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S 547-2018 建筑消能减震加固技术规程

T/CECS 547-2018 建筑消能减震加固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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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T/CECS 547-2018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24.4M
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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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ECS 547-2018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T/CECS 547-2018 建筑消能减震加固技术规程简介:

"T/CECS 547-2018 建筑消能减震加固技术规程"是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于2018年发布的一项行业标准,主要针对的是建筑结构的消能减震加固技术的指导和规范。它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提高建筑物的抗震性能,降低地震对建筑物的破坏程度,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该规程详细规定了建筑消能减震加固设计、施工、验收以及维护全过程的技术要求。包括消能减震装置的选择、设计计算、施工安装、质量检验以及运行维护等方面的内容。同时,规程中还对消能减震加固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技术要求等做了详细的阐述。

具体来说,规程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概述:对消能减震加固技术的基本概念、原理和发展做了介绍。 2. 设计:包括消能减震装置的设计计算、选择和布置等。 3. 施工:详细规定了消能减震装置的施工方法、质量控制等。 4. 验收:对消能减震加固工程的验收标准和方法做了规定。 5. 维护:对消能减震装置的运行维护提出了要求。

这份规程的实施,不仅有利于提高我国建筑结构的抗震能力,也为工程技术人员提供了权威的技术指导,对我国的建筑安全和防震减灾工作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T/CECS 547-2018 建筑消能减震加固技术规程部分内容预览:

4.3.1消能器采用非线性时,应根据其工作状态以及力学 特性选择适宜的单元模拟,其恢复力宜按下列规定选取: 1金属消能器可采用双线性、三线性或Wen ; 摩擦消能器宜采用理想弹塑性: 3 液体黏滞消能器可采用麦克斯韦尔 4其他类型消能器的计算可根据实际力学特性确定; 空证

4.3.2消能部件应具有足够的刚度,并宜符合下死

1金属消能器和摩擦型消能器与斜撑、墙墩和梁等支承构 件组成消能部件时,支承构件沿消能器消能方向的刚度宜符合下 式规定:

式中:Kb一 支承构件沿消能器消能方向的刚度: KD一一消能器有效刚度。 2液体黏滞消能器与斜撑、墙墩和梁等支承构件组成消能 部件时JIS A1129-3-2001 灰浆和混凝土长度变化的试验方法 第3部分 千分表法,支承构件沿消能器消能方向的刚度宜符合下式规定:

Ki> 6元CD T

式中:Kb 支承构件沿消能器消能方向的刚度: Cp 消能器的线性阻尼系数,非线性消能器可采用等 效线性阻尼系数; Ti 消能建筑结构的基本自振周期。

4.3.3采用振型分解反应谱法计算时,金属消能器和摩擦型消 能器可提供等效阻尼和有效刚度;液体黏滞消能器可提供等效阻

能器可提供等效阻尼和有效刚度;液体黏滞消能器可提供等效阻

尼。消能器附加给主体结构的有效刚度和等效阻尼应按下列规定 计算: 1金属消能器和摩擦型消能器有效刚度可按消能器目标位 移△u;时的割线刚度取值。 2按能量法确定消能器等效阻尼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等效阻尼比可按下式计算:

5=ZW。/(4元W)

式中5e 采用消能减震技术的结构的附加等效阻尼比; 第i个消能部件在结构预期层间位移△u;下往复循 环一周所消耗的能量; W,一一设置消能部件的结构在预期位移下的总应变能。 2)不计扭转影响时,采用消能减震技术的结构在水平地震 作用下的总应变能,可按下式估算:

式中:F一质点i的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kN); U,一一质点i对应于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的位移(mm)。 3)速度线性液体黏滞消能器在水平地震作用下往复循环 周所消耗的能量,可按下式估算:

