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工程法规》易精经玄阶功法.pdf

一建《工程法规》易精经玄阶功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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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工程法规》易精经玄阶功法.pdf简介:

"一建《工程法规》易精经玄阶功法"这个表述可能是将工程法规的学习比喻为一种修炼功法,"一建"指的是一级建造师证书的考试内容,"工程法规"是其中的重要科目,而"易精经玄阶"则可能是一种抽象的表达,暗示着深入理解和精研的程度。

具体来说,"易精经玄阶功法"可能是指一种高效的学习方法,强调的是对工程法规的精读、理解和应用,类似于修炼内功,需要逐步深入、精进。"易"可能指的是理解和记忆的技巧,"精"则强调精细入微的理解,"经玄阶"则代表着高深的层次,可能是指对法规的深层次理解和应用,以及处理复杂工程问题的能力。

不过,这并不是一个实际的功法或课程名称,而是一种修辞方式,实际的学习过程中,更多的是通过系统学习、做题、案例分析等方式来提升对工程法规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一建《工程法规》易精经玄阶功法.pdf部分内容预览:

【28】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 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 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 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 权的担保。 【29】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①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 尝顺序。②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③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30】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口:票单券股,知识产权,基金账款):汇票、本票、支票; 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其他。。 【31】留置:60旦(鲜活易腐等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 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物灭失或者毁损的,留置权人应当承 旦民事责任。 【32】定金: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收受定 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自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3】保险合同:投保人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单)。财产损坏程度已达到无法修理或者能够修理但修理费将超过赔偿金额的,应当 按照全损进行索赔。项目同时由多家保险公司承保,则应当按照约定的比例分别向不同的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要求

超越法定职权、违反法定程序、对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企业准予资质许可。(3)注销一企业问题:届满未续,企业终止,证书 被撤回、撤销或吊销的,企业提出注销申请。(4)吊销一企业问题: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 【8】资质的禁止性规定:无资质主体,签的合同无效,可向发包人主张权利。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在查明 发包人欠付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建设工程价款的数额后,判决发包人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9】建造师的初始注册: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 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变更注册: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应当在与新企业签订合同后的1个月内 通过新聘用企业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因变更注册申报不及时影响的,由注册建造师所在聘用企业承担责任。 【10】建造师的不予注册情形:★【记忆口诀】:单位不符,两个疯子,未达继教,受罚未完、项目出事、年龄超65;刑罚5年, 吊销2年,项目以外3年。【数字联想故事记忆:65岁的疯子罚5杯酒,吊2郎当,想小3] 【11】执业岗位范围:(1)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合理用 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②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③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本条件同时满足)。(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后更换施工项目负责人(原来的用不 了):①发包方与注册建造师受聘企业已解除承包合同的;②发包方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的;③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项 目负责人的。 【12】建造师权利和义务:权利~用名执业、保管签章、辩解获酬、申述继教;义务~遵法守德、执标保质、保密回避、协助继教。 【13】不认定为“挂证”行为:(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2)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 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3)属于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 造价单位聘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保险由所在院校缴纳的;(4)属于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的;(5)因企业改制、征地 拆迁等买断社会保险的;(6)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的其他情形。 FG3发承包法律制度

招标人与投标人串标:想让你中标,泄露授意明示暗示。(3)投标人串标:属于直接(约定协商协同联合);视为间接(投标文 件、保证金、办事主体)。(4)禁止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看定语(伪造变造的,虚假的)。 【3】招投标细节要求:(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2)标底必须保密,标底只能作为评标的参考。(3) 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4)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 候选人为中标人。(5)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 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6)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 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7)

定金条款计算公式=2真定金(≤20%)+定金多交部分数额 违约金条款计算公式=“定金”+max[违约金,实际损失}

以中止、中断;诉讼(对未经仲裁程序直接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人民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已受理的,应驳回起 诉 【24】承揽合同:承揽人义务:不得擅自更换,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发现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 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定作人义务:承揽人完成工作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了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 证明的,定作人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5】买卖合同;

【29】货运合同:(1)特征:货运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标的是运输行为,当事人的特殊性。(2)托运人违反包装的规 定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 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DB34∕T 1922-2013 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技术规范,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 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

18)意外伤害险:鼓励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缴纳,由施工单位(总包)支付,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站 (19)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标准:

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缴纳,由施工单位(总包)支付,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故报告:(1)时间:①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②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

G7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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