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排水聚丙烯静音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ECS404: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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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建设协会标准

建筑排水聚丙烯静音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polypropylene sound insulating pipeline of building drainage system
CECS 404:2015

主编单位: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建筑塑料分会
批准单位: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施行日期:2015年10月1日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公告
第206号

关于发布《建筑排水聚丙烯静音管道 工程技术规程》的公告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13年第一批工程建设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13]057号)的要求,由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建筑塑料分会等单位编制的《建筑排水聚丙烯静音管道工程技术规程》,经本协会建筑给水排水专业委员会组织审查,现批准发布,编号为CECS 404:2015,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一日

前言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13年第一批工程建设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13]057号)的要求,编制组经过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共分为6章和2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材料、设计、施工安装、工程验收等。
    本规程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建筑给水排水专业委员会归口管理,由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通湖路188号,邮政编码:350001)负责解释。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资料径寄解释单位。
    主编单位: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建筑塑料分会
    参编单位:福州大学
              悉地国际设计顾问(深圳)有限公司
              中元国际(上海)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海深海宏添建材有限公司
              禹州市建通塑胶管业有限公司
              北新塑管有限公司
              尼奥浦神通(上海)管业有限公司
              禹州市夏都柔性铸管有限公司
              福建恒杰塑业新材料有限公司
              上海白蝶管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宝路七星塑业有限公司
              宏升塑胶(杭州)有限公司
              福建博大塑业新材料有限公司
              康泰塑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乾通塑胶有限公司
              山东金潮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天津联硕管业有限公司
              河北途锐管道有限公司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中井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佐逸管业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程宏伟 刘德明 马金 熊敏 姜文源 罗定元 黄文忠 项伟民 柴冈 徐红越 刘良雨 黄亚丽 卢国基 胡再兴 侯振超 许建钦 俞来明 邸飞 徐水平 崔俊文 刘树远 张云标 乔辉友 付志敏 陈荣辉 江林 陈耀辉 王子龙 龚旭 邹学彬 吴海林 罗荣嵘 颜建萍
    主要审查人:赵锂 陈怀德 冯旭东 朱建荣 孙钢 符培勇 方玉妹 李益勤 陈晓凤

1 总 则


1.0.1 为使建筑排水聚丙烯静音管道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确保工程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及工业建筑的生活排水和重力流屋面雨水排水系统的建筑排水聚丙烯静音管道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

1.0.3 建筑排水管道工程采用的聚丙烯静音管材及管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聚丙烯静音排水管材及管件》CJ/T 273和《建筑排水用聚丙烯(PP)管材和管件》CJ/T 278的有关规定。

1.0.4 建筑排水聚丙烯静音管道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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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术语和符号


2.1 术 语


2.1.1 建筑排水聚丙烯静音管材 polypropylene sound insu-lating pipes
    以耐冲击共聚聚丙烯(PP-B)树脂为主要原料,加入为达到使用要求所必须的添加剂,经挤出成型且水流噪声小于或等于50dB(A)的建筑排水管材。包括三层结构和单层结构两类管材。

2.1.2 建筑排水聚丙烯静音管件 polypropylene fittings
    以耐冲击共聚聚丙烯(PP-B)树脂为主要原料,加入为达到使用要求所必须的添加剂,经注塑成型的建筑排水管件。

2.1.3 橡胶密封圈连接 rubber seals ring joint
    当管材端部插入管件承口后,利用预先嵌入管件内的橡胶圈弹性变形而形成密封的连接方式。

2.1.4 热熔连接 hot melt connection
    由相同热塑性塑料制作的管材、管件的插口与承口互相连接时,采用专用热熔工具将连接部位表面加热熔融,冷却后连接成为一个整体的连接方式。

2.1.5 管窿 pipe alley
    在建筑物内,为设置排水立管而砌筑的不能进入的竖向狭小空间。

2.2 符 号


    A——承口深度;
    Ag——管道在设计充满度的过水断面;
    Amin——承口最小深度;
    dem——管材平均外径;
    dem,max——管材最大平均外径;
    dem,min——管材最小平均外径;
    dn——管材公称外径;
    dsm——承口平均内径;
    dsm,max——承口最大平均内径;
    dsm,min——承口最小平均内径;
    e——公称壁厚;
    e1——插口壁厚;
    e2——承口壁厚;
    e3——密封圈槽壁厚;
    I——水力坡度;
    L——管道长度;
    L1——插口长度;
    L1,min——插口最小长度;
    n——管材的粗糙系数;
    qp——计算管段排水设计秒流量;
    R——水力半径;
    v——流速;
    α——线膨胀系数;
    △L——管道纵向伸缩量;
    △t——管道周围环境的最高温度与最低温度之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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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材 料


