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T 2013-2017 蒸压釜安全管理技术规范.pdf

DB44/T 2013-2017 蒸压釜安全管理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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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44/T 2013-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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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环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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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4/T 2013-2017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44/T 2013-2017 蒸压釜安全管理技术规范.pdf简介:

DB44/T 2013-2017《蒸压釜安全管理技术规范》是由中国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T)制定的一份关于蒸压釜安全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蒸压釜是一种广泛用于混凝土制品生产的机械设备,主要用于在高温高压下将原料(如砂、石、水泥和水)制成预应力混凝土构件。

这份技术规范详细规定了蒸压釜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护、检验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它旨在确保蒸压釜的运行安全,防止设备失效、操作失误导致的事故,保障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提高混凝土制品的质量和生产效率。它适用于广东省内所有涉及蒸压釜的生产、使用单位,是进行蒸压釜安全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

DB44/T 2013-2017 蒸压釜安全管理技术规范.pdf部分内容预览:

DB44/T 20132017

蒸压釜安全管理技术规范

体、釜盖、摆动装置、手摇减速器、支座、保温层、安全附件(含快开门安全联锁装

DB14∕T 1035-2014 高速公路施工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4.1蒸压釜的釜体、釜盖、摆动装置、手摇减速器、支座、保温层、安全附件(含快开门

DB44/T20132017

4.7蒸压签的设计宜考虑对蒸汽冷凝水回收等节能降耗要求,蒸压釜保温后最外层温度不应 50℃。蒸压釜设计时应当对保温材料提出品种、规格、性能等条件参数并符合标准要求;保温 质量合格证明证应有出厂合格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等,并应符合环保要求。

4.8蒸压釜支座设计安全要求!

a 支座应设计一个是固定的,其余均应设计为活动式支座,以保证金体膨胀时能在 万田 移动: b 采用两个支座时,靠近釜门的宜采用固定支座,另一个为活动支座; ) 采用多个支座时,中间一个支座宜采用固定,其余的均为活动支座。 .9设计单位应提供固定支座的设计图样及安装技术要求,固定支座直接用地脚螺栓固定在基础上 活动支座的支座架与用地脚螺栓固定在基础上的底板间应有23个滚柱。 .10支承釜体法兰活动支座的支承圆弧板应与釜体法兰间断焊接、 .11蒸压釜内蒸养用车的钢轨与釜体应采用活动连接的方式,不得直接焊接。 .12蒸压釜的釜端法兰与壳体及釜盖法兰与封头连接形式参照附录A。

5.1制造蒸压釜用材料应符合TSG21、GB150.2、相关行业标准及设计文件的规定,焊材应符合NB/T 47018的规定,对于NB/T47018中未明确规定的焊接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 5.2蒸压釜用封头、锻件等受压元件应有制造单位的产品质量证明书等文件。 5.3釜盖和锁环的啮合齿应采用整体加工的方式,不应采用铸钢门盖、铸钢锁紧圈、焊接方式连接的 齿合齿。 5.4应保证蒸压釜快开门用的手摇减速器出轴伞齿轮与釜盖上的伞齿板啮合正常。 5.5釜体的纵向焊缝不充许布置在釜体上部90°和下部80°范围内,如图1。

5.6蒸压签应装设温度和压力的自动记录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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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纵向焊缝的布置示意图

6.1从事蒸压釜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蒸压金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情况 书面告知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不得私自进行安装改造修理。 6.2未经许可的单位设计或制造的蒸压釜不得安装 6.3安装前,使用单位应会同安装单位对随设备的技术文件和零部件进行清点和验收,如零部件有损 坏或变形,应经修复后才能进行安装。 6.4蒸压釜安装基础设计和浇筑时应考虑基础刚度和整体沉降问题,并预留螺栓孔、排污和阻汽排水 装置位。 6.5安装时相邻釜间最小净空间隔应大于1m,安装过程中不应在蒸压釜受压元件上焊接临时性附件 6.6蒸压釜在安装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外部保温。 6.7蒸压釜的门盖安装完毕后应确保安全手柄的半月板与其配合使用的釜盖挡块在同一平面,且有效 配合,见图2

图2安全手柄联锁装置图

6.8蒸压釜的门盖前应有足够的空间保证门盖顺畅开关,且朝向应能保证发生事故时门盖侧处于相对 安全的位置。 6.9 蒸压釜安全阀与釜体管座之间不应设置中间截止阀。 6.10蒸压釜最高工作压力低于压力源压力时,在蒸压釜压力进口的管线上应装设减压阀。 6.11安全联锁装置连接管应向上排空。蒸压釜安装完毕后应当对快开门安全联锁功能重新进行调试 并保留调试记录。存在倒汽工艺时,蒸压釜的安装单位应确保安全联锁功能同时作用于倒汽管道。 6.12蒸压釜的改造或者重大修理方案应当经过原设计单位或者具备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同意。蒸压签 经过改造或者重大修理后,应当保证其结构和强度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6.13蒸压釜内部有压力时,不应进行任何修理。 6.14蒸压釜内部进行检查或修理作业前,使用单位应按照有关安全规程或规定的要求切断汽(气)源 清理干净釜内部,使用安全照明。现场条件达不到安全要求时,不得进入作业。 6.15外地移装进入的蒸压釜除技术资料齐全外,还应有移出地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 检验合格报告。 6.16以下情况之一的蒸压釜,在安装、改造与重大修理过程中应当进行耐压试验: a)用焊接方法更换主要受压元件的; 主要受压元件补焊深度大于二分之一厚度的 C 从外单位移装或者本单位移装的: d 改变使用条件,超过原设计参数并且经强度校核合格的。

