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法规》一本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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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类别:二级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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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法规》一本通.pdf简介:

《一建法规一本通》是一本专门为建设工程领域的一级建造师考试准备的法规教材。该书详细梳理了与一级建造师考试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等一系列重要法律和法规。它不仅包含了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还对各项法规进行了深入解析,帮助考生理解和记忆。

该书的特点是内容全面、结构清晰,既注重理论知识的讲解,也注重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使考生能够理论联系实际,更好地应对考试。此外,它还可能包含历年考试真题和模拟试题,帮助考生进行实战演练,提高应试能力。

《一建法规一本通》是一本实用性极强的复习指南,是备考一级建造师考试法规科目的重要参考书之一。

一建《法规》一本通.pdf部分内容预览:

【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

(一)仓储合间是诺成合同

包陌百可定成百 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不以仓储物是否交付为要件。这是区别于保管合同的显著特征。 (二)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是动产 仓储合同保管的对象必须是动产,不动产不能作为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这是区别于保管合同的又一显著 特征。 (三)仓储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合同法》规定DB61/T 991.4-2015 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 第4部分:农田输配电,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存货人或者仓 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

1Z305000建设工程施工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文物保护法律制度

1Z305010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制度

1Z305011施工现场噪声污染防治的规定

1Z305013施工现场水污染防治的规定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查明工程建设范围内地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相关情况 各类施工作业需要排水的,由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因施工作业需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

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根据排水状况确定,但不得超过施工期限。 未取得排水许可证,排水户不得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各类施工作业需要排水的,由建设单位申 请领取排水许可证。因施工作业需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水的,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 根据排水状况确定,但不得超过施工期限。排水户应当按照排水许可证确定的排水类别、总量、时限、排 放口位置和数量、排放的污染物项目和浓度等要求排放污水。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实施排水许可不得收费

1Z305020施工节约能源制度

1Z305021施工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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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车辆冲洗,喷酒路面,绿化浇灌等用水,优先采用非传统水源,尽量不使用市政自来水。 施工用电及照明:照明设计以满足最低照度为原则,照度不应超过最低照度的20%。(18年考)

1Z305030施工文物保护制度

1Z305031受法律保护的文物范围

【属于国家所有的文物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国有文物所有权受法律保 护,不容侵犯。 【属于国家所有的不可移动文物范围】 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属于国家所有。国家指定保护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石刻、壁画、近代现 代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属于国家所有。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所有权不因 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改变而改变。 【属于国家所有的可移动文物范围】 下列可移动文物,属于国家所有:(1)中国境内出土的文物,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2)国有文物收藏 单位以及其他国家机关、部队和国有企业、事业组织等收藏、保管的文物;(3)国家征集、购买的文物; (4)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给国家的文物;(5)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其他文物。 属于国家所有的可移动文物的所有权不因其保管、收藏单位的终止或者变更而改变。 【属于国家所有的水下文物范围】 《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规定,遗存于中国内水、领海内的一切起源于中国的、起源国不明的和起源于 外国的文物,以及遗存于中国领海以外依照中国法律由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的起源于中国的和起源国不 明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对其行使管辖权。 遗存于外国领海以外的其他管辖海域以及公海区域内的起源于中国的文物,国家享有辨认器物物主的权 利。 1Z305032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施工的规定 一、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 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是指对文物保护单位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实施重点保护的区域。全国重点 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自核定公布之日起1年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必要的 保护范围,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设置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设区的市、自治州级和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自核定公布之日起1年内,由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划定保护范围,作 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设置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二、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由省、自治区、直辖 市人民政府的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划定并公布。省级、设区的市、自治州级和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由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

306000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

1Z306010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1Z306011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中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 利安全生产条件: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6)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1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 (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 保险费; (8)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

1Z306013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中规定,建筑施工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 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给予警告,1年内不得申请安全生产许 可证。 建筑施工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3年内不得 再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中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发生重大

②【专业承包单位在项目上专职安全员的配备要求】≥1人 ③【劳务分包单位在项目上专职安全员配备】

②【专业承包单位在项目上专职安全员的配备要求】≥1人 ③【劳务分包单位在项且上专职安全员配备】

≥1 人 ≥2人 ≥3人 50人 200人

1Z306022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可的施工。 (四)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二、分包单位应当承担的法定安全生产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 承担主要责任 1Z306024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 一、施工作业人员应当享有的安全生产权利 (一)施工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和建议权 (二)施工安全防护用品的获得权 (三)批评、检举、控告权及拒绝违章指挥权 (四)紧急避险权 (五)获得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赔偿的权利 (六)请求民事赔偿权 (七)依靠工会维权和被派遣劳动者的权利 二、施工作业人员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义务 (一)守法遵章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等的义务 (二)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义务 (三)施工安全事故隐患报告的义务: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 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IZ306025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规定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包括: (1)建筑电工;(2)建筑架子工;(3)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4)建筑起重机械司机;(5)建 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6)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 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 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SJG 55-2019标准下载,应当对 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建筑电工;(2)建筑架子工;(3)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4)建筑起重机械司机;(5)建 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6)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 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 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 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Z306030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制度

1Z306031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的规定

(一)【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二)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前期保障

工安全的意见GB 5768.4-2017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4部分:作业区,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施工单位应当将专项施工方案及审核、专家论证、 交底、现场检查、验收及整改等相关资料纳入档案管理。监理单位应当将监理实施细则、专项施工方案审 查、专项巡视检查、验收及整改等相关资料纳入档案管理。 三、安全施工技术交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 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规定,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者项目技术 负责人应当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 由双方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二、施工现场安全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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