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11-501-2009(2016年版) 北京地区建筑地基基础勘察设计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DBJ11-501-2009(2016年版) 北京地区建筑地基基础勘察设计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13.4 M
标准类别:综合标准
资源ID:70644
免费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J11-501-2009(2016年版) 北京地区建筑地基基础勘察设计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简介:

DBJ11-501-2009,全称为《北京地区建筑地基基础勘察设计规范》,是北京市地方标准。该规范于2009年发布,2016年进行了版本更新。它是一部针对北京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的专业技术规范,主要对地基基础的设计原则、设计方法、施工要求、检测与验收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该规范涵盖了地基土的物理力学性质、地基承载力计算、地基稳定性分析、基础形式与尺寸选择、基坑开挖与支护、地下水控制、边坡稳定、地震作用分析等内容,旨在保障北京市建筑地基基础的合理设计和施工,防止因地基问题引发的安全事故,确保建筑物的稳定性和耐久性。

规范的目的是为了适应北京地区特殊的地质条件和气候环境,提供科学、合理、经济的地基基础设计方案,对于保障北京地区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由于版权问题,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的规范可能需要通过官方渠道或相关专业机构获取。

DBJ11-501-2009(2016年版) 北京地区建筑地基基础勘察设计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部分内容预览:

注:塑性指数由相应于76g圆锥体沉入士样中深度为10mm时测定的液限计算而得

5土按其特殊性质分为湿陷性土、膨胀土、软土(包括淤泥和 淤泥质士)、混合土和污染土。 1)湿陷性土:室内压缩试验在200kPa压力下附加湿陷量与 土样原高度之比等于或大于0.015的土,或野外浸水载荷 试验在200kPa压力下附加湿陷量与承压板宽度之比等于 或大于0.023的土。 2)膨胀土:含有大量的亲水黏土矿物成分,在环境湿度变 化的条件下产生较大胀缩变形,变形受约束时产生较大 应力的士。 3)软土:在静水或缓慢的流水环境中沉积,经生物化学作 用形成的土。粉土或黏性土的孔隙比大(e≥1),天然含 水量高(w>WL)、压缩性高(E<4MPa)、强度低(cCu< 30kPa)。当天然孔隙比大于或等于1.5时称为淤泥,天然

注:本表适用于平均粒径等于或小于50mm,且最大粒径小于100mm的碎石

注:进行压缩性评价时压缩模量E。取自重压力至自重压力与附加压力之和的压力段 计算《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 GB/T 7024-2008》,单位为MPa。

计算,单位为MPa。

5.1.1岩土工程勘蔡应根据场地特点和工程要求,通过搜集资料和 勘察工作,查明下列水文地质条件,提出相应的工程建议: 1地下水的类型和赋存状态。 2主要含水层的空间分布和岩性特征。 3区域性气候资料,如年降水量、蒸发量及其变化规律和对地 下水的影响。 4地下水的补给排泄条件、地表水与地下水的补排关系及其对 地下水位的影响。 5勘察时的地下水位、近3年~5年最高地下水位,并宜提出 万年最高地下水位、水位变化趋势和主要影响因素。 6当场地存在对工程有影响的多层地下水时,应分别查明每层 地下水的类型、水位和年变化规律,以及地下水分布特征对地基评 介和基础施工可能造成的影响。 7当地下水可能对基坑开挖造成影响时,应对地下水控制措施 提出建议。 8当地下水位可能高于基础埋深时,应对抗浮设防水位进行分 析。 8A对工程有影响的各层地下水水质情况。 9场地及其附近是否存在对地下水和地表水造成污染的污染源 及其可能的污染程度,提出相应工程措施的建议。 5.1.2当场地水文地质条件复杂,且对地基评价、基础抗浮和施工 中地下水的控制有重大影响时,宜进行专门的水文地质勘察。 5.1.3专门的水文地质勘察除应按照5.1.1条执行外,尚应符合下列 要求:

1查明含水层和隔水层的理藏条件,地下水类型、流向、水位、 水质及其变化幅度,当场地存在对工程有影响的多层地下水时,应分层 量测地下水位,并查明互相之间的补给关系。 2查明场地地质条件对地下水赋存和渗流状态的影响;必要时 应设置观测孔,或在不同深度处理设孔隙水压力计,量测压力水头 随深度的变化。 3通过现场试验,测定地层渗透系数等水文地质参数。 4进行定量分析计算,提出场地建筑防渗设防水位、建筑抗浮 设防水位和地下室外墙水压力分布的建议值。 5进行建筑抗浮问题分析时,应分析场地地下水位的动态和影 响动态的各种因素,并预测各因素对场地未来地下水位变化的影响 6提出基坑开挖施工中地下水控制方案的建议。 5.1.4在有地下水位长期观测资料的地区进行岩土工程勘察时,应 根据多年观测成果分析地下水位动态规律。对缺之地下水位长期观 测资料的地区,在高层建筑或重大工程的初步勘察时,宜设置长期 观测孔,对有关层位的地下水进行长期观测。 5.1.5历年最高地下水位和近3年~5年最高地下水位应根据地下 水位长期观测资料提供。当缺少长期观测资料时,可根据区域水文 地质资料综合分析确定。

地下水位的量测与水样的采取

5.2.1地下水位的量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遇地下水时应量测水位。 2 (此款删除) 3对工程有影响的多层地下水应分层量测水位。 5.2.2 初见水位和稳定水位可在钻孔、探并或测压管内量测,稳定 水位距初见水位量测的时间间隔按地层的渗透性确定,对砂土和碎 石士不得少于0.5h,对粉土和黏性土不得少于8h,并宜在勘察结束 后统一量测稳定水位。量测读数至厘米,精度不得低于±2cm。

