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657-2014 南方红壤丘陵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技术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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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SL 657-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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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水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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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 657-2014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SL 657-2014 南方红壤丘陵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技术标准.pdf简介:

SL 657-2014《南方红壤丘陵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技术标准》是一部专门针对中国南方红壤丘陵地区水土流失防治的技术规范。南方红壤丘陵区由于土壤贫瘠、降雨集中、易发生水土流失,长期以来一直是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区域。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适用范围:适用于南方红壤丘陵区的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工程,包括小流域治理、坡地治理、农田防护工程等。

2. 技术要求:对土壤侵蚀的评估、治理目标设定、工程设计、施工技术、质量控制、监测与验收等环节提出了详细的技术要求,如植被恢复、坡面改造、沟壑治理、排灌设施设置等。

3. 管理与运行:规定了工程的运行管理、维护保养、效益评估等内容,强调了工程的长期稳定性和生态效益。

4. 安全与环保:强调在治理过程中应遵循环保原则,减少对环境的破坏,同时确保施工安全。

总的来说,SL 657-2014标准旨在通过科学的治理技术,实现南方红壤丘陵区的水土流失控制,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农业生产,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

SL 657-2014 南方红壤丘陵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技术标准.pdf部分内容预览:

2. 0.1南方红壤丘陵区

我国南方以红壤、赤红壤、砖红壤等地带性土壤占主体 中连片的区域。

2.0.2 田间道路 roads in fiel

在小流域综合治理中,为便利连片梯田、经果林地的 运输、经营管理SY/T 5726-2018 石油测井作业安全规范,修筑的人畜行走和机械通行的道路

2.0.3林地水土流失

亦称林下水土流失。在诸如马尾松、油松、桉树等人工乔木 纯林地上,因缺少灌木或草本植物,土壤表面裸露,导致的水土 流失现象。

3.0.5沟蚀、重力侵蚀及风力侵蚀强度分级应按照SL190 执行。

4.0.1按水土流失形成的自然和人为因素、土壤侵蚀类型、水

4.0.1按水土流失形成的自然和人为因素、土壤侵蚀类型、水 土流失治理方向,南方红壤丘陵区可划分为长江中下游丘陵平原

4.0.1按水土流失形成的自然和人为因素、土壤侵蚀类型、水

土流失治理方向,南方红壤丘陵区可划分为长江中下游丘陵平原 区、华中华东低丘陵区、东南沿海低山丘陵区等三个水土流失 治理分区。

南方红壤丘陵区水土流失治理分

5.1.1南方红壤丘陵区水土流失治理工程播施应包括梯田、坡 面小型截排蓄工程、水平竹节沟、田间道路、谷坊、拦沙坝、塘 堰等。

.2梯田布设与设计应符合下

1梯田宜布设于坡位较低、坡度小于25°、土层较厚、土 质较好的坡地。在东南沿海低山丘陵区及其他石质山地基岩大片 裸露区域或地段,梯田宜布设于坡脚。 2梯田断面设计暴雨标准为10年一遇6h最大降雨。 3在华中华东低山丘陵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田面宽度宜小 于5m;在东南沿海低山丘陵区,田面宽度宜为5~10m,在地 形陡哨、水土流失严重区,田面宽度宜小于5m;在长江中下游 丘陵平原区,田面宽度可大于10m。 4梯田应以截水沟、排水沟和田间道路为骨架,根据坡面 地形自上面下沿等高线布设,大弯就势,小弯取直,集中连片, 并与相邻坡面梯田相协调。 5在石料缺乏、坡度较缓、土壤黏结性较好的地区宜修筑 土田坎;在坡度较大、石料丰富的地区宜修筑石田坎;在有石料 但造价高,且土层较厚的地区,可选用由坎下段为石、上段为土 的土石混合田坎;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还可采用混凝土预制件田 坎、编织袋田坎等。 6梯田断面设计方法可按照GB/T16453.1相关规定执行。 7新修梯田应采用保留表土、种植绿肥、施有机肥等措施 进行培肥改良。 8根据水源和立地条件等,在梯田中可种植农作物或经果 林。同时,田面可结合间作套种,发展多种经营

