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T 2837-2021 烟花药物机械混合安全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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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1/T 2837-2021 烟花药物机械混合安全技术规程.pdf简介:

DB51/T 2837-2021 是中国四川省的地方标准,名称为《烟花药物机械混合安全技术规程》。这个规程主要针对烟花药物的机械混合过程中的安全要求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烟花药物的混合是烟花生产的重要环节,涉及到烟花的安全性能和稳定性,因此规范的操作和安全控制显得尤为重要。

该规程可能包括的内容有:混合设备的选择和使用要求、混合工艺流程的安全规定、混合环境和操作人员的防护措施、混合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监测、混合过程中的风险评估和控制方法、以及可能出现问题的应急处理措施等。

这个标准旨在确保烟花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防止因混合过程中的不当操作导致的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保障生产人员和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所有从事烟花药物机械混合的企业或单位,都必须按照这个规程进行操作,以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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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2020年安徽建筑施工企业分析报告.pdf前 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基本规定 5操作要求 ? 6维护保养. ? 7应急处置. 8劳动防护用品 9危险性废弃物处理

前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基本规定 5操作要求 6维护保养. ? 7应急处置. 8劳动防护用品 9危险性废弃物处理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四川省应急管理厅提出、归口并解释。 本文件起草单位:四川省烟花爆竹安全监督质量检测站、资阳市祥宏烟花爆竹有限公司、西充县红 旗花炮有限责任公司、西充县凤和烟花鞭炮厂、四川省太平危爆品安全评价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庞承锐、文聪、李德钊、谭晓静、姚建明、谭尤成、杨文忠、张海燕。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本次为首次发布

烟花药物机械混合安全技术规程

本文件规定了烟花生产企业烟花药物机械混合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基本规定、操作要求、维修保养、 应急处置等安全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四川省烟花生产企业烟花药物机械混合生产作业

4.1.1作业人员应持有作业类别为“烟花爆竹安全作业”、操作项目为“烟火药制造作业”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 4.1.2作业人员应经本企业进行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4.1.3每栋烟花机械混药工房定机1台,定员1人。

4.2.1用于烟花药物混合的机械设备应按相关要求通过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安全性能、安全技术 要求论证。设备自身的安全技术要求应符合AQ4111的规定。 4.2.2设备中凡与药物直接接触的部位应采用不发生火花、不产生静电的材质。 4.2.3设备按设定程序完成一次药物混合作业后应自动停机。 4.2.4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修应由设备制造商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并遵守GB11652的规定。设备的 日常维护保养人员应经设备制造商进行专业培训。

4.3.1电气设备、开关、照明设施的防爆级别应符合GB50161的规定。 4.3.2混药间内不应安装烟花机械设备的电气装置部分,电源控制器及电动机应与混药间隔墙安装, 操控间与混药间之间不得设置门、窗。空压机应设置在混药工房外,并远离抗爆间核心区和粉尘较大区 域。 4.3.3电气线路不应采用绝缘电线明敷或穿塑料管敷设,作业场所不应设置电源电器接插装置。 4.3.4烟花机械混药工房区域不应使用无线通讯设备。

4.44.4 禁用工艺

4.4.1禁止在烟花机械混药工房内进行其它工

4.4.1禁正在烟花机械混约工房内进行其它工序作业。 4.4.2禁止在烟花机械混药工房内进行手工混药、装药

4.5.1烟花机械混药工房的建筑结构、防护屏障、疏散通道等应符合GB50161的相关要求。 4.5.2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包括建筑物安全标志和区域安全标志。各类安全标志应符合 AQ4114的相关要求。 4.5.3混药间应设置安全联锁信号及警戒门(杆)装置,保证设备运转时信号灯开启,警戒门(杆) 放下,禁止人员进入。 4.5.4作业现场应干净整洁、疏散通道畅通,工作场所应采用空气增湿措施降低静电聚集,其室内空气 相对湿度宜为60%。

a)天气恶劣,如雷电、暴风雨、浓雾天气; b)工房内室温超过34℃或低于0℃时; c) 发现药物温度异常升高或产生异味; d)电源线路发生漏电、短路和机器运转不正常。

4.6.1 烟花机机 房的消防设施应符合GB50161规定。 4.6.2烟花机械混药工房的防雷设施应符合GB50057规定。 4.6.3烟花机械混药工房的防静电设施应符合AQ4115规定。 4.6.4烟花机械混药工房的安全监控设施应符合AQ4101规定

5.1.1应建立健全烟花药物机械混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有效实施。 5.1.2遵守本规程定机、定员、定量的规定,不应超定员、定量生产,不应擅自改变生产作业流程、 工房用途和危险等级。 5.1.3作业过程中应轻拿、轻放、轻操作,不应有拖拉、碰撞、摩擦、抛摔、翻滚、挤压、用力过猛 等行为。 5.1.4身体不适、情绪不佳、睡眠不足以及饮酒后严禁上班。

5.2.1根据混合药物的特性在控制仪表上设定混合的时间。 5.2.2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混药机料斗内及混药机下方接料桶无残留药物。 5.2.3 启动机械空转5min,检查电机运转是否正常,运转部位是否有摩擦、碰撞、温升,连接是否可 靠等,各传动部位如有异响必须及时查清原因,并检查维修,否则不能开机带药作业。 5.2.4 检查混药机下方的取药滑槽中是否保持有不低于2cm的积水,混药间地面应用水冲洗并保持 湿润。

.3.1将称量好需进行混合的原材料缓慢倒入药物混合料斗内,如有原材料残留,用手轻轻将其拂入 科斗内。倒料过程中严禁盛装原材料的容器在混药机外壁敲击、摩擦。 5.3.2烟花机械混药工房定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

1药物机械混合定量表

5.3.3加料后操作人员离开混药工房,启动开关,机械开始运转,信号灯亮。不得在混药工房防护屏 障以内逗留,严禁任何人员进入警戒门(杆)内。 5.3.4药物混合结束,信号灯熄灭,警戒门(杆)开启,操作人员进入混药间,取出混药机下方盛药 桶,立即转运至药物申转库,严禁已混合的烟火药留滞在混药工房及防护屏障内。 5.3.5再次加料时应坚持“先取药后加料”的原则SY/T 7039-2016标准下载,必须将已混合的烟火药转运至中转库后方能再次 加料,保证加料时混药工房内无留滞的烟火药。 5.3.6机械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出现异常,立即断电停机,报告安全负责人,将工房及机械内残留药物

清理干净后,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禁止设备带病运行。设备连续工作1h,应停机检查,防止电机、传 动轴等部件长时间工作聚热升温。

6.1每天清扫工作完毕后,检查设备各部件完整、可靠性。 6.2进行设备维护保养前,应先将室内的物料、半成品药物搬走,清洗设备、地面及墙壁的药尘,维 护保养工作结束后应清理现场。 6.3应保证设备运行时机械运动部件润滑油充足,监控装置的摄像头镜面传输图像清晰。 6.4每月应由专业人员对整机保养维护一次 6.5设备使用一年后应进行一次检修,重点检查与药物直接接触的部件,确保运行安全。 6.6每天应对设备运行情况做好记录。 6.7涉及动火作业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热行

7.1烟花药物机械混合工序应设置岗位现场应急处置卡。 7.2企业应对岗位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应急培训。 7.3作业中发生险情,应立即断电停机,作业人员应迅速撤离至安全地带,并报告当班管理人员负责 处置。

按GB11652标准的规定执行。

国家电网公司配电网工程典型设计配电分册2013按GB11652标准的规定

按GB11652标准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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