Wej = 2元 cos?0,u

式中:T 采用消能减震技术的结构的基本自振周期,当消 能器的阻尼系数和有效刚度与结构振动周期有关 时,可取相应于采用消能减震技术的结构基本自 振周期; C一一第j个消能器的线性阻尼系数; の;一一第j个消能器的消能方向与水平面的夹角; △u一一第i个消能器两端的相对水平位移。 4)非线性液体黏滞消能器在水平地震作用下往复循环一周

所消耗的能量,可按下式计算

We, = A, Fdimax coso,Au

式中:入1 阻尼指数的函数,可按表4.3.3取值: Fajmax 第1个消能器在相应水平地震作用下的最大阻尼力 (kN)

注:其他阻尼指数对应的入1值可线性插值

5)金属消能器和摩擦型消能器在水平地震作用下往复循环 周所消耗的能量,可按下式估算:

式中:A 一第i个消能器的恢复力滞回环在相对水平位移△u 时的面积(kN·mm)。 3采用自由振动衰减法确定消能器等效阻尼时,等效阻尼 比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Om 2元.m Sn

式中:om 振幅对数衰减率,Sn和Stm分别为第n和第n十m 周期振幅,m为两振幅间相隔的周期数。 4采用振型分解反应谱法计算时,消能部件附加给结构的 等效阻尼比超过25%时,宜按25%取值。 5多遇地震和室遇地震下消能器附加给主体结构的等效阻

4.3.4采用液体黏滞消能器时,多遇地震作用下消

内力宜按弹性时程分析法确定,地震波采用不少于3条人工模拟 加速度时程,并取包络值。

4.3.5下列情况应采用弹性时程分析进行多遇地震下

1特别不规则结构、甲类建筑及表4.3.5所列高度范围的 高层建筑; 2消能器附加给结构的等效阻尼比大于25%的建筑; 3消能器沿竖向布置不均匀时

表4.3.5采用时程分析的房屋高度范围

4.3.6在预期的罕遇地震作用下,加固后结构应进行弹塑性计

弹塑性变形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黏滞消能器加固的建筑应采用动力弹塑性分析方 2除第1款以外的建筑结构可采用静力弹塑性分析方法或 弹塑性分析方法。弹塑性时程分析宜采用双向或三向地震输

算,弹塑性变形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黏滞消能器加固的建筑应采用动力弹塑性分析方法; 2除第1款以外的建筑结构可采用静力弹塑性分析方法或动 力弹塑性分析方法。弹塑性时程分析宜采用双向或三向地震输入。 4.3.7结构进行弹塑性计算分析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体建筑的梁、柱、斜撑、抗震墙、楼板等结构构件 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分析精度要求采用合适的计算。 2计算中构件的儿何尺寸、混凝土构件所配的钢筋和 型钢、钢构件等应按实际情况计算

1主体建筑的梁、柱、斜撑、抗震墙、楼板等结构构件, 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分析精度要求采用合适的计算。 2计算中构件的儿何尺寸、混凝土构件所配的钢筋和 型钢、钢构件等应按实际情况计算。 3应合理取用钢筋、钢材、混凝土材料的力学性能指标以 及本构关系。钢筋和混凝土材料的本构关系可按现行国家标准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有关规定采用:钢材的本构

关系可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的有关规 定采用。 4应计入几何非线性影响。 5应计入消能器的非线性特性,计算应满足本规程第 4.3.1条的规定。 6应计入加固措施对结构及构件内力重分布的影响。 4.3.8采用消能减震技术加固后,结构的抗震变形验算应符合 下列规定: 1结构消能减震加固后弹性层间位移角限值应按表4.3.8 1取值

4.4.1采用消能减震技术加固的结构,主体结构的截面抗震验 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结构构件的地震作用效应和其他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应 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方法取值。 2材料性能设计指标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 范》GB50011的有关规定执行。 3采用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方 法进行抗震验算,应计入加固后仍存在的构造影响:并应符合下 列规定: 1)对于后续使用年限50年的C类建筑,地震作用效应调 整、结构构件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YRE均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 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有关规定采用: 2)对于后续使用年限少于50年的A类、B类建筑的地震 作用效应调整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的规定采用;结构构件的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YRE应按现 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采用

