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 10081-2002 铁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设计规范(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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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TB 10081-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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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大小:6.5 M
标准类别:铁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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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 10081-2002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TB 10081-2002 铁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设计规范(试行).pdf简介:

TB 10081-2002《铁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设计规范(试行)》是中国铁路总公司于2002年发布的一部技术标准。这个规范主要是针对铁路运输行业的信息管理系统设计,为铁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开发、运行和维护提供了一套详细的指导原则和技术要求。

该规范明确了铁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目标,包括提高运输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服务水平,实现信息化管理等。它涵盖了系统的总体架构、数据结构、功能模块、用户界面、数据安全、系统性能、系统维护等多个方面,旨在确保系统的稳定、可靠和高效运行。

具体内容包括:系统的功能需求、数据需求、网络与通信技术、系统开发与实施、系统测试与验收、系统运行与维护等方面的规定,对信息系统的设计流程、技术选型、接口标准、数据标准等都有详细的规定。

总的来说,TB 10081-2002是铁路运输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技术依据,对于规范和推动我国铁路运输管理系统的现代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起到了关键作用。

TB 10081-2002 铁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设计规范(试行).pdf部分内容预览:

2.0.1铁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结构应满足运输管理的需要,由 铁道部、铁路局、铁路分局和联网报告站(段)四级组成,如铁 路局不设分局时,则由铁道部、铁路局和联网报告站组成,并应 符合图2.0.1中的规定。

2.0.1铁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结构应满足运输管理的需要,由 铁道部、铁路局、铁路分局和联网报告站(段)四级组成,如铁 路局不设分局时,则由铁道部、铁路局和联网报告站组成,并应 符合图2.0.1中的规定。

图2.0.1铁路运验管理假息系统四级结构图

2.0.2铁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应在铁道部、铁路局、铁路分局 分别建立原始信息数据库和动态信息数据库。 2.0.3铁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应在铁道部、铁路局、铁路分局 分别建立信息处理中心,对所收集的原始信息进行实时加工、处 理,为运输生产、管理部门提供信息服务。 2.0.4铁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应在联网报告站(段)建立站 (段)管理信息系统。 2.0.5联网报告站(段)采集的原始信息《变风量空调系统工程技术规程 JGJ343-2014》,应通过计算机网络 直接报告给上一级系统,非联网报告站(段)的原始信息应通过 联网报告站(段)集中采集后报告给上一级系统。 2.0.6对于需要在平级单位间交换的原始信息,应由上级系统

转发完成。 2.0.7铁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计算机网络结构应为多级局域网 络互联的企业内部网。 2.0.8铁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计算机网络的广域网应划分为骨 干网和基层网。分局以上(含分局)的网络为骨干网,分局以下 为基层网。

转发完成。 2.0.7铁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计算机网络结构应为多级局域网 络互联的企业内部网。 2.0.8铁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计算机网络的广域网应划分为骨 干网和基层网。分局以上(含分局)的网络为骨干网,分局以下 为基层网。

3.1.1为铁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配置的硬件设备应选择代表当 前主流技术的产品。 3.1.2硬件设备的能力配置应考虑留有余地。主服务器还应考 虑系统的可扩充性。 3.1.3硬件设备的配置应满足应用软件要求。 3.1.4铁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的设备应根据可靠性要求采用不 同备份方式。 3.1.5铁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各级主机系统可靠性设计应保证 7×24小时不间断运行。

3.2.1处理中心系统应按铁道部、铁路局、铁路分局三级设置。 各级处理中心系统设备应由主处理机设备、辅助数据处理设备、 存储管理设备(含磁盘阵列、磁带库等)、软件开发环境设备等 组成。 3.2.2处理中心系统应采用企业级体系结构的主处理机和服务 器组成群集。 3.2.3处理中心系统的体系结构应按主机/终端、客户机/服务 器和浏览器/服务器方式构成。 3.2.4处理中心系统应能实现信息的收集、处理、存储、转发, 并留有充分的完余能力,采用容错容灾技术,以满足建立原始信 息库和动态信息库的需要。 3.2.5处理中心应提供各种服务平台和综合信息应用平台,以

