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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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设计规范

混凝土设计规范是建筑工程领域中用于指导混凝土结构设计、施工和验收的重要技术标准。它旨在确保混凝土结构的安全性、耐久性和经济性,同时满足使用功能要求。以下是对混凝土设计规范的简要介绍:

混凝土设计规范主要涵盖了材料选择、结构设计原则、荷载计算方法、构造措施以及施工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内容。其核心目标是通过科学的设计方法和严格的施工要求,保障混凝土结构在各种环境条件和使用工况下的性能表现。

首先,在材料选择方面,规范规定了水泥、骨料、水、外加剂等原材料的技术指标及配合比设计原则。这些要求确保了混凝土的强度、工作性和耐久性能够满足工程需求。例如,不同等级的混凝土适用于不同的结构部位,而特殊环境下(如海洋气候或化学腐蚀环境)还需考虑抗渗、抗冻或抗侵蚀性能。

其次,在结构设计方面,规范提供了基于极限状态法的设计原则,包括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关注结构的安全性,防止因超载或破坏导致倒塌;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则强调结构的适用性和舒适性,避免出现过大的变形或裂缝。此外常武路景观大道绿化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还对钢筋布置、配筋率、锚固长度等构造细节提出了具体要求,以增强结构的整体性和抗震性能。

再次,规范明确了荷载取值和组合规则,为设计人员提供统一的标准。这包括恒载、活载、风荷载、地震作用等各类荷载的计算方法,以及如何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组合。通过准确评估外部作用力,可以有效降低结构失效的风险。

最后,在施工与验收环节,规范强调了过程控制的重要性。从模板支设到混凝土浇筑、振捣、养护,再到最终的质量检测,每一步都需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这不仅有助于提高施工效率,还能保证最终成果符合设计预期。

总之,混凝土设计规范是一个系统化的技术文件,它综合考虑了理论研究、实践经验和社会需求,为混凝土结构的设计与建造提供了可靠的依据。随着科技的进步和新材料的应用,规范也在不断更新完善,以适应新的挑战和发展趋势。

  第9.3.3条   当计算中充分利用纵向钢筋的抗压强度时,其锚固长度不应小于本规范第9.3.1条规定的受拉锚固长度的0.7倍。   第9.3.4条   对承受重复荷载的预制构件,应将纵向非预应力受拉钢筋末端焊接在钢板或角钢上,钢板或角钢应可靠地锚固在混凝土中。钢板或角钢的尺寸应按计算确定,其厚度不宜小于10mm。

9.5 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配筋率

9.6 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的构造规定

第9.6.10条   在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端部宜按下列规定布置钢筋:   1宜将一部分预应力钢筋在靠近支座处弯起,弯起的预应力钢筋宜沿构件端部均匀布置;   2当构件端部预应力钢筋需集中布置在截面下部或集中布置在上部和下部时,应在构件端部0.2h(h为构件端部截面高度)范围内设置附加竖向焊接钢筋网、封闭式箍筋或其他形式的构造钢筋;   3附加竖向钢筋宜采用带肋钢筋,其截面面积应符合下列要求:   当e≤0.1h时

  当0.1h<e≤0.2h时

  第9.6.12条   当对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端部有特殊要求时,可通过有限元分析方法进行设计。   第9.6.13条   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构件中,曲线预应力钢丝束、钢绞线束的曲率半径不宜小于4m;对折线配筋的构件,在预应力钢筋弯折处的曲率半径可适当减小。   第9.6.14条   在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的预拉区和预压区中,应设置纵向非预应力构造钢筋;在预应力钢筋弯折处,应加密箍筋或沿弯折处内侧设置钢筋网片。   第9.6.15条   构件端部尺寸应考虑锚具的布置、张拉设备的尺寸和局部受压的要求,必要时应适当加大。   在预应力钢筋锚具下及张拉设备的支承处,应设置预埋钢垫板并按本规范第9.6.9条及第9.6.10条的规定设置间接钢筋和附加构造钢筋。   对外露金属锚具,应采取可靠的防锈措施。

第10章 结构构件的基本规定

第10.1.1条   现浇钢筋混凝土板的厚度不应小于表10.1.1规定的数值。

  第10.1.2条   混凝土板应按下列原则进行计算:   1两对边支承的板应按单向板计算;   2四边支承的板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1)当长边与短边长度之比小于或等于2.0时,应按双向板计算;   2)当长边与短边长度之比大于2.0,但小于3.0时,宜按双向板计算;当按沿短边方向受力的单向板计算时,应沿长边方向布置足够数量的构造钢筋;   3)当长边与短边长度之比大于或等于3.0时,可按沿短边方向受力的单向板计算。   第10.1.3条   当多跨单向板、多跨双向板采用分离式配筋时,跨中正弯矩钢筋宜全部伸入支座;支座负弯矩钢筋向跨内的延伸长度应覆盖负弯矩图并满足钢筋锚固的要求。   第10.1.4条   板中受力钢筋的间距,当板厚h≤150mm时,不宜大于200mm;当板厚h>150mm时,不宜大于1.5h,且不宜大于250mm。   第10.1.5条   简支板或连续板下部纵向受力钢筋伸入支座的锚固长度不应小于5d,d为下部纵向受力钢筋的直径。当连续板内温度、收缩应力较大时,伸入支座的锚固长度宜适当增加。   第10.1.6条   当现浇板的受力钢筋与梁平行时,应沿梁长度方向配置间距不大于200mm且与梁垂直的上部构造钢筋,其直径不宜小于8mm,且单位长度内的总截面面积不宜小于板中单位宽度内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三分之一。该构造钢筋伸入板内的长度从梁边算起每边不宜小于板计算跨度l0的四分之一(图10.1.6)。