5.2.3 (此条删除) 5.2.4 (此条删除) 5.2.5 孔隙水压力的测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测试点应根据地质条件和分析需要布置。 2 测压计的安装和理设应符合有关安装技术规定。 3 测定方法可按本规范附录C表C.0.1.确定。 4 测试数据应及时分析整理,出现异常时应分析原因,并采取 相应措施,

1水试样应能代表天然条件下的水质情况。 2水试样的采取和试验项自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工程勘 察规范》GB50021的规定。 3水试样应及时试验,清洁水放置时间不宜超过72h,稍受污 染的水不宜超过48h,受污染的水不宜超过12h

5.3水文地质参数的测定

5.3.1.水文地质参数的测试方法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0.2的规定。 5.3.2需要时应对影响基础设计、施工的各含水层进行水文地质试 验:水文地质试验数量可根据场地大小和地质条件复杂程度确定。 5.3.3量测地下水流向可用儿何法,量测点不应少于呈三角形分布 的3个点。测点间距按岩土的渗透性、水力梯度和地形坡度确定。 应同时量测各孔(井)水位,确定地下水的流向。 地下水流速的测定可采用指示剂法或充电法。 5.3.4抽水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抽水试验方法可按表5.3.4选用。 2抽水试验宜三次降深,最大降深应接近工程设计所需的地下 水位降深,其余两次降深分别为最大降深的1/3和2/3左右。 3水位量测应采用同一方法和仪器,读数对抽水孔为厘米,对 观测孔为毫米。

表5.3.4抽水试验方法和应用范围

4现场试验中应及时绘制涌水量、降深和时间的关系曲线,当 通水量与时间关系曲线和动水位与时间的关系曲线在定范围内波 动,而没有持续上升或下降时,可认为已经稳定。 5抽水结束后应量测恢复水位。 5.3.5渗水试验和注水试验可在试坑或钻孔中进行。黏性士宜采用 试坑双环法;对砂土和粉土可采用试坑单环法;对试验深度较大时 可采用钻孔法。 6 正你次

5.4.1地基勘察应评价地下水的作用和影响,并提出预防措施的建 议。

1考虑地下水对建筑物的上浮作用时,应按抗浮设防水位计算 浮力。有渗流时,地下水的水头和作用宣通过渗流计算进行分析评 价。对节理不发育的岩体有经验或实测数据时,浮力可根据经验或 实测数据确定。

3在地下水位下降的影响范围内,应考虑地面沉降及其对工程 的影响;当地下水位上升时,应考虑可能弓引起的承载力降低和附加 的浮托力;必要时应提出预防措施。 4验算支挡结构物的稳定时,应评价静水压力及渗透力对支挡 结构物的作用。 5对基坑工程和边坡工程,应根据其具体条件评价地下水产生 流土、管涌和突涌的可能性。 6在地下水位下开挖基坑时,应根据岩土的渗透性、地下水补 给条件,分析评价降水或隔水措施对基坑稳定和邻近工程的影响。 7应分析施工期间外部水骤然补给地下水而引发结构上浮的可 能JG/T 540-2017标准下载,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1对地下水位以下的工程结构,应评价地下水对混凝土结构、 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的腐蚀性,评价方法按现行国家标准《岩 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执行。 2对软质岩、强风化岩、全风化岩、残积土、湿陷性土和膨胀 岩土等特殊岩土,应评价地下水的聚集和散失对岩土体产生的软化、 崩解、湿陷、胀缩和潜蚀等有害作用

5.5地下水的控制评价

5.5.1地基勘察应评价地下水对基坑工程及其周边环境的影响,并 根据基坑深度、基坑支护方法、含水层岩性和地层组合关系、地下 水资源和环境要求,建议适宜的地下水控制方法,

5.5.3采用雌幕隔水方法时,应评价隔水雌幕的深度和可能 工程风险;对于线状工程,当其走向与地下水流向近似正交 应评价幕对地下水渗流场的长期影响

5.5采用回灌方法时,应评价同层回灌或异层回灌的可能性。

6.1.1建筑地基详细勘祭应符合本章规定。可行性研究勘察和初步 勘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的规定。 6.1.2建筑地基勘察前应详细了解设计意图,全面搜集和研究建筑 场地及其邻近地段已有的勘察报告和工程经验,并取得下列资 料: 1比例尺不小于1:2000的现状地形图及拟建建筑物平面位置 图。 2拟建场地的红线资料、建筑物坐标、高度、层数、有无地下 室、结构类型,可能采用的基础类型、尺寸、理置深度、荷载条件、 建筑物士0.00设计标高,以及对地基基础设计、施工的特殊要求等。 3拟建场地的历史沿革以及地下设施的分布情况和测量控制点 的位置、高程、坐标等。 4拟建场地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地质构造、地震等资料。 6.1.3建筑地基勘察应符合下列要求: 1查明不良地质作用,分析其发展趋势及危害程度,提出治理 方案建议。 2查明建筑场地地层的结构、成因、年代、岩土层的物理力学 性质,对地基的均匀性做出评价,提供地基承载力。 2A岩石地基的勘察,应查明岩石的地质年代、名称、风化程 度及其空间分布特征,岩体结构面类型、性质、组合特征和发育程 度,评价岩体基本质量等级。 3本规范第3.0.3条规定的需要进行变形验算的建筑,应提供计 算参数,预测建筑物的变形特征。 4满足本规范第5.1.1条规定的对地下水的勘察要求。

屋面工程施工专项方案编制指南6.2.1 勘探点间距和数量应根据建筑物特点和场地岩士工程条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