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技术指南》《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数据与成果质检核查技术规则》(交办水函[2021]799号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2021年5月20日).pdf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技术指南》《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数据与成果质检核查技术规则》(交办水函[2021]799号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2021年5月20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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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技术指南》《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数据与成果质检核查技术规则》(交办水函[2021]799号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2021年5月20日).pdf简介: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技术指南》和《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数据与成果质检核查技术规则》(简称《799号文》)是由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于2021年5月20日发布的两个专业技术文件。这两份文件主要针对的是水路交通系统的灾害风险管理工作,旨在规范和指导对水路承灾体(如港口、航道、桥梁、码头等)的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技术指南》详细阐述了如何进行水路承灾体的灾害风险普查,包括普查对象、普查内容、普查方法、数据采集、分析评估等方面,旨在提供一个全面和系统的方法论,帮助相关部门和人员了解和掌握水路承灾体可能面临的自然灾害风险。

《质检核查技术规则》则着重于普查数据和成果的质量控制,明确了数据采集、处理和核查的标准与流程,旨在确保普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它涵盖了数据质量控制策略、核查方法、数据一致性检查等方面,为普查工作的质量管理和监督提供了指导。

这两份文件的发布,对于提升我国水路交通系统的灾害风险管理能力,保障交通运输系统的安全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技术指南》《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数据与成果质检核查技术规则》(交办水函[2021]799号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2021年5月20日).pdf部分内容预览:

和审核汇集等质量控制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普查工作和各阶段数 据成果存在的质量问题。

2.0.1数据成果质检核查与汇集工作涉及国家、省、市、县四级 组织实施主体,各主体根据分工承担相应的任务。 2.0.2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组织制订《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 承灾体普查数据与成果质检核查技术规则》;负责本行业全国数据 成果的汇集;负责全国普查任务实施的跟踪督查及成果质量抽查, 其中抽查比例不低于1%。 2.0.3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省数据成果的核查和汇集; 负责全省普查任务实施的跟踪督查及成果质量抽查,其中抽查比例 不低于10%;长江航务管理局负责长江十线航道数据成果的核查和 汇集。 2.0.4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币级数据成果的质量自检和汇 集,形成质量检查报告;负责本市所属所有县数据成果的核查和汇 集,形成质量审核报告;负责全币普查任务实施的跟踪督查。 2.0.5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县级数据成果的质量自检和汇 集,形成质量检查报告。

T/CECS623-2019 装配式箱泵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技术规程及条文说明.pdf普查任务质量核查与成果汇集工作

3工作内容 B.1质量自检

3.1.1市、县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组织实施主体对本级形 成的数据成果进行质量自检。 3.1.2质量自检方法包括软件检查、人工检查和遥感核查等。质 量自检可由技术支撑单位协助完成。 3.1.3对于质量自检不合格的任务,退回原采集单位限期整改完 成。 3.1.4质量自检阶段质量控制要点包含但不限于: (1)是否编制各类普查对象的数据采集工作计划,数据采集范 围是否全面; (2)采集单位的数据采集任务是否落实责任人和责任单位; (3)各类普查数据的采集方法是否明确,并按照档案、访问、 买测和推算的顺序,检查选用的数据获取方式是否合理; (4)普查数据是否与已有的规划、勘察和设计成果进行比对 (5)普查对象的位置坐标数据和精度是否满足填报要求; (6)各类普查对象的关联关系是否合理,是否进行过调查、核 实和补查工作; (7)数据处理人员有无检查数据采集与录入情况,并进行数据 审核,数据是否完整、规范和真实,数据来源是否可靠,有无基层 数据重采、重报和核实订正的记录,是否提交数据采集情况的检查 报告; (8)是否利用电子工作底图,通过图表一致性检查,进一步复

