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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建设协会标准
建筑电气细导线连接器应用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of fine wire connector in building electrical installation
CECS 421:2015
主编单位: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电气专业委员会
万可电子(天津)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施行日期:2016年4月1日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公告
第227号
关于发布《建筑电气细导线连接器应用技术规程》的公告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日
前言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14年第一批工程建设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14]028号)的要求,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共分为6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材料、设计选用、安装施工、工程验收等。
本规程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涉及专利的具体技术问题,使用者可直接与本规程主编单位协商处理,本规程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规程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电气专业委员会归口管理并负责解释(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广安门南滨河路33号,邮政编码:100055,Email:guojun666@sina.com)。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和建议寄送解释单位。
主编单位: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电气专业委员会
万可电子(天津)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安测信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北京双圆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北京方圆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北京光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
北京市设备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设计研究院
中煤大屯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中国航空工业规划建设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陕西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中科精盾(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王振建 汪芳 任长宁 周卫新 刘焕维 郑卫红 萧宏 安红印 曹雪菲 赵刚 颜勇 傅慈英 蒋晓芳 张伟 刘叶语 冯志文 高伟
主要审查人:王振生 罗晓萍 王志强 谢炜 吴丽胜 沈志桥 潘峰
1 总 则
1.0.1 为规范建筑电气细导线及线路末端电器设备的连接,做到安全可靠、经济适用、技术先进、使用和维护方便,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额定电压交流1kV及以下、直流1.5kV及以下建筑电气细导线的连接。
1.0.3 建筑电气细导线连接器的设计选用、安装施工及工程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细导线 fine wire
标称截面积为6mm²及以下的铜导线。
2.0.2 导线连接器 wire connector
由一个或多个端子及绝缘和/或附件组成的能连接两根或多根导体的器件。
2.0.3 夹紧件 clamping unit
在导线连接器中对导线进行机械夹紧和电气连接所必须的部件,包括保证正常接触压力所必须的部件。
2.0.4 无螺纹型连接器 screwless-type connector
可直接或间接通过弹簧、楔块或类似物进行接、拆两根或多根导线的连接器,无螺纹型连接器包括通用型连接器和推线式连接器。
2.0.5 通用型连接器 universal connector
能接、拆所有类型的硬或软导线的无螺纹型连接器。
2.0.6 推线式连接器 push-wire connector
一种通过将硬导线推进端子里实现电气连接的无螺纹型连接器。
2.0.7 扭接式连接器 twist-on connector
扭接在两根或多根导线末端的连接器。
2.0.8 螺纹型连接器 screw-type connector
通过螺纹型夹紧件连接两根或多根导线的连接器。
2.0.9 额定连接容量 rated connecting capacity
由连接器制造商规定的可连接导线的最大横截面积。
2.0.10 额定绝缘电压 rated insulation voltage
参考电介质电压实验和爬电距离而定的元件、器件或设备部件的电压。
