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火母线干线系统(耐火母线槽)JBT10327-2011.pdf

耐火母线干线系统(耐火母线槽)JBT10327-2011.pdf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5 M
标准类别:综合标准
资源ID:52006
免费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耐火母线干线系统(耐火母线槽)JBT10327-2011.pdf简介:

"耐火母线干线系统(耐火母线槽)JBT10327-2011.pdf" 是一个标准文件,全称为《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JBT 10327-2011),它是中国建筑电气工程领域的技术标准。该标准主要针对耐火母线槽的设计、制造、安装和验收,目的是为了确保电气系统的安全与可靠性,特别是在火灾情况下,母线槽能有效隔离火源,防止火势蔓延,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JBT" 是"行业标准"的缩写,"10327-2011"表示该标准的发布日期为2011年,有效期可能为一段时间。内容涵盖了母线槽的选型、材质、尺寸、安装位置、防火等级、绝缘性能、使用寿命等方面的要求,是电气工程中确保电气系统防火性能的重要依据。

如果你需要详细了解该标准的具体内容,可能需要查阅完整的PDF文件或者相关的技术书籍,以获取更为详细的信息。

耐火母线干线系统(耐火母线槽)JBT10327-2011.pdf部分内容预览:

5.3.2额定工作电压

母线槽额定工作电压的优选值:380V(400V)、660V(690V)、1000V(1140V)

5.3.3额定绝缘电压

母线槽的额定绝缘电压是与介电强度试验和爬电距离有关的电压值,表征其绝缘的(长期)耐受能 力。母线槽的额定绝缘电压应不低于其额定工作电压。

5.3.5额定短时耐受电流(Icw 母线槽额定短时耐受电流是指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DB11∕T 1873-2021 装配式低层住宅轻钢框架-组合墙结构技术标准,该母线槽电路(除非制造商另有规定)能耐受 的电流(方均根值)。

5.3.6额定峰值耐受电流(I)

母线槽的额定峰值耐受电流是指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母线槽电路能耐受的电流峰值。其值为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方均根值)与峰值系数(n)的乘积。

表2峰值系数(n)的标准值和相应的功率因数

母线槽应由能承受规定的机械应力、电气应力及热应力的材料构成,其结构必须安全可靠、操作方 便、易于维修。

线槽应满足GB7251.2—2006中8.2.10~8.2.12

5.4.3母线槽外接导线端子

5.4.4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母线槽内不同极性的裸露带电导体之间以及它们与外壳之间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 51.2—2006中7.1.2的规定

5.4.5外壳的防护等级

母线槽的防护等级应不低于GB4208一2008规定的IP44的要求。 注1:IP44是最低要求,对户外用耐火母线槽建议要提高其防护等级到IP65。 注2:带有分接单元母线槽的防护等级,如果分接单元在移出后,不能保持规定的防护等级要求,需要由制造商与 用户间达成协议,以确保采用的措施能获得足够的防护

曹各部位的温升应满足表3的规定,并按6.1.3.2

JB/T10327—2011

5.5.2触电防护措施

5.5.2.1直接接触的防护

母线槽直接接触的防护要求应符合GB7251.1一2005中7.4.2的规定。 5.5.2.2间接接触的防护 母线槽间接接触防护的要求应符合GB7251.12005中7.4.3的规定。

5.5.2.3接地端子

母线干线单元应有接地端子, 接地端子以电导用良好的材科制成开有 防腐蚀措施,且安装在易于接线的地方。母线干线单元外壳上任一裸露导电部件与接地端子间的电阻应 足够低,其电阻值不大于0.1Q,以保证母线于线系统的安全运行。

5.5.3短路强度(承载短路电流的能力)

在额定参数(见表2)范围内,母线槽应耐受不超过额定短时耐受电流(Icw)和额定峰值耐受电流 (I)时产生的热应力和电动应力,短时耐受电流的数值应由制造商在产品技术文件中规定。

