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 2510.2-2017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2部分:安全生产通用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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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T 2510.2-2017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2部分:安全生产通用要求.pdf简介:

"DB13/T 2510.2-2017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2部分:安全生产通用要求.pdf" 是一份由中国河北省发布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这份标准详细规定了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的通用要求,适用于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对评定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确定其安全风险等级、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具有指导意义。它涵盖了安全生产的基础理论、评估方法、等级划分标准、评定流程以及企业应遵循的管理措施等方面,旨在促进企业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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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6. 1. 3 运行要求

工作票、操作票的使用,巡视检查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GB∕T 9779-2005 复层建筑涂料3.6.1.4人员要求

3.6.1.4.1电工岗位人员应取得合格有效的电工作业操作资 作址原件电电工 贝上风时随身榜 带或由单位统一进行管理。 3.6.1.4.2值班人员的配置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6.1.4.3值班人员在岗期间应穿全棉长袖工作服和绝缘鞋,且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 6. 2用电场所

6.2.1固定电气线路

3.6.2.1.1系统布线的敷设,应避免因环境温度、外部热源、浸水、灰尘聚集及腐蚀性或污染物质等 外部影响对布线系统带来的损害,并应防止在敷设和使用过程中因受撞击、振动、电线或电缆自重和 建筑物的变形等各种机械应力作用而带来的损害。

3.6.2.1.2直敷电源的布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a)直敷布线应采用护套绝缘导线,且护套绝缘导线至地面的最小距离应符合GB50054的规定 b)当导线水平敷设至地面的距离小于2.5m,垂直敷设至地面低于1.8m的部分应穿管保护;

2)北京地区应符合DB11/527的规定。 3) 北京地区应符合DB11/527的规定。 4) 北京地区应符合DB11/527的规定。 5) 北京地区应符合DB11/527的规定。 北京地区应符合DB11/527的规定。 7)北京地区应符合DB11/527的规定。 12

DB13/T 2510. 22017

C 导线与接地导体及不发热的管道紧贴交叉时,应用绝缘管保护;敷设在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 应用钢管保护: d 不应将导线直接埋入墙体内、抹灰层内、保温层内或装饰面内,也不应直接敷设在建筑物顶 棚内; e 在建筑物闷顶内有可燃物时,应采用金属导管、金属槽盒布线;当闷顶内无可燃物时,应穿 难燃型硬质塑料管布线

a)电缆托盘和桥架与各种管道的最小净距应符合GB50054和AQ/T7009的规定; b)电缆桥架水平敷设时,距地面高度不应低于2.5m;垂直敷设时,距地面高度不应低于1.8m; c)所有线槽或桥架PE线连接可靠。 3.6.2.1.4线路接头连接可靠,无机械损伤,无松动,导线接头应设在盒(箱)或器具内,盒(箱) 配件齐全,固定牢固,最小截面积应符合JGJ46和AQ/T7009的规定,并应满足机械强度要求,且导 线截面积应与断路器保护定值相匹配。 3.6.2.1.5不应将电气线路缠绕在护栏、管道及脚手架上。 3.6.2.1.6不应使用绝缘老化或失去绝缘性能的电气线路,不应在电气线路上悬挂物品。 3.6.2.1.7对于横跨车间通道的电气线路,如未能进行埋地敷设,应采用完好有效的保护措施。 3.6.2.1.8电气线路通过地板、墙壁、屋顶、天花板、隔墙等建筑构件时,其孔隙应按同建筑物构建 耐火等级的规定封堵。 3.6.2.1.9配线工程用的塑料绝缘导管、塑料线槽及其配件应符合GB50575、GB50303和GB50054 的规定。 3.6.2.1.10特殊场所应按GB50303和GB26164.1等的规定进行安全供电

3.6.2.1.6不应使用绝缘老化或失去绝缘性能的电气线路,不应在电气线路上悬挂物品。 3.6.2.1.7对于横跨车间通道的电气线路,如未能进行埋地敷设,应采用完好有效的保护措 3.6.2.1.8电气线路通过地板、墙壁、屋顶、天花板、隔墙等建筑构件时,其孔隙应按同建筑 耐火等级的规定封堵。 3.6.2.1.9配线工程用的塑料绝缘导管、塑料线槽及其配件应符合GB50575、GB50303和G 的规定。 3.6.2.1.10特殊场所应按GB50303和GB26164.1等的规定进行安全供电。

3. 6. 2. 2临时低压电气线路

3.6.2.2.1临时低压电气线路的安装应符合下

a)安装前应按GB/T13869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由专人负责管理,限期拆除; D 当预期超过三个月的临时低压电气线路,应按固定线路方式进行设置; 相关方临时用电工程的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由相关方编 制用电设计方案。经审批、安装后,单位每月应不少于1次进行现场检查和确认,并记录结 果。

3.6.2.3动力(照明)配电箱(柜)

