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4230.21-2022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环境管理技术规范 第21部分:油品储运销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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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T 4230.21-2022 是安徽省地方标准,全称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环境管理技术规范 第21部分:油品储运销业》。该标准主要针对油品储运销行业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排放控制和治理,以减少环境污染,符合国家环保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油品储运销业,如加油站、石油炼化、石油化工、船舶燃料供应等,由于其业务特性,会产生大量的挥发性有机物,如汽油、柴油、润滑油等的挥发。这类物质如果管理不当,可能会导致空气质量恶化,造成光化学烟雾等环境问题。

该标准规定了油品储运销业在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源头控制、储存过程管理、运输过程中的泄露控制、销售环节的环保措施以及废弃物的处理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和管理方法。它旨在通过科学的环境管理技术,推动行业绿色发展,实现挥发性有机物的减排目标。

企业需要遵循该标准,进行设备更新、工艺改进、环保设施升级,以及员工的环保培训,以确保其经营活动符合环保法规,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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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环境管理技术 规范第21部分:油品储运销业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肌 引言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加油站 4.1 加油 4.2 卸油 4.3 汽油密封储存 4.4 油气回收 4.5 检查维护 4.6油气回收系统检测 4.7 校准 4.8 台账记录 4.9 非正常工况 储油库 5.1 发油 5.2 装油 5.3油气储存 5.4油气回收 5.5检查维护 5.6 台账记录, 油罐车 6.1装卸油 6.2油气密闭储存 6.3油气回收 6.4 检查维护 6.5 台账记录 排放限值 监测监控 附录A(资料性) 加油站台账记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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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1∕T 2568-2020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构件制作、施工与验收规程本文件接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华东理工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汪水兵、钱靖、张红、朱森、周伟、秦志勇、吴蕾、杨鹏、洪星园、卫尤文 修光利、王馨琦、汤鹏程、薛超、毛锦玉

本文件接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华东理工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汪水兵、钱靖、张红、朱森、周伟、秦志勇、吴蕾、杨鹏、洪星园、卫尤文、 修光利、王馨琦、汤鹏程、薛超、毛锦玉。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 污染防治条例》等要求,完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 制定本文件。 本文件规定了油品储运销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技术、检查维护、排放限值、监测监控、台账记 录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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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环境管理技术规范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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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规定的监测方法,对废气中的单项VOCs物质进行测量,加和得到VOCs物质的总量 VOCs物质的质量浓度之和计。实际工作中,应按预期分析结果,对占总量90%以上的单项VO0 行测量,加和得出。

4.1.3应将密封罩紧密贴在汽车油箱加油口进行加油作业。 4.1.4当汽车油箱油面达到自动停止加油高度时,不应再向油箱内加油。 4.1.5应配备具有拉断截止阀的加油软管,加油时不得溢油、滴油。 4.1.6油气回收管线上的开关应常开,检测口开关应常闭, 4.1.7 加油机内油气回收相关管路、接头不得有跑冒滴漏现象。 4.1.8 油气回收检测口安装合理,有控制开关、堵头,周围空间方便检测操作。 4. 1.9摩托车加油时, 禁止使用油壶或油桶等容器

4.2.1卸油口和油气回收接口应安装截流阀(或密封式快速接头)和帽盖。 4.2.2连接软管应采用密封式快速接头与卸油车连接,卸油后连接软管内不能存留残油。 4.2.3油气管线排放口应设置压力/真空阀。 4.2.4卸油时应保证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密闭。卸油前卸油软管和油气回收软管应与油罐汽车和理地油 灌紧密连接,然后开启油气回收管路阀门,再开启卸油管路阀门进行卸油作业。 4.2.5卸油后应先关闭与卸油软管及油气回收软管相关的阀门,再断开卸油软管和油气回收软管,卸 油软管和油气回收软管内应没有残油。 4.2.6卸油全过程要在视频监控下进行,视频角度应能观测到两根管道的连接状况。 4.2.7卸油完毕后,应确保油气回收阀及卸油阀关严关实。

4.3.1埋地油罐应采用电子式液位计进行油气密闭测量,避免人工量油的情况,宜选择具有测漏功能 的电子式液位测量系统。 4.3.2储油油气密闭性的部件,包括油气管线和所连接的法兰、阀门、快接头以及其他相关部件应保 证不漏气。 4.3.3未安装后处理装置的加油站,应将顶部安装了真空/压力阀(P/V阀)的油气排放管上的阀门保

4.3.3未安装后处理装置的加油站,应将顶部安装了真空/压力阀(P/V阀)的油气排放管上的阀门保 持常开,原顶部安装了防火罩的油气排放管上的阀门应保持常闭;对于安装油气回收处理设施的,原有 真空/压力阀(P/V阀)和防火罩的有油气排放管上的阀门均需保持关闭。

