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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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pdf简介: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 50123-1999,全称为《土工试验规程》(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Soil Testing),是中国于1999年发布的一项国家标准。该标准主要规定了土工试验的基本原则、试验方法、试验设备、数据处理和报告等内容,涵盖了土的物理性质试验、化学性质试验、力学性质试验、工程性质试验等多个方面。

该标准适用于各类土工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科研和教学等环节,对于保证土工工程质量、进行土质分析、科学合理地进行土方工程设计和施工具有重要意义。它为土工试验人员提供了一套科学、规范的试验操作指南,旨在提高土工试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需要注意的是,随着科技的进步和试验技术的发展,该标准可能已经有更新版本或补充规定,使用者应查阅最新的标准版本以获取最新的试验方法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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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标准砂密度的测定

1标准砂应清洗洁净,粒径宜选用0.25~0.50mm,密度宜 选用1.47~1.61g/cm 2组装容砂瓶与灌砂漏斗,螺纹联接处应旋紧,称其质量。

3将密度测定器竖立,灌砂漏斗口向上,关阀门,向灌砂漏斗 中注满标准砂,打开阀门使灌砂漏斗内的标准砂漏入容砂瓶内,继 续向漏斗内注砂漏入瓶内,当砂停止流动时迅速关闭阀门,倒掉漏 斗内多余的砂,称容砂瓶、灌砂漏斗和标准砂的总质量,准确至 5g。试验中应避免震动。 4倒出容砂瓶内的标准砂,通过漏斗向容砂瓶内注水至水面 高出阀门,关阀门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质[2017]138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2017年6月),倒掉漏斗中多余的水,称容砂瓶、漏斗和水的总 质量,准确到5g,并测定水温,准确到0.5℃。重复测定3次,3次 测值之间的差值不得大于3mL,取3次测值的平均值。 5.4.4容砂瓶的容积,应按下式计算:

表5.4.4水的密度

5.4.5标准砂的密度,应按下式

标准砂的密度,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βs 标准砂的密度(g/cm²);

1按本标准第5.3.3条1~3款的步骤挖好规定的试坑尺 寸,并称试样质量。 2向容砂瓶内注满砂,关阀门,称容砂瓶,漏斗和砂的总质 量,准确至10g。 3将密度测定器倒置(容砂瓶向上)于挖好的坑口上,打开阀 门,使砂注入试坑。在注砂过程中不应震动。当砂注满试坑时关闭 阀门,称容砂瓶、漏斗和余砂的总质量,准确至10g,并计算注满试 坑所用的标准砂质量。 5.4.7试样的密度,应按下式计筒,

.4.7试样的密度,应按下式计

式中 m。—注满试坑所用标准砂的质量(g)。

式中m。一一注满试坑所用标准砂的质量(g)。 5.4.8试样的干密度,应按下式计算,准确至0.01g/cm。

5.4.8试样的于密度,应按下式计算,准确至 0.01g/cm²

5.4.8试样的干密度,应按下式计算,准确至0.01g/cm3

mp 1+0.01wl Od m. Ps

6.1.1对小于、等于和大于5mm土颗粒组成的土,应分别采用 比重瓶法、浮称法和虹吸管法测定比重。

式中Gsm 土颗粒平均比重; G1一—粒径大于、等于5mm 的土颗粒比重; Gs2一一粒径小于5mm的土颗粒比重; P1粒径大于、等于5mm的土颗粒质量占试样总质量 的百分比(%); P²一一粒径小于5mm的土颗粒质量占试样总质量的百分 比(%)。 6.1.3本试验必须进行两次平行测定,两次测定的差值不得大于 0.02,取两次测值的平均值

.1本试验方法适用于粒径小于5mm的各类土。 .2本试验所用的主要仪器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比重瓶:容积100mL或50mL,分长颈和短颈两种。 2 恒温水槽:准确度应为士1℃。 3 砂浴:应能调节温度。

