墙结构体系 | 0.30 | 0.70 |
注:对于剪力墙结构体系,外墙平均传热系数、平均热惰性指标亦可取剪力墙部位的传热系数、热惰性指标,即Km=Kb、Dm=Db。
5.4.4 自保温砌块外墙工程中的结构性热桥部位的传热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中规定的最小传热阻计算值的要求。
5.4.5 自保温砌块墙体在有节能要求的分户墙或隔墙中采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自保温砌块墙体主体部位的面积不小于分户墙或隔墙面积的70%时,该分户墙或隔墙的传热系数可取主体部位墙体的传热系数;
2 当自保温砌块墙体主体部位的面积小于分户墙或隔墙面积的70%时,该分户墙或隔墙的传热系数应取平均传热系数,应按面积加权法计算平均传热系数,墙体两侧表面的换热阻可取0.11㎡·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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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施 工
6.1 一般规定
6.1.1 自保温砌块、结构性热桥保温处理材料等进场时均应有质量证明文件、型式检验报告,并按本规程第7.2节的要求进行查检和复验,合格后方可采用。
6.1.2 同一单位工程使用的自保温砌块应为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产品。
6.1.3 自保温砌块在工厂内的自然养护龄期或蒸汽养护后的停放时间不应少于28d。
6.1.4 自保温砌块产品宜包装出厂,采用托板装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雨、雪天运输自保温砌块时,应采取防雨雪措施;
2 应采取防止自保温砌块被油污等污染的措施。
6.1.5 堆放自保温砌块的场地应事先硬化平整,并应采取防潮、防雨雪等措施,不同规格型号、强度等级的自保温砌块应分类堆放及标识,堆置高度不宜超过1.6m。
6.1.6 砌入自保温砌块墙体内的各种建筑构配件、埋设件、钢筋网片、拉结筋等应预制及加工;各种金属类拉结件、支架等预埋铁件应进行防锈处理,并应按不同型号、规格分别存放。
6.1.7 自保温墙体的施工应在前道工序验收合格后进行。
6.2 砌 筑
6.2.1 墙体施工前应按房屋设计图编绘自保温砌块平、立面排块图。应根据自保温砌块的规格、灰缝厚度和宽度、门窗洞口尺寸、过梁与连系梁的高度、构造柱位置、预留洞大小、结构性热桥与剪力墙保温构造、管线、开关、插座敷设部位等进行错缝搭接排列,并应以主规格砌块为主,辅以相应的配套砌块。
6.2.2 自保温砌块施工前,应进行基层清理和找平。墙体的砌筑应从房屋外墙转角定位处开始。砌筑皮数、灰缝厚度、标高应与该工程的皮数杆相应标志一致。皮数杆应竖立在墙体的转角和交界处,间距宜小于15m。
6.2.3 自保温砌块砌筑前不应浇水。当施工期间气候异常炎热干燥时,Ⅰ型自保温砌块可在砌筑前稍加喷水湿润,对表面明显潮湿的自保温砌块不应使用。
6.2.4 自保温砌块砌筑时应底面朝上反砌于墙上。砌筑砂浆应随铺随砌,灰缝应横平竖直。水平灰缝宜采用坐浆法满铺自保温砌块的底面;竖向灰缝宜将自保温砌块一个端面朝上铺满砂浆,上墙应挤紧,并应加浆插捣密实。灰缝饱满度不宜低于90%。
6.2.5 自保温砌块墙体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宜为8mm~12mm。砌筑时,墙面灰缝应采用原浆进行勾缝处理,缺灰处应补浆压实,并宜做成凹缝,凹进墙面2mm。
6.2.6 自保温小砌块砌筑时应错缝搭砌,搭接长度不宜小于90mm。当搭接长度小于90mm时应在此水平灰缝中设Φ4点焊钢筋网片,网片两端与该位置的竖缝距离不应小于400mm。竖向通缝不应超过两皮自保温砌块。
6.2.7 自保温砌块的内外墙和纵横墙应同时砌筑并相互交错搭砌。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斜槎高度。
6.2.8 自保温砌块砌筑时应一次摆正,在砂浆失去塑性前调平;砌上墙的自保温砌块不应任意移动或受撞击,若需校正,应清除原砂浆,重新砌筑。
6.2.9 自保温砌块墙体内不应混砌不同材质的墙体材料,镶砌时应采用与自保温砌块同类材质的配套砌块。
6.2.10 正常施工条件下,自保温砌块墙体每日砌筑高度宜控制在1.4m或一步脚手架高度内。
6.2.11 对设计规定或施工所需的孔洞、管道、沟槽和预埋件等,应在砌筑时进行预留或预埋,不应在已砌筑的墙体上打洞和凿槽。水电管线的敷设安装应按自保温砌块排块图的要求与土建施工进度密切配合,不应事后凿槽打洞。
6.2.12 自保温砌块墙体与钢筋混凝土框架梁柱、剪力墙交接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自保温砌块墙体与钢筋混凝土框架梁柱、剪力墙构件不脱开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沿框架柱、剪力墙全高每隔400mm埋设或用植筋法预留2Φ6拉结钢筋或Φ4的钢筋网片,钢筋伸入自保温砌块砌体中的长度不应小于700mm。自保温砌块墙体与钢筋混凝土框架梁柱、剪力墙交接处的竖向灰缝砂浆应饱满密实,并应采用原浆二次勾缝处理。
2)自保温砌块砌至梁、板底应留一定空隙,宜在15d后采用配套砌块逐块斜砌顶紧,其倾斜度宜为60°~75°。
2 当自保温砌块墙体与钢筋混凝土框架梁柱、剪力墙构件脱开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自保温砌块砌体两端与钢筋混凝土柱或剪力墙以及自保温砌块砌体顶面与梁之间应留出20mm的间隙;