浓度的油气回收利用,同时释放出清洁的空气(油气排放浓度小于等于25mg/L),保持加油站 吸损失接近于零,

专人负责油气回收设施,组织日常检查,如实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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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3维修维护记录

4.6油气回收系统检测

每年至少1次对系统气液比、密闭性、液阻、后处理装置(如有)油气排放浓度等指标进行 则 2检测报告到期前需重新进行检测,鼓励加油站加密自检频次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管 开付合HI819、H. 944和《安徽省污染源自动监 录要求见附录表A.1

发现加油站区域内或局部区域内油气浓度气味突然异常增高工况,应立即停止对外营业,对 备开展排查维修。 2生产设施出现其他异常状况时,亦应立即停止对外营业,对相应设备开展排查维修

5.1.1油气处理装置应开启并能止常运行,因故障停用时不得进行发油作业,应急排空口应采用压力 /真空阀(P/V阀)密封。 5.1.2宜采用底部发油,上装发油鹤管应拆除,未拆除的需封闭。 5.1.3与油罐车连接的发油鹤管和回气管应紧密连接,油气、汽油不得泄漏。

宜采用顶部浸没式或底部装油方式,顶部浸没式装油管出油口距离罐底高度应小于2001 油气储存

5.3.1储油库储存汽油应按照标准规定采用浮顶罐储油。 5.3.2内浮顶罐浮盘与罐壁之间应采用液体镶嵌式、机械式鞋形、双封式等高效密封方式,外浮顶罐 浮盘与罐壁之间应采用双封式密封,且初级密封采用液体镶嵌式、机械式鞋形等高效密封方式。 5.3.3浮顶罐密封结构不应有造成漏气的破损和开口,浮盘上所有可开启设施在非需要开启时都应保 持密封状态,应定期对浮盘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查过程与结果,

宜通过控制储油库的油气压力,利用压缩冷凝和先进的膜分离技术,将油气变成液体汽油和高浓度 的油气回收利用。

5.5.1油气密闭收集系统泄漏点排放的油气体积分数浓度不应超过0.05%,每年至少检测1次并对检 测结果、过程进行记录。 5.5.2每年至少检测1次油气回收处理装置的油气排放浓度,并对检测结果、过程进行记录。 5.5.3对防溢流控制系统定期进行检测,并记录检测过程及结果。 5.5.4对进、出处理装置的气体流量计进行监测,流量计应具备连续测量和数据至少保存1年的功能 并符合安全要求。 5.5.5储油库应建立油气收集系统和处理装置的运行规范,每天记录气体流量、系统压力、发油量

5.6.1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管理者应记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相关台账,并符合HJ819、HJ942、 HJ944和《安徽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的要求 5.6.2应建立燃油供销台账、油气回收装置每日运行检查记录台账,后台监控应正常使用,并可调取 近期装油、发油的监控视频。

油罐汽车应具备底部装卸油系统。在装卸油时GB∕T 31070.3-2021 楼寓对讲系统 第3部分:特定应用技术要求,管路应紧密连接,人孔盖严格密封,禁止油气泄

6.2.1油罐汽车油气回收系统应采用DN100mm的密封式快速接头和相应的气动底阀、无缝钢管、阀

6.2.1油罐汽车油气回收系统应采用DN100mm的密封式快速接头和相应的气动底阀、无缝钢管、阀 门、过滤网、弯头、胶管和帽盖等, 6.2.2油罐车卸油后、道路行驶过程中,禁止人为开启人孔盖,防止油气泄漏。人孔盖为保证油罐车 的运输安全、环保而设计。具有倾翻防溢、防爆功能。并且具有当罐内外压差过大时的呼吸功能达到内 外压力平衡。设有内置式呼吸阀和紧急排气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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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罐汽车应具备油气回收系统。装油时能够将汽车油罐内排出的油气密闭输入储油库回收系统; 渝过程中能够保证汽油和油气不泄漏;卸油时能够将产生的油气回收到汽车油罐内。任何情况下 操作、维修和管理等方面的原因发生汽油泄漏。

6.4.1每年至少要检测1次油罐汽车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多仓油罐车的每个油仓都应进行检测。每 年至少要检测1次油罐汽车油气回收管线气动阀门密闭性检测。 5.4.2每天出车前至少检查1次,并填写日常记录。发现油气回收系统工作异常后CJ∕T 138-2001 建筑给水交联聚乙烯(PE-X)管用管件技术条件,应立即报修并填 写维修记录。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管理者应记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相关台账,并符合HJ819、HJ942、HJ 944和《安徽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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