   第10.1.11条   对卧置于地基上的基础筏板,当板的厚度h>2m时,除应沿板的上、下表面布置纵、横方向的钢筋外,尚宜沿板厚度方向间距不超过1m设置与板面平行的构造钢筋网片,其直径不宜小于12mm,纵横方向的间距不宜大于200mm.   第10.1.12条   当板中采用钢筋焊接网片配筋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10.2.1条   钢筋混凝土梁纵向受力钢筋的直径,当梁高h≥300mm时,不应小于10mm;当梁高h<300mm时,不应小于8mm。梁上部纵向钢筋水平方向的净间距(钢筋外边缘之间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30mm和1.5d(d为钢筋的最大直径);下部纵向钢筋水平方向的净间距不应小于25mm和d。梁的下部纵向钢筋配置多于两层时,两层以上钢筋水平方向的中距应比下面两层的中距增大一倍。各层钢筋之间的净间距不应小于25mm和d。   伸入梁支座范围内的纵向受力钢筋根数,当梁宽b≥100mm时,不宜少于两根;当梁宽b<100mm时,可为一根。   

第10.2.2条   钢筋混凝土简支梁和连续梁简支端的下部纵向受力钢筋,其伸入梁支座范围内的锚固长度las(图10.2.2)应符合下列规定:

  此处,d为纵向受力钢筋的直径。   如纵向受力钢筋伸入梁支座范围内的锚固长度不符合上述要求时,应采取在钢筋上加焊锚固钢板或将钢筋端部焊接在梁端预埋件上等有效锚固措施。   支承在砌体结构上的钢筋混凝土独立梁,在纵向受力钢筋的锚固长度las范围内应配置不少于两个箍筋,其直径不宜小于纵向受力钢筋最大直径的0.25倍,间距不宜大于纵向受力钢筋最小直径的10倍;当采取机械锚固措施时,箍筋间距尚不宜大于纵向受力钢筋最小直径的5倍。   注:对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5及以下的简支梁和连续梁的简支端,当距支座边1.5h范围内作用有集中荷载,且V>0.7ftbh0时,对带肋钢筋宜采取附加锚固措施,或取锚固长度las≥15d.

弯起钢筋不应采用浮筋。

 第10.2.9条   按计算不需要箍筋的梁,当截面高度h>300mm时,应沿梁全长设置箍筋;当截面高度h=150~300mm时,可仅在构件端部各四分之一跨度范围内设置箍筋;但当在构件中部二分之一跨度范围内有集中荷载作用时,则应沿梁全长设置箍筋;当截面高度h<150mm时,可不设箍筋。 第10.2.10条   梁中箍筋的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梁中箍筋的最大间距宜符合表10.2.10的规定,当V>0.7ftbh0+0.05Np0时,箍筋的配筋率ρsv(ρsv=Asv/(bs))尚不应小于0.24ft/fyv;

  2当梁中配有按计算需要的纵向受压钢筋时,箍筋应做成封闭式;此时,箍筋的间距不应大于15d(d为纵向受压钢筋的最小直径),同时不应大于400mm;当一层内的纵向受压钢筋多于5根且直径大于18mm时,箍筋间距不应大于10d;当梁的宽度大于400mm且一层内的纵向受压钢筋多于3根时,或当梁的宽度不大于400mm但一层内的纵向受压钢筋多于4根时,应设置复合箍筋;   3梁中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的箍筋间距应符合本规范第9.4.5条的规定。

梁高h V>0.7ftbh0+0.05Np0 V≤0.7ftbh0+0.05Np0

yb/t 4873-2020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汽车用冷轧高强度钢板及钢带150<h≤300 150 200

300<h≤500 200 300

500<h≤800 250 350

h>800 300 400

  第10.2.11条   对截面高度h>800mm的梁,其箍筋直径不宜小于8mm;对截面高度h≤800mm的梁,其箍筋直径不宜小于6mm。梁中配有计算需要的纵向受压钢筋时,箍筋直径尚不应小于纵向受压钢筋最大直径的0.25倍。   第10.2.12条   在弯剪扭构件中,箍筋的配筋率ρsv(ρsv=Asv/(bs))不应小于0.28ft/fyv。箍筋间距应符合本规范表10.2.10的规定,其中受扭所需的箍筋应做成封闭式,且应沿截面周边布置;当采用复合箍筋时,位于截面内部的箍筋不应计入受扭所需的箍筋面积;受扭所需箍筋的末端应做成135°弯钩,弯钩端头平直段长度不应小于10d(d为箍筋直径)。   在超静定结构中,考虑协调扭转而配置的箍筋,其间距不宜大于0.75b,此处,b按本规范第7.6.1条的规定取用。   对箱形截面构件,本条中的b均应以bh代替。   第10.2.13条   位于梁下部或梁截面高度范围内的集中荷载,应全部由附加横向钢筋(箍筋、吊筋)承担,附加横向钢筋宜采用箍筋。箍筋应布置在长度为s的范围内,此处,s=2h1+3b(图10.2.13)。当采用吊筋时,其弯起段应伸至梁上边缘,且末端水平段长度不应小于本规范第10.2.7条的规定。

  附加横向钢筋所需的总截面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db3202/t 1001-2018标准下载  1未在受压区锚固的纵向受拉钢筋的合力为:

  2全部纵向受拉钢筋合力的35%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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