2)自保温砌块墙体与钢筋混凝土框架梁柱、剪力墙的缝隙内应嵌填阻燃型聚苯板,其宽度应为墙厚减60mm,厚度比缝宽大1mm~2mm,应挤紧。聚苯板的外侧应喷25mm厚PU发泡剂,并应采用弹性腻子封至缝口。
6.2.13 结构性热桥部位保温层的施工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粘贴式保温系统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前宜根据热桥部位尺寸进行排版设计。
2)保温板粘贴宜采用满粘法。
3)粘贴顺序应自下而上沿水平方向横向铺贴,上下相邻两行板缝应错缝搭接;阴阳角部位应搓口咬合;现场裁切保温板的切口边缘应平直。
4)锚栓施工时,锚栓应采用拧入打结式。螺钉应采用不锈钢或镀锌的沉头自攻钢钉,膨胀套管外径应为7mm~10mm,应采用尼龙6或尼龙66制成,不应使用回收的再生材料,且应带大于Φ50塑料圆盘压住保温板或带U形金属压盘固定钢丝网。单个锚栓抗拉承载力标准值不应小于0.6kN。
5)锚栓安装应在保温板粘贴24h后进行。锚栓孔应采用旋转方式钻孔并清孔。孔深应大于锚栓长度至少20mm,锚入结构有效深度不应少于25mm。
2 外贴自保温砌块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前应根据热桥部位尺寸进行排版设计,并应按排版设计进行画线分格。
2)施工时应优先选用主规格自保温砌块,辅助规格及局部不规则处可现场裁切。
3)应按设计要求在基层钻孔锚固或射钉固定拉结片。
4)从自保温砌块墙体凸出部分或挑板往上砌贴,应采用专用砂浆砌贴,竖缝应逐行错缝,砌贴时应采用2m靠尺及托线板检查平整度和垂直度,砌贴应牢固,不应有松动及空鼓。
5)墙角处的外砌自保温砌块应交错互锁。
3 其他类型的结构性热桥部位保温材料的施工应按相关标准技术要求执行。
6.2.14 自保温砌块墙体与钢筋混凝土柱、梁板、剪力墙等不同材料的交接处应采用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或热镀锌钢丝网增强,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采用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作为防止墙体开裂的增强网时,网格布的铺贴和搭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基层上应涂抹2mm~3mm厚抗裂砂浆,用抹子将增强网布压入砂浆内,面层抗裂砂浆应在底层抗裂砂浆稍干后涂抹,厚度宜为1mm~3mm,并应覆盖所有耐碱网格布。
2)网格布铺设应平整无空鼓、无皱折,网格布与基体的搭接宽度每边不应小于100mm。
2 当采用热镀锌钢丝网作为防止墙体开裂的增强网时,施工过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挂网前应将结合处、孔槽、洞口边等部位进行修补,修补时应分层填实抹平。
2)挂网时混凝土墙可采用射钉固定,自保温砌块墙可采用钢钉固定;固定钉间距不宜超过400mm;钢钉宜钉在灰缝中,射钉、钢钉应配带垫圈或压板压紧固定,钢丝网应平整、连续、牢固,不变形起拱。
3)热镀锌钢丝网与基体的搭接宽度每边不应小于100mm。
4)热镀锌钢丝网应置于抹灰层内,不应外露。
6.2.15 施工中如需设置临时施工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的墙面不应小于600mm,洞口的净宽不应大于1m。
6.2.16 砌筑自保温砌块墙体应采用双排外脚手架、里脚手架或工具式脚手架,不应在砌筑的墙体上设脚手孔洞。
6.3 抹 灰
6.3.1 自保温砌块墙体抹灰应在自保温砌块墙体工程质量验收、结构性热桥部位保温措施及防止墙体开裂的增强网施工验收合格后进行。宜在自保温砌块砌体砌筑14d后进行抹灰。
6.3.2 抹灰前应将自保温砌块墙面的灰缝、孔洞、凿槽填补密实、整平,清除浮灰。墙面不宜洒水。当天气炎热干燥时可在操作前1h~2h适度喷水。
6.3.3 房屋顶层墙体内外抹灰粉刷宜在屋面保温层施工完成后进行。
6.3.4 抹灰应分层进行,当采用预拌或现场拌制砂浆时,水泥砂浆每遍抹灰厚度宜为5mm~7mm,水泥混合砂浆每遍抹灰厚度宜为7mm~9mm,且应在前一层砂浆初凝后再抹后一层砂浆。总厚度宜为15mm~20mm。
6.3.5 各层抹灰砂浆在凝结硬化前,应防止暴晒、淋雨、水冲、撞击、振动。水泥抹灰砂浆和掺塑化剂水泥抹灰砂浆宜在润湿的条件下养护。
6.3.6 自保温砌块墙体外墙抹灰层应设置分格缝,水平分格缝宜与窗口上沿或窗口下沿平齐、垂直分格缝间距不宜大于6m,且宜与门窗两边线对齐。分格缝的宽度宜为8mm~15mm,并应采用高弹塑性、高粘结力、耐老化的密封材料嵌缝。
6.4 饰 面
6.4.1 饰面工程应在抹灰基层、细部处理、门窗框安装及其他相关安装工程施工完并经验收合格后进行。
6.4.2 建筑外墙防水工程应按设计要求施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J/T 235的规定。
6.4.3 涂饰工程所使用的腻子、封底材料、中间层涂料、面层涂料应相配套,溶剂型涂料应采用配套的稀释剂。
6.4.4 当采用饰面砖作外墙饰面时,自保温砌块墙体与不同材料的交接处应采用双层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或热镀锌电焊钢丝网作为增强网,并应采用锚栓固定。
6.4.5 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前,应在施工的每种类型的基层上各粘贴至少1㎡饰面砖样板件,进行粘结强度检测,粘结强度应大于0.4MPa。现场粘贴饰面砖施工应按施工前饰面砖样板件粘结强度检验合格的粘结料配合比和施工工艺进行。
