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014-2021 室外排水设计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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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014-2021 室外排水设计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简介:

"GB 50014-2021《室外排水设计标准》"是中国的一项国家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该标准主要针对室外排水系统的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和规范。2021年的版本更新了部分内容,以适应新的技术进步和行业需求,旨在确保排水系统的安全、有效和经济运行,防止环境污染,保障城市排水设施的健康稳定。

该标准涵盖了室外排水设施的总体布局、排水设施的选择与设计、管道敷设、雨水收集与利用、污水处理、防洪防涝、以及排水设施的维护管理等方面,适用于城市、乡村等各种类型的室外排水工程设计。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的PDF版,通常包括详细的规定、图例、公式和计算方法,方便专业人员查阅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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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014-2021 室外排水设计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部分内容预览:

1人口密集、内涝易发且经济条件较好的城镇,应采用规定 的设计重现期上限; 2新建地区应按规定的设计重现期执行,既有地区应结合海 绵城市建设、地区改建、道路建设等校核、更新雨水系统,并按规定 设计重现期执行: 3同一雨水系统可采用不同的设计重现期: 4中心城区下穿立交道路的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应按 表4.1.3中中心城区地下通道和下沉式广场等”的规定执行,非 中心城区下穿立交道路的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不应小于10年,高 架道路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不应小于5年。 4.1.4排涝除险设施的设计水量应根据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及 对应的最大充许退水时间确定。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应根据城镇 类型、积水影响程度和内河水位变化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按 表4.1.4的规定取值,并明确相应的设计降雨量,且应符合下列规 定: 1人口密集、内涝易发且经济条件较好的城市,应采用规定 的设计重现期上限; 2目前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分期达到标准; 3当地面积水不满足表4.1.4的要求时,应采取渗透、调蓄、 设置行泄通道和内河整治等措施; 4超过内涝设计重现期的暴雨应采取应急措施

表4.1.4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年)

注:详见表4.1.3的注3。

4.1.5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下的最大充允许退水时间应符合表 4.1.5的规定。人口密集、内涝易发、特别重要且经济条件较好的 城区《钎焊接头强度试验方法 GB/T 11363-2008》,最大允许退水时间应采用规定的下限。交通枢纽的最大允 许退水时间应为0.5h

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下的最大允许退

4.1.6当地区改建时,改建后相同设计重现期的径流量不得超过 原径流量。

计算。当汇水面积大于2km时,应考虑区域降雨和地面渗透性能 的时空分布不均匀性和管网汇流过程等因素,采用数学法确 定雨水设计流量。

式中:Qs 雨水设计流量(L/s); 设计暴雨强度LL/(hm²·s) 亚——综合径流系数; 汇水面积(hm²)

4.1.9设计暴雨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4.1.9设计暴雨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167A(1+ClgP) = (t + b)n

式中:q 设计暴雨强度[L/(hm²·s)]; P一一设计重现期(年); t一降雨历时(min); 11,C,6,n参数,根据统计方法进行计算确定。 具有20年以上自记雨量记录的地区,排水系统设计暴雨强度 公式应采用年最大值法,并应按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编制。 4.1.10暴雨强度公式应根据气候变化进行修订。 4.1.11 雨水管渠的降雨历时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t一 降雨历时(min); 地面集水时间(min),应根据汇水距离

(4. 1. 11)

面种类通过计算确定,宜采用5min~15min; t2 管渠内雨水流行时间(min)。

4.1.12污水系统设计中应确定旱季设计流量和雨季设计流量

4.1.12污水系统设计中应确定旱季设计流量和雨季设计流量。 4.1.13分流制污水系统的旱季设计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Q=KQa+K'Qm+Q

(4. 1. 13)

4.1.14综合生活污水定额应根据当地采用的用水定额,结合建 筑内部给排水设施水平确定,可按当地相关用水定额的90%采 用。

量变化资料确定。无测定资料时,新建项目可按表4.1.15的规定 取值:改、扩建项目可根据实际条件,经实际流量分析后确定,也可 按表4.1.15的规定,分期扩建,

表4.1.15综合生活污水量变化系数

注,当污水平均日流量为中间数值时,变化系数可用内插法求得。

4.1.16设计工业废水量应根据工业企业工艺特点确定,工业企 业的生活污水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GB50015的有关规定。 4117工业废水量变化系数应根据工艺特点和工作班次确定

4.1.18人渗地下水量应根据地下水位情况和管渠性质经测算后 研究确定。 4.1.19分流制污水系统的雨季设计流量应在旱季设计流量基础 上,根据调查资料增加截流雨水量。 4.1.20分流制截流雨水量应根据受纳水体的环境容量、雨水受 污染情况、源头减排设施规模和排水区域大小等因素确定。 4.1.21分流制污水管道应按旱季设计流量设计,并在雨季设计 流量下校核。 4.1.22截流井前合流管道的设计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4. 1. 22)

式中:Q 设计流量(L/s); 设计综合生活污水量(L/s): 设计工业废水量(L/s); Q 雨水设计流量(L/s)。 4.1.23 合流污水的截流量应根据受纳水体的环境容量,由溢流 污染控制目标确定。截流的合流污水可输送至污水厂或调蓄设

式中:Q 设计流量(L/s); 设计综合生活污水量(L/s); 设计工业废水量(L/s); Q. 雨水设计流量(L/s)