3.1 管材和管件


3.1.1 建筑排水聚丙烯静音管材、管件的颜色应均匀一致。

3.1.2 管材内外壁应光滑平整,不应有砂眼、裂口和明显的痕纹、杂质、凹陷、色泽不均和分解变色线;管材端面切割面应平整,并与轴线垂直;当管材为三层结构时,管材中间层与内、外层应无分脱现象。

3.1.3 管件内外壁应光滑平整,不应有气泡、裂口和明显的痕纹、凹陷、色泽不均和分解变色线;管件应完整无缺损,浇口及溢边应修整平整。

3.1.4 管件宜由管材生产单位配套供应。

3.1.5 三层结构的建筑排水聚丙烯静音管材和管件的主要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聚丙烯静音排水管材及管件》CJ/T 273的有关规定,单层结构的建筑排水聚丙烯静音管材和管件的主要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排水用聚丙烯(PP)管材和管件》CJ/T 278的有关规定。

3.1.6 建筑排水聚丙烯静音管道可采用橡胶密封圈连接或热熔连接。三层结构排水管材(图3.1.6)应采用橡胶密封圈连接;单层结构排水管材可根据不同的使用场合和要求选用其中一种连接方式。

3.1.7 建筑排水聚丙烯静音管道系统适应性试验应符合表3.1.7的规定。

表3.1.7 建筑排水聚丙烯静音管道系统适应性试验

项目

要求

连接密封试验(0.05MPa,15min)

连接处不漏水、不破裂

系统噪声测试[dB(A)]

≤50

    注:系统噪声测试依据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排水管道系统噪声测试方法》CJ/T 312中的有关规定,按水流量2L/s对立管为dn110mm的建筑排水聚丙烯静音管道系统进行测定。本表数值系测得声源室1的数值。

图3.1.6 三层结构排.jpg


图3.1.6 三层结构排水管材示意图
1-外层;2-中间层;3-内层
3.1.8 建筑排水聚丙烯三层结构和单层结构的管材的平均外径和壁厚尺寸应分别符合表3.1.8-1和表3.1.8-2的规定。

表3.1.8-1 三层结构管材平均外径、壁厚尺寸(mm)
表3.1.8-1 三层结构管材平均外径、壁厚尺寸(mm).jpg


表3.1.8-1.2 三层结构管材平均外径、壁厚尺寸(mm).jpg



表3.1.8-2 单层结构管材平均外径及壁厚尺寸(mm)
表3.1.8-2 单层结构管材平均外径及壁厚尺寸(mm).jpg


3.1.9 管材的长度(图3.1.9)宜为4m或6m,其他长度应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管材长度不得有负偏差。

3.1.9.jpg


3.1.9.2.jpg


图3.1.9 管材长度示意图
3.1.10 管端倒角的角度应与管轴线成15°~45°,倒角后管端所保留的壁厚不应小于公称壁厚e的1/3。当管端无倒角时,管端应去毛边。

3.1.11 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聚丙烯静音排水管材及管件》CJ/T 273规定的管件,承口和插口(图3.1.11)尺寸及偏差应符合表3.1.11的规定。

图3.1.11 管件承口和插口示意图.jpg


图3.1.11 管件承口和插口示意图

表3.1.11 管件承口和插口尺寸及允许偏差(mm)

表3.1.11 管件承口和插口尺寸及允许偏差(mm).jpg

    注:1 承口壁厚e2、密封圈槽壁厚e3、插口壁厚e1不宜小于同规格管材公称壁厚e;
        2 承插口深度方向允许有1°以下脱模锥度。

3.1.12 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排水用聚丙烯(PP)管材和管件》CJ/T 278规定的管件,承口和插口(图3.1.12-1)尺寸应符合表3.1.12-1和表3.1.12-2的规定。

图3.1.12-1 管件承口和插口.jpg


图3.1.12-1 管件承口和插口

表3.1.12-1 管件承口和插口的直径和长度(mm)

表3.1.12-1 管件承口和插口的直径和长度(mm).jpg



表3.1.12-2 管件承口壁厚(mm)
表3.1.12-2 管件承口壁厚(mm).jpg

    注:当承口带固定端盖(或螺纹端盖)时,这部分的管件壁厚应为重叠两部分的壁厚之和(图3.1.12-2)。


图3.1.12-2 带固定端盖(或螺纹端盖)管件承口.jpg


图3.1.12-2 带固定端盖(或螺纹端盖)管件承口
3.1.13 热熔连接管件承口和插口(图3.1.13)尺寸应符合表3.1.13的规定。

图3.1.13 热熔连接管件承口和插口.jpg


图3.1.13 热熔连接管件承口和插口

表3.1.13 热熔连接管件承口和插口的直径和长度(mm)

表3.1.13 热熔连接管件承口和插口的直径和长度(mm).jpg


3.2 橡胶密封圈


3.2.1 橡胶密封圈应由模压成型工艺加工,其材料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橡胶密封件 给、排水管及污水管道用接口密封圈材料规范》GB/T 21873的有关规定。当用于热水排水管道系统时,宜选用硅橡胶、三元乙丙橡胶(EPDM)或丁腈橡胶(NBR)等耐热、耐老化橡胶。