6.2.1本试验方法适用于粒径小于5mm的各类土

4天平:称量200g,最小分度值0.001g。 5温度计:刻度为0~50℃,最小分度值为0.5℃。 6.2.3比重瓶的校准,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将比重瓶洗净、烘干,置于干燥器内,冷却后称量,准确至 0.001g。 2将煮沸经冷却的纯水注入比重瓶。对长颈比重瓶注水至刻 度处;对短颈比重瓶应注满纯水,塞紧瓶塞,多余水自瓶塞毛细管 中溢出,将比重瓶放入恒温水槽直至瓶内水温稳定。取出比重瓶, 擦干外壁,称瓶、水总质量,准确至0.001g。测定恒温水槽内水温, 准确至0.5℃。 3调节数个恒温水槽内的温度,温度差宜为5℃,测定不同 温度下的瓶、水总质量。每个温度时均应进行两次平行测定,两次 测定的差值不得大于0.002g,取两次测值的平均值。绘制温度与 瓶、水总质量的关系曲线,见图6.2.3。

瓶加水质量(g) 图6.2.3温度和瓶、水质量关系曲线

6.2.4比重瓶法试验的试样制备,应按本标准第3.1.5条1、2款 的步骤进行。

6. 2.5比重瓶法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将比重瓶烘干。称烘干试样15g(当用50mL的比重瓶时, 称烘干试样10g)装入比重瓶,称试样和瓶的总质量,准确至

0.001g。 2向比重瓶内注入半瓶纯水,摇动比重瓶,并放在砂浴上煮 沸,煮沸时间自悬液沸腾起砂土不应少于30min,粘土、粉土不得 少于1h。沸腾后应调节砂浴温度,比重瓶内悬液不得溢出。对砂土 宜用真空抽气法;对含有可溶盐、有机质和亲水性胶体的土必须用 中性液体(煤油)代替纯水,采用真空抽气法排气,真空表读数宜接 近当地一个大气负压值,抽气时间不得少于1h。 注:用中性液体,不能用煮沸法。 3将煮沸经冷却的纯水(或抽气后的中性液体)注入装有试 样悬液的比重瓶。当用长颈比重瓶时注纯水至刻度处;当用短颈比 重瓶时应将纯水注满,塞紧瓶塞,多余的水分自瓶塞毛细管中溢 出。将比重瓶置于恒温水槽内至温度稳定,且瓶内上部悬液澄清。 取出比重瓶,擦干瓶外壁,称比重瓶、水、试样总质量,准确至 0.001g;并应测定瓶内的水温,准确至0.5℃。 4从温度与瓶、水总质量的关系曲线中查得各试验温度下的 瓶、水总质量。 6.2.6土粒的比重,应按下式计算:

md mbw +mdmbws ·GiT

6.3.1本试验方法适用于粒径等于、大于5mm的各类土,且其 中粒径大于20mm的土质量应小于总土质量的10%。

6.3.2本试验所用的主要仪器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铁丝筐:孔径小于5mm,边长为10~~15cm,高为10~ 20cm。 2盛水容器:尺寸应大于铁丝筐。 3浮秤天平:称量2000g,最小分度值0.5g,(图6.3.2)。

6.3.3浮称法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图6.3.2浮秤天平

1取代表性试样500~1000g,将试样表面清洗洁净,浸入水 中一昼夜后取出,放入铁丝筐,并缓慢地将铁丝筐浸没于水中,在 水中摇动至试样中无气泡逸出。 2称铁丝筐和试样在水中的质量,取出试样烘干,并称烘干 试样质量。 3称铁丝筐在水中的质量,并测定盛水容器内水温,准确至 0.5℃。 6.3.4土粒比重,应按下式计算:

md Gs md (m1.m')

6.4.1本试验方法适用于粒径等于、大于5mm的各类土,且其 中粒径大于20mm的土质量等于,大于总土质量的10%。 6.4.2本试验所用的主要仪器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虹吸筒装置(图6.4.2):由虹吸筒和虹吸管组成。 2天平:称量1000g,最小分度值0.1g。 3量筒:容积应大于500mL。

