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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焊接气瓶用钢板和钢带
Steel plates and strips for welded gas cylinders
GB/T 6653-2017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年12月29日
实施日期:2018年09月01日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6653-2008《焊接气瓶用钢板》。与GB/T 6653-2008标准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化学成分要求;
——修改了冲击性能要求;
——修改了非金属夹杂物的要求;
——修改了表面质量要求。
本标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8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首钢总公司、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管吉春、朴志民、张维旭、师莉、刘美红、吴朝晖、陈晓红。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6653-1986、GB 6653-1994、GB/T 6653-2008。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焊接气瓶用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焊接气瓶用厚度为2.0mm~14.0mm的热轧钢板和钢带及厚度为1.5mm~4.0mm的冷轧钢板和钢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2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3.9 钢铁及合金 铝含量的测定 铬天青S分光光度法
GB/T 223.12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碳酸钠分离-二苯碳酰二肼光度法测定铬量
GB/T 223.14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钽试剂萃取光度法测定钒含量
GB/T 223.16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变色酸光度法测定钛量
GB/T 223.19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新亚铜灵-三氯甲烷萃取光度法测定铜量
GB/T 223.23 钢铁及合金 镍含量的测定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T 223.26 钢铁及合金 铝含量的测定 硫氰酸盐分光光度法
GB/T 223.40 钢铁及合金 铌含量的测定 氯磺酚S分光光度法
GB/T 223.49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萃取分离-偶氮氯膦mA分光光度法测定稀土总量
GB/T 223.59 钢铁及合金 磷含量的测定 铋磷钼蓝分光光度法和锑磷钼蓝分光光度法
GB/T 223.60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高氯酸脱水重量法测定硅含量
GB/T 223.6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高碘酸钠(钾)光度法测定锰量
CB/T 223.6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管式炉内燃烧后碘酸钾滴定法测定硫含量
GB/T 223.69 钢铁及合金 碳含量的测定 管式炉内燃烧后气体容量法
GB/T 228.1 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 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GB/T 229 金属材料 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
GB/T 232 金属材料 弯曲试验方法
GB/T 247 钢板和钢带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GB/T 708 冷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 709 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 2975 钢及钢产品 力学性能试样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
GB/T 433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 火花源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方法(常规法)
GB/T 6394 金属平均晶粒度测定法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10561 钢中非金属夹杂物含量的测定 标准评级图显微检验法
GB/T 14977 热轧钢板表面质量的一般要求
GB/T 17505 钢及钢产品 交货一般技术要求
GB/T 20066 钢和铁 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
GB/T 20125 低合金钢 多元素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
3 牌号表示方法
钢的牌号由“焊瓶”的汉语拼音首位字母“HP”和下屈服强度下限值两个部分组成。
示例:HP295,其中:
HP——焊接气瓶中“焊瓶”的汉语拼音首字母;