3.2.2 橡胶密封圈橡胶件国际硬度(IRHD)范围应为45~55,其有关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拉断伸长率不应小于375%;
    2 拉伸强度不应小于9.0MPa;
    3 在70℃、7d条件下,老化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国际硬度(IRHD)变化允许范围应为—5~+8;
        2)拉伸强度最大变化率为—20%;
        3)拉断伸长率允许变化范围宜为—30%~+10%。
    4 在—25℃、72h条件下,压缩永久变形率不应大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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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设 计


4.1 一般规定


4.1.1 建筑排水聚丙烯静音管道工程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建筑排水塑料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T 29和《建筑屋面雨水排水系统技术规程》CJJ 142的有关规定。当采用特殊单立管排水系统时,尚应符合协会标准《特殊单立管排水系统技术规程》CECS 79的有关规定。

4.1.2 建筑排水聚丙烯静音管道排水系统连续排水温度不应大于70℃,瞬间排水温度不应大于90℃。

4.1.3 当建筑排水聚丙烯静音管道穿越楼层、防火墙、管道井井壁时,应根据建筑物性质、管径和设置条件以及穿越部位防火等级等要求设置阻火装置。

4.1.4 阻火圈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塑料管道阻火圈》GA 304的有关规定。

4.1.5 在建筑物内墙体埋设或同层排水填层中埋设或用于高层建筑屋面雨水排水的建筑排水聚丙烯静音管道应采用热熔连接。

4.1.6 当建筑排水聚丙烯静音管道穿越墙体时,宜预埋硬聚氯乙烯套管,套管长度不宜小于墙体的厚度,并宜与装饰面层平齐,套管内径宜大于管道外径30mm~50mm;当穿越地下室外墙时,应预埋防水套管。

4.1.7 建筑排水聚丙烯静音管道的立管穿越楼层的部位,除应采取防渗漏水措施外,尚应设置固定支承。

4.1.8 在民用建筑中,当建筑排水聚丙烯静音管道水流噪声不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0或《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的要求时,应采取隔声措施。

4.1.9 当建筑排水聚丙烯静音管道有可能受到撞击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4.1.10 建筑排水聚丙烯静音管道横管与立管的连接宜采用45°斜三通。立管与排出管的连接应采用90°大弯管件,当无大弯管件时可用2个45°弯头管件替代。

4.1.11 当室内排水立管底部为非埋地敷设时,应采用带支座的管件、托架或采取其他固定措施。

4.1.12 当排水横管为非埋地敷设时,在直管段连接部位、转弯管段的下游连接部位应设置固定支架。

4.1.13 建筑排水聚丙烯静音管道室外管段的管顶标高,不应高于当地最大冰冻深度以上0.50m。

4.2 管道的布置和敷设


4.2.1 生活排水管道的敷设方式应根据建筑设计的要求、建筑物的类型、使用要求和平面布置方式等确定。排水立管宜设置在管道井、管窿内或采用装饰墙体暗敷。

4.2.2 在气温较高、全年不结冻的地区,生活排水管道可沿建筑物外墙阴角处敷设。

4.2.3 生活排水管道系统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排水立管应靠近排水量最大的排水点设置,且应以最短距离与排水器具连接;
    2 排水管道不宜穿越卧室、客厅、餐厅以及沉降缝、伸缩缝、变形缝、烟道、风道、生活储水设备间、电气间等;当排水管道不得不穿过沉降缝、伸缩缝和变形缝时,应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
    3 摊水管道不得布置在灶台、饮食业厨房的主副食操作间、烹调间、备餐间的上部;
    4 排水管道应避免布置在热源附近;当不能避免,并导致管道表面受热温度大于60℃时,应采取隔热措施;排水立管与家用灶具边缘净距不得小于0.4m;
    5 厨房和卫生间的排水立管应分别设置,不得共用一根排水立管。

4.2.4 生活排水管道系统通气立管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通气立管的最小管径应按表4.2.4确定;
    2 当通气立管长度大于50m时,其管径应与排水立管的管径相同;
    3 自循环通气立管的管径应与排水立管的管径相同。

表4.2.4 通气立管的最小管径(mm)