3.2.1处理中心系统应按铁道部、铁路局、铁路分局三级设置。 各级处理中心系统设备应由主处理机设备、辅助数据处理设备、 存储管理设备(含磁盘阵列、磁带库等)、软件开发环境设备等 组成。 3.2.2处理中心系统应采用企业级体系结构的主处理机和服务 器组成群集。 3.2.3处理中心系统的体系结构应按主机/终端、客户机/服务 器和浏览器/服务器方式构成。 3.2.4处理中心系统应能实现信息的收集、处理、存储、转发, 并留有充分的元余能力,采用容错容灾技术,以满足建立原始信 息库和动态信息库的需要。 3.2.5处理中心应提供各种服务平台和综合信息应用平台,以

满足信息共享的需要。 3.2.6处理中心系统应为系统管理、维护人员提供系统监控、 管理和维护环境。应结合站(段)设备配置,为开发人员配备所 需的客户机和终增以及模拟环境设备。 3.2.7、处理中心系统在局域网中连接主机和服务器的端口速率 应不小于100Mb/s,客户机端口速率应不小于10Mb/s。 3.2.8 铁道部中央处理中心系统主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大型的企业级计算机; 2 采用SMP体系架构的多处理器系统; 3 采用群集技术,配备高可用群集软件; 4 实行双机主备、互备,多机互备或N+1备援模式; 5 满足数据库应用的其他要求; 6 采用RAID等先进的存储技术。 3.2.9 路(分)局处理中心系统主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大中型企业级计算机; 2 宜采用基于.RISC技术的处理器; 宜采用UMA或NUMA体系架构的多处理器系统; 4 应采用群集技术,配备高可用群集软件; 5 应实行双机主备、互备,多机互备或N+1备援模式; 6 应满足数据库应用的其他要求; 应采用RAID等先进的存储技术。

3.3调度管理信息系统

3.3.1.调度管理信息系统应按铁道部、铁路局、铁路分局三级 设置,各级系统的体系结构应采用客户机/服务器方式。 3.3.2调度管理信息系统应配备两台大中型企业级体系结构的 主处理机作为系统平台。两台主处理机以双机热备方式工作,配 有共享存储设备。 3.3.3调度管理信息系统应为调度台配置微机作为客户机。 3.3.4调度管理信息系统应配置绘图仪和网络打印机

3.3.5调度管理信息系统应建立在局域网基础上,服务器与作 业点微机应利用交换机构成局域网络,交换机应留有备份。 3.3.6调度管理信息系统的局域网通信速率每个端口应不小于 10 Mb/se

3.3.5调度管理信息系统应建立在局域网基础上,服务器与作 业点微机应利用交换机构成局域网络,交换机应留有备份。 3.3.6调度管理信息系统的局域网通信速率每个端口应不小于 10Mb/so 3.3.7调度系统主机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采用大中型企业级计算机; 2 宜采用基于RISC技术的处理器; 3 宜采用UMA或NUMA体系架构的多处理器系统; 4 应采用群集技术2015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考前必做200题,配备高可用群集软件; 5 应实行双机主备、互备,多机互备或N+1备援模式; 6 应满足数据库应用的其他要求; 7 应采用RAID等先进的存储技术。 3.3.8 铁道部调度指挥中心的微机设备配置应符合下述规定: 1 运输主管部门配置微机设备; 2 列车(行车)、计划、机车、客车调度台配置带43cm以 上屏幕显示的微机设备; 3货运、特(专)、罐、军、煤、装、零篷、自备、电、工 务、车辆等调度台配置微机设备; 4车流、分析、统计配置微机设备。 3.3.9 铁路局调度指挥部门微机设备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运输主管部门配置微机设备; 2列车(行车)调度的每个调度区段应配置带43cm以上 屏幕显示的微机1台; 3机车调度每管辖2~3个分局应配置带43cm以上屏幕显 示的微机1台; 4:货运调度每管辖3~4个分局应配置微机、打印机1套; 5客运调度应配置带43cm以上屏幕显示的微机设备; 6特(专)、军、篷、集、罐、电、专运、自备、车辆、工 务、施工等调度台及车流、分析、统计宜单独配置微机设备。 3.3.10 铁路分局调度所微机设备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3.3.7调度系统主机应符合下列规定