6.4.6 铺贴饰面砖作业,应符合相应饰面砖的作业要求。
6.4.7 外墙饰面砖粘贴应设置分格缝,外墙饰面砖分格缝应与抹灰层设置的分格缝一致,并应采用高弹塑性、高粘结力、耐老化的密封材料嵌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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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工程验收
7.1 一般规定
7.1.1 自保温砌块墙体砌筑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墙体节能分项工程应与砌体分项工程一同验收,验收时结构部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自承重墙体的有关规定,节能部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的有关规定。
7.1.2 墙体节能分项工程验收应对下列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1 自保温砌块填充墙体;
2 增强网铺设;
3 墙体热桥部位处理。
7.1.3 墙体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墙体,每500m³~1000m³砌体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³也应为一个检验批。
2 检验批的划分也可根据施工段的划分,应与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与验收。
7.2 主控项目
7.2.1 用于自保温砌块墙体工程的相关材料,其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应按进场批次,每批随机抽取3个试样进行外观观察检查、尺量检查及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7.2.2 自保温砌块的密度、抗压强度、当量导热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应全数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型式检验报告及进场复验报告。
7.2.3 专用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的有关规定确定检查数量,检查专用砌筑砂浆试块抗压试验报告。
7.2.4 自保温砌块墙体的耐火极限应符合本规程要求,应全数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型式检验报告。
7.2.5 自保温砌块墙体的传热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应核查复验报告。
7.2.6 自保温砌块进场应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1 自保温砌块密度、抗压强度;
2 自保温砌块墙体传热系数。
检查方法:应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抽样原则按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以下时各检测不少于1次;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以上时各检测不少于2次;同一施工许可证每个单位面积在800㎡以下时,累计施工建筑面积在每增加10000㎡应增加1次,不足10000㎡的按10000㎡2计。
7.2.7 自保温砌块墙体系统配套保温材料的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导热系数、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应全数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型式检验报告及进场复验报告。
7.2.8 自保温砌块墙体系统配套的保温材料、增强网、粘结材料等材料进场应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1 保温材料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导热系数;
2 增强网的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
3 粘结材料的粘结强度。
检查方法:应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抽样原则按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以下时各检测不少于3次;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以上时各检测不少于6次。
7.3 一般项目
7.3.1 进场自保温砌块的外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自保温混凝土复合砌块》JG/T 407的规定。应全数观察自保温砌块的外观。