母线槽系统的电阻、电抗和阻抗的具体值应由制造商在产品说明书或其他文件中给出, 7251.2—2006 中 4.9 的要求。

母线槽各相导体之间,相线与中性线之间,相线与保护导体之间应耐受GB7251.1一2005中8.2.2.4 表10的施加电压值,并保持5S,密集耐火母线槽介电性能试验时的施加电压是GB7251.1一2005中 8.2.2.4中表10的1.5倍。

母线槽的耐火时间见表4。

母线槽的试验分型式试验和出厂试验。

型式试验的目的是验 产前必须进行,试验样品应为长度不小于6m,至少有两个连接点的直线干线单元。当产品设计、材料、 工艺上的更改可能影响其工作性能时,应重新进行有关项目的型式试验。 型式试验规则: a)用作型式试验的母线槽必须是主要制造工艺装备齐全、正式试制的样品,并需出厂试验合格; b)各试验项目可按任意次序或在同一试验的不同样品上进行,有特殊要求的地方,应在具体项目 中说明; c)6.1.2规定的所有试验项目都能通过和所有样品都合格,才认为母线槽的型式试验合格,

6.1.2型式试验项目

型式试验项目包括以下内容: a)机械负载试验(见6.1.3.1); b)温升试验(见6.1.3.2); c)保护电路有效性验证(见6.1.3.3); d)短路强度试验(见6.1.3.4); e)验证系统的电阻、电抗和阻抗值(见6.1.3.5); f)验证绝缘电阻(见6.1.3.6); g)介电强度试验(见6.1.3.7); h)验证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见6.1.3.8); i)验证母线槽与分接单元(插接箱)的机械操作(如果适用)(见6.1.3.9); j)验证外壳防护等级(见6.1.3.10); k)耐压力性能的验证(见6.1.3.11); 1)绝缘材料耐受非正常发热的验证(见6.1.3.12): m)防止火焰蔓延的试验(见6.1.3.13); m)防火、耐火性能试验(见6.13.14)

除应按GB7251.2一2006中8.2.10进行试验外,对需要垂直安装的母线槽还需做垂直负载试验。试 验时,将一直线形母线干线单元垂直吊起,吊挂点应固定在母线外壳上并保持母线垂直,在各导体上吊 佳相当于5倍该导体质量的重物,持续5min,如图1所示。试验结果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a)试验期间和试验后,母线单元连接点或其他部位应无破裂,外壳的变形没有影响防护等级,或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没有减少到GB7251.1一2005中表14和表16规定的数值。试验后不应有 明显的永久性变形,例如:有影响进线单元和插接单元正常插入的倾向。 b)试验期间和试验后,保护电路应保持其功能。 c)每一项试验后,应按6.1.3.7进行介电强度试验。 d)垂直机械负载试验,需要测量在试验期间及试品完成试验恢复后导体相对于外壳的位移,应不 产生影响性能和使用的变化。

6.1.3.2温升试验

母线槽温升试验按以下要求进行:

母线槽温升试验按以下要求进行:

