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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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pdf简介:

水利部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主要是针对我国从2016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的营业税改增值税(简称“营改增”)政策的配套措施。该办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保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在增值税环境下,其计价方式的合理性和合规性,以适应新的税制要求。

根据该办法,计价依据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原营业税时代的成本要素:在营改增后,原有的营业税成本要素如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需要根据增值税的计税方式进行调整,如将原营业税的税后价格调整为增值税的税前价格。

2. 增值税税率的变化:不同类型的水利工程项目,其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不同,计价时需要考虑这一因素,确保税负的合理分配。

3. 税收优惠政策:部分水利工程可能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如免征或减征,这在计价时也需要考虑进去。

4. 其他政策性调整:如政策对工程计价方式的引导,对环保、节水等绿色工程的优惠政策等。

总体来说,这个办法是为了确保水利工程计价的公正、透明,同时促进水利工程行业的健康发展。

水利部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pdf部分内容预览:

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 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 [2016】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水利工程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包括工程部分和水土保持工程部分,工程部分作为水 利部水总【2014】429号文发布的《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 定》(工程部分)等现行计价依据的补充规定,水土保持工程部分作 为水利部水总【2003】67号文发布的《水土保持工程工程概(估)算 编制规定》等现行计价依据的补充规定。 一、工程部分 (一)费用构成 1.建筑及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材料补差及税 金组成,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税金指增值税销项税额,间接费增 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并计入企业管理 费。 2.按“价税分离”的计价规则计算建筑及安装工程费,即直接 费(含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利 润、材料补差均不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并以此为基础计算增值税

税金。 3.水利工程设备费用、独立费用的计价规则和费用标准暂不 调整。 (二)编制方法与计算标准 1.基础单价编制 (1)人工预算单价 人工预算单价与现行计算标准相同。 (2)材料预算价格 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保险费和采购及保管费等分别按不含 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采购及保管费CJJ∕T 302-2019 城市园林绿化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工程技术标准,按现行计算标准乘以1.10调整系数。 主要材料基价按表1调整。

(3)施工用电、风、水价格 1)施工用电价格 电网供电价格中的基本电价应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柴油发 电机供电价格中的柴油发电机组(台)时总费用应按调整后的施工 机械台时费定额和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基础价格计算;其他内

容和标准不变。 2)施工用水、用风价格 施工用水、用风价格中的机械组(台)时总费用应按调整后的 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和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基础价格计算,其 他内容和标准不变。 (4)施工机械使用费 按调整后的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和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基 础价格计算。 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的折旧费除以1.15调整系数,修理及替 换设备费除以1.11调整系数,安装拆卸费不变。 掘进机及其他由建设单位采购、设备费单独列项的施工机械, 台时费中不计折旧费,设备费除以1.17调整系数。 (5)砂石料单价 自采砂石料单价根据料源情况、开采条件和工艺流程按相应 定额和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基础价格进行计算,并计取间接费、 利润及税金。 自采砂石料按不含税金的单价参与工程费用计算。 外购砂石料价格不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基价70元/m3不 变。 (6)混凝土材料单价 混凝土材料单价按混凝土配合比中各项材料的数量和不含增 值税进项税额的材料价格进行计算。

商品混凝土单价采用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价格,基价20 元/m3不变。 (7)未计价材料价格 建筑及安装工程未计价材料采用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价格。 2.其他直接费 计算标准不变。 3.间接费 按表2标准调整。

4.利润 计算标准不变。 5.税金

(3)购买的砂、石料、土料暂按除以1.02调整系数。 (4)商品混凝土除以1.03调整系数。 2.运杂费 按原金额标准计算的运杂费除以1.03调整系数,按费率计算 运杂费时费率乘以1.10调整系数。 二、水土保持工程部分 (一)调整原则 1.工程单价 (1)升发建设项目 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费按“价税分离”的计价规则计算,工程 措施和植物措施单价分析程式不变,税前工程单价为人工费、材料 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利润之和,各 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设备安装费率 暂不做调整。 (2)生态建设工程 工程措施、林草措施费和封育治理措施按“价税分离”的计价 规则计算,工程措施、林草措施和封育治理措施单价分析程式不 变,税前工程单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 费、间接费、利润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的 价格计算。设备安装费率暂不做调整。 2.有关费用 水土保持工程设备费,苗木、草、种子费和独立费用计价规则