6.4.3虹吸简法比重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一虹吸筒:2一虹吸管:3一橡皮管:4一管夹:5一量筒

水不得溅出筒外。 3当虹吸筒内水面平稳时开管夹,让试样排开的水通过虹吸 管流入量筒,称量筒与水总质量,准确至0.5g。并测定量筒内水 温,准确到0.5℃。 4取出试样烘至恒量、称烘干试样质量,准确至0.1g。称量 筒质量西南 11J412 阳台外廓楼梯栏杆,准确至0.5g。 6.4.4土粒的比重,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m。 量筒质量(g); mw 量筒与水总质量(g); mad 晾干试样的质量(g)

7.1.1本试验方法适用于粒径小于,等于60mm,大于0.075mm 的土。 7.1.2本试验所用的仪器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析筛: 1)粗筛,孔径为60、40、20、10、5、2mm。 2)细筛,孔径为2.0、1.0、0.5、0.25、0.075mm。 2天平:称量5000g,最小分度值1g;称量1000g,最小分度 值0.1g;称量200g,最小分度值0.01g。 3振筛机:筛析过程中应能上下震动。 4其他:烘箱、研钵、瓷盘、毛刷等。 7.1.3筛析法的取样数量,应符合表 7.1.3的规定:

7.1.1本试验方法适用于粒径小于,等于60mm,大于0.075mm 的土。 7.1.2本试验所用的仪器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析筛: 1)粗筛,孔径为60、40、20、10、5、2mm。 2)细筛,孔径为2.0、1.0,0.5、0.25、0.075mm。 2天平:称量5000g,最小分度值1g;称量1000g,最小分度 值0.1g;称量200g,最小分度值0.01g。 3振筛机:筛析过程中应能上下震动。 4其他:烘箱、研钵、瓷盘、毛刷等。 7.1.3筛析法的取样数量,应符合表7.1.3的规定:

表7.1.3取样数量

7.1.4筛析法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按本标准表7.1.3的规定称取试样质量,应准确至0.1g: 试样数量超过500g时,应准确至1g。 2将试样过2mm筛,称筛上和筛下的试样质量。当筛下的 试样质量小于试样总质量的10%时,不作细筛分析;筛上的试样 质量小于试样总质量的10%时,不作粗筛分析。 3取筛上的试样倒入依次叠好的粗筛中,筛下的试样倒入依 次叠好的细筛中,进行筛析。细筛宜置于振筛机上震筛,振筛时间 宜为10~15min。再按由上而下的顺序将各筛取下,称各级筛上及 底盘内试样的质量,应准确至0.1g。 4筛后各级筛上和筛底上试样质量的总和与筛前试样总质 量的差值,不得大于试样总质量的1%。 注:根据土的性质和工程要求可适当增减不同筛径的分析筛。 7.1.5含有细粒土颗粒的砂土的筛析法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 行: 1按本标准表7.1.3的规定称取代表性试样,置于盛水容器 中充分搅拌,使试样的粗细颗粒完全分离。 2将容器中的试样悬液通过2mm筛,取筛上的试样烘至恒 量,称烘干试样质量,应准确到0.1g,并按本标准第7.1.4条3、4 款的步骤进行粗筛分析,取筛下的试样悬液,用带橡皮头的研杆研 磨,再过0.075mm筛,并将筛上试样烘至恒量,称烘干试样质量, 应准确至0.1g《冷库管理规范 GB/T 30134-2013》,然后按本标准第7.1.4条3、4款的步骤进行细筛 分析。 3当粒径小于0.075mm的试样质量大于试样总质量的 10%时,应按本标准密度计法或移液管法测定小于0.075mm的 颗粒组成。 7.1.6小于某粒径的试样质量占试样总质量的百分比,应按下式 计算:

7.1.8必要时计算级配指标:不均匀系数和曲率系数。

式中 C一曲率系数; dso 颗粒大小分布曲线上的某粒径,小于该粒径的土含 量占总质量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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