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4046-2021 城市湖泊水体草型生态系统重构技术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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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T 4046-2021 城市湖泊水体草型生态系统重构技术指南.pdf简介:

,由于我是一个的,我无法直接查看或提供PDF文件的内容介绍。但是,从你提供的文件名"DB32/T 4046-2021 城市湖泊水体草型生态系统重构技术指南",我可以推测这是一份与中国城市湖泊水体生态恢复相关的技术指南。它可能详细阐述了如何通过草型生态系统重构来改善城市湖泊的环境质量,可能包括草种选择、生态设计、施工技术、维护管理等方面的内容,以促进湖泊生态系统的健康和多样性。这份指南可能适用于环保工作者、城市规划师以及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具体信息,建议你查阅或咨询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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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湖泊水体草型生态系统重构技术指南

本文件给出了城市湖泊水体草型生态系统重构的术语和定义、目标与原则、生态 环境调查与问题诊断、重构技术途径、重构系统效果评估方法、生态系统监控与管理 的建议。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DB64∕T 1546-2018 建筑防水工程技术规程,其最 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DB32/T3202湖泊水生态监测规范 DB32/T3674生态河湖状况评价规范

湖泊主体位于城市建成区或城市近郊区、面积小于100km的水域,包括自然开 成的和人工构筑的。

城市湖泊永体卓型生态 统的结构和功能。通过 历史资料收集和类比调查,以人类活动干扰较少时期或类似湖泊的水环境及生态系统 特征为参考,确定水质、水生生物群落结构的恢复目标。

4.2.1生态系统重构与湖泊基本功能紧密结合原则。在保证城市湖泊基本功能的前 提下,综合考虑湖泊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景观等方面的需求,合理确定重构方 案。 4.2.2系统性与经济性原则。需根据湖泊的地貌、湖盆形态、水系、水文、周边区 域经济发展等特点,注重系统性与经济性相结合。 4.2.3科学性与适应性原则。综合考虑湖泊水深、水位变幅、透明度、水体流动性, 风浪、沉积物、岸带形态等诸多因素,保障修复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并能适应不同城 市湖泊的环境特征。 4.2.4生态安全原则。重构过程中采用环境友好型材料和环保工艺,减少对湖泊环 境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4.2.5人工修复与自然修复相结合原则。重构过程中通过人工的方式创造良好的生 境条件,引导生态系统进行自然恢复

5生态环境调查与问题诊断

5. 1. 1调查范围

范围为湖泊及主要出入湖河流水体,包括相应的

5.1.2.1资料调研和点位布设。点位布设宜按照DB32/T3202执行。 5.1.2.2水文调查。调查湖泊水位、出入湖河流流量及流速等,调查频次宜为春、 夏、秋、冬季各一次。 5.1.2.3水系特征调查。调查湖泊形态、岸带状况、出入湖河流流向、水系联通情 况、闸坝设置、通航情况及汇水区域面积等。 5.1.2.4污染源调查。调查汇水区域内工业、农业及生活等污染源的类型、负荷及 河道周边雨污水管网及排口等。 5.1.2.5水质调查。主要调查水深、pH、溶解氧、透明度、悬浮物含量、叶绿素a、 总氮、总磷、有机物和重金属等,调查频次宜为每月一次。调查方法宜按照GB3838 执行。 5.1.2.6沉积物调查。调查沉积物类型、厚度,以及含水率、氧化还原电位、pH值、 总氮、总磷、有机质和重金属等参数的垂向变化,调查频次宜为半年一次。调查方法 宜按照DB.32/T3202执行,

5.1.2.7水生生物调查。水生生物调查包括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动物、水生 植物、鱼类,调查频次宜为春、夏、秋、冬季各一次。调查方法宜按照DB32/T3202 执行。