2.0.11 额定电流 rated current
制造商给连接器规定的电流。
2.0.12 使用环境温度 ambient temperature
正常应用条件下,连接器及其外壳四周的空气温度。
2.0.13 端子 terminal
由一个或多个夹紧件及绝缘组成的一个极的导电部件。
2.0.14 未经处理的导线 unprepared conductor
为插入连接器而剪断剥去一定长度绝缘层的导线。插入连接器前对导线进行的整形或对多股导线端头的绞股,都可认为是未经处理的导线。
2.0.15 经处理的导线 prepared conductor
将导线端头剥去一定长度绝缘层并焊锡或装上接头、套环等的导线。
3 材 料
3.0.1 绝缘部件应由耐热、耐燃和耐漏电起痕的材料制成。其结构和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低压电路用的连接器件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13140.1、《家用和类似用途低压电路用的连接器件 第2部分:作为独立单元的带螺纹型夹紧件的连接器件的特殊要求》GB 13140.2、《家用和类似用途低压电路用的连接器件 第2部分:作为独立单元的带无螺纹型夹紧件的连接器件的特殊要求》GB 13140.3、《家用和类似用途低压电路用的连接器件 第2部分:扭接式连接器件的特殊要求》GB 13140.5的有关规定。
3.0.2 端子等载流部件应采用导电的金属制成。载流部件的机械强度和载流能力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低压电路用的连接器件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13140.1、《家用和类似用途低压电路用的连接器件 第2部分:作为独立单元的带螺纹型夹紧件的连接器件的特殊要求》GB 13140.2、《家用和类似用途低压电路用的连接器件 第2部分:作为独立单元的带无螺纹型夹紧件的连接器件的特殊要求》GB 13140.3、《家用和类似用途低压电路用的连接器件 第2部分:扭接式连接器件的特殊要求》GB 13140.5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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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设计选用
4.1 一般规定
4.1.1 导线连接器的电气和机械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低压电路用的连接器件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13140.1、《家用和类似用途低压电路用的连接器件 第2部分:作为独立单元的带螺纹型夹紧件的连接器件的特殊要求》GB 13140.2、《家用和类似用途低压电路用的连接器件 第2部分:作为独立单元的带无螺纹型夹紧件的连接器件的特殊要求》GB 13140.3、《家用和类似用途低压电路用的连接器件 第2部分:扭接式连接器件的特殊要求》GB 13140.5的有关规定。
4.1.2 在导线连接器本体上,应标注型号、商标或识别标志。标注应清晰、经久耐用。在导线连接器最小包装单元或说明页上应标注下列内容:
1 额定连接容量;
2 额定绝缘电压;
3 型号;
4 制造商名称、商标或识别标志;
5 防护等级大于IP20时的IP代码。
4.1.3 导线连接器的额定连接容量应与导线标称截面积相匹配。
4.1.4 导线连接器的额定绝缘电压不得低于电源系统的标称电压。
4.1.5 导线连接器应与其使用环境温度相适应。
4.1.6 导线连接器应放置在接线盒或箱内,其防护等级应满足线路设计要求。当连接器防护等级达不到线路设计要求时,接线盒或箱应满足防护等级要求。
4.1.7 对导线连接质量有疑议时,可进行拉力测试或电气测试。
4.2 无螺纹型连接器
4.2.1 本规程规定的细导线及焊锡或装上接头的经处理的导线宜选用通用型连接器。
4.2.2 硬导线及焊锡或装上接头的经处理的导线宜选用推线式连接器。
4.2.3 推线式连接器外壳可为透明或部分透明。对于外壳不透明的连接器,宜选用连接器本体上标识有剥线长度或具备确认剥线长度结构的连接器。
4.3 扭接式连接器
4.3.1 本规程规定的细导线可选择扭接式连接器。
4.3.2 扭接式连接器的外壳形状应满足徒手安装的要求。
4.4 螺纹型连接器
4.4.1 未经处理的导线可选用螺纹型连接器、接线端子块或端子排。
4.4.2 经焊锡处理的软导线不应选用螺纹型连接器、接线端子块或端子排。
4.4.3 在螺纹型连接器、接线端子块或端子排的一个端子上连接2根及以上导线时,导体标称截面积应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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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安装施工
5.1 准备工作
5.1.1 辅助工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装无螺纹型连接器,应使用专用的辅助工具;
2 安装扭接式连接器,可选用施加力矩的辅助工具;
3 安装螺纹型端子排的螺丝刀刀口宽度,不应大于螺钉顶部直径;
4 安装螺纹型连接器时,宜采用与连接器相匹配的工具。
5.1.2 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剥除导线护层时,应避免损伤导体和需保留的绝缘层。护层剥离处不得附有残余绝缘层;
2 剥线长度应符合导线连接器技术文件要求;
3 剥离多股导线绝缘层时,当破坏了线芯绞合状态,应轻捻,使之恢复;
4 剥离实心导线绝缘层时,当导体不够平直时,应进行整形使之平直。
5.2 无螺纹型连接器的安装与拆卸
5.2.1 安装带辅助装置的通用型连接器时,应采用辅助装置打开导线夹紧件,将符合剥线要求的导体放入连接器孔并至最大深度,然后将辅助装置复位。
