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6068-2021 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试验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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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6068-2021 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试验规范.pdf简介:

"GBT 6068-2021 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试验规范.pdf" 是一项由中国国家标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的试验方法和标准。这份规范主要针对的是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这类机械设备,它规定了这些起重机在设计、制造、检验、试验和使用过程中应遵循的详细技术要求和测试程序。

这份规范涵盖了起重机的性能测试,如结构强度测试、稳定性测试、载荷试验、操作性能试验、安全保护装置的性能测试等,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它不仅适用于新产品的设计和制造,也适用于已有的起重机进行改造或更新时的性能验证。

通过遵循这份规范,可以保证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在使用过程中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对于行业的生产和监管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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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腿(或轮胎)处于规定作业位置,并且: a)主臂为最大仰角; b)主钩空载。

主臀以最高速度由全缩(或全伸)状态运动到全伸(或全缩)状态,各试验三次,分别取三次试验结果 约平均值作为主臂伸、缩时间的测定值。 对于需要人工或机械辅助以达到伸缩的主臂,允许分段测量伸、缩时间

主臂伸、缩时间的测定值JB∕T 13706-2019 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 正反循环工程钻机,符合制造商的技术文件要求即判定

10.5活动支腿收放时间

试验状态工况为: )起重机置于平坦的沥青或混凝土地面上: )起重机处于行驶状态。

水平支腿和重 三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作为支腿收放时

支腿收放时间的测定值,符合制造商的技术文件要求即判定为合格。

11.1试验工况及试验方法

11.1.1使用支腿支撑的起重机,支腿处于规定的作业位置,所有轮胎离地: a 基本臂和最小工作幅度在作业范围内进行回转、起升,试验以低速和较高速度各进行三次; 最长主臂和相应工作幅度在作业范围内进行回转、起升、伸缩和变幅,试验以低速和较高速度 各进行三次。 11.1.2 具有带载行驶功能的起重机,臂架全缩、额定作业行走速度和最小额定工作幅度时: 臂架在正后方,起重机前进15m、倒行15m; b) 臂架在正前方,起重机前进15m、倒行15m。

在试验过程中和试验结束后,符合下列要求应判定为合格: a)各机构工作未见异常,没有不正常的声音,各指示装置指示准确,安全装置功能可靠 b 液压泵为额定转速(流量)时,液压系统的压力符合设计要求; c)回转、起升、伸缩和变幅时,运动平稳; d)具有带载行驶功能的起重机.在行走过程中,起动和制动平稳

2.1试验条件及试验方法

2.1.1使用支腿支撑的起重机,支腿处于规定的作业位置,所有轮胎离地。 2.1.2具有带载行驶功能的起重机,轮胎满足规定的作业条件, 2.1.3试验应在安全、操作平稳的前提下,分别以最低速和较高速对表1所列各工况进行试验

表1额定载荷试验方法

在试验过程中和试验结束后,符合下列要求应判定为合格: 各部件能完成其性能试验,未发现机构或结构件有损坏,连接处没有松动; b) 液压泵在设计转速(流量)时,各液压回路的工作压力符合设计要求; ) 液压系统工作稳定,无异常噪声; d 仰角指示器、起重量限制器应符合JB/T9738的规定,力矩限制器误差应符合GB/T12602的 规定; 各制动器工作可靠、动作准确、起动和制动平稳: f 在表1序号1~序号4工况试验过程中,臂架在正侧方和正后方,任何支腿不应松动; g 具有带载行驶功能的起重机,在带载行驶过程中,起动和制动平稳

13.1试验条件及试验方法

3.1.1使用支腿支撑的起重机,支腿处于规定的作业位置,所有轮胎离地 3.1.2具有带载行驶功能的起重机,轮胎满足规定的作业条件。 13.1.3试验应在安全、操作平稳的前提下,分别以最低速和最高速对表2所列各工况进行试验