295——钢的下屈服强度的下限值,单位为兆帕(MPa)。
4 订货内容
按本标准订货的合同或订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a)标准编号;
b)产品类型(钢板或钢带);
c)牌号;
d)交货状态;
e)规格及尺寸公差;
f)重量;
g)其他要求。
5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5.1 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709的规定。
5.2 冷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708的规定。
6 技术要求
6.1 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
6.1.1 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1规定。
6.1.2 为改善钢的性能,各牌号钢中可加入V、Nb、Ti等微量元素的一种或几种,其含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
6.1.3 冷轧退火钢板在保证性能的情况下,HP235、HP265的碳含量上限允许到0.20%,锰含量上限允许到1.00%。
6.1.4 各牌号钢中残余元素Cr、Ni、Mo含量应各不大于0.30%,Cu含量应不大于0.20%,供方若能保证可不作分析。
6.1.5 为改善钢的内在质量,各牌号钢中可加入适量稀土元素。
6.1.6 成品钢板和钢带化学成分的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222的规定。
6.2 冶炼方法
钢应采用转炉或电炉冶炼,并经炉外精炼。除非需方有特殊要求,冶炼方法由供方选择。
6.3 交货状态
6.3.1 热轧钢板和钢带应以热轧、控轧或热处理状态交货。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以热轧酸洗状态交货。
6.3.2 冷轧钢板和钢带以退火状态交货。
6.4 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
6.4.1 钢板和钢带的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应符合表2和表3的规定。
6.4.2 钢板和钢带的室温夏比(V型缺口)冲击试验应符合表3的规定,冲击试验结果按三个试样的平均值计算,允许其中一个试样的冲击吸收能量小于规定值,但不得低于规定值的70%。
6.4.3 对厚度小于12mm钢板和钢带的夏比(V型缺口)冲击试验应采用辅助试样,>8mm~<12mm的钢板和钢带辅助试样尺寸为10mm×7.5mm×55mm;6mm~8mm钢板和钢带辅助试样尺寸为10mm×5mm×55mm;厚度小于6mm的钢板和钢带不做冲击试验。
6.5 晶粒度
钢板和钢带的晶粒度应不小于6级,晶粒度不均匀性应在三个连续不同级别数内。如供方能保证,可不作检验。
6.6 其他要求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增加以下要求:
a)钢板和钢带-40℃的夏比(V型缺口)冲击试验应符合表3的规定。当做-40℃冲击试验时,可代替室温冲击试验。
b)钢板和钢带的屈强比应不大于0.80。
c)钢板和钢带的非金属夹杂物应符合表4的规定。
6.7 表面质量
6.7.1 钢板和钢带表面不得有裂纹、结疤、折叠、气泡、夹杂和分层等对使用有害的缺陷。
6.7.2 钢板和钢带表面允许有深度(高度)不超过钢板或钢带 厚度公差之半的局部麻点、凹面、划痕及其他轻微缺陷,但应保证钢板或钢带的最小厚度。
6.7.3 除了因轧制带来的钢带头部的舌头和尾部的鱼尾外,钢带两端应切除有缺陷的部分。
6.7.4 供需双方协商,钢板表面质量可执行GB/T 14977的规定。
7 试验方法
7.1 钢的化学成分试验方法应符合GB/T 223.9、GB/T 223.12、GB/T 223.14、GB/T 223.16、GB/T 223.19、GB/T 223.23、GB/T 223.26、GB/T 223.40、GB/T 223.49、GB/T 223.59、GB/T 223.60、GB/T 223.63、GB/T 223.68、GB/T 223.69、GB/T 4336、GB/T 20125或通用方法的规定进行,但仲裁时按GB/T 223.9、GB/T 223.12、GB/T 223.14、GB/T 223.16、GB/T 223.19、GB/T 223.23、GB/T 223.26、GB/T 223.40、GB/T 223.49、GB/T 223.59、GB/T 223.60、GB/T 223.63、GB/T 223.68、GB/T 223.69的规定。
7.2 钢板和钢带的外观应目视检查。
7.3 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应用合适的测量工具测量。
7.4 每批钢板或钢带的检验项目、试样数量、取样方法和试验方法应符合表5的规定。
8 检验规则
8.1 组批规则
钢板和钢带应成批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厚度和同一轧制制度或热处理制度的钢板或钢带组成,每批重量不得超过60t。轧制卷重大于30t的钢带或连轧钢板可按两个轧制卷组批。
8.2 复验
8.2.1 如果冲击试验结果不符合规定时,应从同一取样产品上再取3个试样进行试验,先后6个试样的平均值应不小于表3的规定值,允许其中有2个试样低于规定值,但低于规定值70%的试样只允许有一个。
8.2.2 钢板和钢带的其他检验项目的复验应符合GB/T 17505的规定。
8.3 数值修约
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检测结果采用修约值比较法,修约规则按GB/T 8170的规定进行。
9 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
钢板和钢带的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应符合GB/T 247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