3.2质量核查 3.2.1省、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下一级部门提交汇集的普查 成果进行质量核查。其中,省级对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质量自检 的数据成果进行质量核查,市级对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质量自检 的数据成果进行质量核查。 3.2.2质量核查方法包括软件检查、人工检查、现场核查和遥感 核查等,必要时采取专家评审会方式完成。质量核查可由技术支撑 单位协助完成。 3.2.3软件检查过程中,利用数据核查软件的自检和人工对比检 查功能,对上报数据进行筛查,核实上报信息的规范性、完整性、 一致性、合理性等。其中,(1)完整性检查,如核实必填项是否准 确填报;(2)逻辑性检查,如核实数值数据填报范围是否合理,是 否缺少关键有效信息,以及数据之间的逻辑性是否一致;(3)空间 拓扑检查,如核实不同面单元之间是否存在重叠,核实不同线单元 之间是否存在交叉。 3.2.4遥感核查过程中,将数据成果信息与高精度遥感影像匹配, 进行核查。包含遥感解译核查、属性信息检查、空间信息检查等。 其中,(1)遥感解译核查,如利用高精度遥感影像数据开展特征解 译,识别并核对水路承灾体信息空间位置是否准确,数量是否一致,

是否有重复和遗漏上报内容;(2)属性信息检查,如核实对上报信 息与高精度遥感影像数据是否匹配,利用量测工具对水路承灾体的 位置偏移程度进行估算,判断是否在10m合理误差内:(3)空间 信息检查,如将上报的坐标数据按照顺时针顺序转换为面状或线状 矢量数据,判断转换后的面或线状数据空间位置是否准确,形状是 否合理及完整。 3.2.5数据成果质量检查,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下一级报 送的普查数据,依据本《规则》对数据成果规范性、完整性、一致 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复核,同时从空间分布、同一规模对比、关 联分析等方面进行数据质量检查,并出具质量审核报告。 3.2.6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核查下一级的数据成果,质 检核查不合格的,退回下一级部门修改并重新上报,最终确保各级 普查成果整体质量。 3.2.7质量核查阶段质量控制要点包含但不限于: (1)有无质量检查报告; (2)数据填报是否规范(主要指文学或数字表述、计量单位 小数位数等内容),是否符合指标解释要求: (3)普查数据项之间逻辑关系的一致性、数据取值是否合理; (4)检查自然灾害信息等与其他政府部门数据的一致性; (5)检查普查对象的隐患信息与实际情况的一致性; (6)其他。

果按比例抽样抽检,评估各级各地普查任务完成质量。 3.3.2质量抽查方法包括软件检查、人工检查和遥感核查等。质 量抽查可由技术支撑单位协助完成。 3.3.3质量抽查的内容包括普查质检和核查工作的升展情况、数 据(成果)质量状况等,督查采取现场巡视、调查与座谈、质量记 录查阅、数据成果质量抽检等形式不定期开展。 3.3.4在抽检样本范围中,质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认定为数据 成果整体质量合格;质检合格率在90%~95%的,认定为数据成果 整体质量基本合格,对质检发现的问题反馈地方,整改后重新提交; 质检合格率低于90%的,认定为数据成果整体质量不合格,除整改 提交外,还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通报。 3.3.5质量抽查阶段质量控制要点包含但不限于: (1)是否进行数据质量审核,有无质量审核报告; (2)检查数据填报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3)核实各类普查指标数据和普查对象关联关系数据的来源和 采集方法,检查数据填报的可靠性; (4)查阅普查空间数据,检查对象坐标采集情况,核查空间数 据的有效性; (5)检查自然灾害信息等与其他政府部门数据的一致性; (6)检查普查对象的隐患信息与实际情况的一致性; (7)其他

集清单,从县、市、省、国家自下而上逐级上报汇集方式开展。各 级成果汇集,下级部门分批次向上级部门通过系统进行上报。成果 汇交时先纵向后横向。 3.4.2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通过自检的数据成果向本级普查 办进行横向汇集。省、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将经上级核查 修正后的数据成果,向本级普查办进行横向更新汇集

