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2040-2012 金属矿山尾矿干排安全技术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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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37/T 2040-2012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0.2 M
标准类别: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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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 2040-2012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37/T 2040-2012 金属矿山尾矿干排安全技术标准.pdf简介:

DB37/T 2040-2012 《金属矿山尾矿干排安全技术标准》是一份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地方标准局发布的技术标准。这份标准主要针对金属矿山尾矿的处理和排放过程中的安全技术要求进行了规定。金属矿山在开采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尾矿,如何安全、有效地进行干排处理,防止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是该标准关注的重点。

该标准详细规定了尾矿干排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及维护等方面的安全技术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尾矿储存设施的稳定性、防洪、防渗、防尘、防爆、防火等,同时还涉及了监测、应急预案、人员培训等方面的要求。其目的是为了保障金属矿山尾矿处理过程中的人员安全,防止环境污染,以及促进矿山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总的来说,这份标准是金属矿山行业在尾矿干排环节实施安全管理的重要依据,对提高我国金属矿山尾矿处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DB37/T 2040-2012 金属矿山尾矿干排安全技术标准.pdf部分内容预览: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尾矿堆场设计. 堆场工程建设 堆场生产运行 堆场安全检查, 堆场关闭 附录A(资料性附录) 本规范用词说明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尾矿堆场设计. 堆场工程建设 堆场生产运行 堆场安全检查, 堆场关闭 附录A(资料性附录) 本规范用词说明

DB37/T20402012

DB34∕T 3752-2020 既有建筑幕墙安全性鉴定技术规程本标准按照GB/T1.1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山东金属学会、山东乾舜矿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兴盛矿业有限责任公 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济南钢城矿业有限公司、莱钢集团莱芜矿业有限公司、山东金岭铁矿、莱钢 集团鲁南矿业有限公司、山东华联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斯泰普咨询有限公司、鲁中矿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邹仲琛深、张相军、石绍海、张作金、冯婕、高泽福、李运修、类淑松、张省军 张龙平、刘圣刚、赵贵军、元中华、苑光国、张文哲。

DB37/T20402012

金属矿山尾矿王排安全技术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矿山选矿尾矿 理和堆场关闭等环节的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辖区内 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859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YS5418尾矿设施施工及验收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尾矿 本标准所述尾矿是指在当前技术经济条件下,选矿过程中产生的有用成分含量最低的细粉状物 3.2 干尾矿 尾矿经浓缩、脱水工艺处理后得到的水分不大于25%且可以采用车辆、胶带输送机输送的尾矿 3.3 尾矿干排 以车辆、胶带等方式运输,在固定场所按技术规范将干尾矿进行排放、堆存的作业过程。 3.4 尾矿堆场 集中存放干尾矿的场所。 4尾矿堆场设计

4.1设计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完

4.1设计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

DB37/T 20402012

4.2在尾矿堆场设计中,应对尾矿的干堆、湿排方式进行安全管理、技术经济对比,同等条件及须采 用平地式四周筑坝堆存时,应优先选择干堆方式

应符合当地城乡总体规划要求; 不应选在自然保护区、名胜风景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 不应位于最高洪水位之下的河滩或最高潮水位下的海滩上; 一 不应压覆地下资源; 一不占或少占耕地、林地; 一不宜位于工矿企业、大型水源地、村镇居民区、铁路等重要设施上游; 一不宜位于工矿企业、村镇居民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区域; 一不宜位于地质构造复杂、水文工程地质条件不良的地带; 属于GB18599规定的第I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的尾矿进行堆场选址,应选在防渗性能良好 的地基上,天然基础层地表距地下水位的距离不得小于1.5m;不应位于主要水源地上游。 4.4尾矿堆场选定后,应进行专门的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如因地基不良而影响安全时,应采取有效 猎施。 4.5尾矿水分含量、堆存工艺、堆存顺序、堆场的结构要素、阶段高度、总堆置高度、安全平台宽度、 尾矿碾压要求、相邻阶段同时作业的超前堆置距离等参数,均应在设计中明确规定。 4.6当尾矿属于GB18599规定的第I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且堆场天然基础层渗透系数大于1.2× 10cm/s时,堆场底部应采取防渗措施,对渗出的污水应采取收焦、处理措施,达标方可排放。

尾矿干堆场内需设置排水系统,并依据计算的汇水面积、汇水量结果确定排水能力。排水系统的形 式及排洪方式应根据所处地质环境及地形条件确定。当堆场四周可能汇集水时,应在外围设置防、排洪 设施。 4.8处于地震烈度高于6度地区的堆场及排洪系统应按抗震标准进行设计。

5.1对于不含有毒物质的干尾矿,宜优先用于填充废坑并覆土造田。剩余尾矿应建场堆存,禁止随意 维放。 5.2应将尾矿堆场底部的植被、腐殖质、松散土进行清基处理。堆场底部地质条件应稳定,遇特殊地 质条件,应进行相应处理。 5.3堆场基础和排洪系统应按YS5418施工、验收。 5.4堆场范围内有出水点时,应采取措施将水引出。 5.5对于有防渗要求的堆场,底部宜铺垫一层抗风化的废石,以便提高滤水效率,并按YS5418施工、 验收合格后投入运行。

6. 1. 1车辆运输

DB37/T 20402012

6.1.1.1车辆堆存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指挥人员应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从业。 非作业人员不应进入堆存作业区,凡进入作业区的工作人员、车辆、机械等应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 6.1.1.2车辆进入堆场应限速行驶,距离堆存工作面50~200m时,限速16km/h,50m范围内限速7km/h; 维存作业区应设置一定数量的限速警示牌等安全标志。 6.1.1.3堆场作业区内因烟雾、粉尘、照明等因素使驾驶员视距小于30m或遇暴雨、大雪、大风等恶 劣天气时,应停止运输及堆存作业。 6.1.1.4堆存作业区照明系统应完好,照明角度应符合要求。夜间无照明禁止堆存作业。 6.1.1.5堆场作业区应配备质量合格、适应相应载重汽车突发事故救援使用的钢丝绳(不少于4根) 大卸扣(不少于4根)等应急材料、工具等。 6.1.1.6堆场作业区应配备通讯工具。

