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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国家重点公园评价标准
Standard for national key parks evaluation
CJJ/T 234-2015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6年2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844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国家重点公园评价标准》的公告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6月30日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评价内容,评价方法。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外大街143号,邮政编码:100044)。
本标准主编单位: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
本标准参编单位:北京市园林科学研究院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公园协会
上海市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
银川市园林局
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
深圳市仙湖植物园管理处
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
本标准参加单位:北京市颐和园管理处
北京市北海公园管理处
北京市公园绿地协会
北京市中山公园管理处
北京市动物园
北京市植物园
厦门白鹭洲公园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武汉市园林局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杭州市园林文物局
扬州市园林局
济南市园林局
无锡市园林局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
深圳国际园林花卉博览园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李炜民 任斌斌 王磐岩 李延明 李梅丹 朱祥明 李亮 王鹏训 廉用奇 王辉 衣学领 焦根林 茹雯美 郭佳 张舵 叶丽敏 李勇 徐庆林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孟兆祯 陈蓁蓁 张树林 王香春 张晓鸣 胡永红 景长顺 刘耀忠 唐宇力 黄建 赖燕玲 白素辉
1 总 则
1.0.1 为规范国家重点公园评价,提高公园规划建设和保护管理水平,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建设完成并对外开放运行不少于5年的公园。
1.0.3 国家重点公园的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评价内容
2.0.1 国家重点公园评价应包括基础评价和特色评价。
2.0.2 基础评价内容应包括综合管理、规划建设、园容环境和游览服务。基础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综合管理应包括管理机构、用地权属、管理制度、维护资金、档案管理和运行管理;
2 规划建设应包括规划编制、设计施工、交通组织、基础设施、服务设施和低碳环保;
3 园容环境应包括植物配置、绿地养护、环境卫生、水景环境和建筑小品;
4 游览服务应包括导览设施、导览信息、讲解服务、文化活动和游客评价。
2.0.3 特色评价内容应为文化价值、历史价值和科学价值,特色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文化价值应包括造园思想、总体布局、艺术手法、人文景观和文化传承;
2 历史价值应包括造园年代、历史地位、留存状况和保护水平;
3 科学价值应包括核心资源、保存水平、价值特征和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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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评价方法
3.1 一般规定
3.1.1 国家重点公园评价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应由公园管理机构自愿申报;
2 应由专家组进行审查和现场检查。
3.1.2 参评公园应提供申报材料,国家重点公园申报材料应符合表3.1.2的要求。
表3.1.2 国家重点公园申报材料
3.1.3 国家重点公园申报书应符合表3.1.3的要求。
表3.1.3 国家重点公园申报书
3.1.4 专家组成员不应少于5人,并应由本行业及相关领域有关专业技术与管理人员组成。
3.1.5 国家重点公园评价应先进行基础评价,基础评价通过后,方可进行特色评价。
3.1.6 基础评价和特色评价中,评价内容分值应包括范围分值和固定分值两种,专家可对范围分值进行弹性选择,对固定分值进行满分或零分的选择。
3.1.7 基础评价的通过条件应为基础评价总分分值达到85分。
3.1.8 特色评价的通过条件应为特色评价总分分值达到75分或文化价值、历史价值、科学价值的其中一项评价项目得分分值达到该项满分分值的90%。
3.1.9 符合基础评价和特色评价通过条件的公园应被评为国家重点公园。
3.2 基础评价
3.2.1 基础评价总分分值应为各评价内容分值之和,满分分值为100分。
3.2.2 基础评价内容与分值应符合表3.2.2的规定。
表3.2.2 基础评价内容与分值表
3.3 特色评价
3.3.1 特色评价总分分值应为各评价内容分值之和,满分分值为100分。
3.3.2 特色评价内容与分值应符合表3.3.2的规定。
表3.3.2 特色评价内容与分值
附录A 游客满意度调查
A.0.1 游客满意度调查表应符合表A.0.1的规定。
表A.0.1 游客满意度调查表
A.0.2 游客满意度分值满分为9分,分值总分应按下式计算:
A.0.3 游客满意度调查过程应随机选择游客填写调查问卷,每次调查人数不应少于300人。
本标准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1 《城市容貌标准》GB 50449
2 《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
3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
4 《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8973
5 《公园设计规范》CJJ 48
6 《旅游景区讲解服务规范》LB/T 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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