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Z/T 0381-2021 航空重力测量技术规范.pdf

DZ/T 0381-2021 航空重力测量技术规范.pdf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21.7 M
标准类别:综合标准
资源ID:78477
免费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Z/T 0381-2021 航空重力测量技术规范.pdf简介:

"DZ/T 0381-2021 航空重力测量技术规范"是中国的行业标准,具体来说,它是一部关于航空重力测量的专业技术指导文件。航空重力测量是一种利用飞机或无人机进行的高精度重力场测量技术,主要用于地球重力场的测绘、地质勘探、环境监测、资源勘查等领域。

该技术规范详细规定了航空重力测量的设备要求、数据采集、处理方法、质量控制和报告编写等方面的内容。内容可能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设备的选择和操作,数据采集时的飞行路线和高度控制,数据处理的算法,以及测量结果的精度和误差控制等。

遵循这个技术规范,可以确保航空重力测量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靠性,对于推动航空重力测量技术在各行业中的应用具有重要意义。

DZ/T 0381-2021 航空重力测量技术规范.pdf部分内容预览:

7.6.2.4飞行人员按飞行任务书要求认真准备次日飞行,熟悉和了解飞行任务中的地形

7.6.3.1应选择作业区域气流较为平稳的时段实施测量,保持速水平直线飞行。 7.6.3.2采用差分GNSS测量时,须保证有6颗或以上的卫星进行定位,其PDOP值一般应小于2.5, 位置均方差应不大于1m。 7.6.3.3在测量飞行中,空勤人员应集中精力按各自的职责与要求认真作业,做好仪器操作及记录, 7.6.3.4无人值守飞行时,须明确告知飞行员仪器出现故障时的主要特征,以便出现故障时能及时返航。 7.6.3.5当测线分段测量飞行时,应采用重复接线法,分段重复接线位置中心应在控制线上,衔接应保 证大于5km重复。若接线重复区(或段)处于异常区域时,接线应适当延长。每段测线至少要搭接3条 控制线。

7.6.4.1采用差分GNSS系统时,每架次起飞前40min左右,打开差分GNSS基准站,检查接收机电池 容量及数据卡存储容量,要求不低于连续工作12h,能接收到至少8颗卫星,并正常采集数据。每次测量 时,GNSS天线的位置、方向和高度保持不变,且天线定向标志指向正北。 7.6.4.2确认飞机停放在重力基点上,检查航空重力仪工作状态和参数,将参数抄录在记录表中。 7.6.4.3保持飞机安静状态,采集航空重力前校数据,采集时间不少于15min

GB/T 50106-2010标准下载Z. 6. 5飞行测量期间工作

7.6.5.1按照要求采集测量数据,确认一切正常后,通知飞行员起飞。

5.1按照要求采集测量数据,确认一切正常后,通知飞行员起飞。 5.2保持设计的飞行地速和高度,飞行动作要柔和、平稳,应保持拐弯或起飞坡度不大于15°

DZ/T 03812021

7.6.5.3飞行员应按导航仪指示沿着预先设计好的测线进行飞行。当发生偏航,或飞行高度有偏差时, 飞行员修改偏航和高度的动作要小,应平缓过渡到正常航迹。 7.6.5.4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空中飞机颠簸、风速等各项记录,发现并随时记录地表较大的异常体, 比如山体、水体等。 7.6.5.5若出现故障要及时检查和排除,确认无法排除时要通知机组及时返航。要密切观察气流、风力 对重力测量的影响,有可能产生报废资料时要及时返航,

7. 6. 6飞行后工作

7.6.6.1飞行落地后,将飞机停放在重力基点上,航空重力仪供电电源切换到地面电源。 7.6.6.2检查航空重力仪工作状态和参数,将参数抄录在记录表中。 7.6.6.3保持飞机安静状态,采集航空重力后校数据,采集时间不少于40min。 7.6.6.4停止数据采集,取出数据卡或拷贝测量数据。 7.6.6.5备份当天采集的所有数据,

7.7.1测区视察飞行

7.7.1.1每个测区开始测量飞行之前,应安排视察飞行。 7.7.1.2视察飞行主要任务是:核对所使用导航地形图与实际地形、地物、山峰标高的吻合程度;了解测 区地形与气象特征,以便选择合理的测量飞行方法和拟定飞行计划及相应的技术安全措施;检查航空重 力仪和导航定位系统的工作性能

7.7.1.1每个测区开始测量飞行之前,应安排视察飞行。

7.7.2 动态精度测量飞行

7.7.3.1按照设计要求的间距布置控制线,控制线的飞行高度和偏航距要求与测线一致。 7.7.3.2控制线飞行应在仪器工作状态良好、天气能见度较好、风速不大、气流平稳的天气进行。 7.7.3.3宜先进行控制线飞行,以便利用控制线对测线进行质量评价。 7.7.3.4多套系统作业时,应使用工作状态较好的一套航空重力测量系统完成全区控制线测量。

7.7.4 重复线测量飞行

重复线测量是质量检查的一部分,工作量应不少于1%、 重复线选择可参考7.7.2,应力求与测线首次飞行时的航迹、飞行高度相同。 同一测区中使用不同的航空重力测量系统时,须进行重复比对测量,考查不同系统之间的

DZ/T 0381—2021

致性。 7.7.4.4重复线的内符合精度指标应达到设计要求。

7.7.5质量检查线/基线飞行

质量检查贯穿于作业全过程,防止突击性质量检查。质量检查线飞行高度和航迹应与被检查线力求保持 一致,便于对比和质量检查。 7.7.5.2可布设一定量的基线完成质量检查,同一测区可布置多条不同的基线。基线的选择条件可参 7.7.2,每次基线的飞行高度和航迹应基本保持一致。 7.7.5.3当仪器工作不稳定,或可能存在影响测量质量因素时,每架次均须安排质量检查线或基线 飞行。 7.7.5.4检查工作量占原始工作量的3%~5%(可包括重复线工作量),对可能存在问题的测线须 100%进行重复测量。 7.7.5.5通过计算质量检查线或基线之间的内符合精度,不定期地检查航空重力系统的仪器工作状况 和测线测量质量,检查线或基线内符合精度指标应达到设计要求,