安全的位置。 6.9 蒸压釜安全阀与釜体管座之间不应设置中间截止阀。 6.10蒸压釜最高工作压力低于压力源压力时,在蒸压釜压力进口的管线上应装设减压阀。 6.11安全联锁装置连接管应向上排空。蒸压釜安装完毕后应当对快开门安全联锁功能重新进行调试 并保留调试记录。存在倒汽工艺时,蒸压釜的安装单位应确保安全联锁功能同时作用于倒汽管道。 6.12蒸压釜的改造或者重大修理方案应当经过原设计单位或者具备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同意。蒸压签 经过改造或者重大修理后,应当保证其结构和强度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6.13蒸压釜内部有压力时,不应进行任何修理。 6.14蒸压釜内部进行检查或修理作业前,使用单位应按照有关安全规程或规定的要求切断汽(气)源 清理干净釜内部,使用安全照明。现场条件达不到安全要求时,不得进入作业。 6.15外地移装进入的蒸压釜除技术资料齐全外,还应有移出地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 检验合格报告。 6.16以下情况之一的蒸压釜,在安装、改造与重大修理过程中应当进行耐压试验: a)用焊接方法更换主要受压元件的; b) 主要受压元件补焊深度大于二分之一厚度的 C 从外单位移装或者本单位移装的: d)改变使用条件,超过原设计参数并且经强度校核合格的

7.1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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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由于设备类型不同,技术因素中不存在该分级指标时,按4分计。 注2:加“*"标注的是对设备安全运行影响较大的安全隐患。 注3:最高分为100分,分数取整数。评分标准中"~"后面的数字表示包含该数字在内,例如:>50~80m,表示 大于50m至小于或者等于80m。 .7使用单位按照表1进行风险评估,参照表2进行企业风险分类。使用单位应不断提高自身管理 平,提升企业分类。 8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按照表1对蒸压釜使用安全管理水平进行风险评估,按照表2 行分类监管。A类企业实行随机监督抽查:B类企业实行年度监督检查;C类企业实行重点监管:D类 业实行挂牌督办。

4分计 注2:加*"标注的是对设备安全运行影响较大的安全隐患。

于50m至小于或者等于80

7.1.7使用单位按照表1进行风险评估,参照表2进行企业风险分类。使用单位应不断提高自身管理 水平,提升企业分类 7.1.8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按照表1对蒸压釜使用安全管理水平进行风险评估,按照表2 进行分类监管。A类企业实行随机监督抽查;B类企业实行年度监督检查C类企业实行重点监管:D类 企业实行挂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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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0风险评估确定为C类企业时,按约定周期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汇报安全管理工作《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 第11部分:灼热丝∕热丝基本试验方法 成品的灼热丝可燃性试验方法(GWEPT)GBT5169.11-2017》,同 时主动提出缩短蒸压釜定期检验周期,并安装远程监控设备。 7.1.11对于评估级别为A、B类的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检验机构发现风险评估报告多 项不符合实际情况或评估后的实施情况达不到风险评估管理的内容要求时,重新进行风险评估且分数不 应高于C类企业。 7.1.12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蒸压釜安全使用管理制度,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和蒸压釜的技术性能制定 蒸压釜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7.1.13蒸压釜的安全操作可参照附录B。 7.1.14安全使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 岗位人员的职责: b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人员、周期: C 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的人员、周期; d 风险评估的识别方法、评估周期; e 作业环境的安全控制,包括人员的进入、停留等。 7.1.15 使用单位应逐台建立蒸压釜安全技术档案并统一保管,档案内容应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要 求。 7.1.161 使用单位应确保工作通道通畅,便于人员疏散 7.1.17 使用单位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设备升降压及运行期间除操作人员以外的其他无关人员 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工作场合。 7.1.18应制定应急预案并且组织演练。 7.1.19定期对蒸压釜安全管理情况、运行状况和安全附件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处理 7.1.20应对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蒸压釜立即停止运行并及时进行检验,发现没有使用价值 时,应及时办理注销手续。

7.1.13蒸压釜的安全操作可参照附录B。

7.2.1使用单位应当对蒸压釜本体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附属仪器仪表进行 日常维护保养,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处理并且记录。 7.2.2快开门安全联锁装置应每周进行检查,确保灵活可靠,若已损坏或不能保证安全,应及时检修和 更换,否则停止使用。 7.2.3阻汽排水装置应保持有效可靠,每天应清扫釜底的积水、残渣一次,定期进行彻底清扫,定期 清除排水管道联接器中的泥渣杂物,定期修理疏水器确保疏水器排水通畅。 7.2.4检查并保持活动支座的下部清洁,确保支座能自由膨胀;检查支座下沉情况。 7.2.5保持手摇减速器及其他转动部位润滑良好;密封圈外露面定期涂润滑剂并定期更换新圈。 7.2.6避免任何重物碰撞釜盖和釜体而产生机械损伤,防止链条、钢绳等牵引摩擦釜内壁。 7.2.7使用过程中不得私自对设备受压部件进行改造修理或调整运行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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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超设计使用年限的蒸压釜

7.3.1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蒸压釜(未规定设计使用年限,但是使用年限超过20年的蒸压金视为达到 设计使用年限),如果要继续使用,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具有检验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参照定期检验 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检验,必要时按照TSG21的要求进行安全评估(合于使用评价),经过使用单位 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办理使用登记证书变更,方可继续使用。 7.3.2使用期超过20年且经检验无改造、修理价值的应报废处理,并办理设备注销手续。

GB∕T 31388-2015 电子式热量分配表8.1使用单位应当于蒸压釜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

8.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时,定期检验期限应予缩短: a)釜内腐蚀速度超过0.2毫米/年,或存在严重缺陷可能影响安全使用时: b)使用期超过15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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