表2动载荷试验方法(

时,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把加速度和减速度限制在适合于起重机正常运转的范围

在试验过程中和试验结束后,符合下列要求应判定为合格: 基本臂在5次循环(表2序号1试验工况)连续试验结束后,液压油箱内液压油的相对温升不 大于45℃,但最高油温不应超过80℃; b) 试验过程中,在任何起升操作条件下,载荷均不应出现明显的反向动作; 在表2序号1~序号4工况试验过程中,允许有一个支脚松动,但支脚板不应抬离支承面; 在序号5工况,带载行驶试验过程中,起动和制动平稳: e 各部件能完成其功能试验,未发现机构或结构件有损坏,连接处也没有出现松动或损坏

4.1支腿支撑的起重机

静载荷试验的工况为: a)支腿处于规定的作业位置,所有轮胎离地; b)基本臂在最小工作幅度时,起吊最大起重量的1.25倍或在基本臀最大起重力矩的工况下,起 吊额定起重量的1.25倍: C)试验时,臂架分别位于正后方、正侧方及支腿压力最大的位置

静载荷试验的方法为: 臂架分别位于正后方、正侧方时,可以一次低速起吊足额试验载荷,亦可先起吊1.1倍的最大 起重量的载荷,再逐步无冲击地添加载荷到规定的数值; D 在支腿压力最大的位置时,允许先在其他方位起吊足额试验载荷,再回转到规定位置;亦可先 在其他方位起吊1.1倍的最大起重量的载荷,回转到规定位置后,再逐步无冲击地添加载荷到 规定的数值; 载荷起吊到离地面100mm~200mm高度处(垂直支腿处除外),载荷在空中停留至少10min 后再下降到地面;

在试验过程中和试验结束后,符合下列要求应判定为合格: a 机构或结构件未产生裂纹、永久性变形; b)未产生对起重性能和安全性能有影响的损坏; C 连接处未出现松动或损坏; 油漆无剥落现象; e 臂架在规定的作业范围内的任何位置,允许有一个支腿抬起,但其固定支腿最外缘的抬起量不 应大于50mm

2具有带载行驶功能的起

静载荷试验的工况为: a)所有轮胎处于规定的工作位置; b)基本臂在最小工作幅度时,起吊最大起重量的1.25倍; )试验时,臂架位于正前方或正后方; d)同时具有在正前方和正后方带载行驶功能的起重机,应分别进行臂架在正前方和臂架在正后 方的试验

静载荷试验的方法为: 臂架在正前方或正后方时,可以一次低速起吊足额试验载荷,亦可先起吊1.1倍的最大起重量 的载荷,再逐步无冲击地添加载荷到规定的数值 载荷起吊到离地面100mm~200mm高度时,载荷在空中停留至少10min后再下降到地面: 试验时,充许在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液压系统中溢流阀的压力,但试验后必须调回到规定的 数值。

在试验过程中和试验结束后,符合下列要求应判定为合格 a)机构或结构件未产生裂纹、永久性变形: b)未产生对起重性能和安全性能有影响的损坏; 连接处未出现松动或损坏; d)油漆无剥落现象

[5.1整机抗倾覆稳定性

15.1.1 整机抗倾覆稳定性试验条件为: a) 使用支腿支撑的起重机,支腿处于规定的作业位置,所有轮胎离地; b) 具有带载行驶功能的起重机,轮胎满足规定的作业条件; c) 臂架处于整机稳定性最小的位置; d 风速不大于8.3m/s。 15.1.2试验工况和试验载荷见表3。

15.1.1 整机抗倾覆稳定性试验条件为: a) 使用支腿支撑的起重机,支腿处于规定的作业位置,所有轮胎离地; b) 具有带载行驶功能的起重机,轮胎满足规定的作业条件; c) 臂架处于整机稳定性最小的位置; d 风速不大于8.3m/s。 15.1.2试验工况和试验载荷见表3。

对表中试验载荷的规定如下: P是指在不同幅度下起重机的最大起升载荷。最大起升载荷是由设计规定的。最大起升载 荷是指起重机吊起的额定起重量(物品的最大质量与可分吊具或不可分吊具质量的总和)的 重力。 F:是将主臂质量G(作用于质心上)和副臂质量g(作用于质心上)换算到主臂端部或副臂端 部的质量的重力。F;的计算方法应符合GB/T5905的规定。