7.7.6加密测量与不同高度飞行

6.1发现有意义的局部异常时,为获得详细的异常特征,可加密测线。 6.2在某些已知典型矿床异常上或某类已知典型地质构造上可布置不同高度的航空重力剖面, 质一地球物理解释模型。

7.8航空重力原始资料编录

7.8.1原始数据资料

每架次飞行结束后,操作员应分别提交下列原始数据资料:空中操作员记录表、任务书及领航员表 重力原始测量数据(含前、后校和空中飞行时段采集的重力原始数据)、差分GNSS原始数据(含基准站和 移动站原始数据)。并及时对原始数据备份、编录和刻盘存储,

7. 8. 2资料编录

编录内容应包括:测区名称、机场、架次号、测线号、目期、队名及操作员,使用的主要仪器型号、测量 参量、采样率、质量评价等。

7.9原始资料现场检验

7.9.1航空重力仪状态参数检查

.9.1.1航空重力仪实时给出的状态参数须处于正常值范围, 7.9.1.2航空重力仪的平台姿态角、饱和点数等各项指标均不应超出要求。

7.9.2定位数据检查

2.1正常状态下,速度均方差不应超过0.05m/s,位置均方差不应超过1m。 2.2采用差分GNSS系统时,应统计可导航的卫星数量、PDOP值评价差分GNSS的测量质量 星数少于6颗或PDOP值大于2.5时,要根据重力异常曲线形态进行分析,确定是否进行补飞

2.1正常状态下,速度均方差不应超过0.05m/s,位置均方差不应超过1m。 2.2采用差分GNSS系统时,应统计可导航的卫星数量、PDOP值评价差分GNSS的测量质量 星数少于6颗或PDOP值大于2.5时,要根据重力异常曲线形态进行分析,确定是否进行补飞

7.9.3数据预处理与检查

DZ/T 03812021

7.9.3.1利用飞行时收录的定位数据(如差分GNSS)进行航迹恢复,标绘出航迹。 7.9.3.2统计飞行时的高度数据,检查飞行高度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7.9.3.3统计重力原始数据质量,如零点漂移、平台水平稳定度、位置均方差、速度均方差、平飞高度均 方差等。 7.9.3.4对各种测量数据检验和航迹校正后,应打印或绘制出航空重力剖面草图,并确认每架次测量数 据的完整性与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7.9.3.5打印空中数据各项检查和统计结果,并装订成架次预处理报告。

7.9.4 重力测一质一评估

7.9.4.1航空重力测量质量采用测线与控制线交叉点残差值的均方差进行评价。 7.9.4.2对测线测量质量评价时,应将该测线与相邻测线进行符合性对比。如果相邻线之间地形基本 相同、飞行高度基本一致时,位于均匀重力场(非重力梯度带)的相邻线重力异常相似程度高,局部异常分 布应相似。 7.9.4.3对于局部扰动应甄别其真伪。检查定位数据质量(如GNSS是否存在跳点、卫星数是否不足)、 飞行姿态是否突变、飞行高度是否瞬变、颠簸是否剧烈等,经确认局部扰动并非地质体反映且进一步处理 无改善的情况下,该扰动线段应重飞,并注明重飞的原因。 7.9.4.4当差分GNSS进行定位时,测线某时段共同卫星数不多于4颗(同时被移动站和基站GNSS接 收机利用)时,该时段的测线应重飞。

7.9.5原始资料三级检查

7.9.5.1原始资料须进行自检、互查和技术管理部门验收三级检查,自检、互查率应达到100%。 7.9.5.2主要检查原始资料、测量方法、质量控制和技术指标渝19J05(替代13J02) 岩棉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建筑构造.pdf,不合格资料需重新补飞。原始资料验收 通过后,才能申请调机。

7.10岩(矿)石标本采集与密度参数测定

7.10.1岩(矿)石标本采集

7.10.1.1根据航空重力测量地质任务、测区地质矿产、地形和交通情况,收集测区以往物性资料,在此 基础上,依据任务特点和解释推断需要制定物性标本采集、测定及野外踏勘计划,其内容包括:测定及踏 勘目的、测定物性参数内容和方法、仪器类型、采集及踏勘路线、人员配备、时间安排和工作量等。 7.10.1.2标本采集应力求新鲜,严禁来集风化层和转石标本,应在采集现场使用记号笔对标本进行缩 号,并记录采集点的位置(坐标)和有关地质情况。 7.10.1.3应根据区域地层分布特点,来集有代表性的标本,要大致均匀分布在地质体的各个部位。对 于同一种岩石的标本,要注意采集能反映所采对象总体特征的一般性标本。 7.10.1.4每类岩性点应至少采集30块标本,重力异常区应加大标本采集数量;每块标本质量宜为 300g左右,体积不小于3cm×4cm×4cm的长方体或4cm×4cm×4cm的立方体;疏散层及未固结 松散沉积物宜在原位采集体积不小于50cm×50cm×50cm的大样,地表岩石风化强烈地区应使用 浅钻。 7.10.1.5应采集钻孔岩芯标本,了解测区物性(密度)的垂向变化规律

7.10.1.6野外现场应对岩石命名并进行简单描述,命名可参考地质资料,必要时可对标本进行岩矿鉴定。

2020年技术员个人年终工作总结(18页)7.10.2密度参数测定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