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336-2006 工程质量评定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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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336-2006 工程质量评定规程.pdf简介:

"SL336-2006 工程质量评定规程.pdf" 是一项由中国交通行业发布的质量管理标准。"SL"通常代表"标准"(Standard),"336"是标准编号,"2006"表示发布年份。该规程详细规定了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检验、验收和控制的方法、程序和要求。

"工程质量评定规程"涵盖了工程项目从设计、施工到交付的全过程,旨在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包括结构安全、功能性能、耐久性等多个方面。它可能包括对建筑材料、施工工艺、施工过程控制、工程质量验收等方面的具体标准和规定,是工程建设中质量控制和管理的重要依据。

由于这是一份专业性较强的文件,非专业人士可能需要具备相关工程背景知识才能全面理解。如果你需要这方面的具体信息或有其他问题,建议你提供更详细的问题或咨询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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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onengineering

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 中,对水土保持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 要求。

individual items

可以独立发挥作用,具有相应规模的单项治理措施(如基本 长田、植物措施等)和较大的单项工程(如大型淤地坝、骨干 视。

JT∕T 576-2015 水运工程 非金属声波检测仪partitioned engineering

单位工程的主要组成部分,可单独或组合发挥一种水土保持 功能的工程。

unit engineering

分部工程中由几个工序、工种完成的最小综合体,是日常质 量考核的基本单位。对分部工程安全、功能、效益起控制作用的 单元工程称为主要单元工程

2. 0. 5 重要隐蔽工程

important concealed work

大型水土保持工程中对工程建设和安全运行有较大影响的基 础开挖、地下涵管、隧洞、坝基防渗、加固处理和地下排水工 程等。

2.0.8外观质量得分率

2.0.8外观质量得分率 score percentage of presentat quality 单位工程外观质量实际得分占应得分数的百分率

外观质量得分率 score percentage of presentation

3.1.2按建设程序单独批准立项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

将一条小流域或若干条小流域的综合治理工程视为一个工程项 目。在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的基础上,对于 只有一条小流域的工程项目应直接进行项目质量评定;对于包括 若于条小流域的工程项目,应在各条小流域质量评定的基础上: 进行项目的质量评定。开发建设项自水土保持工程应与主体工程 同步实施,单独进行质量评定,以作为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 重要依据。

3.1.3水土保持工程的单元工程划分和工程关键部位、

蔽工程的确定,应由建设单位或委托监理单位组织设计及施工单 位于工程开工前共同研究确定,并将划分结果送工程质量监督机 构备案。对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开发建设项目的主体及附属工 程,还应会同相应的设计、施工单位研究确定。

3.2.1单位工程应按照工程类型和便于质量管理等原则进 划分。

1大型淤地坝或骨干坝,以每座工程作为一个单位工程。 2基本农田、农业耕作与技术措施、造林、种草、生态修 复、封禁治理、道路、南方坡面水系、泥石流防治等分别作为一 个单位工程。 3小型水利水土保持工程如谷坊、拦沙坝等,统一作为 一 个单位工程。 3.2.3.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划分为拦渣、斜坡防护、土 地整治、防洪排导、降水蓄渗、临时防护、植被建设、防风固沙 等八类单位工程。

3.3.1分部工程可按照功能相对独立、工程类型相同的原则 划分。 3.3.2水土保持生态工程的各项单位工程可划分为以下分部 工程: , 1大型淤地坝或骨干坝划分为地基开挖与处理、坝体填筑、 项体与坝坡排水防护、溢洪道砌护、放水工程等分部工程。 2基本农田划分为水平梯(条)田、水浇地水田、引洪漫 地等分部工程。 3农业耕作与技术措施以措施类型划分分部工程。 4造林划分为养木林、灌木林、经济林、果园、苗圃等分 部工程。 5生态修复工程按照流域或行政区域划分分部工程。 6封禁治理主要以区域或片划分分部工程。 7道路(含施工便道)工程划分为路面、路基边坡、排水 等分部工程。 8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划分为沟头防护、小型淤地坝、拦沙 坝、谷坊、水窖、渠系工程、塘堰、沟道整治等分部工程。 9南方坡面水系工程划分为截(排)水沟、蓄水池、沉沙

池、引水与灌水渠等分部工程。 10泥石流防治工程划分为泥石流形成区、流通区、堆积区 等分部工程。 3.3.3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的各项单位工程可划分为以 下分部工程: 1拦渣工程划分为基础开挖与处理、坝(墙、堤)体、防 洪排水等分部工程。 2斜坡防护工程划分为工程护坡、植物护坡、截(排)水 等分部工程。 3土地整治工程划分为场地整治、防洪排水、土地恢复等 分部工程。 4防洪排导工程划分为基础开挖与处理、坝(墙、堤)体、 排洪导流设施等分部工程。 5降水蓄渗工程划分为降水蓄渗、径流拦蓄等分部工程。 6临时防护工程划分为拦挡、沉沙、排水、覆盖等分部 工程。 植被建设工程划分为点片状植被、线网状植被等分部 工程。 8防风固沙工程划分为植被固沙、工程固沙等分部工程