名称

公称外径dn

排水立管

75

110

125

160

200

通气立管

50

75

110

110

110

    注:表中通气立管指专用通气立管、主通气立管、副通气立管。


4.2.5 通气管和排水管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器具通气管应设在存水弯出口端;在横支管上设环形通气管时,应在其最始端的两个卫生器具之间接出,并应在排水支管中心线以上与排水支管呈垂直或45°连接;
    2 器具通气管、环形通气管应在卫生器具上边缘以上不小于0.15m处按不小于0.01的上升坡度与通气立管相连;
    3 专用通气立管和主通气立管的上端可在最高层卫生器具上边缘以上不小于0.15m或检查口以上与排水立管通气部分以斜三通连接;下端应在最低排水横支管以下与排水立管以斜三通连接;
    4 结合通气管宜每层或隔层与专用通气立管、排水立管连接,与主通气立管、排水立管连接不宜多于8层;结合通气管下端宜在排水横支管以下与排水立管以斜三通连接;上端可在卫生器具上边缘以上不小于0.15m处与通气立管以斜三通连接;
    5 当用H管件替代结合通气管时,H管与通气管的连接点应设在卫生器具上边缘以上不小于0.15m处;
    6 当污水立管与废水立管合用一根通气立管时,H管配件可隔层分别与污水立管和废水立管连接;但最低横支管连接点以下应装设结合通气管。

4.2.6 生活排水管道系统的通气支管的最小管径可按表4.2.6确定。

表4.2.6 通气支管的最小管径(mm)

名称

公称外径dn

排水管

50

75

110

125

160

200

器具通气管

32

50

50

50

50

环形通气管

32

40

50

50


4.2.7 在生活排水管道上,应按下列规定设置检查口和清扫口:
    1 排水立管宜每6层设置1个检查口;但在建筑物最低层和设有卫生器具的2层以上建筑物的最高层,应设置检查口,当立管水平拐弯或有乙字管时,在该层立管拐弯处和乙字管的上部应设检查口;
    2 在连接4个及4个以上的大便器的排水横管上宜设置清扫口;
    3 在水流偏转角大于45°的排水横管上,应设检查口或清扫口;
    4 清扫口或检查口可采用带清扫口的转角管件替代;
    5 当排水立管底部或排出管上的清扫口至室外检查井中心的最大长度大于表4.2.7-1的数值时,应在排出管上设清扫口;

表4.2.7-1 排水立管或排出管上的清扫口至室外检查井中心的最大长度

公称外径dn

50

75

110

125

160

200

最大长度(m)

10

12

15

15

20

20


    6 排水横管的直线管段上检查口或清扫口之间的最大距离,应符合表4.2.7-2的规定。

表4.2.7-2 排水横管的直线管段上检查口或清扫口之间的最大距离
表4.2.7-2 排水横管的直线管段上检查口或清扫口之间的最大距离.jpg.jpg


4.2.8 当立管接入排水横干管时,宜采用90°大曲率弯头,在水平转弯后以45°与横管相连接,水平管的长度宜大于0.70m。

4.3 管道的变形计算和补偿措施


4.3.1 受环境或排水温度变化的影响,管道所产生的纵向伸缩量应按下式计算或按本规程附录A确定。

4.3.1.jpg


    式中:△L——管道纵向伸缩量(m);
          L——管道长度(m);
          α——线膨胀系数[m/(m·℃)],线膨胀系数可由有管材生产单位提供。当生产单位无法提供,可取16×10-5m/(m·℃);
          △t——排水管道周围环境的最高温度与最低温度之差(℃),热水排水管道△t应取管内排放水的最高温度与最低温度之差。

4.3.2 管道纵向伸缩量应进行复核,并应根据管道的伸缩量设置伸缩节。伸缩节宜设置在汇合配件处。排水横管应设置专用伸缩节。

4.4 管道水力计算


4.4.1 雨、污水排水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的有关规定计算。

4.4.2 建筑排水聚丙烯静音管道横管的水力计算,应按下列公式计算或按本规程附录B确定。

4.4.2.jpg


    式中:qp——计算管段排水设计秒流量(L/s);
          Ag——管道在设计充满度的过水断面(m²);
          v——流速(m/s);
          n——管材的粗糙系数,取0.009;
          R——水力半径(m);
          I——水力坡度,采用排水管道的坡度。

4.4.3 建筑排水聚丙烯静音管道排水横管的标准坡度、通用坡度、最小设计坡度和最大设计充满度应符合表4.4.3的规定。

表4.4.3 建筑排水聚丙烯静音管道排水横管的标准坡度、通用坡度、最小设计坡度和最大设计充满度
表4.4.3 建筑排水.jpg


4.4.4 建筑排水聚丙烯静音管道生活排水立管的最大设计排水能力应按表4.4.4确定,其管径不得小于接入横管的管径。

表4.4.4 建筑排水聚丙烯静音管道生活排水立管的最大设计排水能力
表4.4.4 建筑排水聚丙烯静音管道生活排水立管的最大设计排水能力.jpg.jpg

    注:1 表4.4.4数据引自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03(2009年版);
        2 当排水层数大于15层时最大设计排水能力宜乘以系数0.9。

4.4.5 当建筑物底层排水管未设通气管且单独排出时,其横管的最大设计排水能力可按表4.4.5确定。

表4.4.5 底层无通气管且单独排出的横管最大设计排水能力

排水横管公称外径dn

50

75

110

125

160

最大设计排水能力(L/s)