3.6.2.3.1配电箱(柜)应张贴醒目的安全警告标志和编号、标识,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配电箱(柜)应标识所控对象的名称、编号等,且与实际相符合; 应有电气控制线路图,标明进出线路、电气装置的型号、规格、保护电气装置整定值等; C 对于多路控制的配电箱(柜),应在控制位置上标明所控制的电气设备的名称,且用途标识 应齐全清晰。

DB13/T 2510.2—2017 3.6.2.3.3配电箱(柜)的安装应符合GB50054、GB/T13869和相关标准要求。 3.6.2.3.4配电箱(柜)内导线的安装和敷设应符合GB50575和相关标准要求”。 3.6.2.3.5配电箱(柜)内N线和PE线的安装应符合GB50617和GB/T13869的规定。 3.6.2.3.6配电箱(柜)内安装的电气装置,应完好无损且动作正常可靠。 3.6.2.3.7室外安装的非防护型的电气设备应有防雨、雪侵入的措施。 3.6.2.3.8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安装应符合GB13955的规定,并定期测试。

DB13/T2510.22017

3.6.2.4电网接地系统

3.6.2.4.1TT系统供电部分应装设能自动切除接地故障的装置(包括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或经 由隔离变压器供电。 3.6.2.4.2TN系统中电气装置的所有外露可导电部分,应通过保护导线与电源系统的接地点连接, 3.6.2.4.3设备PE线应符合GB50054和JGJ16的规定。 3.6.2.4.4接地网(接地装置)应统一编号,设置接地标识牌,注明编号、检测数据等,且应定期检 测。 3.6.2.5照明灯具 3.6.2.5.1I类灯具的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与PE线可靠连接,且应有标识。 3.6.2.5.2灯具与可燃物品的距离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达不到要求时,应采取隔热、散热措施 3.6.2.5.3灯具的安装应符合GB50617、GA1131和相关标准要求。 3.6.2.6插座、开关 3.6.2.6.1插座、开关应有3C认证标志,且破损、烧焦的插座、开关应及时更换。 3.6.2.6.2插座内L线、N线和PE线的安装应符合GB50617的规定, 3.6.2.6.3插座的安装应符合GB50617和GB50055的规定。 3.6.2.6.4不应将电线直接勾挂在闸刀开关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3.6.2.6.5插头在使用时应符合GB/T13869和GB/T11918.1的规定。 3.6.2.6.6移动式插座的使用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2

3.6.2.5照明灯具

6.2.5.1I类灯具的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与PE线可靠连接,且应有标识 6.2.5.2灯具与可燃物品的距离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1°,达不到要求时,应采取隔热、散热措 6.2.5.3灯具的安装应符合GB50617、GA1131和相关标准要求"。

8)北京地区应符合DB11/065的规定。 9)北京地区应符合DB11/065的规定 10)北京地区应符合DB11/065的规定。 11)北京地区应符合DB11/065的规定。 12)北京地区应符合DB11/065的规定。 14

DB13/T 2510. 22017

3.7.1.1建筑物或者场所应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 3.7.1.2应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1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不具备检测条件的应委托具 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保存检测记录。 3.7.1.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定期对电气防火安全进行检测和开展每日防火巡查,确定巡查的人员、 内容、部位和频次,并保存记录。 3714单位应定

3.7.2安全出口、消防车道和疏散通道

3.7.2.1应保持畅通,不应占用、堵塞、封闭安全出口、消防车道和疏散通道或者有其他妨碍 散的行为。

3.7.2.2人员密集场所内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疏散门和设置门禁系统的住宅、宿舍、公寓建 筑的疏散门,应保证火灾时不需使用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从内部易于打开,并应在显著位置设置具有 使用提示的标识。

3.7.3.1消火栓的设置应符合GB50016的规定。

3.7.3.2消火栓的管理应符合GB14561和GA654的规定。

.3.2消火栓的管理应符合GB14561和GA654

3. 7. 4 灭火器

3.7.4.1灭火器的配置应符合GB50140的规定。

3.7.4.1灭火器的配置应符合GB50140的规定。 3.7.4.2灭火器的现场管理、检查和维修应符合GB50140和GB50444的规定。

3. 7. 5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3.7.5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3.7.7消防给水系统

3.7.8自动灭火系统

3.7.9防烟和排烟设施

防烟和排烟设施的设置应符合GB50016的规定

13)北京地区应符合DB11/1024的规定

DBJ50∕T-354-2020 城轨快线设计标准DB13/T 2510.22017

3.7.10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应符合GB50016的规定。

3. 7. 11 消防供电系统

3.7.11.1消防供电系统应符合GB50016的规定, 3.7.12消防控制室 3.7.12.1消防控制室应符合GB50016、GB25506和GB50116的规定, 3.7.12.2 消防控制室的资料保存应符合GB25506、GB25201的规定。 3.7.12.3 消防控制室值班和人员管理应符合GB25506、GB25201和GA654的规定 3.7.12.4 消防控制室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入口处应设置标识,标明消防控制室闲人免进 3.7.12.5消防控制室应配备消防器材

多层别墅建筑图3. 7.12消防控制室

3.7.13消防水泵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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