母线槽进行温升试验时,应按正常使用情况放置,所有覆板等都应就位。对带有分接装置的

JB/T103272011线槽,其分接单元(插接箱)应通以额定电流进行温升试验,试验时应考虑母线单元与分接单元在正常使用时出现的温度条件。母线槽的额定电流会受到安装布置的影响。因此,必须用制造商给出的适于安装的额定电流进行温升试验。如果只做一次试验,应采用最严酷的安装配置。b)试验要求母线槽的温升试验按GB7251.2一2006中8.2.1.3的规定进行,用热电偶或温度测量仪器对母线槽的导体连接部位和壳体进行温度测量,带有分接单元的母线槽对分接单元与母线的连接部位以及分接单元(插接箱)都应进行温度测量。试验结束时,温升应不超过表2的规定,即认为温升试验合格。砖码WW为5倍该导体的质量。图1母线垂直负载试验6.1.3.3保护电路有效性验证6.1.3.3.1保护电路有效性试验应对母线槽单元的裸露导电部件与保护电路之间连接的有效性进行试验。试验用的电阻测量仪器的输出电流应至少为10A。6.1.3.3.2验证保护电路的短路强度母线槽应像正常使用时一样安置。单相试验电源,分别与保护导体和与其最近的相导体连接,试验时允许使用外装的保护器件。试验时,应将被试母线槽与地绝缘。试验电压应为单相额定工作电压。所用预期短路电流应是母线槽三相短路耐受试验的预期短路电流值的60%。6.1.3.3.3试验结果试验前后,保护电路的有效性和短路耐受强度都不应遭受破坏,并应满足5.5.2.3的要求。6.1.3.4短路强度试验6.1.3.4.1试验安排母线槽应像正常使用时一样安置,型式试验应在一个能够代表系统的典型母线槽上进行,其至少应包括一个母线干线馈电单元,该单元与适当数量的直线形母线干线单元相连接,其总长度不超过6m,至少有一个接点。不包括在上述试验中的其他形式的母线干线单元和分接单元,应单独进行试验。6.1.3.4.2试验要求见GB7251.2—2006中8.2.3.2.28.2.3.2.4中的规定。6

表5灼热丝顶部的温度

如果没有明显的火焰而且没有持续的余辉《核电厂工程地震调查与评价规范 GBT50572-2010》,或者在移开灼热丝30s内试样的火焰和余辉熄灭 为通过了灼热丝试验。

6.1.3.13防止火焰蔓延的试验

试验适用于所有型号和尺寸的母线干线单元,以证明其满足了实际安装和组装时能防止火焰蔓延的 性能。按照GB7251.2一2006中8.2.14的规定进行此试验,火焰燃烧时间为40min。 燃烧停止后,将母线槽壳体擦于净,如果试样原来的表面完好无损,则所有擦得掉的烟垢可以忽略 不计,非金属材料的软化和变形也可忽略不计。试样损坏的最大范围以米为单位,保留一位小数,从燃 烧器(喷灯)的底边至炭化部分起始点之间的距离: 如果母线干线单元满足下述条件,则认为通过试验 一无燃烧。 注:不影响母线槽完整性的小部件的燃烧可以忽略。 一或者如果母线槽的炭化部分(内部或外部)的最大范围不超过燃烧器底边以上2.5m。 6.1.3.14防火、耐火性能试验

3.14防火、耐火性能

6.1.3.14.1试验要求

6.1.3.14.1.1防火性能试验

本试验仅适用于母线槽防火单元。试验样品为直线形母线十线防火单元,受火段长度至少为4M, 并含有一个连接点,试验时母线槽的两端应用隔热材料封堵。 试样为四面受火,实际工程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如果能确定试样的薄弱面,或试样每一面的结构相 司,可以选取一个试样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11年版),只对薄弱面进行耐火试验。 试验时,将热电偶放置在试样非裸露面的中心位置上,以用来记录母线槽壳体的表面温度。有加强 筋的试件,可以在不同的位置适当增加热电偶的数量。热电偶的布置应避开热气流、结合点和热烟气的 直接冲击。测量试样内部的温度时,应将热电偶安装在内部选定的部位,但不得因此影响试样的性能。 测量环境温度的热电偶应安装在距离试样背火面(1.0土0.5)m处,但不应受到来自试样和/或试验 炉热辐射的影响。 试验开始时,应记录所有热电偶的初始温度和试样的初始条件。 试验时,记录试样背火面的初始平均温度值和环境温度值及试样内部的初始温度值。 当试验炉内接近试样中心的热电偶记录到50℃时,便可将其作为试验开始时间。同时按附录A规 定的升温条件控制试验炉的炉温和压力, 试验过程中,应随时对试样进行观测并作好试验记录。 注1:初始温度指试验开始时背火面的初始平均温度。

6.1.3.14.1.2耐火性能试验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