1.0

1.7

2.5

3.5

4.8


4.4.6 雨水斗的最大泄流量应根据雨水斗的特性并结合屋面排水条件等情况确定,宜按表4.4.6选用。

表4.4.6 雨水斗的最大泄流量

雨水斗规格(mm)

75

100

150

重力流雨水斗泄流量(L/s)

5.6

10.0

23.0


4.4.7 雨水管道的最小管径和横管的最小设计坡度宜按表4.4.7确定。

表4.4.7 雨水管道的最小管径和横管的最小设计坡度

管道类型

最小管径(mm)

横管最小设计坡度

雨落水管

75

屋面雨水排水立管

110

重力流悬吊排水管、埋地排水管

110

0.005


4.4.8 屋面雨水重力流悬吊管应按非满流设计,充满度不宜大于0.8,管内流速不宜小于0.75m/s。埋地建筑排水聚丙烯静音管道可按满流设计,管内流速不宜小于0.75m/s。

4.4.9 建筑物内建筑排水聚丙烯静音管道的最小管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大便器排水管最小管径不得小于110mm;
    2 建筑物内排出管最小管径不得小于50mm;
    3 多层住宅厨房间的立管管径不宜小于75mm;
    4 当公共食堂厨房内的污水采用管道排除时,其管径应比计算管径大一级,但干管管径不得小于110mm,支管管径不得小于75mm;
    5 医院污物洗涤盆(池)和污水盆(池)的排水管管径,不得小于75mm;
    6 小便槽或连接3个及3个以上小便器,其污水支管的管径不宜小于75mm;
    7 浴池泄水管的管径宜采用110mm;
    8 洗衣房排水管的管径应按设计排水量并根据洗涤剂的用量、性质计算确定,选用时应放大一挡规格。

.

5 施工安装


5.1 一般规定


5.1.1 建筑排水聚丙烯静音管道施工安装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 设计及其他技术文件已齐全,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和会审;
    2 设计已经过技术交底,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已确定;
    3 施工需要的各种管材、管件和辅助材料按设计要求已齐备;
    4 施工人员和机具已准备就绪,能确保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要求。

5.1.2 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5.1.3 管材、管件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材运输时不得无规则堆放;
    2 管材、管件装卸和搬运时应轻放,严防沾染污物、重压、与尖锐物件接触碰撞或划伤表面,装卸时不得抛、摔、滚、拖;
    3 装卸宜在5℃以上环境中进行。当在低温条件下运输时应符合生产单位的有关规定;
    4 当成捆搬运管材时,每捆重量不宜超过50kg。

5.1.4 管材、管件的储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存放在温度不大于40℃、通风良好的库房内,不得长期露天堆放;
    2 施工现场室外临时堆放时应进行遮盖;
    3 管材、管件堆放位置应远离热源,合理堆放;
    4 管材应平地码放,码放场地应平整,管端应进行保护,应防止异物进入管内;
    5 带承口的管材,每层应交替悬出堆放;
    6 管材堆放高度不宜大于1.50m,管件成袋、成箱的堆放高度不宜大于2.00m。

5.1.5 橡胶密封圈应按规格码放整齐,储存的库房条件应符合本规程第5.1.4条规定。

5.1.6 堆放管材、管件的库房和现场应确保防火安全。

5.1.7 库房内进货及物品存放的布置应有利于材料先进先出。

5.1.8 安装人员应了解管材性能,掌握操作要点和安全生产规定,并经考核,持证上岗。

5.1.9 安装前,应对管材、管件的表面质量做再次检查,当发现管端有裂口,管材有凹陷、裂痕等缺损现象时,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5.1.10 当管材、管件堆放或储存场地与安装现场温差较大时,应待管材、管件接近于施工环境温度时再安装。

5.1.11 立管穿越楼板时应预埋套管,其尺寸应大于管道外径60mm~100mm,层间预埋套管应顺通。横管穿越混凝土墙体时应预埋套管,套管内径应大于管道外径30mm~50mm,套管长度应与墙面的厚度相平,套管宜采用硬聚氯乙烯材料制作;当采用金属套管时,套管管口内侧不得有棱角、毛刺。

5.1.12 横管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安装时应将管道产品的标记置于外侧醒目位置。

5.1.13 建筑排水聚丙烯静音管道系统应按设计规定设置检查口或清扫口,检查口位置和朝向应便于管道检修和维护。立管的检查口中心应离地面1m,设置在管窿内的立管检查口应设置检修门。