4.4.2采用消能减震技术进行结构加固设计时,消

DB62∕T 25-3116-2016 建筑同层排水系统施工及验收规程 内类建筑消能子结构的地震作用效应调整、结构构件承

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和结构构件内力设计值均应按国家现行规范乙 类建筑的有关规定确定:乙类建筑消能子结构地震作用效应乘以 系数2.0后按国家现行规范乙类建筑的有关规定确定,结构构件 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应按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有关规定确定:9度 应专门研究。 2消能部件由梁单独承载时,梁的承载力应符合下式规定:

SE+ SEhk

式中:SGE 重力荷载代表值的效应: Sehk 罕遇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的效应,不考虑与抗震 等级有关的调整系数; Rk 按材料最小极限强度计算的承载力;混凝土强度 可取立方强度的88%,钢筋强度可取屈服强度标 准值的1.25倍,钢材强度可取屈服强度标准值的 1.5倍。 3消能部件采用高强度螺栓或焊接连接时,消能子结构节 点设计应计入附加内力影响。 4当消能器的轴心与结构构件的轴线有偏差时,结构构件 应计算附加弯矩或因偏心而引起的平面外弯曲的影响 4.4.3当现有A、B、C类钢筋混凝土房屋的抗震构造措施不 合本规程相关规定时,可采用楼层综合抗震能力指数法按下式进 行验算:

β=did5y $y=Vy/V

式中:β一—平面结构楼层综合抗震能力指数。大于等于1.0时, 应认为满足要求;当小于1.0时,应采取加固或其 他相应措施; d1—体系影响系数,A类建筑可按本规程第4.4.4条确 定;B类建筑可按本规程第4.4.5条确定;C类建 筑可按本规程第4.4.6条确定:

准》GB50023的有关规定取值; $一一楼层屈服强度系数; V,一一楼层现有受剪承载力,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 震鉴定标准》GB50023附录C计算,同时计入消能 部件的承载力; V。一多遇地震下楼层弹性地震剪力设计值。 4.4.4A类钢筋混凝土房屋的体系影响系数可根据结构体系 梁柱箍筋、轴压比等符合规定的程度和部位,按下列情况确定 1当各项构造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 GB50023的有关规定时,可取1.0; 2当各项构造均符合非抗震设计规定时,可取0.8: 3结构受损伤或发生倾斜但已修复纠正的,体系影响系数 在第1、2款基础上再乘以0.8~1.0。 4.4.5B类钢筋混凝土房屋的体系影响系数可根据结构体系 梁柱箍筋、轴压比、墙体边缘构件等符合规定的程度和部位,按 下列情况确定: 1当各项构造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 GB50023B类房屋鉴定规定时,可取1.0; 2当各项构造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 GB50023A类房屋鉴定规定时可取0.8: 3结构受损伤或发生倾斜但已修复纠正的,体系影响系数 在第1、2款基础上再乘以0.8~1.0 4.4.6C类钢筋混凝土房屋的体系影响系数可根据结构体系 梁柱箍筋、轴压比、墙体边缘构件等符合规定的程度和部位,按 下列情况确定: 1当各项构造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的有关规定时,可取1.0; 2当各项构造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

GB50023B类房屋鉴定规定时,可取0.7; 3当各项构造略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的有关规定时,框架结构可取0.8;其他结构可 取0.9; 4结构受损伤或发生倾斜但已修复纠正的砖石基础砌筑施工工艺标准(QB-CNCEC J010501-2004),体系影响系数 在本条第1款、第2款基础上再乘以0.8~1.0。

5.1.1当消能器设计使用年限小于建筑物的后续使用年 消能器达到使用年限时应及时检测,并重新确定消能器后 年限或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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