5.2.1水文、水系特征分析:评估湖泊水文、水资源及水系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5.2.2污染源分析:解析湖泊及入湖河流中的主要污染物种类、负荷、来源及排放 特征。 5.2.3水环境特征分析:解析湖泊及入湖河流主要水环境问题、影响因素及演变趋 势。 5.2.4水生态系统特征分析:辨析湖泊水生态系统结构、功能的退化特征及缺失的 关键物种,并评估其生态水位值及水交换的合理周期。 5.2.5草型生态系统退化与水质、水文指标关联分析:甄别城市湖泊生态系统退化 的关键驱动因素,确定影响草型湖泊生态系统弹性变化的阈值。城市湖泊生态系统类 型的判断公式,即:

6.1.1.1植草沟适用于湖岸带周边道路、广场、停车场、城市绿地等区域,宜与雨 水沟渠联合应用,场地竖向允许且不影响安全的情况下可代替雨水管渠。 .1.1.2植草沟浅沟断面形式宜采用倒抛物线形、三角形或梯形。 6.1.1.3植草沟的边坡坡度(垂直:水平)不宜大于1:3,纵坡1%~2%。纵坡较大 时设置为阶梯型植草沟或在中途设置消能台坎。 6.1.1.4植草沟最大流速宜小于0.8m/s。 6.1.1.5转输型植草沟内植被高度宜控制在100mm~200mm。

6.1.2生物滞留设施

6.1.2.1生物滞留设施适用于湖泊周边建筑、道路及停车场的周边绿地。 6.1.2.2对于污染严重的汇水区宜采用沉淀池对径流雨水进行预处理,去除大颗粒 的污染物并减缓流速。 6.1.2.3道路径流雨水宜通过路缘石豁口进入,路缘石豁口尺寸和数量根据道路纵 坡等经计算确定。

6. 1. 3 生态拦截系统

6.1.3.1充分利用城市水系范围内的城市公共绿地、城市自然水系等设计前置库、 湖滨缓冲带。 6.1.3.2前置库的布局、调蓄水位与城市雨水管网系统、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及 城市水系相衔接。 6.1.3.3湖滨缓冲带保持高连续性,防止景观破碎化;配置植物时,应充分考虑城 市湖泊的湖滨带特性,选取自维持及生态效果好的本土植物物种。 6.1.3.4前置库、湖滨缓冲带的修复设计除满足相应的行业规范及标准规定外,宜 按照《湖滨带生态修复工程技术指南》(环办(2014)111号附件4)、《湖泊流域入 湖河流河道生态修复技术指南》(环办(2014)111号附件5)执行。

6.2.1.1生态疏浚适用于湖泊底泥污染重、污染物释放量大、疏浚工程量较大、淤 泥厚度较薄、水下地形较为复杂以及施工精度要求高的水域。 6.2.1.2当湖泊沉积物内源负荷和污染风险较大时,宜采用生态疏浚。 6.2.1.3生态疏浚前制定底泥调查方案,鉴别和勘测全湖底泥污染状况,确定疏浚 区域、面积、深度及有毒有害底泥的安全处置方法 6.2.1.4宜采用低扰动、高固含率的疏浚技术,运输过程中采取严格的防泄漏措施 底泥堆场采取隔离措施防止污染物质渗透而产生二次污染。 6.2.1.5在生态疏浚施工前,宜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预评估,评估内 容主要包括噪声评估、疏浚造成的水体污染评估以及相关应急措施。 6.2.1.6污泥堆放时,宜定期查看堆泥场地,防止围堰渗漏、塌陷等紧急状况出现

6.2.2水下光照条件改善

6.2.2.1当湖泊水下光照条件较差时,宜通过絮凝沉降、设置围隔、降低水位及鱼 类种群结构调控等措施,为沉水植物的生长创造良好的光照条件。 6.2.2.2在区域内设置生态软围隔,以降低风浪的扰动、控制外源输入的浮游植物, 提高水体的透明度。