6. 1. 2胶带运输

6.1.2.1胶带输送机操作人员应经过安全技术培训。 5.1.2.2胶带输送机应具有防止逆转、胶带撕裂、断绳、断带、跑偏及脱槽的设置及措施;应设有制 动、胶带和滚简清理、联络信号、电气联锁和停车装置

人员不应乘坐、跨越、钻爬胶带输送机,不应运送尾矿以外的其他物料; 输送带、传动轮和改向轮上的杂物,应及时停车清除; 运行中的胶带输送机,不应进行检修、清扫和注油,不应用手触摸运行中的胶带、托滚、首、 尾轮等传动、转动部件: 更换栏板、清扫器(刮泥板)和托辊时应停车、切断电源方可进行,并设有专人监护; 一胶带输送机不能启动或打滑时,严禁用脚踩、用手推拉或压杠子等不妥当办法处理。 1.2.4在人员需要靠近的传送胶带区段应设置防护栏

3.2.1堆场作业应按设计顺序要求分层堆存,按堆场设计结构设置平台,平台应平整。场内堆存线应 整体均匀推进,坡顶线应呈直线形或弧线型,堆存工作面向坡顶线方向应有2%~5%的反坡。 6.2.2堆场反坡不符合规定、坡顶线内侧30m范围内有大面积裂缝或不正常沉降时,应禁止车辆进入 核区作业。待安全管理人员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后,方可恢复堆存作业。 6.2.3应按设计顺序堆放尾矿。在同一地段进行卸车和平整作业时,设备之间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2.5禁止推土机沿平行坡顶线方向推堆尾矿 2.5.1推土机应在稳定的平台上作业,外侧履带与台阶坡顶线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2.5.2工作场地和行走道路的坡度应符合排土机的技术要求。

6. 2.6 挖掘机整平

6.2.6.1堆场的坡面角不得大于60°,严禁超挖。 6.2.6.2挖掘机至站立台阶坡顶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台阶高度10m以下不小于6m;台阶高 度11~15m不小于8m;台阶高度16~20m不小于11m;台阶高度超过20m时应制定安全措施。 6.2.7堆存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尾矿水分含量,低于设计浓度的尾矿禁止入场。未经论证和批准,禁 止增加边坡角度和台阶高度。

DB34∕T 3964-2021 城市轨道交通钢轨打磨维修技术规范DB37/T 20402012

.3.1堆场表面十燥出现扬尘时,应喷雾降尘。 6.3.2及时对堆存场周围及最终边坡进行绿化。 6.3.3堆场内不应积水,台阶式堆场顶面应采取排水措施,堆场台阶应向内倾并设置排水沟将雨水引 出,防止雨水冲刷坡面。 6.3.4处于地震烈度高于6度地区的堆场,应制定相应的防震和抗震应急预案。 6.3.5地震后,应对堆场及排水系统进行巡查和检查,对遭遇破坏的堆体和排水系统以及其它设施应 及时采取修复和加固。 5.3.6堆存量达到500万m或堆场高度达到30m以上的堆场应每季度进行堆体安全监测

7.1.1堆场稳定性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堆场现状、变形、裂缝、滑坡现象以及其它异常情况。 7.1.2检查堆场参数 7.1.2.1测量各类型堆场段高、排尾线长度,测量精度按生产测量精度要求。实测的排尾参数应符合 设计参数,特殊地段应检查是否有相应的措施。 7.1.2.2测量各类型堆场的反坡坡度,每100m不少于2条剖面,测量精度按生产测量精度要求。实测 的反坡坡度应在各类型堆场设计规定范围内。 7.1.2.3采用挖掘机排尾时,应测量挖掘机至站立台阶坡顶线的距离,测量误差不大于10mm;各参数 立满足本标准6.2.6.2的要求。 7.1.2.4推土机排尾时,测量外侧履带与台阶坡顶线之间的距离,测量误差不大于10mm;安全距离应 大于设计要求。 7.1.3分析堆场变形、裂缝的发生原因。堆场出现不均匀沉降、裂缝时,应查明沉降量,裂缝走向及 长度、宽度以及引起的沉降原因,判断危害程度并采取安全措施, 7.1.4检查堆场滑坡。堆场发生滑坡时应检查滑坡位置、范围、形态和滑坡的动态趋势并分析原因。

7.2堆场排水防洪系统安全检查。

7.2.1排水构筑物安全检查主要内容:构筑物有无发生变形、移位、损毁、淤堵、跑漏等异常情况, 检查排水能力是否满足要求。 7.2.2截洪沟断面检查内容:截洪沟断面尺寸,沿线山坡滑坡、塌方,护砌变形、破损、断裂和磨蚀 购内物淤堵等。 7.2.3汛期前应采取下列措施做好防汛工作:明确防汛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疏通增 存场内外截洪沟,详细检查排洪系统的安全状况;备足抗洪抢险所需物资L95G407 预应力砼平板-山东省标准图集,落实应急救援措施;及时了 解掌握汛期水情和气象预报情况,确保堆场道路、通讯、供电及照明线路可靠和畅通。 7.2.4汛期应对堆场、排水系统构筑物、截洪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7.2.5汛期过后应对排水构筑物、堆场边坡进行全面检查与清理,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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