表3试验工况和试验载荷

与本表相对应的条件是:起重机静止不动,但作升降、变幅、臂架伸缩和回转等动作的载荷试验;或者起重机作 整机带载运行,但不作起升、变幅、伸缩臂架和回转等动作, 1“试验载荷”是与不大于8.3m/s的试验风速相对应的。在特殊情况下,如果要求限制最大起升载荷,制造商应 明确说明在抗倾覆稳定的校核计算中采用的最大风速值。当考虑其他的最大风速时,制造商也应予以明确 说明。

稳定性最小的位置和状态,试验载 无冲击地施加在吊钩上,起重机不倾 重机是稳定的

15.2抗后倾覆稳定性

起重机处于以下支承条件和质量分布状态时,应配备平衡重: 起重机放置在坚实、水平的支承面上(最大倾斜度为1%); 起重机装有规定的最短臂架,且此臂架处于该臂长的最大推荐臂架角度; 不带主臂: 将吊钩、吊钩滑轮组或其他取物装置放在地面上: 外伸支腿使汽车起重机的轮胎脱离支承面或轮胎支承轮胎起重机在支承面上

装修工程计算规则(8页)5.2.2试验方法及合格判定

当起重机带主臂时: 当起重机回转的上部结构纵向轴线与承载底盘纵向轴线成90°时,臂架下面承载侧的支腿或 轮胎上的总载荷应不小于起重机总质量重力的15%,则认为起重机是稳定的; 当起重机回转的上部结构纵向轴线与承载底盘纵向轴线重合时,在制造商规定的工作区域内 底盘轻载端轮胎或支腿上的总载荷应不小于起重机总质量重力的15%,在非工作区域内应不 小于起重机总质量重力的10%,则认为起重机是稳定的。 当起重机不带主臂时: 当起重机回转的上部结构纵向轴线与承载底盘纵向轴线成90°时,臂架下面承载侧的支腿或 轮胎上的总载荷应不小于起重机总质量重力的5%,则认为起重机是稳定的; 当起重机回转的上部结构纵向轴线与承载底盘纵向轴线重合时,在制造商规定的工作区域内 底盘轻载端轮胎或支腿上的总载荷应不小于起重机总质量重力的5%,在非工作区域内应不

小于起重机总质量重力的5%,则认为起重机是稳定

16.1变幅油缸和垂直支腿油缸

[16.1.1试验工况

变幅油缸和垂直支腿油缸的密封性能试验工况为: a)基本臂在最小工作幅度下,起吊最大起重量: b)臂架位于垂直支腿压力最大的位置; )试验过程中,环境温度的相对温差不大于士5℃。 注:不能采用最大起重量工况进行试验的起重机,基本臂时允许采用最大起重力矩工况试验

基本臀臂在最小的工作幅度下,起吊最大起重量,起升到某一高度后,回转到某一支腿压力最大的位 置,试验载荷在空中停稳后,发动机熄火。试验持续15min,变幅油缸和垂直支腿油缸的回缩量应不大 于2mm,载荷下沉量不大于15mm, 如果第一次试验结果油缸的回缩量大于2mm,可再重复试验两次,取三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作为 油缸的回缩量。

起重机按照9.2的规定完成行驶试验后,水平支腿的伸出量不大于3mm(有插销机构的活动支腿 不检查此项内容)。

在空载试验、额定载荷试验、动载荷试验和静载荷试验过程中或试验结束后15min内,发动机、燃 由箱、液压油箱、油泵、油马达、液压油缸、液压阀、管接头、油堵等连接部位,不滴油为合格。具体的判断 如下: 一固定结合面部位手摸无油膜、相对运动部位目测无油渍为不渗油; 渗出的油渍面积不超过100cm或15min不滴一滴油JG∕T 292-2010 洁净工作台,视为不滴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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