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S/T 1425-2021 铜及铜合金加工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pdf

YS/T 1425-2021 铜及铜合金加工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pdf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3.3 M
标准类别:环保标准
资源ID:78294
免费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YS/T 1425-2021 铜及铜合金加工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pdf简介:

YS/T 1425-2021《铜及铜合金加工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是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YS)制定的一份行业标准,于2021年发布。该导则主要适用于铜及铜合金加工行业的企业,旨在推动和引导这些企业实施绿色生产,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

导则内容主要包括绿色工厂的评价体系、评价指标、评价方法、评价流程和管理要求等方面。具体涵盖了节能环保、资源利用、能源管理、废水处理、固体废物管理、环境监测与管理、绿色供应链、员工健康与安全等多个方面,鼓励企业从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出发,推行清洁生产、减少污染、提高能源效率,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双重提升。

通过YS/T 1425-2021的评价,企业可以获得绿色工厂的认证,这不仅是对其环保表现的认可,也有利于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社会形象,同时也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推动行业绿色发展的重要途径。

YS/T 1425-2021 铜及铜合金加工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pdf部分内容预览:

YS/T 14252021

用热、冷塑性变形方法如挤压、锻造、轧制或拉伸(可单独采用或联合采用)所获得的铜及铜合金产品 的统称。铜及铜合金加工产品包括管材、棒材、型材、线材、板材、带材、箔材、锻件等。 「来源:GB/T11086—2013,4.1,有修改

4. 1.1一致性原则

评价总体结构与GB/T36132一2018提出的相关评价指标体系和要求保持一致

DBJ41∕T 182-2017 镀锌C型钢支吊架技术规程评价要求在GB/T36132一2018的基础上突出铜及铜合金加工行业的特征。

4.2.1评价指标体系

4.2.1.1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一级指标包括基本要求、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 资源投人、产品、环境排放、绩效七个方面,在一级指标下设二级指标,在二级指标下设具体评价要求。基 本要求为工厂参与评价的基本条件,不参与评分;其他六个方面为具体评价要求,通过评分来判断工厂满 足要求的程度。

标的不能评价为绿色工厂;可选要求为鼓励工厂努力达到的提高性要求,具有先进性,依据受评工厂的实 际情况确定可选要求的满足程度

a)基本要求(5.1)采取一票否决制,应全部满足; b) 基础设施(5.2)权重20%; C 管理体系(5.3)权重10%; d 能源与资源投人(5.4)权重15%; e) 产品(5.5)权重10%; f 环境排放(5.6)权重15%; g 绩效(5.7)权重30%。 铜及铜合金加工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可根据其行业特点在上述范围内设定二级指标各具体评价 要求及其指标分值

,3.1评价可由第一方、第二方或第三方组织实施。当评价结果用于对外宣告时,则评价方至少 独立于工厂、具备相应能力的第三方组织

4.3.2实施评价的组织方应查看受评工厂的报告文件、统计报表、原始记录、声明文件、分析测试报告、 相关第三方认证证书等支持性文件;并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对相关人员的座谈、实地调查、抽样调查等方 式收集评价证据,并对评价证据进行分析,确保受评工厂的评价结果对相关指标要求的符合性证据充分、 完整、准确。

5.1.1合规性与相关方要求

5.1.1.1工厂应依法设立,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工厂应至少运行 年以上。 5.1.1.2工厂应具有良好信用,自评价之日前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无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记录 5.1.1.3工厂自评价之日前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应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 5.1.1.4工厂对利益相关方的环境要求做出承诺的,应同时满足有关承诺的要求。 5.1.1.5工厂应与国家和行业颁布的产 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一致。

5.1.2基础管理职责

5.1.2.1最高管理者要求

最高管理者要求应满足GB/T36132一2018中4.3.1的要求。

5. 1. 2. 2 工厂要求

工厂要求应满足GB/T36132—2018中4.3.2的要求。

5.2.1.1工厂的建筑应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

YS/T14252021

5.2.1.2工厂的建筑应从建筑材料、建筑结构、采光照明、绿化及场地、水资源及能源利用等方面进行建 筑的节材、节能、节水、节地及无害化。 5.2.1.3工厂应集约化利用厂区,在满足生产工艺前提下,优先采用联合厂房、多层建筑等。

5.2.2.1厂区及各房间的照明应尽量利用自然光或节能灯,建筑照明应符合GB50034的规定。 5.2.2.2不同场所的照明应进行分级设计。 5.2.2.3大型厂房的照明系统宜采用分区控制方式,辅助生产和生活福利设施的照明系统宜运 照明控制开关,短时有人的场所宜采取节能自熄措施,

5.2.3.1 专用设备

a)专用设备应符合相关行业规范条件要求,降低能源与资源消耗,减少污染排放。 b)应不使用有色金属产业政策和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规定的淘汰类设备。 C)工厂新、改和扩建时,其生产工艺、主要装备等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

5. 2. 3. 2通用设备

a)通用设备或其系统的实际运行效率或主要运行参数应符合该设备经济运行的要求。 b)已明令禁止生产、使用和能耗高、效率低的设备应限期淘汰更新。 c)适用时,通用设备如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容积式空气压缩机、单元式空调机、通风机、三相配 电变压器、电力变压器等应分别达到GB18613、GB19153、GB19576、GB19761、GB20052、GB 24790等标准中能效限定值的要求。 d)通用设备宜采用效率高、能耗低、水耗低、物耗低的设备