3.4.1单元工程应按照施工方法相同、工程量相近,便于进行 质量控制和考核的原则划分。 3.4.27 不同工程应按下述原则划分单元工程: 1 土石方开挖工程按段、块划分。 2 土方填筑按层、段划分。 3 砌筑、浇筑、安装工程按施工段或方量划分。 4 植物措施按图班划分。 5 小型工程按单个建筑物划分,

.4.1单元工程应按照施工方法相同、工程量相近,便于进个 质量控制和考核的原则划分。

1 土右方开挖工程按段、块划分。 2 土方填筑按层、段划分。 3 砌筑、浇筑、安装工程按施工段或方量划分。 4 植物措施按图班划分。 5 小型工程按单个建筑物划分。

4.1.1计量器具应具备有效的合格证书和鉴定证书。 4.1.2检测人员应熟悉检测业务,了解检测对象和仪器设备性 能,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参与中间产品质量复核的人员应 具有初级以上工程系列技术职称

4.1.1计量器具应具备有效的合格证书和鉴定证书。

4.1.2检测人员应熟悉检测业务,了解检测对象和仪器设备性 能,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参与中间产品质量复核的人员应 具有初级以上工程系列技术职称。 4.1.3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单位、监理 单位应有相应的质量检查机构和健全的管理制度。 4.1.4工程质量检验项目的名称、数量和检验方法,按《水土 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1~6一1996)和《水 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规范》(GB/T15773一1995)及国家和行 业现行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1.4工程质量检验项目的名称、数量和检验方法,按《水 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1~6一1996)和《力 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规范》(GB/T15773一1995)及国家和行 业现行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4.1.5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全面进行自检,并

.1.6 监理单位应根据技术标准复核工程质量。 .1.7 质量监督机构实行以抽查为主的监督制度。抽查结果应 及时公布。

4.2质量检验程序、内容和方法

4.2.1工程质量检验包括施工准备检查、中间产品及原材料质 量检验、单元工程质量检验、质量事故检查及工程外观质量检验 等程序。

4.2.2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对施工准备工作进行

行全面检验,并报监理单位复核。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

4.2.4施工单位应按相关技术标准检验单元工程质量

工记录,并填写《水土保持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见附录 A中表A-3)。监理单位根据自已抽检的资料,核定单元工程质 量等级。发现不合格单元工程,应按设计要求及时进行处理,合 格后才能进行后续单元工程施工。对施工中的质量缺陷要记录备 案,进行统计分析,并记入《水土保持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 表》“监理单位质量认证等级”栏内。

4.2.5施工单位应及时将中间产品及原材料质量、单元

质量等级自评结果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核定后报 单位。

4.2.6大中型工程完工后,由项目法人单位组织质量监

构、监理、设计、施工单位进行现场检验评定。参加外观质量 评定的人员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评定组人数不应少 于5人。

4.3质事故调查和处理

4.3.1质量事故发生后,应按“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 故责任者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处理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即 “三不放过”)的原则,调查事故原因,研究处理措施,查明事故 责任者,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处理。 4.3.2一般质量事故,应由施工单位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同意后实施。建设单位应将事故调查、处 理情况书面报质量监督单位核备。

4.3.3重大质量事故,应由建设单位会同质量监督机

理、设计、运行管理及施工单位共同调查《信息技术 投影机通用规范 GB/T 28037-2011》,分析事故原因,明确 责任,研究提出处理方案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后由施工单位实施 并将事故调查及处理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和上一级质量监督机构 核查。事故处理后,应按照处理方案的质量要求进行检测和 评定。

4.4.1测量误差的判断和处理、数据保留位数、数值修约应 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4.4.1测量误差的判断和处理、数据保留位数、数值修约应符

1检查取样应具有代表性。 2检验方法及仪器设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 规定。 3操作应准确无误。 4.4.3实测数据是评定质量的基础资料,不应修改或随意舍弃 检测数据。对可疑数据,应检查分析原因,并作出书面结论。

4.4.5中间产品和原材料的检测数量与数据统计方法按现行国 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执行,

4.4.5中间产品和原材料的检测数量与数据统计方法按现行国

5.1质量评定的依据、组织与管理

JC∕T 215-1978 铝酸盐自应力水泥物理检验方法5.1.1质量评定的依据有:

一一本标准和国家、行业有关施工技术标准; 一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设计变更通知书、,家 提供的说明书及有关技术文件; 一工程承发包合同中采用的技术标准; 一 工程试运行期的试验及观测分析成果; 一 原材料和中间产品的质量检验证明或出厂合格证、检 疫证:。 5.1.2单元工程质量应由施工单位质检部门组织自评,监理单 位核定。 5.1.3重要隐蔽工程及工程关键部位的质量应在施工单位自评 合格后,由监理单位复核,建设单位核定。 5.1.4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应在施工单位质检部门自评的基础上: 由监理单位复核,建设单位核定。 5.1.5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应在施工单位自评的基础上,由建设 单位、监理单位复核,报质量监督单位核定。 5.1.6工程项目的质量等级应由该项目质量监督机构在单位工 程质量评定的基础上进行核定。工程质量评定报告格式见附 录B。 5.1.7质量事故处理后应按处理方案的质量要求,重新进行工 程质量检测和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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