5.1.14 设置于室内的雨、污水立管离墙净距宜为20mm~50mm。室外沿墙敷设的雨、污水管和空调凝结水管道离墙净距不宜大于20mm。

5.1.15 建筑排水聚丙烯静音管道穿越楼板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穿越楼板处,应结合楼面防渗漏水施工形成固定支承;
    2 填补环形缝隙时,应在底部支模板,模板的表面应紧贴楼板底部;
    3 环形缝隙应采用不低于C20的细石混凝土分两次填实,第一次为楼板厚度的2/3,待混凝土强度达到50%后,再填实其余的1/3厚度;
    4 地面面层施工时,管道周围宜砌筑厚度为15mm~20mm、宽度为30mm~35mm的环形阻水圈。

5.1.16 建筑排水聚丙烯静音管道穿越屋面部位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穿越位置设置刚性防水套管;
    2 当穿越位置预埋硬聚氯乙烯材料套管时,套管上口应高出屋面最终完成面200mm~250mm;
    3 套管周围在屋面混凝土找平层施工时,用水泥砂浆筑成锥形阻水圈,高度不应小于套管上沿;
    4 管道与套管间的环形缝隙填充材料应高出锥形阻水圈且应与管材周边相粘贴。

5.1.17 当立管转为横管和排出管时,宜安装带底座90°的大弯管件或两个45°弯管;当采用无底座管件时,应设置支墩或支座。

5.1.18 施工现场放置建筑排水聚丙烯静音管材和管件的地方严禁使用明火,施工过程中严禁使用明火煨弯或加工建筑排水聚丙烯静音管道。

5.1.19 施工人员不得在管材上行走和进行任何作业,不得将管道作为拉、攀、吊、挂等受力设施使用。

5.2 管道连接


5.2.1 建筑排水聚丙烯静音管道系统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5.2.2 建筑排水聚丙烯静音管道与PVC-U、钢管、排水栓等之间的连接应采用专用配件。

5.2.3 安装在管窿和装饰墙内采用橡胶密封圈连接的建筑排水聚丙烯静音管道,应采用抗老化性能良好的橡胶件;对热水排水管道应采用硅橡胶、三元乙丙(EPDM)或丁腈橡胶(NBR)橡胶件。

5.2.4 管道系统采用橡胶密封圈连接时,可按下列步骤进行操作:
    1 插口应采用专用工具进行坡口,坡口角度宜为15°~45°,且端口的剩余厚度不应小于管材壁厚的1/3;
    2 测量管件承口的有效长度,并应在管材的插口段作出标记;
    3 管材插口及管件承口连接面应擦拭干净,然后将胶圈放置到位,并应在橡胶圈内表面涂抹润滑剂;
    4 管材应沿轴线方向插入承口内,并采用人工的方法或管道紧伸器插入到位;对橡胶密封圈连接的管道,插入的有效长度应预留2倍~4倍的管道伸缩量,其中夏季施工宜取2倍的管道伸缩量、冬季施工取4倍的管道伸缩量;伸缩量应按本规程第4.3.1条的规定进行计算;
    5 管材插入管件后,应检查橡胶圈位置正确;当橡胶圈位置有偏移时,应拔出更换新胶圈后重新安装。

5.2.5 管道系统采用热熔连接时,可按下列步骤进行操作:
    1 热熔机具接通电源,到达工作温度(260℃±10℃)指示灯亮后方可用于接管;
    2 按所需长度切割管材,切割后的管材端面应与管轴线垂直;
    3 去除端面的毛边和毛刺;
    4 管材与管件连接端面应清洁、干燥、无油。必要时可用干布或丙酮等进行清洁;
    5 用卡尺和合适的笔在管端测量并标绘出承插深度;
    6 无旋转地把管端导入加热套内,插入到所标志的深度,同时,无旋转地把管件推到加热头上,达到规定标志处;
    7 达到加热时间后,立即把管材与管件从加热套与加热头上同时取下,迅速无旋转地直线均匀对插入到所标深度。

5.3 管道支吊架安装


5.3.1 建筑排水聚丙烯静音管道支吊架位置应按设计要求设置。立管在穿越楼板处应设固定支承点,并做好防渗漏水技术措施。设置在管道井或管窿内非封堵楼层的立管,应在汇合配件处设固定支承点。

5.3.2 冷水、热水建筑排水聚丙烯静音管支架、吊架的间距应符合表5.3.2的规定。

表5.3.2 冷水、热水建筑排水聚丙烯静音管支架、吊架的间距
表4.4.4 建筑排水聚丙烯静音管道生活排水立管的最大设计排水能力.jpg.jpg


5.3.3 当横管采用橡胶密封圈连接时,承插口处应设置固定支架,并在固定支架之间设置滑动支架且滑动支架间距应符合本规程第5.3.2条的规定。

5.3.4 管道支架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管卡采用非耐蚀金属材料时,其表面应经防锈处理;当管卡采用塑料材质时,应采取增强措施;金属管卡与管材或管件的接触部位宜用软垫物进行隔离;
    2 沿海地区室外敷设雨污水管道宜选用不锈钢或增强塑料制作的管卡。

