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CEF 039-2022 汽车维修行业环保管理通用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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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T/ACEF 039-2022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7.3 M
标准类别:环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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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CEF 039-2022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T/ACEF 039-2022 汽车维修行业环保管理通用要求.pdf简介:

"T/ACEF 039-2022"是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China Association of Automobile Maintenance and Repair Industry, 简称ACEF)制定的一项行业标准,全称为"汽车维修行业环保管理通用要求"。这项标准的出台,主要是为了规范和促进汽车维修行业的环保管理工作,提升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该标准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1. 环保政策与法规:明确了汽车维修行业应遵守的环保法律法规,要求企业了解和执行相关环保政策。

2. 环保管理组织与责任:规定了企业应设立环保管理机构,明确各级人员的环保职责,确保环保工作有序进行。

3. 环境影响评估:要求企业在维修作业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估,预防和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4. 废弃物管理:规定了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方法,强调资源的循环利用和减少环境污染。

5. 能源效率:倡导节能减排,鼓励使用高效能设备和技术,降低能源消耗。

6. 环保设施与设备:规定了企业应配备的环保设施,如废气处理设备、废水处理设施等,并要求定期维护和检查。

7. 环保培训与教育:强调员工的环保意识教育,提升环保知识和技能。

总之,T/ACEF 039-2022标准旨在通过强化汽车维修行业的环保管理,促进企业实现绿色、可持续的发展,同时保护环境,减少对社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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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汽车维修企业automotiverefinishingplant 从事汽车修理、维护和保养服务的企业和个体经营户。本文件中汽车维修企业应符合GB/T16739.1 或GB/T16739.2中的相关要求。 [来源:DB50/6612016,3.1]

T/ACEF 0392022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条文说明 104页.pdf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固定设备等产生的、在厂界处进行测量和控制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来源:GB12348—2008,3.1]

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要求

4.1.1文件编制阶段,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营业面积5000m以上且 使用溶剂型涂料的;营业面积5000m以上且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t及以上的,需编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不满足所列条件的在环境影响评价报批方面不作要求,建设单位根据当 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要求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4.1.2公众参与及审批阶段,建设单位应当在编制时向可能受影响的公众说明情况,充分征求意见。 公众参与的具体方式参照国家、地方出台的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文件。并将符合审批要求的环评文 牛报送至具有审批权限的行政审批部门进行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流程参考附录A,具体实际 流程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求为准。建设单位收到审批部门做出的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进行信息 公开后,方可开工建设

4.1.3建设项目竣工阶段,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地方有 关要求,组织对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流程参考附录B。并编制验收报告,出具 验收意见,依法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建设项目峻工时间公示、建设项目调试时间公示、建设项目验收报 告公示,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投入使用

a)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相关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文件、环评批复等; b)峻工验收台账: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验收监测委托合同:验收监测单位资质及 验收监测报告;项目峻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评审会议现场记录;验收工作组意 见及验收工作组签名表;验收公示材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三同时”落实情况表;污 染治理设施管理岗位责任制度和维修保养制度;排污许可证;排污口规范化设置情况说明及 已挂“排污口标志牌”的现场照片(A4纸打印);竣工相关图件(包括项目竣工图及污染治 理工程图、设计图纸方案等);项目主体工程及环保设施现场彩色照片;涉及危险废物需委 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的,应附具建设单位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台账(含出入库记录)、双方签 署的协议、接收单位资质、危险废物转移记录、联单复印件;环评文件批复意见要求编制环 境风险应急预案的,应附具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及备案证明:环评文件批复意见要求安装在线 监测仪器的,应附具在线监测仪器比对监测报告以及在线监测仪器与当地环保部门的联网证 明;在市政集水范围内的,附具合法排水证明;环评文件批复意见要求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 的,提供施工期环境监理报告

4.2排污许可管理要求

2.1营业面积5000m及以上且有涂装工序的汽车维修企业应申领排污许可证,做简化管理, 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汽车维修企业应按照排污许可证核定的污染物种类、控制指标和规定的方 污染物。

4.2.2符合申领排污许可证要求的汽车维修企业,需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并提交排

4.2.2符合申领排污许可证要求的汽车维修企业, 需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并提交持

符合申领排污许可证要求的汽车维修企业,需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并提交 可证申请,同时向核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印制的书面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a)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b) 承诺书; 自行监测方案: 排污许可证申领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 排污单位的纳污范围、管网布置、最终排放去向等说明材料; 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说明材料

4.2.3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流程参考附录C

4.2.4汽车维修企业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 部门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变更手续