6.3水生生物群落恢复

6.3.1挺水植物群落恢复

6.3.1.1挺水植物群落恢复适用于水深小于30cm的湖岸带自然壤土水域。常见水生 植物物种见附录A。 6.3.1.2挺水植物群落恢复选择观赏性较高、适应性强的土著物种。 6.3.1.3挺水植物群落恢复采取隔离及围护措施,宜选择直接种植法和叉子种植法 等方式种植。 6.3. 1.4岸边带挺水植物覆盖度宜在40%~80%

6.3.2沉水植物群落恢复

6.3.2.1沉水植物群落恢复适用于透明度较高、风浪扰动较小的开水域。常见水 生植物物种见附录A;不同水深区域沉水植物种植的种类配置见附录B。 6.3.2.2沉水植物种植区域沉积物质地以松软为好,表层沉积物厚度不小于20cm。 6.3.2.3沉水植物群落恢复选择5种左右的土著优势物种。 6.3.2.4沉水植物种植初期采取隔离及围护措施,宜选择播种法、配重抛法、容 器种植法和叉子种植法等方式种植。 6.3.2.5岸边带沉水植物覆盖度宜在40%~80%,水深小于4m的散水区沉水植物覆 盖度宜在30%~60%

3.3浮叶植物群落恢复

6.3.3.1浮叶植物群落恢复适用于水质较好、风浪扰动较小的开散水域。常见水生 植物物种见附录A。 6.3.3.2浮叶植物种植在光照充足、表层沉积物厚度不小于30cm的区域。 6.3.3.3浮叶植物选择播种法、配重抛挪法和容器种植法等方式种植, 6.3.3.4岸边带浮叶植物覆盖度宜在40%~80%,水深小于4m的散水区浮叶植物覆 盖度宜在30%~60%a

6.3.4漂浮植物群落恢复

6.3.4.1漂浮植物群落恢复适用于水面相对静止、水太深无法恢复沉水植物的水域。 常见水生植物物种见附录A。 6.3.4.2漂浮植物种植初期采取隔离及围护措施。 6.3.4.3漂浮植物种植时将种苗均匀放置于水体表面,确保根系完整,叶面完好, 不应将植物体重叠、倒置。 6.3.4.4岸边带漂浮植物覆盖度宜在40%~80%,水深小于4m的散水区漂浮植物覆 盖度宜在30%~60%。

6.3.5底栖动物群落恢复

6.3.5.1底栖动物投放宜为本地物种《机制砂石骨料工厂设计规范 GB51186-2016》,防止引入外来物种。

6.3.5.1底栖动物投放宜为本地物种,防止引入外来物种。

6.3.5.2底栖动物群落以恢复土著软体动物为主,重点是软体动物中的腹足类和双 壳类。 6.3.5.3底栖动物投放前,对恢复区进行至少1个周年(或1个水文年)的底栖动物 群落结构调查,确定投放的物种及密度。 6.3.5.4在繁殖旺盛期之前的1~2个月进行软体动物投放。 6.3.5.5投放结束后,定期巡查所投放生物的生存状况,及时捞取死亡动物残体。

GB 50998-2014 乳制品厂设计规范6.3.6鱼类群落恢复

6.3.6.1鱼类投放宜为本地物种,防止引入外来物种。 6.3.6.2鱼类群落以提高肉食性鱼类比例和生物量、降低杂食性和浮游生物食性鱼 类的比例和生物量为主。 3.3.6.3鱼类投放前,对恢复区进行至少1个周年(或1个水文年)的鱼类群落结构 调查,掌握优势鱼类的相对丰度及大小组成。 6.3.6.4根据修复区现有鱼类群落结构特征,选择性捕捞鲫、鲤等对沉积物扰动作 用较强的鱼类;合理投放上层、申层和底层肉食性鱼类的比例,投放时间一般选择在 秋末或初春季节。 6.3.6.5鱼类投放结束后,定期监测鱼类群落结构,需要时及时调控不同食性鱼类 的比例,以维持较高的肉食性鱼类生物量占比为主

7重构系统效果评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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