和费用标准暂不做调整。 (二)费用构成 1.除本办法另有规定外,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开发建设项目 和生态建设工程水土保持工程费用构成与水总【2003】67号文费 用构成内容一致。 2.间接费中的企业管理费在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费用构成的 原组成内容基础上,增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 育附加。 3.工程措施、植物措施费(林草措施)和封育治理措施的税金 是指按国家有关规定应计入其费用内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三)编制方法与计算标准 1.人工预算单价 人工预算单价按现行标准执行,暂不做调整。 2.材料预算价格 材料预算价格根据其组成内容,按材料原价、包装费、运输保 险费、运杂费、采购及保管费和包装品回收等分别以不含相应增值 税的价格计算。 开发建设项目:工程措施材料采购及保管费费率调整为 2.3%,植物措施材料采购及保管费费率调整为 0.55%~1.1%。 生态建设工程:工程措施材料采购及保管费费率调整为1.7% 一2. 3%,林草措施、封育治理措施材料采购及保管费费率调整为 1. 1% 。

3.施工用电、水、风价格 (1)施工用电价格 开发建设项目:电网供电价格中的基本电价为不含增值税价 格;柴油发电机供电价格中的柴油发电机组(台)时总费用应按调 整后的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和不含增值税的基础价格计算;其他 内容不做调整。 生态建设工程:电价暂不做调整,或按当地不含增值税的实际 价格计算。 (2)施工用水、用风价格 开发建设项目:施工用水、用风价格中的机械组(台)时总费用 应按调整后的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和不含增值税的基础价格计 算;其他内容不做调整。 生态建设工程:水价、风价均不做调整,或按当地不含增值税 的实际价格计算。 4.施工机械台时费 按调整后的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和不含增值税的基础价格计算。 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的折旧费除以1.17调整系数,修理及替 换设备费除以1.11调整系数,安装拆卸费不变。 5.砂石料单价 外购砂、碎石(砾石)、块石、料石等应按不含增值税的价格计 算,其最高限价按60元/m3计取。自采砂石料单价应分解为原料 开采、筛洗加工、成品骨料运输等工序,按相应定额和不含增值税

的基础价格进行计算。 6.混凝土单价 混凝土材料单价应按混凝土配合比中各项材料的数量和不含 增值税的价格进行计算。 7.其他直接费 计算标准不变。 8.现场经费 计算标准不变。 9.间接费 开发建设项目、生态建设工程间接费费率按表3标准调敷

10.利润 计算标准不变。

11.税金 税金按增值税税率11%计算。 12. 概算定额 概算定额中以费率形式(%)表示的其他材料费(零星材料 费)、其他机械使用费(其他机械费)暂不做调整。飞机播种林草定 额中的飞机费用按不含增值税的价格计算。

2016年7月6日印发

宁水办发【2017]32号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宁夏水利工程营业税

各市、县(区)水务局,厅属有关单位,各水利咨询、设计单位: 为切实保障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我区水利工程造价计价工 作顺利进行TB 10209-2002 铁路给水排水施工规范,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 利部相关文件,结合我区水利工程建设实际,研究制定了《宁夏 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现予以印发, 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夏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 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 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 标【2016]4号)以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工程营业税改 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办水总【2016】132号)相关 要求,结合宁夏水利工程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作为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发布<宁夏水利工程设计概(估 算编制规定>的通知》(宁水计发【2016】10号)等现行计价依据的衣 充规定。水土保持工程按照水利部《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 依据调整办法》(办水总【2016】132号)执行, 一、费用构成 (一)建筑及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材料补差及 税金组成,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税金指增值税销项税额。间接费增 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并计入企业管理费 (二)按“价税分离”的计价规则计算建筑及安装工程费,即直 接费(含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其他直接费)、间接费 利润、材料补差均不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并以此为基础计算增值税 税金。 (三)水利工程设备费用、独立费用的计价规则和费用标准暂不调整

二、编制方法与计算标准

(一)基础单价编制 1.人工预算单价 人工预算单价与现行计算标准相同。 2.料预算价格 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保险费和采购及保管费等分别按不含增 值税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采购及保管费,按现行计算标准乘以1.1 调整系数

风机盘管机组新风供给方式,32页.pdf介格中包括的进项税额按下表规定

3.施工用电、凤、水价格 (1)施工用电价格 电网供电价格中的基本电价应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柴油发 电机供电价格中的柴油发电机组(台)时总费用应按调整后的施 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和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基础价格计算;其他 为容和标准不变。 (2)施工用水、用风价格 施工用水、用风价格中的机械组(台)时总费用应按调整后 的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和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基础价格计算, 其他内容和标准不变。 4.施工机械使用费 按调整后的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和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的 基础价格计算。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的折旧费除以1.15调整系 数,修理及替换设备费除以1.11调整系数,安装拆卸费不变。 癌进机及其他由建设单位采购、设备费单独列项的施工机械,台 时费中不计折旧费,设备费除以1.17调整系数。 5.砂石料单价 自采砂石料单价根据料源情况、开采条件和工艺流程按相应 定额和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基础价格进行计算,并计取间接 费、利润及税金。 自采砂石料按不含税金的单价参与工程费用计算。 外购砂石料价格不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基价70元/m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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