3.4.15·机务段管理信息系统的设备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务段调度室应配置微机、打印机和绘图仪,其中一台 微机应带43cm以上屏幕显示器; 2折返段调度室应配置微机和打印机设备。

1机务段调度室应配置微机、打印机和绘图仪,其中一台

3.5车号自动识别系统

3.5.1铁道部、铁路局、铁路分局车辆部门的车号识别系统应 配置CPS、车辆AEI及机务监测设备。 3.5.2联网报告站、非联网报告站中的路(分)局分界站的正 线进出站口处应配置车号自动识别系统的地面识别设备以及相应 的通信、供电设施,并应设放置工控机的无人值等机房。 3.5.3路局分界站的统计部门应建立车号信息复示系统JGJ∕T 283-2012 自密实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配置 微机服务器和激光打印机设备。 3.5.4车站车号自动识别系统应配置微机。 3.5.5非联网报告点的路(分)局分界站应建立车站局域网, 并应配置服务器和路由器。 3.5.6机务段进出段的楼处应配置车号自动识别系统的地面 识别设备以及配套的通信、供电设施。 3.5.7机务段应配置便携式车号读出器及与机车黑匣子相关的 安全系统设备。 3.5.8车辆段应为车号识别系统配置标签编程管理所需的微机 设备,标签写入装置及相应的检测设备。 3.5.9列检所、站修所应为车号自动识别系统配置微机和相关 设备。

4.0.1铁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中应使用开放性的操作系统,并 且采用通用的、成熟的开发工具软件、数据库管理软件、网络软 件和通信中间件。 4.0.2铁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计算机工程中的应用软件应具有 模块化结构和良好用户界面。 4.0.3铁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中采用的应用软件,必须是接有 关规定经相关部门正式鉴定的成熟软件产品。 4.0.4铁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建设项目中需进行计算机系 统集成和需购置计算机软件时,应列入设计。 4.0.5铁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中路局、分局及大型车站使用的 应用软件,需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客户化时,应按系统规模、复杂 程度以软件移植形式列入设计。 4.0.6各类软件安装完成后应进行单机测试、系统联调及系统 运行测试。 4.0.7各类软件产品交付使用时应提交完整的技术文档。 4.0.8铁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中所用各类软件的原代码、技术 文档和版本管理应按部有关规定执行。 4.0.9严禁使用盗版软件。

4.0.1铁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中应使用开放性的操1 作系统,开 且采用通用的、成熟的开发工具软件、数据库管理软件、网络软 件和通信中间件。 4.0.2铁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计算机工程中的应用软件应具有 模块化结构和良好用户界面。 4.0.3铁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中采用的应用软件,必须是接有 关规定经相关部门正式鉴定的成熟软件产品。 4.0.4铁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建设项目中需进行计算机系 统集成和需购置计算机软件时,应列入设计。 4.0.5铁路运输理信息系统中路局、分局及大型车站使用的 应用软件,需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客户化时,应按系统规模、复杂 程度以软件移植形式列入设计。 4.0.6各类软件安装完成后应进行单机测试、系统联调及系统 运行测试。 4.0.7各类软件产品交付使用时应提交完整的技术文档。 4.0.8铁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中所用各类软件的原代码、技术 文档和版本管理应按部有关规定执行。 4.0.9严禁使用盗版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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