5.2.2 拆卸带辅助装置的通用型连接器时,应通过操作辅助装置将导线夹紧件打开,并将导线从连接器拆下。
5.2.3 安装不带辅助装置的通用型连接器时,应采用辅助操作工具将导线夹紧件打开,将符合剥线要求的导体放入连接器孔并至最大深度,拔出辅助操作工具,导线夹紧件应复位并夹紧导线。
5.2.4 拆卸不带辅助装置通用型连接器时,应通过采用辅助操作工具将导线夹紧件打开,拆下连接器。
5.2.5 安装推线式连接器时,应将符合剥线要求的导体推进连接器孔,至最大深度。
5.2.6 拆卸推线式连接器(图5.2.6)时,双手应分别握持被拆分导线和连接器,往复转动连接器,同时向外拔,拆下连接器。
图5.2.6 推线式连接器的导线拆卸示意
5.2.7 正确使用条件下的无螺纹型连接器,拆卸导线后,连接器当无明显外观损坏时,可重复使用。
5.3 扭接式连接器的安装与拆卸
5.3.1 安装扭接式连接器(图5.3.1)时,应将符合剥线要求的导体并齐,直接放入连接器并右旋拧紧,被连接导线外露部分应出现至少1圈扭绞状态。必要时,可使用施加力矩的辅助工具。
图5.3.1 扭接式连接器的安装示意
5.3.2 拆卸扭接式连接器时,应将连接器向拧紧的反方向旋转。
5.3.3 正确使用条件下的扭接式连接器,当拆卸后肉眼观察无明显损坏时,可重复使用。
5.4 螺纹型连接器的安装与拆卸
5.4.1 安装螺纹型连接器时,应将符合剥线要求的导体并齐放入连接器,用螺丝刀拧紧夹紧螺钉,按连接器技术要求进行绝缘防护。螺纹型连接器、接线端子块或端子排夹紧件的拧紧力矩应符合本规程表5.4.1的要求。
表5.4.1 螺纹型连接器、接线端子块或端子排夹紧件的拧紧力矩
螺钉的标称直径D(mm) | 拧紧力矩(N·m) | |
公制标称值 | 直径的范围 | |
1.6 | D≤1.6 | 0.05 |
2.0 | 1.6<D≤2.0 | 0.1 |
2.5 | 2.0<D≤2.8 | 0.2 |
5.4.2 拆卸螺纹型连接器时,应用螺丝刀拧松夹紧螺钉,拆分导线与连接器。
5.4.3 正确使用条件下的螺纹型连接器,当拆卸后肉眼观察无明显损坏时,可重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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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工程验收
6.1 进场查验
6.1.1 导线连接器进场验收,应查验其质量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等技术文件。进口导线连接器进场验收,应查验中文版质量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等技术文件和商检证明。
6.1.2 导线连接器进场验收,应查验其规格、型号。
6.2 施工检查
6.2.1 工序过程中,应对导线连接器的安装质量进行全数自检。
6.2.2 工序结束后,应对导线连接器的安装质量进行抽检。
6.2.3 导线连接器的安装质量检查应包括下列项目:
1 外壳应完好无损;
2 被连接导线的导体部分不应外露;
3 无螺纹型连接器所连接的导线应插接到位;
4 扭接式连接器所连接导线外露部分应至少出现1圈扭绞状态;
5 螺纹型连接器、接线端子块或端子排的夹紧螺钉应拧紧。
6.3 拉力测试
6.3.1 当对连接质量有疑议时,应对连接点进行拉力测试。
6.3.2 使用测力计沿导线轴向平稳施加拉力1min,不得使用爆发力,导线不应从连接器中脱出或在连接处断裂。导线连接器与被连接导线所能承受的最小拉力应符合本规程表6.3.2的规定。
表6.3.2 导线连接器与被连接导线所能承受的最小拉力与截面积的关系
导线截面积(mm²) | 0.5 | 0.75 | 1.0 | 1.5 | 2.5 | 4.0 | 6.0 | |
拉力(N) | 无螺纹型/螺纹型连接器 | 20 | 30 | 35 | 40 | 50 | 60 | 80 |
扭接式连接器 | 35 | 45 | 55 | 65 | 110 | 150 | 180 |
6.4 电气测试
6.4.1 当对连接质量有疑义时,可对连接点进行电气测试。电气测试可代替拉力测试。
6.4.2 连接点电气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连接点的直流电阻值不应大于表6.4.2-1~表6.4.2-4中20℃时导体最大电阻的规定;
表6.4.2-1 单芯和多芯电缆用第1种实心导体
表6.4.2-2 单芯和多芯电缆用第2种绞合导体
表6.4.2-3 单芯和多芯电缆用第6种软铜导体
表6.4.2-4 单芯和多芯电缆用第5种软铜导体
续表6.4.2-4
2 当需要温度修正时,应按下列公式将电阻值修正到20℃时和1m长度时的电阻值:
式中:kt——表6.4.2-5提供的温度校正系数;
R20——20℃时导体电阻(mΩ/m);
Rt——导体测量电阻值(mΩ);
L——电缆长度(m)。
表6.4.2-5 导体电阻值的温度校正系数kt
续表6.4.2-5
3 故障回路阻抗应满足下式要求:
式中:Zs(m)——实测回路阻抗(Ω);
U0——相导体对接地的中性导体的电压(V);
Ia——保护电器在规定时间内可靠动作,切断故障回路的最小电流(A)。
4 照明回路电压降不应大于3%,插座回路电压降不应大于5%,回路电压降应按下式进行计算:
式中:△u%——以百分数表示的回路电压降;
U1——实测回路末端负载电压(V);
U2——实测带载回路末级保护电器出口电压(V);
U0——实测回路空载电压(V)。
本规程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家用和类似用途低压电路用的连接器件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13140.1
《家用和类似用途低压电路用的连接器件 第2部分:作为独立单元的带螺纹型夹紧件的连接器件的特殊要求》GB 13140.2
《家用和类似用途低压电路用的连接器件 第2部分:作为独立单元的带无螺纹型夹紧件的连接器件的特殊要求》GB 13140.3
《家用和类似用途低压电路用的连接器件 第2部分:扭接式连接器件的特殊要求》GB 131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