5.4 管道安装


5.4.1 建筑排水聚丙烯静音管道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检查各预留孔洞或预埋套管尺寸、位置正确顺通;
    2 应待土建墙面粉刷工序结束后,进行管道安装;
    3 管道安装工序宜先安装立管,再安装横管,并应连续施工;
    4 应按管道系统的走向或坡度进行测量,并在墙上作出标记;
    5 管道支吊架的设置应符合本规程第5.3节的有关规定;
    6 应按设计要求安装阻火装置;
    7 当管道安装中途暂停时,应及时对管口进行临时封堵;
    8 管道系统安装结束,应对管道的外观、支架、安装尺寸及环形空隙的封堵质量等进行检查,合格后再进行通球、通水和灌水试验。

5.4.2 立管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立管应按设计文件规定的位置在墙面作出标记,并应设置管道支架;
    2 立管安装时,应先将管道扶正并做临时固定;
    3 在火势贯穿部位,应按设计要求安装阻火装置;
    4 立管和伸顶通气管、通气立管安装完毕,管道系统在支架固定后,应按本规程第5.1.15、5.1.16条的规定,封堵所有穿越外墙或屋面的环形缝隙。

5.4.3 横管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将管道或预制管道组合件按设计要求的管径、管位就位,并临时吊挂,检查无误后再进行系统连接;
    2 应在管道支承件或支架紧固后再拆除临时固定件,并将敞开管口临时封堵。

5.4.4 雨水管道应按下列步骤进行安装:
    1 按设计要求对管道进行定位,并在墙面上作出标记;
    2 根据雨水管道的规格选择管卡,并在墙面标记处埋设管卡;
    3 管道系统的安装宜按本规程第5.3节的有关规定设置管卡;
    4 立管的顶部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相应管径的雨水斗,雨水斗面与天沟底部净距宜为200mm~250mm,天沟的排出管段应插入雨水斗内50mm~70mm。

5.5 埋地管道敷设


5.5.1 室内埋地管道应在土建回填符合要求后铺设,并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 按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放线定位,经复核无误后,开挖管沟至设计文件要求的深度;
    2 按设计文件要求的坡度检查基础墙的各预留孔、洞应正确,尺寸应符合要求;
    3 按各受水口位置及管道走向进行测量,并宜绘制实测小样图、注明详细尺寸及编号;
    4 按设计要求的管线坡度铺设垫层,然后敷设管道;
    5 管道铺设结束后应进行灌水试验,并应在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及时回填;
    6 管沟回填土应采用细粒黏土或黄砂分层回填,先回填至管顶上方200mm处,经夯实后再回填至设计标高、夯实。

5.5.2 埋地管道敷设前应平整沟底。当沟内遇有建筑废弃物、硬石、木头、垃圾等杂物时,应清除干净,然后铺设一层厚100mm~150mm、宽度为管外径2.5倍的砂垫层,并应整平压实至设计标高。

5.5.3 管道安装完毕后,应进行灌水试验。灌水试验时,灌水高度不得低于底层室内的地坪高度;灌满水后观察15min,应以液面不下降,管道及接口无渗漏为合格。试验结束应将管道内的水排尽,并应封堵各受水口。

5.5.4 埋地管道铺设时,宜先铺设室内管道、再铺设室外管道。室内管道铺设至墙体外250mm~350mm处,并对管口进行封堵,待室外管道施工时再连接到检查井。

5.5.5 当管道穿越建筑物基础时,应配合土建按设计要求施工。当设计无要求时,管顶上部预留净高不应小于150mm。

5.5.6 当管道穿越地下室外墙时,应设置防水套管。管道与套管间隙的中心部位应采用防水胶泥嵌实,宽度不宜小于墙体厚度的1/3且不得小于200mm;墙体两侧及其余部位应采用M20水泥砂浆嵌实填平。

5.5.7 室外埋地管道安装完毕并灌水试验合格后,再对管沟进行回填。管沟应分层回填夯实,每层厚度宜为150mm,密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5.5.8 当排出管与室外砖砌检查井连接时,管道端部应与井内壁相平。安装完毕后,在井外壁的管道周围采用M20水泥砂浆砌筑阻水圈。

5.5.9 管道与塑料检查井宜采用橡胶密封圈连接。

.