污染控制目标确定。截流的合流污水可输送至污水厂或调蓄设 施。输送至污水厂时,设计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Q=(no+1) X(Qa+Qm)

(4. 1. 23)

式中:Q 截流后污水管道的设计流量(L/s); no 截流倍数。

4.1.24截流倍数应根据旱流污水的水质、水量、受纳水

容量和排水区域大小等因素经计算确定,宜采用2~5,并宜采取 调蓄等措施,提高截流标准,减少合流制溢流污染对河道的影响 同一排水系统中可采用不同截流倍数

4.2.1 城镇污水的设计水质应根据调查资料确定,或参照邻近城

4.2.1城镇污水的设计水质应根据调查资料确定,或参

4.2.1城镇污水的设计水质应根据调查资料确定,或参照邻近城 镇、类似工业区和居住区的水质确定。当无调查资料时,可按下列 规定采用:

1 生活污水的五日生化需氧量可按40g/(人·d)~60g/(人·d) 计算; 2 生活污水的悬浮固体量可按40g/(人·d)~70g/(人·d) 计算; 3 生活污水的总氮量可按8g/(人·d))~12g/(人:d)计算: 4 生活污水的总磷量可按0.9g/(人·d)~2.5g(人·d)计 算。 4.2.2污水广内生物处理构筑物进水的水温宜为10℃~37℃

4.2.2污水厂内生物处理构筑物进水的水温宜为10℃

100:5:1。有工业废水进入时,应考虑有害物质的影响。

5.1.2管渠平面位置和高程应根据地形、土质、地下水位、道路情 况、原有的和规划的地下设施、施工条件及养护管理方便等因素综 合考虑确定,并应与源头减排设施和排涝除险设施的平面和竖向 设计相协调,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排水十管应布置在排水区域内地势较低或便于雨污水汇 集的地带; 2排水管宜沿城镇道路敷设,并与道路中心线平行,宜设在 快车道以外; 3截流十管宜沿受纳水体岸边布置; 4管渠高程设计除应考虑地形坡度外,尚应考虑与其他地下 设施的关系及接户管的连接方便

5.1.2管渠平面位置和高程应根据地形、土质、地下水位、道路情

5.1.3污水和合流污水收集输送时,不应采用明渠

5.1.4管渠材质、管渠断面、管道基础、管道接口应根据排水水质、 水温、冰冻情况、断面尺寸、管内外所受压力、土质、地下水位、地下 水侵蚀性、施工条件和对养护工具的适应性等因素进行选择和设计。 5.1.5.输送污水、合流污水的管道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其接口和

5.1.5.输送污水、合流污水的管道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其接口利

5.1.6排水管渠的断面形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排水管渠的断面形状应根据设计流量、埋设深度、工程环 境条件,并结合当地施工、制管技术水平和经济条件、养护管理要

求综合确定,宜优先选用成品管; 2大型和特天型管渠的断面应方便维修、养护和管理。 5.1.7当输送易造成管道内沉析的污水时,管道断面形式应考虑 维护检修的方便。 5.1.8雨水管渠和合流管道除应满足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标准 外,尚应与城镇内涝防治系统中的其他设施相协调,并应满足内涝 防治的要求。

外,尚应与城镇内涝防治系统中的其他设施相协调,并应满足内涝 防治的要求。 5.1.9合流管道的雨水设计重现期可高于同一情况下的雨水管 渠设计重现期。 5.1.10排水管渠系统的设计应以重力流为主,不设或少设提升 泵站。当无法采用重力流或重力流不经济时,可采用压力流。 5.1.11雨水管渠系统的设计宜结合城镇总体规划,利用水体调 蓄雨水,并宜根据控制径流污染、削减径流峰值流量、提高雨水利 用程度的需求,设置雨水调蓄和处理设施。 5.1.12污水、合流管道及湿陷土、膨胀土、流沙地区的雨水管道 和附属构筑物应保证其严密性,并应进行严密性试验。 5.1.13当排水管渠出水口受水体水位顶托时,应根据地区重要 性和积水所造成的后果,设置防潮门、闸门或泵站等设施。 5.1.14排水管渠系统之间可设置连通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雨水管渠系统和合流管道系统之间不得设置连通管。 2雨水管渠系统之间或合流管道系统之间可根据需要设置 法泽篮左法

5.1.9合流管道的雨水设计重现期可高于同一情况下的雨水管

5.1.14排水管渠系统之间可设置连通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雨水管集系统和合流管道系统之间不得设置连通管。 2雨水管渠系统之间或合流管道系统之间可根据需要设置 连通管,在连通管处应设闸槽或闸门。连通管和附近闸门井应考 虑维护管理的方便。 3同一圩区内排人不同受纳水体的自排雨水系统之间,根据 受纳水体和管道标高情况,在安全前提下可设置连通管。 5.1.15有条件地区GB∕T 35172-2017 水泥窑用耐火材料抗生活垃圾预处理可燃物侵蚀性试验方法,污水输送干管之间应设置连通管,

排水管渠的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Q 设计流量(m/s): A—水流有效断面面积(m)

5.2.2恒定流条件下排水管渠的流速应按下式计算

5.2.2恒定流条件下排水管渠的流速应按下式计算

T∕CAMET 08002-2018 中低速磁浮交通 道岔系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 2. 1)

表5.2.3排水管渠粗糙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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