9对于土坎、土石混合坎梯田,在田坎上应种草或种植有 经济效益的植物,但不应影响梯出内主作物的生长发育。

1坡面小型截排蓄工程布设应与梯田、水土保持经果林、 水土保持林等措施紧密结合,配套实施。按照高水高排、中水中 排、低水低排、分层利用的原则,布设截水沟、排水沟、沉沙池 和蓄水池等。 2坡面小型截排蓄工程设计暴雨标准,东南沿海低山丘陵 区和华中华东低山丘陵区宜采取10年一遇6h最大降雨,长江中 下游丘陵平原区宜采取10年遇12h最大降雨。 3截水沟应布设在梯田、水土保持经果林等措施上方,蓄 水型截水沟宜沿等高线布设,排水型截水沟应与等高线呈1%~ 2%的比降,并与排水沟相接。 4排水沟应布设在截水沟的两端或一端,排水沟沟底比降 根据其排水去处的位置而定。具体布设应满足下列要求: 1)当排水去处的位置在坡面时,排水沟可基本沿等高线 布设或与等高线斜交布设,其沟底比降应满足不冲 不淤。 2)当排水去处的位置在坡脚时,排水沟应与等高线垂直 布设,并充分利用山坡一侧或两侧、两山坡之间的自 然冲沟。当沟底比降过大时,应设置跌水,并做好防 冲消能措施。 3)梯出区域内承接背沟来水的排水沟,垂直等高线布 设,并与梯田两侧的田间道路结合。 5蓄水池宜布设在坡面径流汇流的低回处,与排水沟连接 6沉沙池宜布设在蓄水池进水口的上端。 7截水沟、排水沟、蓄水池、沉沙池设计方法可按照 GB/T16453.4相关规定执行。

5.1.4水平竹节沟布设与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2水平竹节沟设计暴雨标准宜采取10年一遇6h最大降雨。 3根据单宽斜坡来水量,确定竹节沟的单宽蓄水容积Q, 再根据单宽蓄水容积确定水平竹节沟断面。单宽蓄水容积可按式 (5. 1. 4) 计算 :

式中 Q单宽蓄水容积,m3; l一一竹节沟单宽长度,取值1m; b一一水平竹节沟宽度,m; h一一水平竹节沟沟深,m。 4水平竹节沟应沿等高线布设,上下沟呈品字型排列,沟 内留土挡并低于沟顶部。 5.1.5田间道路布设与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田间道路宜布设于梯田、经果林地,以便于农作、运输 和经营管理等。 2田间道路应与梯田、水土保持经果林、坡面小型截排蓄 工程统筹规划,同步实施。 3根据规格不同,田间道路可分为人行道路和机耕道路。 具体布设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人行道路路面宽宜为1~2m,坡度较大的地段宜修筑 成台阶形。人行道路沿等高线方向布设时,可与梯田 田坎结合,在道路上边坡一侧应开挖截水沟,并与纵 向排水沟相通。人行道路沿纵向方向布设时,道路两 侧或单侧应布设排水沟和消力设施,并与坡面小型截 排蓄工程相连。 2)机耕道路路面宽宜为2~4m,纵向坡度宜小于15°, 并与人行道路连通。机耕道路两侧或单侧应修建排水 沟,在坡度较陡部位,应修建消力设施,或采取混凝 土护面,保护路基。 4田间道路存在边坡时,应采取种草或浆(干)砌石护坡。 .1.6谷坊布设与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谷坊宜布设于泥沙多、沟道不稳定及沟底纵比降大于 %、沟蚀活跃的沟道。 2谷坊设计暴雨标准宜采取5年遇3~6h最大降雨。针 对崩岗治理,宜采取10年一遇24h最大降雨。 3谷坊布设宜与沟头防护、拦沙坝等沟道治理措施互相 配合。 4谷坊坝址宜选择沟底稳定,沟道顺直,“口小肚大”,取 材方便,工程量小的地段。在有跌坎的沟道,应在跌坎上方 布设。 5在土谷坊内外边坡宜种植适应当地生长条件、固土能力 强的草灌,固土护坡。 6谷坊类型、数量及施工时序应在沟道详查的基础上确定 7 谷坊设计方法可按照GB/T16453.3相关规定执行。 5. 1.7 拦沙项布设与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拦沙坝宜布设于上游泥沙来量多的主沟道或较大支沟的 出口处。 2有洪水观测资料地区,拦沙坝宜采取10年一遇洪水设 计;无洪水观测资料地区,拦沙坝宜采取10年一遇24h最大降 雨设计;如下游有重要建筑物或经济设施,则宜采用20年一遇 洪水或24h最大降雨设计。 3拦沙坝应与沟头防护、谷坊等措施互相配合。 4拦沙坝坝址应选择基岩稳定,“口小肚大”,对周围村镇 工矿、交通的安全影响小,且取材方便,施工条件较好的地段。 5坝型应根据径流量、泥沙量以及当地建筑材料状况和地 形地质条件,进行多种方案比选确定。 6在石料比较丰富时,拦沙坝宜采用砌石坝,而在石料缺 乏时可考虑采用格栅坝、混凝土坝或钢筋混凝土坝。 7拦沙坝设计可按照SIL289相关规定执行。 5.1.8塘堰布设与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塘堰宜布设王有一定汇水面积的地段,拦蓄径流,抬高