4.1.1币、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质量检查报告。 4.1.2省、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质量审核报告。 4.1.3国家、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质量抽查报告。 4.2附件 数据成果质量要求具体参见: 附录A水路承灾体调查成果。 附录B水路承灾体调查成果集成空间对象属性信息表。 附录C水路承灾体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需求信息。 附录D质量抽查记录表。 附录E相关报告。 附录F数据审核意见参考表

附录A水路承灾体调查成果

水路承灾体调查空间数据表

水路承灾体调查报告成果

字段名称编号计量单位质控规则数据格式必填项。线单元,不少于3个关键点。内河航道关键点经主航道中心线,关键点中每三个连续采秒保留至少两3度/分/秒纬度(不少于3个)样点所组成的夹角不应小于130度。相位小数邻两点的连线不得与陆域相交。通航里程4公里必填项。大于0。两位小数建设单位5选填项。管养单位6必填项。航道等级7必填项。选择项:I级、II级、IⅢI级。航道类型8必填项,按选项选择。航道尺寸9见10、11、12、13。必填项。大于0。该航道直线段宽度不同直线段宽度10米两位小数时,填报实际数值范围。必填项。大于0。该航道弯曲段宽度不同弯曲段宽度11米两位小数时,填报实际数值范围。必填项。大于0。航道为天然航道的,如无维护水深,可根据航道等级填写相应维护水深12米两位小数维护水深。该航道维护水深不同时,填报实际数值范围。必填项。大于0。该航道弯曲半径不同时,弯曲半径13米两位小数填报实际数值范围。选填项。在建承灾体为预计竣工验收日建成投入使用时间14年/月/日日期期,建成承灾体为实际竣工验收日期。选填项。大于0。无具体造价数据时,建造价15万元两位小数议采用评估值。1.2航道整治建筑物航道整治建筑物关秒保留至少两16度/分/秒必填项。不少于3个关键点。键点经纬度位小数94

通航建筑物属性信息表

K路承灾体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需

港口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需求信息

说明:本表编号延续表B.2内河航道属性信息表的编号。

内河航道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需求信息

3.结构灾害信息(19782020年)

说明:本表编号延续表B.3通航建筑物属性信息表的编号。

通航建筑物直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需求信息

月:本表编号延续表B.4航运枢纽属性信息表的

航运枢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需求信息

DB13∕T 5408-2021 公路沥青路面就地热再生技术标准航运枢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需求信息

附录 D质量抽查记录表

各类普查对象抽查的最低数量要求

一、概述 质量检查主要结论说明。简要概括质量检查总体情况、主要 要问题。 二、质量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质量检查基本情况。 (二)质量检查对象及数据情况。 (三)质量检查工作实施情况。 三、质量检查结果 (一)普查工作进度情况。 (二)普查数据全面获取情况。 (三)空间数据采集标绘情况。 (四)凤险评估和风险区划情况(可由采集系统导出)。 四、质量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五、建议 六、附件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0部分:通用符号要素 GB/T10001.10-2014》一、概述 质量审核主要结论说明。简要概括质量审核总体情况、主要结果、发现 主要问题。 二、核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核查基本情况。 (二)核查对象及数据情况。 (三)核查工作实施情况。 三、核查结果 (一)总体情况。 (二)问题清单。 四、整改情况 (一)整改总体情况介绍。 (二)整改清单。 五、验收意见 六、附件 遥感核查专题图件成果等。

一、概述 抽查主要结论说明。简要概括质量抽查总体情况、主要结果、发现的主 要问题。 二、抽查工作开展 (一)抽查样区基本情况。 (二)抽查对象及数据情况。 (三)抽查工作实施情况。 三、抽查结果 (一)总体情况。 (二)问题清单。 四、抽查结论 五、附件 质量抽查汇总表。

附录F数据审核意见参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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