5. 2.3.3 计量设备

a)工厂应依据GB17167、GB24789、YS/T1401等要求配备、使用和管理能源、水以及其他资源的 计量器具和装置。一级用能单位、二级用能单位、主要三级用能单位计量器具配备率应满足 YS/T1401的要求。 b 能源及资源使用的类型不同时,应进行分类计量。工厂若具有以下设备,需满足分类计量的要求: ·照明系统: ·新水、循环水、软化水及相关用能设备的计量和控制; ·空气处理设备的流量和压力计量; ·天然气、相关用能设备的能耗计量和控制设备; ·热力(蒸汽和热水)、相关用能设备的计量。

5.2.4其他设备设施

5.2.4.1工厂应投入污染物处理设备及设施,以确保其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 5.2.4.2工厂宜开展智能工厂建设。建立铜加工大数据平台,广泛应用自动化智能装备,实现智能化管 理、智能化调度、数字化点检和设备在线智能诊断

在生产区应设置操作提示牌、说明牌、线路示意图牌等标牌;在道路交文口、生产车间等需警示安全 的区域应设置安全标志,应设置应急避灾线路指示标志。

5.3.1质量管理体系

YS/T 14252021

5.3.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工厂应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GB/T45001要求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宜通过职业健康 体系第三方认证。

5.3.3环境管理体系

5. 3.4 能源管理体系

5.3.4.1工厂应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GB/T23331要求的能源管理体系,宜通过能源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

工厂应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GB/T23331要求的能源管理体系,宜通过能源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 工厂宜建立能源管理中心。

工厂宜按照GB/T36000每年发布社会责任报告,说明履行利益相关方责任的情况,特别是环 境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 b)社会责任报告宜公开可获得

5.4.1.1工厂应优化用能结构,在保证安全、质量的前提下减少能源投入,宜使用可再生能源替代不可 再生能源和低碳清洁的能源。 5.4.1.2铜及铜合金加工各工序能耗应满足行业节能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减少能源消耗。 5.4.1.3工厂产生的余热、余压等二次能源宜回收利用。

5.4.2.1工厂应按照GB/T7119的要求开展节水评价工作。 5.4.2.2工厂应减少有害材料的使用,评估有害物质及化学品减量使用或替代的可行性。 5.4.2.3工厂宜使用再生铜及铜合金原料

5.4.3.1工厂应对采购的能源及原材料供方制定选择、评价的准则。 5.4.3.2工厂应对采购的产品实施检验或开展其他的活动。 5.4.3.3工厂宜向供方提供包含有害物质使用、可回收材料使用、能效等要求的采购信息。 5.4.3.4供方宜通过绿色供应链评价要求

5.5.1生态(绿色)设计

5.5.1.1工厂应在产品设计中引人生态设计的理念。适用时,产品品种宜按照对应品种的绿色设计产 品评价标准进行评价。

工厂应在产品设计中引人生态设计的理念。适用时,产品品种宜按照对应品种的绿色设计产 准进行评价。

5.5.1.2工厂宜按照GB/T24256对生产的产品进行生态设计,并宜按照GB/T32161一2015对生产的 产品进行评价。

5.5.2 有害物质使用

5.5.2.1工厂在工艺流程中应减少或替代有害物质的使用。 5.5.2.2有毒有害物质的贮存、运输、生产和使用场所,应设置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理设施。

5.5.2.1工厂在工艺流程中应减少或替代有害物质的使用。

a)工厂宜采用适用的标准或规范对生产的产品进行碳足迹核算或核查。 b)核算或核查的结果宜对外公布。 C)工厂宜利用核算结果对其产品的碳足迹进行改善。

5. 6.1大气污染物

JC∕T 746-2007混凝土瓦.标准免费下载二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的规定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并满足国家排污许可要求

二厂的水体污染物排放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规定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全,并满足国家排污许可要求

5.6.3.1固体废物的贮存、转移和处置应符合GB18597、GB18598和GB18599等相关标准的规定。 5.6.3.2工厂宜针对自身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处理、处置和利用。 5.6.3.3企业无法自行处理的危险废物,应委托具有资质和能力的企业进行危险废物处理。

5.6.4.1厂界环境噪声排放应符合GB12348及地方相关标准的要求。 5.6.4.2工厂应建立噪声源台账,对噪声敏感建筑物或工人长期工作场所定期开展自行监测和监控,并 保存原始监测和监控记录。

工厂应采用GB/T32150或适用的标准 体排放进行核算和报音,且进行修 查,核查结果宜对外公布。工厂宜利用核算或核查结果对其温室气体的排放进行改善。

5.7.1.1工厂应依据GB/T36132一2018中附录A提供的方法计算或评估绩效,并利用结果进行绩效 改善。适用时,绩效指标应满足铜及铜合金加工行业相关规范条件。 5.7.1.2绩效统计和计算应选取和覆盖能够反映工厂绩效水平的完整周期模板工程专项方案的编制思路.pdf,至少包括不超过评价前 自然年度连续的12个月,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