7.3.2 当采用增强网作为防止开裂措施时,增强网的铺贴和搭接应符合本规程要求。应对每个验收批进行抽查,且不应少于5处。应观察增强网的铺贴和搭接且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3.3 门保温砌块砌体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的规定。
7.3.4 自保温砌块砌体的水平灰缝、竖直灰缝饱满度均不应低于90%。每楼层每施工段应至少抽查一次,每次应抽查5处,每处不应少于3块自保温砌块,对照设计核查施工方案和砌筑砂浆强度试验报告,用百格网检查灰缝砂浆饱满度的方法进行检验。
7.3.5 自保温砌块砌体留置的拉结钢筋或网片的位置应与块体皮数相符合。拉结钢筋或网片应置于灰缝中,埋置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观察检查和用尺量方法检验。
7.3.6 对有裂缝的自保温砌块砌体应分别按下列情况进行验收:
1 有可能影响结构安全性的自保温砌块砌体裂缝,应由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凡返修或加固处理的部分,应符合使用要求并进行再次验收。
2 不影响结构安全性的砌体裂缝,应予以验收。有碍使用功能或观感效果的裂缝,应进行遮蔽处理。
附录A 自保温砌块墙体及结构性热桥的传热系数计算方法
A.0.1 自保温砌块砌体热阻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Rma——自保温砌块砌体的热阻(㎡·K/W);
dma——自保温砌块砌体的厚度(m);
ε——对灰缝影响的修正系数,按表A.0.1选取;
λeq——自保温砌块砌体当量导热系数[W/(m·K)]。
表A.0.1 修正系数的取值
使用情况 | 采用普通砌筑砂浆砌筑时 | 采用专用砌筑砂浆砌筑时 |
修正系数ε | 1.0 | 0.9 |
A.0.2 自保温砌块墙体部位传热阻和传热系数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Rp——自保温砌块墙体部位传热阻(㎡·K/W);
Ri——内表面换热阻(㎡·K/W),表面换热阻应根据砌体表面的空气流速、辐射率求得,一般情况下其值取0.11㎡·K/W;
Rpj——自保温砌块墙体部位除砌体层外各层材料的热阻(㎡·K/W);
Re——外表面换热阻(㎡·K/W),表面换热阻应根据砌体表面的空气流速、辐射率求得,一般情况下其值取0.04㎡·K/W;
Kp——自保温砌块墙体部位的传热系数[W/(㎡·K)]。
A.0.3 结构性热桥部位传热阻和传热系数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Rb——结构性热桥部位传热阻(㎡·K/W);
Rbj——自保温砌块墙体结构性热桥部位各层材料的热阻(㎡·K/W);
Kb——结构性热桥部位的传热系数[W/(㎡·K)]。
附录B 自保温砌块墙体及结构性热桥热惰性指标计算方法
B.0.1 自保温砌块砌体热惰性指标应按下式计算:
Dma=ε·RmaSeq (B.0.1)
式中:Dma——自保温砌块砌体的热惰性指标;Seq——自保温砌块砌体的当量蓄热系数[W/(㎡·K)]。
B.0.2 自保温砌块墙体部位的热惰性指标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DP=Dma+∑Dpj (B.0.2-1)
Dpj=RpjSpj (B.0.2-2)
Dpj——自保温砌块墙体部位除砌体层外各层材料的热惰性指标;
Spj——自保温砌块墙体部位除砌体层外各层材料的蓄热系数[W/(㎡·K)]。
B.0.3 结构性热桥部位热惰性指标应按下式计算:
Db=∑RbjSbj (B.0.3)
式中:Db——结构性热桥部位的热惰性指标;Sbj——结构性热桥部位各层材料的蓄热系数[W/(㎡·K)]。
本规程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1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
2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
3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4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
5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
6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
7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
8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
9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
10 《建筑用反射隔热涂料》GB/T 25261
11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建筑技术规程》JGJ/T 14
12 《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 126
13 《抹灰砂浆技术规程》JGJ/T 220
14 《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J/T 235
15 《自保温混凝土复合砌块》JG/T 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