6 工程验收


6.1 一般规定


6.1.1 建筑排水聚丙烯静音管道工程应按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进行质量验收。
    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单位工程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6.1.2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可根据工程的特点分为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在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的基础上进行。

6.1.3 工程质量验收应做好记录。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将有关文件、资料立卷归档。

6.1.4 工程质量验收时应具备下列文件:
    1 施工图、竣工图及变更文件;
    2 管材、管件及其他主要材料的出厂合格证;
    3 中间试验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5 分项、分部及单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6 管道系统的灌水、通水和通球试验记录;
    7 室内屋面雨水排水管道系统的灌水试验记录。

6.2 验 收


6.2.1 建筑排水聚丙烯静音管道工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的有关规定,分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工程质量验收。

6.2.2 当建筑排水聚丙烯静音管道为生活污水管道系统时,工程质量验收的主控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隐蔽或埋地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应通过通球、通水和灌水试验;
    2 横管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 高层建筑应在设计文件规定的位置设置阻火圈;
    4 主立管及横干管应进行通球试验;通球球径不应小于排水管道管径的2/3,通球率必须达到100%。

6.2.3 当建筑排水聚丙烯静音管道为生活污水管道系统时,工程质量验收的一般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支吊架间距、清扫口、检查口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 立管穿越楼板、屋面处的严密性,管道支架安装的牢固性,横管与立管连接的要求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3 室内排水管道、雨水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6.2.3的规定。

表6.2.3 室内排水管道、雨水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表6.2.3 室内排水管道、雨水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jpg


6.2.4 当建筑排水聚丙烯静音管道为重力流雨水管道系统时,工程质量验收的主控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内的雨水立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的有关规定进行灌水或通水试验;
    2 管材的选用、管道连接方式和伸缩补偿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3 埋地和悬吊雨水管道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6.2.5 当建筑排水聚丙烯静音管道为雨水管道系统时,工程质量验收的一般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屋面雨水斗应与屋面承重结构相固定,其边缘与屋面相连部位应严密,不渗不漏;
    2 雨水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本规程表6.2.3的规定。

附录A 建筑排水聚丙烯静音管道温度变化引起的伸缩量


图A 建筑排水.jpg


图A 建筑排水聚丙烯静音管道温度变化引起的伸缩量

    注:图中管道纵向伸缩量是根据线膨胀系数α=16×10-5m/(m·℃)计算的。

附录B 管道水力计算表


B.0.1 建筑排水聚丙烯静音横管或出户管(污废水管)的排水能力qp与流速v应按表B.0.1的规定取值。

表B.0.1 建筑排水聚丙烯静音横管或出户管(污废水管)的排水能力qp与流速v对应表
表B.0.1 建筑排水.jpg


表B.0.20 建筑排水.jpg

    注:1 建筑排水聚丙烯静音管粗糙系数为0.009;
        2 建筑排水聚丙烯静音管计算内径:
        外径50mm取43.6mm,外径75mm取67.4mm,外径110mm取101mm,外径125mm取115.6mm,外径160mm取150mm,外径200mm取187mm;
        3 建筑排水聚丙烯静音管坡度:标准坡度0.026;
        外径50mm,最小坡度0.012,通用坡度0.025;外径75mm,最小坡度0.007,通用坡度0.015;
        外径110mm,最小坡度0.004,通用坡度0.012;外径125mm,最小坡度0.0035,通用坡度0.010;外径160mm,最小坡度0.003,通用坡度0.007;外径200mm,最小坡度0.003,通用坡度0.005。

B.0.2 建筑排水聚丙烯静音横管(雨水悬吊管)的排水能力qp与流速v应按表B.0.2的规定取值。

表B.0.2 建筑排水聚丙烯静音横管(雨水悬吊管)的排水能力qp与流速v对应表
表B.0.2 建筑排水.jpg


表B.0.13 建筑排水.jpg


表B.0.65 建筑排水.jpg

    注:1 建筑排水聚丙烯静音管粗糙系数为0.009;
        2 建筑排水聚丙烯静音管计算内径:
        外径75mm取67.4mm,外径110mm取101mm,外径125mm取115.6mm,外径160mm取150mm,外径200mm取187mm;
        3 建筑排水聚丙烯静音管坡度:标准坡度0.026。

B.0.3 建筑排水聚丙烯静音横管(雨水排出管)的排水能力qp与流速v应按表B.0.3的规定取值。

表B.0.3 建筑排水聚丙烯静音横管(雨水排出管)的排水能力qp与流速v对应表
表B.0.3 建筑排水聚.jpg


表B.0.15 建筑排水聚.jpg


表B.0.27建筑排水聚.jpg

    注:1 建筑排水聚丙烯静音管粗糙系数为0.009;
        2 建筑排水聚丙烯静音管计算内径:
        外径75mm取67.4mm,外径110mm取101mm,外径125mm取115.6mm,
        外径160mm取150mm,外径200mm取187mm;
        3 建筑排水聚丙烯静音管坡度:标准坡度0.026。

本规程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
    《橡胶密封件 给、排水管及污水管道用接口密封圈 材料规范》GB/T 21873
    《建筑排水塑料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T 29
    《建筑屋面雨水排水系统技术规程》CJJ 142
    《聚丙烯静音排水管材及管件》CJ/T 273
    《建筑排水用聚丙烯(PP)管材和管件》CJ/T 278
    《塑料管道阻火圈》GA 304
    《特殊单立管排水系统设计规程》CECS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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