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应当提交排污许可证变

a) 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项目; b) 生产经营场所、污染物排放口位置或者污染物排放方式、排放去向发生变化; c) 污染物排放口数量、或者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量、排放浓度增加。 4.2.8 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的,提交的申请资料同4.2.2。 4.2.9 申请延续排污许可证的,应当提交排污许可证延续申请表。 .2.10汽车维修企业可参考HIL944及国家、地方关于排污许可的管理要求开展日常排污管理

开展雨污分流,落实排水及污水处理的长效管理。 4.3.2城镇排水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汽车维修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城镇 排水设施未覆盖范围的,按照当地政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要求,进行雨水、污水分流改造。 4.3.3车辆清洗须在规定地点进行,洗车污水、地面冲洗污水或者其他工艺污水需排入污水管网设施 宜洗车循环用水,减少用水量,采用对环境负荷低的清洗剂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环境影响。 4.3.4产生洗车污水、地面冲洗污水等工艺污水的,设置沉淀池、隔油池等污水处理设施, 4.3.5产生厨房污水的,经隔油池隔油隔渣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4.3.6产生洗手间污水的,经过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4.3.7 对雨水管网、污水管网定期维护检查,杜绝“跑冒滴漏”和偷排、漏排行为。 4.3.8制定污水处理设施维护保养的操作规程,并开展定期维护保养

T/ACEF0392022

4.3.9有污水排放的汽车维修企业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设置和管理排污口,并按照国家及地方标准要 求,在排污口与雨水排口安装标志牌。 4.3.10汽车维修企业应按照HJ819、排水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等规定的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及监测规

开按照国家及地方标准要 求,在排污口与雨水排口安装标志牌。 4.3.10汽车维修企业应按照HJ819、排水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等规定的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及监测规 范,制定监测方案,定期(每年至少一次,具体参考排污许可证等管理要求)开展水污染物排放监测, 参考监测因子: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氨氮、总 氮、总磷,实际监测因子以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及地方管理要求为准。保留监测记录、报告,水污染物排 放的各类污染因子均能达到相应排放标准

4.3.11汽车维修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参考附录D制定水污染管理台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

4.3.11汽车维修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参考附录D制定水污染管理台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 容:

废水产生目录; b) 水污染防治设施检查表:记录管道、治理设施各零部件运转等是否正常; c) 水处理情况月报表:记录用水量、处理水量、排放量、加药量等; d)废水监测报告。

4.4.1汽车维修过程中使用的处于即用状态的涂料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应符合GB24409和GB38508 的相关要求,推荐使用符合GB/T38597的涂料。 4.4.2推荐采用水性底色漆、本色面漆等汽车修补用涂料,从源头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4.4.3调漆作业应在独立且密闭的空间内操作,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 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 4.4.4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在运输、储存和转移过程中应保持密闭,使用过程中随取随开,使用 后应及时密闭以减少挥发。 4.4.5切割、焊接、干磨工位应设置单独隔离间或隔离帘,并配备固定式、摇臂式、移动式等收集过 滤除尘装置。

GB/T 37977.23-2019标准下载4.4.6机修调试工位应设置汽车尾气收集装置

4.4.7喷、烤漆作业应在密闭的喷、烤漆房内开展,喷、烤漆房内应设置独立送排风系统 4.4.8喷、烤漆房加热装置宜使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非电加热装置应设置专门的废 确保达标排放。

处理,并记录处理量和去向。

4.4.12按照HJ819、排污许可证等规定的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及监测规范要求,制定监测方案,定期 (每年至少一次,具体参考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监测,并保留监 测记录、报告。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监测因子包括但不限于:苯、苯系物、非甲烷总烃、VOCs、颗粒 物。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各类污染因子均能达到国家或地方的排放标准。 4.4.13根据当地政府要求,安装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汽车维修企业,应按要求自行或委托 第三方对在线监控设备进行维护,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4.4.14对于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散开液面逸散的VOCs排放,采样和测定方法宜按HJ733的规定, 定期开展监测。 4.4.15污染源排放口应按照环境监测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设计、建设、维护永久性采样口、采 样平台,并按照国家及地方标准要求,设置排放口标志。 4.4.16废气排放口的监测期间生产设备和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工况条件符合监测要求。

a)废气产生点目录; b)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表; c)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检查表; d)废气检测报告。

4.4.18汽车维修企业应遵守最新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最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不限于企业固定污染源、厂区内及周边无组织污染的监控要求。

《村镇住宅结构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50900-2016》4.5固体废物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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