为附近农田、经果林、人畜饮水等提供水源。 在山地丘陵区,有洪水观测资料时,塘堰宜采取10年一 设计;无洪水观测资料时,塘堰宜采取10年一遇24h最 设计。在平原区,宜相应采取5年一遇洪水或24h最大降 。如附近有重要建筑物或经济设施,应提高设计标准。 塘堰坝址宜选择靠近用水区(灌溉、生活用水等),库容 岩稳定,利于布设,对周围村镇、工矿,交通的安全影响 材方便,施工条件较好的地段。 塘堰坝体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土坝坝高不宜超过10m,坝高和坝坡可参考表5.1.8 设计。若坝高高于15m,应进行稳定分析后确定 坝坡。 2)土坝的坝顶宽度宜在2~4m之间,坝体一端设放水孔 (输水洞)或溢洪道。 3)土坝迎水坡面应用条石、块石或混凝土预制块衬砌护 坡,以防止风浪冲蚀,背水坡可采用碎石(卵石)护 坡和植物护坡等形式。 4)若土坝坝高在10m以上,迎水坡和背水坡可分上、下 两级,背水坡在变坡处设一条1~2m宽的马道。 5)土坝坝体迎水坡面应防渗,背水坡面应排水,以降低 浸润线,增加项的稳定性。背水坡截水沟应和坝轴线 平行,宜布设在马道的里侧,拦截坝坡上部的雨水, 排水沟应与坝轴线垂直。坝体与岸坡连接处也应布设 排水沟,拦截坡面来水和岩石裂隙水。 6)浆砌石重力坝应建于岩石基础上。坝顶宽约为坝高的 8%~10%,但不应小于2~3m,如有交通要求,则 应按道路级别确定。重力坝的坝坡,迎水坡坡比为 1:0.15~1:0,背水坡坡比为1:0.65~1:0.85, 坝底宽宜为坝项高的70%~80%。 7)坝顶高程为校核洪水位加坝顶安全超高,坝顶安全超

T/CECS 10071-2019 绿色建材评价 中水处理设备.pdf高值采用0.5~1.0m。

表5.1.8土坝坝高与坡比参考值

5放水建筑物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放水建筑物应布设在基或稳定坚实的原状土基上, 不应布置在坝体填筑体上。 2)放水建筑物宜采用管涵和浆砌石拱涵。如为压力流时, 宜用钢管或钢筋混凝土管。 3)混凝土涵管管径不应小于0.8m,浆砌石拱涵断面宽 应不小于0.8m,高不小于1.2m。底坡取1:1000~ 1:200,出口处应设消力池。 6溢洪道宜采用宽浅式,位置选择在离坝不远的口处, 进、出口不宜离坝太近。溢洪道设计可按照SL289中溢洪道规 定或SL253执行。坝体修筑材料为砌石和混凝土的,可采用坝 页溢流方式。

2.1南方红壤丘陵区水土流失治理林草措施应包括水土保 、水土保持经果林、水土保持种草等,

5.2.2水土保持林布设与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土保持林宜布设于大于25°的退耕坡地和立地条件较 差的荒地等。 2水土保持林应因害设防,适地适树T/CHTS10007-2019标准下载,选择相应树种和混 交类型。县体布设时宜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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